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
我們做飯時,會放味精。大多數人都知道味精的作用,對于味精是誰發現的,卻不一定知道。
大約一百多年前,日本東京大學化學教授池田菊苗在傍晚回到家里,看見妻子端來的湯,苦笑著說:“又是土豆大醬湯,不吃了。”說完,徑直走向臥室。他妻子怕他不吃東西會傷身體,催促他趕快吃。于是,他極不情愿的喝了一口湯。你猜發生了什么?他喝湯后,覺得湯異常鮮美,便問妻子在里面放了什么,他妻子很奇怪,說沒放什么呀,還笑他是太餓了,所以才嘗的好吃。池田不死心,便仔細觀察湯,發現湯里只是多了幾絲海帶,他憑直覺認為問題就出現在這幾絲海帶里,于是他把海帶拿到試驗室研究,終于發現了海帶中有一種叫谷氨酸鈉的物質,于是池田把發現的物質命名為“味之素”。
其先“味之素”的提煉十分復雜,500克“味之素”就需要20噸海帶。成本高的.嚇人,別說平民百姓了,就是百萬富翁也不舍得買。那時候送一點“味之素”估計現在就相當送一個鉆石版L7。
過了幾年,池田和鈴木之郎合作,發明了以小麥為原料提取的“味之素”;爾后又發明了用脫之大豆發明的“味之素”。終于把“味之素”的價格降到了大多數平民百姓能接受的程度。
1923年,上海天廚味精廠的廠長引進了“味之素”的生產技術。并將“味之素”改名為味精。
味精雖然會增加食物的鮮美程度,但也是有害處的。一般每人每日攝入量以不超過6克為宜,過多可使血液中谷氨酸鈉含量增高,引起短時的頭痛、心跳加快、惡心、口干等癥狀;由于味精在155℃時可生成焦谷氨酸鈉而失去鮮味,并產生毒性,所以味精不宜與食物一起長時間烹調,也不宜在煎、炸和烘烤食品中使用。大家不要違反了上面兩條原則,就可以享受味精帶來的鮮美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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