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野草》有感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國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
寫的散文詩集《野草》。我一看這本書就入了迷,愛不釋手,一口氣就將它讀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這篇文章與眾不同,寫得十分優美,表達的思想感情很強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給大家講講吧!
《雪》這篇文章我覺得很有特色,與我們寫得有很大的不同。我們寫雪的著重點一般都是它的形狀、顏色、飄落的樣子等等,而魯迅寫得這篇《雪》的著重點卻是孩子們怎樣塑雪羅漢。依我個人認為這是《雪》這篇文章的閃光之處。“第二天還有幾個孩子來訪問他,對了他拍手、點頭、嘻笑。但他終于獨立坐著了。晴天又來消釋他的皮膚,寒夜又使他結一層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樣,連續的晴天又使他成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這一段話里蘊藏著一個道理:看似強大的事物卻經不住一點點、小小的考驗,就已經完全拜變了樣,認輸了,低頭了。在我們身邊也存在著這樣的事情,我們要去克服它,消滅它,不使它成為你生活的累贅。
《雪》這一篇用了許多的修辭手法,將文章寫得更加生動形象,讓人讀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現了這個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見冬花開在雪野中,有許多蜜蜂們忙碌地飛著,也聽得他們嗡嗡地鬧著。”這一句話用了擬人的修辭手法將蜜蜂飛來飛去,寫作了忙碌。蜜蜂一邊飛一邊發出嗡嗡的聲音,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卻把它們寫成是在吵鬧,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閉眼,眼前就會出現書中所寫的這一幕。
“雪”在我的腦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筆下的《雪》中覺得更加美麗,我想:魯迅能寫出這樣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將雪寫得如此美麗,我從中發現寫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實感去寫。
我從這本書中獲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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