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
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從我那兒接收了不少嘮叨,我跟她好了7年,從她那兒解決了不少的溫飽。雖然同是得利,但我堅信在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今天,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質來得更重要,所以算起來還是我虧了。但是吃虧是福,而且我們是知己,我也不計較那些,心甘情愿的繼續向王雪茄灌輸我所謂的“精神食糧”,然后心安理得的跟著她混吃混喝。
由于彼此認識的時間太長,所以我幾乎已經失去了關于王雪茄那張老臉是否好看的判斷能力,就像一個最喜歡吃肥肉的人,連著吃得多了也會膩,況且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個年頭。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王雪茄比較具有生物的潛質,所以進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說話看起來還就是一有模有樣的姑娘,這點我確實沒法比,終究是先天受限,長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開了口,這內涵就實在不是和我處在一個檔次。有時我想如果不是好在這七年來受到我這樣高內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這姑娘多半也就毀在“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個詞兒上了。
我這人生來就很安寧,二戰打完了,三戰又還遙遙無期,而且我是個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養成了懶散的性格,不慍不火,小日子過得還算不錯。唯一的疙瘩就結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會主義發展到現在,貧富差距還是存在的,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國13億人口,干嘛這差距非得體現在我們身上?要命的是還要體現得如此明顯。
王雪茄這姑娘挺煩的,除了我這樣的好人估計沒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媽媽也怕了她,帶著她爹牽著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個人在仁壽繼續禍害善良忠厚的仁壽人民。而我則不一樣,從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紅花,討人喜歡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媽舍不得我,也帶著我爹牽著我哥,從龍馬搬到了仁壽,整天就像一黑貓警長的粘著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禍害的仁壽人民的機會都沒有。每當我從一個地方經過,總有那么多含著淚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說那都是被我給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寬體胖,不生氣。
這樣的結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領到一些沒有金線的毛票。早上去買饅頭也要數上五張。而王雪茄卻可以領月票,而且比我這種現場支付高檔得多。錢的面積比我的大不說,顏色也紅撲撲的好看,而你看到過我用錢的話,就會知道,我那些錢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無天日的生活。更過分的是她的錢有金線,而我之前說過我的卻沒有。她早上也買饅頭,一張卻可以換別人50張,老板不但不生氣還會對她笑得花枝亂顫,卻從來沒對我憋過一下嘴角。
別以為我笨,我曾經有想過趁她睡著時偷走她的那張小綠卡的,可是那姑娘太過葛朗臺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處,我找不到,初步估計她是含在嘴里的。這樣一想,我頓時就覺得那姑娘真是一大變態。
我頂喜歡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還有幾個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吳麗艷我便叫她老吳。可是王雪茄姓王,總不能叫小王子吧!思來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屬王麻子最順口,于是也樂得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別以為不雅,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歡我這么親切地稱呼她,可是她也沒有辦法。想報復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還得叫我辜妤潔。嘿嘿,現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優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歡,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
高三開始時,王雪茄從學校搬了出來,成了我的鄰居,從此以后便開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運。我們天天這樣“鍛煉”全都是拜我媽所賜,她老人家眼光也實在不怎么樣,一眼就瞄準了天梯之上,還經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長得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勞,天然鍛煉有什么不好?當初就是因為她目光太遠大才選了這么一個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聰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遠”卻不知道“高處不勝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藍而勝于藍,長得還是聰明伶俐,否則共產主義的建設多半也是無望了。
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無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學了這么多年的英語唯一懂得的單詞就是一個“hungry”,每天吃得賊多,弄得我媽神經兮兮的對我說超市的米價又漲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點兒。我是一孝順女,所以為了轉移我家的經濟危機,我每天晚上便敲著碗到王雪茄那兒討面吃,有時還會恬不知恥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歡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還補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貴。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會流動著帶有王媽媽血汗的今野拉面。
我說過我性格懶散,所以早上總是賴床不起,連我的鬧鐘的海軍進行曲也鬧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奮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來,所以她每天都會來叫我的門。一般情況下,我媽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兩次,在某種意義上說她更像我媽。有時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會給她訓練得雷厲風行不可。
前段時間,王雪茄因為不般回學校寢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鬧了矛盾,她說快把辜老師給氣死了,我當時就想對她說這是你情我愿才能辦好的事,他愛生氣是他自愿的,礙不上你。可是我沒說,估計結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給一腳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兇殘啊。
王雪茄也是我寫的小說的第一個讀者,不知道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來她是幸運的。畢竟小說能寫成我這樣的人,這個世上已經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繼續“幸運”下去,直到氣死為止。
寫到這里的時候,我不得不忍痛擱筆,因為我必須睡了,否則明天早上又得聽她在我門外東豬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實在很難聽,真的。就此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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