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愛作文范文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的最愛作文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
今天,我學會了一項了不起的本領——做可樂雞翅。
這道菜不是很難也不是很簡單。首先,要先把鍋燒開,過一會兒,把油放上一點,不要太少。這時,鍋里發出“呲呲”的聲音,過一會兒,放上一點點花椒。這時,發出了一聲巨列的“呲呲”聲,鍋里的油賤到了我的手上,疼得我“啊啊啊”的直叫。把雞翅放到鍋里,自從剛才讓油賤到我手上的時候,我見到油就害怕,所以我把雞翅放刀上,三個三個的放在鍋里。一不小心,刀在我的'手上劃了以下,我看到了血,“哇哇”大哭了起來,過了一會兒,我的哭聲停了。最后,在放上可樂就行了,我拿來可樂,“咕嘟咕嘟地往鍋里倒,我把眼睛閉上了,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我看見滿滿一桶的可樂就倒完了,我看著鍋里,心一慌,當時,我不想做了,想了想,想到了媽媽給我說的一句話:堅持就是勝利。
過了一會兒,我把可樂雞翅給做出來了,味真想啊!我嘗了嘗,忍不住留下了淚水,因為媽媽給我們做飯實在是太不容易了。我又嘗了一口,現在才反映過來太咸了。
這次,不僅讓我知道了媽媽做菜時的不容易,更學會了一項本領——做可樂雞翅。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2
我非常喜歡吃春卷,每年春節我都能品味到它的獨特之美,是一種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當然,我喜歡吃春卷也是有原因的!
那是一個春節的夜晚,當時我還小。外婆從廚房間里拿出了一盤熱騰騰的小點心。我傻傻地問她:“這個金燦燦的‘棉襖’裹著什么東西啊?”“你吃了就知道!”外婆和藹地說。“棉襖怎么可以吃呢?”我非常得疑惑。但是我并沒有多想,因為外婆啊外婆,我知道,你是我最親的外婆,應該不會害我的,不會的!我拿著從外婆手中遞過來的筷子,慢慢吃起來。
哇!真是色、香、味俱全吶。光 聞上去,就已口水直流,嘗起來味道一定更佳……那金燦燦的“外衣”裹著我最愛吃的蔬菜之一—黃芽菜,其中還包有肉絲與胡蘿卜絲,實在是美味呀!
從此,我有了兩項特殊的愛好:1、品嘗各種各樣的春卷。2、每年春節一定要吃一盤子春卷!
因為,吃春卷,是我國特有的.春節習俗。可以讓我們把我國的民族文化發揚下去!讓我國公民永遠記住我們的傳統節日、習俗!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3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在我們中國幾乎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西安的羊肉泡饃,內蒙古的小肥羊,云南的過橋米線而我卻對北京烤鴨情有獨鐘。
它那脆脆的`皮,嫩嫩的肉,看著都叫人垂涎三尺,吃就更不用說了。我在北京住的那段時間還有過一次吃烤鴨的經歷呢!
剛進烤鴨店,一股濃郁的香氣便撲面而來。等了不一會兒,一個推著烤鴨的精致小推車就來到桌前,上面放著剛出爐的烤鴨。油亮的色澤加上五顏六色的花朵作陪襯,顯得更加誘人。廚師們需要把烤鴨的皮一片一片地切下來,沒過多久就完成了。香脆多汁的脆皮和蒜包在一張面皮里,可真是絕配。烤鴨色澤紅艷,肉質鮮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膩,剛吃完,嘴里那誘人的香氣依然索然在我的唇齒間。
據說早在明朝,北京烤鴨就已成為官府人家的席上珍品。朱元璋建都南京后,明宮御廚便取用南京肥厚多肉的湖鴨制作菜肴。為了增加鴨菜的風味,廚師采用碳水烘烤,成菜后,鴨子肥而不膩,受到人們的稱贊。即被宮廷取名為烤鴨。后來明朝遷都北京,烤鴨技術也傳到北京,并被進一步發展。
北京烤鴨真是名不虛傳啊!你吃了也一定會贊不絕口。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4
我最愛看的一本書是《100個公主故事》。它是由迪士尼公司出版的。我最喜歡的公主是貝兒公主。因為貝兒有一顆寬容的心,這就是她走進野獸孤獨內心的一把金鑰匙。
貝兒面對什么困難都不怕,只要動一下腦筋就可以了。我很佩服貝兒公主的勇敢,因為她的父親被野獸關了起來,貝兒冒著生命危險去救自己的父親。不巧被野獸發現了,為了換取爸爸的自由,貝兒公主決定做野獸終生的犯人。
在城堡里,貝兒公主教野獸怎樣做人、跳舞、說禮貌用語以及如何與他人相處……最終野獸變得開朗起來,快樂起來,贏得了貝兒公主的`愛,重新變回了王子。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寬容、體諒別人。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學會寬容,學會原諒別人的錯誤,與他人友好相處。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5
德國詩人歌德說:“讀一本好書,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家就有許多好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1928——1929年,《福爾摩斯探案集》在英國出版,它的作者就是——阿瑟·柯南道爾。一百多年來,福爾摩斯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文學人物,他無與倫比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
這本書分為《血字的研究》、《冒險史》、《歸來記》、《四簽名》四個篇章。他們都是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經典之作。福爾摩斯在他的偵探生涯中與罪犯斗智斗勇,機智的破案者在明處,高智商的罪犯在暗處,雙方你來我往,各顯神通,可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讀完此書我感受到作者所塑造的福爾摩斯是西方偵探的典范,他以冷靜、勇敢、極強的推理功夫讓此書更加吸引眼球,他的一個個推理故事已成為難以超越的永恒。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6
小食品,就連爸爸媽媽也愛不釋手,更別提我們這些小孩子了,尤其是我,暑假里我沒有一天不吃小零食。
眾多的小食品中,我最愛的是上好佳蝦條,瞧,我前面就有一袋。鮮蝦條的衣服可真漂亮啊!它長約20厘米,寬約15厘米,正面圖案色彩明麗,正中間有一只鮮紅的大龍蝦。它的背后是美味的.鮮蝦條,左邊印著“健康元素”,上邊印著“上好佳鮮蝦條”六個大字,還印的有英文字母。四周點綴著由紅、桔、黃三種顏色組成的條紋。我將包裝袋反過來,它的背面寫著配料、營養成分表、保質期、生產日期……哦,難怪這么好吃,原來里面包含了這么多東西呀。在袋子的上端和下端都是齒行的邊沿,這是為了顧客打開方便而設計的。上好佳鮮蝦條的包裝袋鼓鼓的,搖一搖它的大肚子可以聽到鮮蝦條在舞動。
我再也抵擋不住鮮蝦條的誘惑,打開了它。霎時,沁人心脾的香味涌入我的鼻孔,實在是太香了,我的口水不由得向外淌。我迫不及待地把一根蝦條放在嘴里,哇塞!又香又酥又脆,味道美極了。我想:這么好吃的蝦條,誰能不喜歡吃呢?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7
課外的生活中,有著酸、甜、苦、辣,我也不例外。下面是我對自跳舞似的一段經歷的記述,也是一段更難忘的記憶吧。
那是一個難忘的日子。20xx年9月26日,這一天是我9歲的生日,我當時的心情非常激動,總是想著自己要過生日了,可是把跳舞的'事情給忘記了。
過了一周,媽媽讓我去跳舞班,第一次我告訴媽媽頭痛,第二次我告訴媽媽肚子痛,第三次告訴媽媽說腳又痛,總之就是不想去跳舞了;后來媽媽看出我的心思就對我說:"你不可以這樣,平時你注意學習,作業完成的也不錯,但是,跳舞雖然是一種業余愛好,沒有文化課那么重要,它可作為一門才藝、既可以鍛煉身體,又可以陶冶情操,你不能半途而廢呀"!媽媽的一席話對我觸動很大,想到了自己只想著玩,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從此以后在完成課堂和課外作業后就愉快的去跳舞班認真的學習跳舞去了,通過自己的努力,不僅文化課成績明顯提高,而且舞蹈技藝也有所長進。
通過這次的事情,我終于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怕苦怕累,更不能半途而廢。從此以后,我不僅好好的學習,而且還真正的喜愛跳舞了!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8
秋,隨著風慢慢地來,無聲無息地來到了我們的身邊。
隨著一場秋雨,我慢慢看清秋的世界。秋雨綿綿,一顆晶瑩的小雨珠滴到了我的嘴里,我一嘗,啊,秋的味道。
樹上,一片片金黃的落葉飄到了我的手心上,這就是秋的信使發給我的'請柬。
秋,是一個豐收的季節。農民伯伯們辛勤地在稻田里收獲著;果園里花果飄香、果實累累。這是勞動人民汗水的結晶,是勞動人民的結果!這時,付出努力的人們是多么幸福啊!
秋,是一個色彩的世界。楓樹笑紅了臉;樹葉變黃,投入大地媽媽的懷抱;稻谷像一顆顆金黃金黃的金豆子……這些都是秋送給世界的!
秋,是一個鮮花的天堂。俗話說:“十月芙蓉正上妝。”你瞧,果真如此:四片花瓣的丹桂掛滿了枝頭,一簇簇,一堆堆,像一個個害羞的小姑娘擠在一起;菊花各式各樣,有條狀的,有普通花瓣狀的,還有……它們顏色也不一樣:金黃的、粉紅的……
這就是四季之中我最喜歡的秋天!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9
我最喜歡的美食——披薩。因為爸爸做披薩的技術是一流的!
早晨一起床,我就在臥室中聞到了披薩的香味,我立刻像觸了電一般快速下床,像旋風一樣穿好衣服快速跑向了廚房。此時,披薩已經被爸爸端上了桌。
這時,披薩的底盤圓圓的、黃黃的上面放著垂涎欲滴的奶酪,紅的像火一樣的西紅柿、綠油油的青椒、白花花的沙拉醬,把披薩裝飾的'花花綠綠的,上面冒著一團團熱氣。
此時,我已經“殺紅了眼”,三步并作兩步跑了上去,一手拿著披薩,另一只手把披薩撕下了一大塊。但是我沒料到奶酪融化了,在我手上怎么甩也甩不掉,我不得不用我的“必殺技”——吸果凍,我皺了皺眉頭,把沾上奶酪的那只手指放在嘴巴前,頭探了過去,嘴巴一張一合“噶嘰”一聲奶酪咽到了我的肚子里,我頓時感到奶酪十分香甜。這時我該享用披薩了,我迫不及待地把一角披薩塞進了我的嘴里,一股奇特的香味直沖腦袋來了,滋潤了我的一肌一膚。我迫不及待地把一角一角的披薩塞進了嘴中,我越吃越瘋狂,直到吃得滿嘴流油才停止,我“咯”的一聲打了一個飽嗝,滿意地拍了拍肚子才肯罷休。可是心里還一直惦記著披薩,真是肚子飽嘴不飽。
我一直渴望爸爸給我做披薩,因為他做的披薩又香又甜。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0
我的最愛說到最愛,你們可能會想我所說的最愛是不是指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等。當你們想錯了,我所說的最愛其實是食物。在眾多蔬菜中,每一種蔬菜都有著自己的獨特之處。青菜,水靈靈惹人愛;高粱舉起一排排燃燒的`火把,令人垂涎欲滴······而排骨呢,看起來不漂亮,又不顯眼,但是我最愛吃排骨。排骨的形狀不一:有的像個扁桿,而有的說扁不扁,說胖不胖。而更奇怪:有的排骨“爸爸”身上還帶個“兒子!”排骨“爸爸”的個頭大的不得了,大的有一半斤重,而排骨“兒子”最小的還不過與你那那么大呢!排骨的形狀不美觀,排骨的夜色談不上鮮艷——深灰色的外衣還披上一點點白色襯衫,并且還帶上油。排骨味道美,它的吃法有很多,可以煮著吃、蒸著吃,炒著吃、煎著吃等等,而我愿意蒸著吃,它吃起來香極了。記得有一次,媽媽給我蒸了一盤排骨,我一下子吃了半盤,吃的太飽了,肚子疼了起來······排骨是人們生活中常吃的蔬菜之一。它物美價廉,適合大眾口味,深受百姓們的歡迎,當然也包括我了。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1
有的人喜歡充滿希望的春天,有的人喜歡熱情如火的夏天,有的人喜歡銀裝素裹的冬天,而我最喜歡的季節是那色彩斑斕的秋天。
秋天是金色的。你看,麥浪在風中翻滾著,猶如一條條金色的小溪,跳動著,流淌著。地里的玉米桿早已被調皮的玉米寶寶壓彎了腰。兩旁的樹披上了金色的衣裳,樹上還不時地飛下幾只“金蝴蝶”呢!
秋天是紅色的。你瞧,那邊的林子里燃起了一簇簇火焰。走近一瞧,原來是那一大片的楓樹林,在風中搖曳。蘋果紅了,掛在樹上,像一盞盞小紅燈籠。棗子成熟了,紅艷艷的,像一顆顆紅色的.小星星鑲在綠樹上。葡萄架上一串串紫紅的葡萄好似一顆顆紫水晶,晶瑩剔透,圓潤光滑。告訴你,這些可都是秋媽媽給樹娃娃買的發飾哩!
秋天是一首浪漫的詩,秋天是一份驚喜的收獲。秋天給我們送來禮物,帶來歡樂。我,喜歡秋天!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2
“個子長得高又高,
說它代表節節高,
又細又甜營養好,
外面是紫里面黃”。
小朋友,你們知道是什么水果嗎?哈哈!那就是我最喜歡吃和水果—甘蔗。
甘蔗有著高高的個子,一節一節的,外面是紫色的皮,里面是淺黃色的`,味道嘛,一個字——甜。那你們知道我為什么那么喜歡吃甘蔗嗎?告訴你們吧!甘蔗不但好吃還有很多用處。甘蔗:甘涼解渴、清熱、和中下氣、潤腸、利尿、補充體力、解酒、潤喉消口臭、牙齒雜穢等作用。
媽媽知道我喜歡吃甘蔗,就把甘蔗的妙用用到了極至呢。如果家里誰有了感冒的先兆,媽媽就把甘蔗和生姜放在一起,用榨汁機榨成甘蔗、生姜汁,喝了發汗,防止感冒呢。如果咳嗽了,媽媽就把甘蔗和梨放在一起榨甘蔗、梨汁,喝了潤喉止咳呢。
怎么樣,甘蔗的好處多吧,所以我愛吃它。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3
我的業余愛好十分廣泛,樂高、打鼓、游泳,但最令我喜愛的,還是那美妙的音樂。
說來也巧,我和音樂有著不解之緣,因為我媽媽是音樂老師,耳濡目染,我從小便喜歡上了音樂,起初我只是跟在媽媽后面唱唱歌,逐漸我開始練習彈琴了,我又從只會單手練琴,到了現在的加踏板、四手聯彈等等。像巜四小天鵝》、巜致愛麗絲》、《藍色多瑙河》都是我的'拿手曲目。
在我最艱難的時候,也是音樂一直鼓勵著我,讓我不斷前行。那次,離考級時間已經不多了,即使每天練習四個小時以上,也很難完成最后一支曲子了,難道我就這么放棄嗎?這時,音樂仿佛在鼓勵著我:“加油!行百里者半九十!千萬不要放棄哦,不要畏懼困難,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是啊!我明白了,我要堅持下去,再苦再難決不放棄,“既然選擇了遠方,就要風雨兼程,”我開始埋頭苦練,不知疲倦。“功夫不負有心人”我順利通過了十級的考試。
如今,音樂已成了我形影不離的好伙伴。每當遇到挫折時,它會鼓勵我不斷前行;每當傷心時,它會給我安慰我不要灰心,每當我成功時,它會為我吶喊助威,每當我驕傲時它又會告訴我要謙虛謹慎。啊!美妙的音樂,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4
我的愛好是玩電腦,因為(我曾)有一段難忘的經歷。現在,我就向你介紹一下那難以忘懷的經歷。
起初,我(無意中)是在爸爸的書櫥里找到了一本關于計算機的書,(這)便開始了我的計算機“生涯”。(我開始)自學了起來,只可惜輸入速度太慢,很浪費時間。爸爸發現我有這方面的興趣,就給我買了關于指法和五筆字型輸入法的書,由于我太性急,一氣兒把要領背了下來(,不但學習起來輕松多了,而且還)此時,我已經感(受)到了打字的樂趣。
我雖然已經掌握了DOS、Windows等操作系統,但此時,我卻不務正道,玩起了對戰類的電腦游戲,爸爸因此(常常批評我)叫罵不休。有一次,因為計算機內置的`游戲只有撲克牌,我玩夠了,看見爸爸不在機房,我便從爸爸的口袋里掏出10元錢,買了個叫《紅色警戒》的偵探游戲,被爸爸發現了,我挨了一頓臭罵。
現在,我再也不會干那么愚蠢的事情了,而是利用FantPage網頁制作程序制作網絡游戲。我一連制作了《城市家庭》、《第九城市》兩個游戲。
這下你明白了吧,玩電腦就是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范文15
說到愛美,那我們家可是有很多人都是名副其實的呢!比如:姐姐、堂姐、堂妹、奶奶……但最最愛美的人呢,莫過于我的小姨了。
小姨在出門之前,一定要打扮得美美的,不然,她決不出門。而且,小姨還隨身帶了一個化妝包,里面有口紅、粉餅、眼影、卸妝油、BB霜等各種化妝品。她愛惜它們如同愛惜糧食,不能浪費一點兒。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小姨的.粉底摔壞了。不過只是瓶口破了,里面和瓶身依舊完好無缺。小姨一聽見這事,就立刻跑過來看了看瓶子,然后狠狠地批評了我一頓。看來,以后再也不能碰小姨的化妝品了,不然又要被罵了。
佛要金裝,人要衣裝。小姨對衣服的要求不僅要時尚而且要好看的。平常我們去買衣服,頂多也就花個半小時。可是小姨呢,一挑就要挑好幾個小時。一會看這件樣子不太美觀,一會看那件材料不太好,一會又說這件穿上去不舒服。足足挑了好幾家店,才挑到一件滿意的衣服。但一看價格,又太昂貴了,所以,只得再一次去尋找。只能說,誰要是陪小姨買衣服,誰一天就可以瘦下好幾斤,比節食還管用。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小姨對美的追求是引領時尚,跟著潮流走。小姨真的是太愛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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