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什么負責作文三篇
篇一:對年輕負責
我們正值青春年少之際,有著一生中最為美好的光陰、最為旺盛的精力和最為狂野的理想追求。因此,有人說:“趁著年輕,多折騰吧!”但在我看來,折騰也要有底線,要對自己負責。
若青春太過肆無忌憚,還未成熟的年輕人很可能會迷失自我,做出許多令自己后悔的舉動。早至馬加爵殺人案,今到復旦大學投毒案,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扼殺在年輕人的一時沖動下。他們將自己,更將他人置于死地,但最終誰又得以后生了呢?年輕時的折騰,若觸及道德、法律的底線,那誰還能折騰出一個名堂來呢?
作為一個從青春的一路坎坷走過來的人,易中天負責任地說道:“你可以背水一戰,可以置于死地,但并非背水一戰都能成功,也有淹死的,置于死地未必后生。”在我看來,他的確是做到了一個長者對年輕人應盡的義務,他只是希望青年們對自己的青春負責,不留遺憾。
我們并不能排斥背水一戰、置于死地。因為有時,走投無路也許會激發起人們更強的求勝心和責任感。正如索契冬奧會上,日本選手羽生結弦在隊友淺田真央短節目嚴重失誤,鐵定無緣獎牌的情況下,承擔起了為日本代表團奪取奧運會金牌的重大任務。背負起全國人民的希望,誰能說這位十九歲的小將不是背水一戰呢?在開場的第一個四周跳失手之后,他更是瀕臨死地。然而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激發出他強大的能量,順利地完成后面的比賽,最終不負眾望奪得金牌。當前方昏暗,希望渺茫,當你發現自己已無路可退、無道可選時,那就更應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更加努力地完成自己既定的目標。或者說是因為青春年少,我們不懼怕失敗,大不了從頭再來。
年輕人的折騰,是建立在對自己負責的基礎上的,因為它承載著希望。曼德拉年輕時就致力于反對種族隔離、解救非洲的事業。史鐵生在最狂妄的年紀失去雙腿,終與地壇為伴,走出人生陰影。這樣的折騰,才是年輕人應有的折騰,而不是整日不務正業,自暴自棄,反找理由說:我還年輕。
對年輕負責,使我們無愧于青春的使命,讓我們的青春精彩,無悔。
篇二:對自身負責
對自己負責,就是要承擔自己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行為,語言,對別人的承諾,而學生還特有一個學習責任。
對自己的學習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身邊的人負責,學習成績的好壞,取決定性因素。是自身對學習態度與熱誠,而不是老師的好壞和教材的優良。要有同學或老師認同你,你就要負起自己的責任。要懂得表現自己,千里馬之所以駢死于馬櫪之間,最主要是它自身不懂得表現自己。伯樂只是次要因素。這就如學習一樣,與別人沒有多大關系。取主導作用的,始終也是對自己的學習任務負責。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自身行為負責,是一個人日后在社會上讓人評論自己的一個參考。一個人之所以在社會上給予人好的印象,是因為這個人平常的行為令人認同,而一個人在社會上之所以被人討厭,他的行為往往不是令人滿意的。而兩者之間的行為肯定存在差異,所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會令你在社會的地位相應地提高,能給予一個人良好的印象。
對自己說的話負責,一句已經說出來的話,不論你覺得對與錯,只要已經說出來,就再難收回。一句對別人傷害深重的話,會永遠烙在別人心中,很持平。這會及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還會給人留下一個不良的印象。所以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話負責,想好要說的話才說出。
對自己給別人的承諾負責,“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這是在誰里所說的,這提示了與朋友之間相互友愛的一條非常重要原則。既然是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必須做到,因為朋友之間推動了信任,就失去了友情,對朋友言而不實,是不把別人當作自己朋友的表現,不對自己承諾負責的表現。對別人守承諾,就會贏得友誼。一談到掌聲,榮譽,快樂,財富這些東西,如果同友情相比,它們都是塵土。所以為了朋友之間友好地聯系,就請對自己給別人的承諾負責。
對自己的一切負責,能成為獲得一切的捷徑,所以,為了能處理好一切,請對自己的一切負責。
篇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我們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對自己的職務,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不過我們不要忘記,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每個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唯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么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在某種意義上,人世間各種其他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唯有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每個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
不止于此,我還要說,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心是其余一切責任心的根源。一個人唯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于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發,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正如歌德所說:“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所以盡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相反,我不能想像,一個不愛人生的人怎么會愛他人和愛事業,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么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實際情況往往是,這樣的人把盡責不是看作從外面加給他的負擔而勉強承受,便是看作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一個不知對自己的人生負有什么責任的人,他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么。有一位小姐向托爾斯泰請教,為了盡到對人類的責任,她應該做些什么。托爾斯泰聽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們為之受苦的巨大災難就在于沒有自己的信念,卻偏要做出按照某種信念生活的樣子。當然,這樣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這是一種情況。更常見的情況是,許多人對責任的關系確實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于自覺的選擇,而是由于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嘗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拼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于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么,在責任問題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所以,我們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認真地做著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平靜和充實。他知道自己的責任之所在,因而關于責任的種種虛假觀念都不能使他動搖了。我還相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么,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系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