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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早戀
喜歡是一種很美很單純的付出,被喜歡也是一種珍貴而難得的幸福。
關于我們青春的話題,不管是老師、家長還是我們自己,談論與關注得最多的莫過于早戀。
老師和家長一直認為早戀的孩子就是在學壞,在叛逆,在粉碎他們對他的期待與給予;為了讓自己的孩子變好,所以他們要禁止孩子早戀,視早戀為禁果,孩子偷吃了禁果比夏娃偷吃了仙果的后果更嚴重。
老師、家長和孩子就好像站在一個天平上,兩者都站在極端,兩者的立場都如此堅定,所以天平總是平衡,但沒有人去注意連接天平左盤和右盤的橫梁上的裂縫。
早戀,對于正處于青春期我們來說,合情但不合理。每個人都想去嘗試一下這苦澀但誘人的果實,可沒有人想過嘗試的后果;大人們正因為經歷過,認識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們才禁止我們去嘗試,但他們算漏了一步——正是因為我們沒有經歷過,所以我們不懂,正是因為我們不懂,所以我們才渴望去嘗試。
我覺得,成績與早戀的關系不大,戀愛是一種輕泉般清醇柔滑的感覺,令人捉摸不透,令人神往,令人產生動力,令人充滿熱情,令人魅力四射。正是有了心靈的寄托,所以要表現自我。
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花季雨季》里陳明的一句話,他說:“我相信,當我事業成功時,幸福也會悄悄降臨。”
早戀,就好像青春的舞曲,我們歡快地笑著,跳著,充滿了我們青春的朝氣與蓬勃;而大人的戀愛就好像華爾茲,成熟穩重而不失柔韌之感,恰到好處,跳華爾茲時要特別注意節奏,也正因為有了節奏感,所以扭動的腰肢更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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