【精選】我的高一作文錦集10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為記敘文、說明文、應用文、議論文。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最喜歡的詩人之一便是李白。為什么喜歡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許是因為他不屑科舉,漫游求仕;也或許是因為他極具浪漫主義風格的詩;但更多的或許是因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的氣魄。
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有“詩仙”之稱,賀知章對對李白的評價是“此謫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時代是唐王朝最為繁華的時期。少時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覽諸子百家,喜歡劍術,擅長作詩。懷有偉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舉,漫游求仕,他相信,終有一天自己的才華會被人發現,得到重用。
終于憑著出眾的才華的名士吳筠舉薦。得到任用,李白名動一時,唐玄宗器重有加。雖然此時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時的唐玄宗已不再勵精圖治。雖然任命他為翰林,但卻只是為了為其歌功頌德。李白胸懷大志,骨氣凌人,他畏權貴。這樣的李白無疑成了奸臣排斥,殘害的對象。終于因小人讒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這時的李白終于感覺到政治理想的破滅,又擔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測,于是他終于上書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廟器”恩準了李白的離開。李白離開了這個可以使他實現抱負的地方。
在這后來發生了許多事,他不斷的穿梭在各個地方,生活困窘,心緒憤懣。但是,此時的他仍舊相信,只要有才華就會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亂爆發,李白被以平亂為名,爭奪天下的永王李璘請出參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長。不久之后永王被肅宗消滅,李白也因此下獄潯陽。后來出獄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還。上元二年,聽說李光弼率軍征討史朝義,李白便當涂北上,請嬰殺敵,可是卻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這些幾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許生于盛唐是他的幸運,然而他始終沒有遇見明君。空有滿腔抱負,卻報國無門。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華,就總有一日會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舊沒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嘗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內心的苦悶卻無人知曉,他只能借用詩歌來抨擊當時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滿腔抱負。我喜歡這位一生坎坷卻始終不得志的詩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有人喜歡南宋豪放派的蘇軾,有人喜歡憂國憂民的陸游,有人喜歡被稱為“詩圣”的杜甫……而我喜歡被稱為“詩仙”的李白。
浪漫主義詩人李白,一生寫下無數詩篇,讓后人景仰。我喜歡李白的“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從這里可以窺見祖國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偉壯觀;我也喜歡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從這里可以看出李白與汪倫之間那深厚的友誼;我還喜歡李白的“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從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濃濃的思鄉之情;我還喜歡李白的“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從這里可以讀出李白那豐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來也很有趣。相傳,他父親愛子心切,一定要讓李白的名字不同凡響,所以直到七歲李白都沒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賞花,父親有意考考兒子的本事,詠了兩句“春風送暖百花開,迎春綻金它先來”。說完,就讓她們母子倆續上。李白手指李樹,脫口說道:“李花怒放一樹白。”父親連聲叫好,心里一動:這句詩的頭一個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嗎,最后的一個“白”不正說李花的圣潔高雅嗎?于是,他就給兒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別。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氣死,而是醉死。相傳,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搖搖晃晃地走在山間小路上,發現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掛上天去。可是月亮沒掛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雖然酒能讓李白寫名詩,但是卻也把他自己給灌死了。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詩人,他斗酒詩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響的名字,讓我對他深深崇拜。我認為論誰是唐代詩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屬!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窗外的雨濛濛,透著薄薄的霧氣,很靜。幾只小燕子站在欄桿嘰嘰地鬧上兩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磚塊上跳躍,嘀嗒嘀嗒……
我認識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親,臉上布滿了皺紋,一頭飲銀發在太陽的照射下閃閃的,泛著銀光。一雙澄澈的雙眼是她最大的特征,總能傳達給別人安慰與鼓勵。
她是土生土長的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勤勞的她總把她那個凄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齊齊的,她總說:“唉呀,人老了,就別麻煩大家了,我自個兒好著呢,天天出去跟大家伙不知道多開心了。”說完我總能“偶然”看到她對著一張老照片撫摸著,無聲的淚水落下來了,老人孤獨凄清的家靜得只有淚水嘀嗒的聲。
她是張奶奶,那個曾經對我很好很好的長輩,她在我小時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個形影不離的玩伴。捉魚、挖泥鰍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聲音回蕩在田野上。那時秋風吹起,稻谷的海洋里我們靜靜地躺下,聊聊未來和幼稚的話題。夜晚吃完飯就拔腿奔到張奶奶家去捉螢火蟲,張奶奶手提著小燈,微弱的亮光照在我們臉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盡是冷涼,“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給你。”說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張奶奶一個人楞在原地。回到那里時,只看到一個身影坐在大石塊上,那背影看起來那么瘦小和孤獨,仿佛一葉扁舟遨游于人海,無依無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說是無依無靠的。
雖不理解她總是說自己開心卻偷偷地落淚,但是我也只想給她家的溫暖。“奶奶,我給您拿衣服來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頭,說:“囡囡,奶奶給你講個故事好不好?”說著一邊把手上的一塊小玉石用繩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蟲輕輕吟唱,滿天瑩光,腳邊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時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為什么黯然而無彩,卻閃閃淚花說著一些教導我的話。那夜之后,我再次來到她家門前,屋子變得空落,只留一些家具,卻不見了她忙碌在勞動的身影,后來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離了人世,也離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塊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經待在一起的快樂時光。望窗外的細雨想起了她無聲而孤獨落寞的淚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嗎?
回到故鄉,坐在她以往乘涼的大樹下,我仿佛看到她的笑容,耳邊似乎回響著我們溪邊捉魚,夏日里漫步的嬉笑聲,如今沒了,只殘存著她在我生命里的回憶與笑聲,奶奶,我也想你了,關于您,我不想只存于回憶中,我們還去捉螢火蟲吧,好嗎?我不想只收獲回憶。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人們潛意識中,打掃、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們班恰恰相反。各種班務大多都是由男生來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開始忙活了,直到課間,人家課間十分鐘都是結著伴兒的玩兒,而我們班的男生卻是結著伴兒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節課下了都會看到男生們在講臺上勞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說,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鏡子亮了。擦完黑板,還有一系列后續工作,列如整理講臺。把每一塊抹布疊成豆腐塊是他們的標準,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沒有一絲灰塵是他們的終旨。正是他們的這種認真,細致的品質,才得以讓每位老師進班上課都有一種說不上的愉悅感。
說實話,有時候我也會覺得自愧不如,身為一個女生,盡然做不到男生那樣細致。但這不正體現出我班男生的優越嗎?
高一:溫垚祎
在如今這個天天都在不斷變化的時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質,才得以在社會中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質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在自己不斷積累中獲得的。正如我們班的男生,他們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賞的品質。
除此之外,風度,是我班男生從不缺少的。每次大課間我們都會成群結隊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當女生要玩兒時,無論什么時刻,男生都會主動的把器材讓給女生。有時女生擦玻璃,男生也會幫忙洗抹布。還有好多舉不勝舉的例子。契訶夫的一句話說得好:對一切事情都喜歡做到準確、嚴格、正規,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靈所應有的品質。這不就是在說我班的男生嗎?
一個人身上必須得擁有些優秀的品質,即使自身沒有,也要去學習,并且最終擁有它。就像我們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獨特的優秀品質,的確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童年是天真爛漫的,就像一張純潔無瑕的白紙,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圖畫。
那是小學二年級時,一個星期六的早晨,爸媽沒做飯就出去忙農活兒了,叫我在家看家,說等晚點就回家做飯。我一個人玩了一會兒,覺得很沒意思,恰好鄰居小伙伴李銳也一個人在家,我們倆就在大門口玩游戲。玩了不知多長時間,兩家大人還沒回,我倆肚子餓得咕咕叫了。正沒辦法,我忽然看到鄰居家桃樹上許多桃子從葉里露出來,紅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議說:“我們去摘幾個桃子充充饑好不好?”李銳也拍手贊成。我們就拿一根竹棍到樹下敲了好幾個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媽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飯的時候,忽然聽到鄰居伯伯在門口大聲喊:“哪個細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別讓細伢學著偷東西。”爸爸瞄著我說:“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說:“我沒有。”爸爸嚴肅地說:“小孩子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那是偷,別人會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別人說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個噩夢,許多小朋友指著我喊:“小偷!小偷!我們不跟小偷玩!”我嚇得大哭起來。爸媽都跑進來問:“怎么了?怎么了?女兒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說了一遍,爸爸說:“你不跟伯伯說就打桃子是不對的,不過你主動承認錯誤很不錯。我明天帶你向伯伯認錯好嗎?”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帶我到鄰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說:“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就好。”伯伯還夸我是誠實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給我,說是給我的獎勵。
從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誠實是做人的基本準則。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一直感覺夢想很渺小,總是比理想隔著很遠,但今天我實現了最初的夢想。
“外公,我獲得了“暨南大學”傳媒系的獎學金了,我們一起去吃清蒸豆腐好嗎?”星轉斗移,我的又一個十年在暨南大學得以詮釋,我在暨南大學充實了自己,在這里我感受到了一個如此大的家庭溫暖,享受了大學城給予我的胸懷,“大鵬展翅盡情飛,勿忘祖國回報恩,”我不會忘記是祖國培養了我。于是在這個十年中,我找到了一份屬于夢想的工作……
昨天仍是過去,明天還是未來,唯獨今天最真實。一直以為世界很美好,但細細品味蕓蕓眾生,卻令我感慨萬千,懵懂的我如今終于看懂了這個世界,也許我該去尋找一個能讓我心靈清靜的地方……
尋找十年,尋找一個讓人懂得人生的十年。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每個同學都有同桌,同桌是冤家,也是朋友,我就有過這么個同桌。
我的同桌是個女生,她身材瘦小,總是笑嘻嘻的,在班上人緣特好,還有三個閨蜜,每天她們都粘在一起,一起放學,一起玩耍,形影不離。可我不喜歡這個“人氣女俠”,因為她總愛打擾我。
記得有一次上語文課,我在書上做筆記,而我同桌呢?一個勁地故意在一邊搖我的桌子,不讓我做筆記。“哎喲”我大叫一聲,因為她搖桌子,我的筆不小心在書上劃破了一道橫,我怒火中燒:“哇!好討厭呀!打擾我寫筆記,還搞破我的書!哼,你這個‘害人精’!”聽了我的話,她竟然還在一邊嘻笑,完全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那時我真是對她無語了,心想:我怎么會有一個這樣的同桌呢?
我多次跟老師提出換同桌的話題,可是老師根本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里。也真是暈了!
轉眼間,新的學期開始了,我開始發現這個“害人精”的優點了:盡管她很討厭,但是她很善良。有一次,我上課時,發現筆袋忘記帶了。我向周圍的同學借文具,由于我跟同學之間的關系不好,他們都不愿意借。我萬般無奈,只好硬著頭皮向我的同桌借。沒想到,奇跡發生了,她竟然不計前嫌,毫不猶豫地借給我筆和一些文具。我奇怪地問她:“我以前對你說了那么多壞話,你應該不理我才對呀!可你竟然……”她又是嘻嘻一笑,開心地回答道:“因為我們是同桌呀!你不是也幫過我嗎?”聽了她的話,我慚愧地低下了頭,現在才感覺到她是一個善良的同桌,我要倍加珍惜這份難得的友誼。從此,我們不再發生爭吵了。而且,我們還成了一對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可是,好景不長,在一次調換座位的時候,我和她分開了。這突然的分離使我很不習慣,心中對她一直放心不下,因為我從她那里學到了很多道理。
這就是我淘氣又善良,可惡又可愛的同桌,你們能猜出她是誰嗎?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個裝載著我滿滿的童年回憶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無論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遠處樹林里飄逸的風,近處土壤里吹走田園曲的小昆蟲,頭頂上流動的云,一種愜意舒適和回歸自然的感覺涌上心頭,五臟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潤過一般。
小時候,我最喜歡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總能綻放出別樣的風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頑皮的哥哥拼命地追著蝴蝶與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時它掙扎得厲害了,會把翅膀弄斷掉,有過這樣的經歷了,我和哥哥都會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飛。
一年四季中,春天來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艷麗的油菜花,那狹長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帶;零星的油菜田,一塊塊金黃,與小麥的綠色相間,交織成裝飾田野的美麗圖案;那整片的一望無際的油菜田,又像是綠色的地毯上鋪了一層厚厚的黃絨。仿佛匯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氣里滿是油滋滋的香味,風吹過的時候,滿眼的燦爛搖曳起來,你站在金色當中,定然心情舒暢。
最忘不了的還是和家人拿著剪刀和菜籃子去田野里摘野菜,當時什么也不懂,只顧著在一旁玩,母親還在教我怎樣區別野菜,告訴我馬蘭是一窩一窩的,薺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應答,并沒有認真地對待。
新鮮摘下來的野菜我們一直是用它來包餛飩的,又鮮又香;馬蘭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塊兒拌上麻油,那真是無比的美味。
那樣的時光,總覺得歲月長長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費,總覺得天地之間是永恒不變的,沒有陰雨,唯有油菜花一樣金黃色的燦爛。
時隔大半年來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樓使我誤認為來錯地方了,原來綠油油的田野已經消失了,和我記憶完全變了一個模樣,我手足無措地站在那里,風在樓房的縫隙里穿過,空氣里彌漫著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薺菜,馬蘭,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記憶,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時節凋落的花瓣一樣不會再回來。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夕陽把愛輕輕的撒落在人間,道路兩旁的翠柳在微風中又將愛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幫匆匆行走的學生身上。他們或三五成群,或五六為伴,兩條黑色的線從耳朵中流出,嘴里還不停地哼唱著歌兒,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氣蓬勃的樣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個土里土氣的小子,默默地走著,似在沉思,又仿佛厭倦,一路無語,朝那個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輛拉泔水的腳蹬三輪車從他們旁邊駛過,立刻引起了轟動,一反剛才的狀態,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閃,或破口大罵,人群中立刻沸騰起來,而那個男孩依舊默默走著,絲毫不在意他們的反應。
拉泔水的是一個老人,黑色的臉上滿是皺紋而又綴滿汗珠,似乎感覺到自己不受歡迎,便吃力地猛蹬幾腳,想快點越過這小坡,離開這群人。是因為老人倔強用盡了力氣,還是上天要開玩笑,車子突然停止了前進,而立刻后退,像開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竄去,說時遲,那時快,那個小子一個健步沖上去,牢牢地抓住車子,立刻又濺起浪高的泔水,灑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車子漸漸地停了下來。
道路兩旁的人群全凝結了,立刻變得鴉雀無聲,看著那個男孩又漸漸幫老人將車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頂,老人輕輕地微笑,“謝謝,小同學。”滿臉的皺紋都舒展了許多。
“沒關系,爺爺。”輕輕地擦了擦臉上的汗水與泔水,笑著回答。
夕陽的余輝下,仿佛兩個金色的雕塑,佇立在坡頂,闡述著這個城市又一處獨特的風景。馬路上的車子依舊來來往往,而行走的人群變得沉穩起來,沒有了兩條黑色的線,沒有了互相之間的打打鬧鬧,也沒有人再去捂口鼻,紛紛朝那兩個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轟轟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內心的平平淡淡,脫去了掩飾的外衣,拋開了永無止境的豪華追求,只留給自己一顆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誠奉獻出來,快快樂樂。
平凡,但我真心,把愛傳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艷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愿為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后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于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仿佛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著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著過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著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著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為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惡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著。”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里,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托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后,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著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著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后,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發,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后,心里頓時慌了,我哭著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后,我倆都抱著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著雪的冬日里,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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