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有感(通用10篇)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后感吧。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讀后感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讀《熱愛生命》有感 1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盡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
現在,住在這里的我們多么快樂多么幸福!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讀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么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 2
在暑假里,我讀了一本好書——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書中的故事振奮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讓我非常感動。
故事情節是這樣的:一個淘金的人,來到了一個荒涼的地方,沒有人更沒有吃的和喝的`,他一點點丟掉了身上所有辛辛苦苦淘來的金子。他餓得沒有一點力氣,只能一點點向前爬,而此時一條餓狼盯上了他,那個人也發現了狼,現在狼要吃人維持生命,為了生存人也可望把朗作為食物。人已經餓得沒有知覺了,精疲力盡的他陷入昏迷狀態,這時他感覺到狼走過來用粗糙干燥的黃舌頭舔他的臉,人等待時機,一把掐住狼,由于沒有力量把狼掐死,就用嘴咬住狼的喉嚨。狼毛粘了滿嘴,但終于狼的喉嚨被他咬斷了,一股熱乎乎的東西流進人的喉嚨,雖然血腥,難咽,但這熱的狼血畢竟給他身體注入了力量……
讀到這里,我感慨萬千:他的理想是擁有金子成為富翁,但在生命和財富之間,他放棄了當富翁的機會,丟掉金子,選擇了生命。在生命盡頭,人為了生存的欲望,飲下了狼血。血,一種腥腥的似水的東西,雖然難咽,但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這就是對生命的熱愛。但現在有些年輕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點兒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殺;還有一些人不珍惜別人的生命,對別人的身體甚至生命造成傷害,真是把生命當成兒戲了。書中的人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們要學習他的這種精神,不能為了區區小事,就給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現在我們生活得很幸福,就更應該熱愛生命,珍惜生命,讓生命體現出應有的價值。
讀《熱愛生命》有感 3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游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游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秘,他死后,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 4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于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于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并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于狼口。饑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饑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并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于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饑餓,饑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饑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饑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饑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尸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系,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制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向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么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讀到這里,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占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欲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于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于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么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么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并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饑餓在不斷榨干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么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于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 5
當淚滴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上時,激蕩起的是一陣陣來自與心谷的震撼。書里的淘金者面對困難時的勇氣徹底征服了我的心靈,在生與死的屏幕上播放了一場場意念與意念的拼搏,生命與生命的撕殺。攝人心魄的旋律激昂地訴說了生命的原則,生命的起點。
文章主要描寫了一個淘金者的'逃亡生涯。在我們眼中無數次放映了他與野獸的殊死搏斗,與死亡的盤旋。緊張匯粹著感動一點一點的侵入心脾。在文章波瀾的音樂中展現得是人與自然的較量,人性與野性的角逐,面臨死亡下得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得掙扎,極限狀態下得自己挑戰。皎潔的月兒在黑夜中耀眼地展示自己的華貴,在嬌艷起舞的同時也在書面上灑下斑斑瀾瀾的光,寧靜,越發的讓故事變得凄涼。慢慢閉上眼睛,用靈魂感知淘金者那復雜的思緒在腦海里交錯的無奈,明明已經失去信心的軀殼,生命卻堅強得另人驚訝。睜開眼,我明白了:在生命的扉頁上我們不能做懦夫!
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也需要這種力量來激勵我們的學業、事業。
在電視中,我們能夠看到成龍的瀟灑動作,但誰知道在這輝煌的背后又隱藏著多少辛酸與苦澀?在成龍剛剛步入影視界時,只試演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這也是他跋涉一千多家公司所得來的報償。可正因為這個小角色,讓成龍一步步邁向成功。
這就是生命的強悍,你賦予它很少,他卻帶給你很多;這就是生命的不屈,你嫁予它一份堅強,它回還給你更多希望;這就是生命的力量,你賜予它的光芒,而最后它將把你自己照亮。
不僅是成龍,霍金的頑強也同樣令人感懷。盡管他快與死神會面,但是只要留存一絲信念,他都會去奮斗。然而最后他能夠用堅強書寫一篇篇屬于自己的華章。完美僅存于想象之中,我們注定在塵土中呼吸,世界本就有著罪惡和劣跡,努力、堅強才是唯一途徑。很多人在試著詮釋“奇跡”的意思,“奇跡”其實換一個代表詞就是“生命”。它能夠繁衍信心供你活下去,它也能燃燒希望,給你足夠的動力。它更能飛翔夢想,放飛屬于自己的美麗。
為生命加得色彩永遠不會腐敗。人必須對生命有憧憬和希望,人不可能一生下來就直奔死亡,如果生命都沒有意義,那生與死又有什么兩樣?
生命不是為死亡奠定基礎。我們要學會為生命生存!
讀《熱愛生命》有感 6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寶貴之處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堅強的;既是短暫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希望,值得我們用心審視與感悟。
讀了《熱愛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輝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中:“他已經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經都睡著了,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著他前進,他非常疲憊,然而他生命決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澤地上的漿果、喝熱水,一直提防著那只病狼。”堅強的意志和鍥而不舍的精神,讓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了。
命運有時是非常殘酷的,只有永不言棄的人才能戰勝厄運。例如,英國作家笛福寫的《魯賓遜漂流記》中,主人公魯賓遜因乘船遭遇暴風失事,漂流到荒島,沒有人居住,到處是亂石野草。魯賓遜孤獨無助,面臨的是嚴酷的生存問題。要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樣的意志和創造力啊!然而,魯賓遜憑著頑強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樹蔭的.地方蓋起了住所來防范野獸,解決了生存的問題。同時,又把捕到的山羊畜養起來,解決了食物問題。憑著這份堅強,他在這個島上生活了20年,這說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頑強的,只要不放棄,就有可能戰勝一切。
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由于一場高燒差點喪命,雖然幸免于難,卻留下了后遺癥——她看不見,也聽不見。當時她僅19個月大。面對這樣的打擊,海倫并不輕易認輸,她開始用感官來了解這個世界,憑著頑強的精神她7歲時就發明了60多種手勢。后來,又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了大學。創作了大量的文學作品,來鼓勵殘疾人群,她對生命的熱愛,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使她被授予美國公民最高榮譽——總統自由勛章。
蜘蛛織網,歷經八次而最終成功,風吹破了,再結,雨淋壞了,再來……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頑強的意志!看,爬山虎雖屢遭挫折仍然奮力攀登,頑強生存。熱愛生命,讓我們再次回味書中的經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的時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經不再像人那樣掙扎了,逼著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們,當生命的意志如此頑強,你還會虛擲生命嗎?讓我們熱愛生命,善待生命,共同點亮永不熄滅的生命火花!
讀《熱愛生命》有感 7
合上《熱愛生命》這本書,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思緒萬千。《熱愛生命》這本書是杰克·倫敦的代表作。小說主要講了比爾由于輸光了賭博的本錢,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經歷,一路上,他疲倦至極,饑餓至極,而且身后還跟著一直覬覦著他,準備隨時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還是不停地與死神搏斗,到最后,他的身軀已形如僵尸,但是,幸運的是,他最后獲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爾經歷了多少的挫折,饑渴與野獸的追擊迫使他走向死亡的邊緣。但是,他堅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頭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頑強地與死神搏斗,一次又一次,他從死神的手里逃生,最后,他憑著自己堅強的意志,戰勝了死亡的威脅。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讓我萬分感動,我認為,我也要熱愛自己的生命,努力學習,讓自己的生命綻放出美麗的.花朵。
記得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么一位五十多歲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醫院下了“死刑”的判決,但是,他沒有放棄治療。由于家境貧寒,他沒有錢住醫院、動手術,只是配了一些藥品,每天服藥。每到犯病時,一陣陣劇痛使他無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這樣,才能緩解病痛帶來的痛苦。他還有一個愛好——游泳,這個愛好對他的康復有很大作用。他堅信他一定能戰勝死神,活下去的。最終,由于他的堅韌與頑強,他戰勝了死神,奇跡般地活了下去,還成了抗癌勇士。
電視上那位老伯的經歷,使我萬分感動。我覺得,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熱愛生命,不僅是與死神搏斗,還有像劉偉一樣創造生命價值的人。劉偉是一位“80”后男生,他由于不慎碰到高壓線,失去了雙臂,但是,他沒有為此沮喪,對生活失去信心,仍然從容面對生活。他愛好音樂,于是,他找到一家音樂學院,然而校長以“影響校容”為借口一口回絕。強烈的自尊心被瞬間激發出來,他父母借錢買了臺鋼琴。他每天訓練超過7小時,由于琴凳比琴鍵矮,人坐在上面會摔下來,家人為他特別設計一個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勁,一天下來,他腰酸腹痛,雙腳抽筋,但是,他沒有因此放棄,微笑著堅持下去。由于手掌可以撐開8度,腳卻只能張開5度,所以,雙腳彈琴更加艱難。腳被磨出血泡,腫了,出血了,咬著牙關挺過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每天如現在苦訓練。終于,他會用雙腳彈較難的音樂了。當他出現在“中國達人秀”節目上時,感動了現場所有觀眾,他說“我不抱怨什么,至少我還有一雙完美的腿”。他敢于挑戰命運、創造生命奇跡的品質讓我無比感動,我覺得,這同樣是一種熱愛生命的表現。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當中,頑強地與命運拼搏,并且創造生命的奇跡。同學們,我們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奮斗不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 8
要寫篇讀后感,我選擇了《熱愛生命》,因為它還不算太長。蔣子龍在提到這篇小說時說:“有一天接到一個朋友病重的消息,趕到醫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說這他最想說的幾句話:原知死后萬事空,人為什么還要活著?為什么還要受許多罪?回答病人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回答一個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問題就更難了……”這個關于“熱愛生命”的故事就從“TOBEORNOTTOBE”的問題談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這一點——他們經歷了生活和動亂;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勝利,盡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這首詩將我再次引入了杰克·倫敦的世界──一片蒼茫的大地,一個沒有人的氣味的空間。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兩個被寒潮緊緊追趕的淘金者,沒有子彈的來復槍,兩袋金子和一群狼——這就是舞臺上的全部。淘金者試圖抓住維系他們與人類社會的最后一絲生機,逃離渺無人煙的北美寒溫帶叢林,躲避大自然無情的“追殺”。此時此地,“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法則”是唯一的法律,他們必須憑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來時的港口。
“他”在涉水時扭傷了腳踝,“他”的伙伴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這個小小的“兩人社會”在瞬間便分崩離析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律法、倫理、道德都被拋進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現在,“他”不得不作為一個生命個體來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工具”──這是他唯一的優勢,也是人類社會給他的最后的饋贈。這個北美叢林中的魯賓遜,緊緊抓住來復槍、白鐵罐子、火柴、毛毯,這就是生的希望。與充滿了非理性因素的人類社會相比,自然顯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絕對公平的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進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協,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拋棄(此時他連一個淘金者的身份也放棄了)。來復槍、白鐵罐先后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丟了三分之二(可他連生火的力氣也沒了)。當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層層的撕去之后,他才發現自己只是一個直立行走的四足獸而已。
如果他最終的結局像他的同伴一樣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評論家們顯然會將杰克·倫敦定位在一個悲觀主義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觀過于消極)──正如他們對于《老人與海》的評價。可是杰克·倫敦更愿意將自己定位在“殘忍”之上。他讓人降格到了動物的層面,憑借著本能與大自然較量一番。
為了公平起見,杰克·倫敦給這個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選了個很合適的對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請留意一下對于這匹狼的描繪:
那雙尖耳朵并不像別的狼那樣豎得筆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滿布血絲;腦袋好象無力地、苦惱地耷拉著。這個畜牲不斷地在太陽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當他瞧著它的時候,它又發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聲音。
這樣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說中讀到,也不可能在齊秦的歌聲中聽到。它是獵手,也是獵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體拋棄的孤兒,也是一團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著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拉鋸戰:人和狼,吃掉對方是它們唯一的生機,于是它們不得不選擇了等待,等待對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饑餓、寒冷、疲倦、傷痛都已融化在這“慢性自殺”般的.等待之中──當痛苦不成其為痛苦之時,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場較量的決勝時刻:
(他)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后一點力量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給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經慢慢地摸過來,一下子把狼抓住。
這場神圣的殺戮像電影的慢鏡頭在我們眼前一幀一幀地跳動,唱詩班如天籟的歌聲敲打著我們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慢地流進他的喉嚨”,一種血液的紅色填充了整個畫面。終于,我們欣賞到了生命本來的顏色。
很喜歡杰克·倫敦粗放的筆鋒,更欣賞他對于生命的虔誠。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這就是他所要告訴我們的。半個世紀之后,一個叫薩特的人也說了類似的話,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認同。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熱愛生命”已成為了一個時髦的口號,人們在這個口號下努力追尋著各自生命的意義,并將這種意義外化為各種各樣的物質享受和精神體驗。人成為了這種“意義”的承載,而社會便成為“意義”的價值評判。杰克·倫敦似乎想讓人們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會披在人們身上的層層偽裝,引導人們從動物的基點上來思考生命:我們是否在社會中待得太久,忘卻了大自然的氣息?
回歸自然,不只是要親近自然環境。恢復人自然的本性,還要走很長的路。
讀《熱愛生命》有感 9
生命是短暫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們應該熱愛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閃耀中現出絢爛,在平凡中現出真實。今天我就讀了一本叫《熱愛生命》的書。
生命是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本錢,這本書介紹的是這些年來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們生命的重要。在本書中,我看到了一個故事,一個少年因為承受不了家庭對他的學習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藥自殺。這個少年與他的父母親都缺少了一種溝通,這種溝通,是父母與孩子們不可或缺的。有許多父母,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忘記了孩子們的理想,一味讓孩子們勤奮讀書,走上自己為孩子鋪的路,這樣的家庭,孩子們都懷有比別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個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過分擔憂,會成為孩子們過度負擔,讓孩子走上不歸之路,其實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讓父母擔心就行了。生命誠可貴,希望同學們能好好珍惜生命,去體會生命的分分秒秒,我們熱愛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后天的珍惜,我們擁有生命,是上天給予的,就應該讓它過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絲后悔,請記住,總有一盞燈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沒什么過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讀著讀著,讓我感觸良多,更讓我想起以前學過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寫的.課文《生命生命》。通過學習我感受到生命是無價之寶,也許,就在那一瞬間,生命就可能永遠地離開自己,我們一定要愛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我們必須對自己負責。
從作者所經歷到的“飛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磚縫中長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經歷的“傾聽心跳”使我們懂得生命的價值。飛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丟失了,但他掙扎著,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沖破堅硬的外殼,再沒有具備的條件下,茁壯生長,可見生命的勇氣,多么強大。作者傾聽自己的心跳,有了極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愛生命!
一個人的生命單單屬于自己,我們一定要對生命負責,好好使用生命,讓我們的生命更加美好!讓我們熱愛生命,體會生命,過好每一天,每一秒。
讀《熱愛生命》有感 10
寒假中,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杰克。倫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而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巖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蹣跚而行,后來由于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識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饑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斗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后終于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的主人公有一種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是堅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輸的人。就像《士兵突擊》里鋼七連連長所說的那六個字:不拋棄,不放棄一樣,不拋棄聲明,不放棄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線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這樣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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