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次嘗試
一天,堂哥突然對我說:“用紙疊一個能盛水的紙盒,盛水后放到酒精燈的火焰上加熱,水能被煮沸騰,但紙盒卻完好無損,你相信嗎?我肯定這是對的。”
我一聽,便哈哈大笑起來,說:“那不可能,紙一碰火就燒著了,根本不可能把水煮沸騰。”“不信你做一次試驗,看看誰說的正確。”堂哥擺出一副很有理的樣子說。我胸有成竹地說:“做就做啊,反正我贏定了。”于是,我拿來材料,開始做實驗了。過了一會兒,水竟然沸騰起來了。我被眼前的一切驚呆了,眼睛睜得極大,只見紙盒底下有一團被火燒成的黑,其余地方都安然無恙。堂哥高興地說:“這下你服了吧!”我立即帶著這個不可思議的結果去上網尋找答案。這時我才恍然大悟。
原來紙的燃燒度是180多度,而沸水的溫度只有100度左右,而且水沸騰的條件:一是到達沸點,二是繼續吸熱,所以不斷進行熱傳遞。這就是紙盒完好無損的原因。
這場打賭雖然我輸了,但是我學到了這些科學知識,我明白了:對身邊的事物留有觀察,善于對事物的思考,用于探索,在“已知”中追求“未知”,就可能會有新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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