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讀《史記》
星夜,我拿出《史記》,翻到“屈原賈生列傳”,用心細讀。“屈原曰:‘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懷石,逐自投汨較以死。”讀史至此,我不禁閉目沉思,心中隱隱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氣,但更加同情屈原萬般悲憤,懷石投江的無奈。
司馬遷評屈原之志“雖與日月爭光可也”。在過去的封建社會,特別是在統治者以過分的“孝悌忠信”來鉗制人的思想,以達到鞏固其統治地位的社會中,這種“忠誠”無疑是極受推崇的'。但屈原之志在現今社會中還是否適合呢?還是否有其現實之價值呢?在我看來,值得商榷。
首先,雖說“哀莫大于心死”。屈原“忠而被謗,信而見疑”,滿腔悲憤成了他自尋短見的動力,但他死了,楚國能免亡國之禍嗎?顯然不能。但我覺得,屈原既然有尋死的勇氣,為何沒有化悲憤為力量,重新面對人生的勇氣呢?其實,只要屈原能開闊一點,大可放開懷抱,別投他國,覓得賢君,以展抱負。即使此生長留楚地,亦大可隱逸山林著書立說。一來不用“愛物之汶汶”,二來使自己的才華得以保存。何樂而不為?須知道,即使當世沒有明君,難道以后就沒有明君嗎?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興楚國,但只要他的精神與才華能流傳后世,那么楚國還有一絲中興之望。可見,投江自盡實屬不智之舉!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俗話說:“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就是這樣的道理。我覺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還會誤人。正如當年忠孝兩全的岳飛,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調回京師定是兇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國鐵蹄勢必重踏中原,蹂躪蒼生。若他不是執著于“忠”之一字,我想歷史也會改寫,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樂了。
雖然說忠于國家是每一個公民的天職,但忠于的是國,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導致人民生活不穩定的當權者。所以我們可說,屈原的忠誠無疑皓如日月之輝,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國家而是忠于那個易受小人之間的昏君楚懷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當今社會就更不合時宜。理智的忠誠是“愚忠”的蛻變與升華,這才是人們值得仿效與推崇的美德,這才是為國家民族謀福祉的剛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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