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有感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杰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拋棄了,他獨自在荒原上尋找著出路。冬天逼近了,環境十分惡劣,他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傷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讀完整個故事,我簡直到了熱血沸騰的狀態,人往往在平常的時期覺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愛護,但是一到絕境,求生的本能就會驅使著我們去爭取生命,珍視生命,保存生命。人與狼的較量也許是最殘酷的一種境界,為了維持彼此的性命必須要獵取另一方的性命,這就是代價,血淋淋的現實,最終淘金者終于贏了,他靠得是他發揮超常的勇氣和機智,我想我們應該佩服他,學習他,學習他逆境求生的壯舉,佩服他勇于挑戰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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