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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手機的故事散文欣賞
昨天我把手機丟了——這是自我有手機以來丟失的第6部。
郁悶,不單是因為破財,還因為這是女兒出國后送我的禮物,還因為里邊存了520多個電話號碼,還有微信和好友名單和很多個人資料,包括以短信草稿形式保存的詩歌、散文、小小說......
因為業務需要,不得不出去買了一部三星手機,同事幫我把電腦里保存的備份電話表下載到新手機,但是其他資料卻再也找不回來了。
悶坐,想起很多與手機有關的往事。
1994年春天,我買了第一部手機——摩托羅拉“大哥大”。那種手機全是黑色的,體態笨重,人們戲謔地叫它“大磚頭子”。就這樣一部“大磚頭子”要花兩萬三千元。記得那時有個順口溜:“BB機,大哥大,出門坐著“桑塔納”。有鋼筋,有石蠟,就是滿嘴沒實話......”生動地描繪了上世紀90年代初商海的浮躁景像。
當時手機號碼只有五位,買手機還要到長途電信局去買。那天,給我買手機的同事從長途局給我打電話,問我號碼93247行不行?因為這個價錢最低;如果換一個號碼,至少再加2000元!
因為心疼錢,我說,行,就要這個號碼吧!
手機買回來,全公司的人都圍著看這個新鮮東西看。我拿起來,沉甸甸的,真像半塊磚。但這是老板的象征啊!
我興奮不已。這回我在馬路上也能打電話了!
過幾天遇到幾個同行,個個都拿著這樣的黑家伙,就連過去一向騎著破自行車跑來跑去的房屋中介經理,也拿了這個家伙。一問我的電話號碼,他們臉上露出鄙夷的神色,說:這是什么號兒啊?3247——“喪兒死妻”?太喪氣了!你已經花了兩萬多,再花五千換個吉祥號不行嗎?
我也很沮喪,又派人去長途電話局補交了兩千元,把尾號換成了“3”。從此,我每天帶著這個沉甸甸的“大磚頭子”上下班.......
不久,翻蓋手機上市了,我苦于“大磚頭子”的沉重,趕緊換了一部,記得花了9300元。
有一天,單位來個客戶談業務,是一位著名的黨報記者領來的。談話中,我接了一個電話,隨手把手機放在沙發上。
客人走了,我空手回到辦公室。忽然想起了手機。再回到會客室,沙發上的手機不見了!
我急壞了。我們自己的公司,除了那幾個客人,誰會拿走呢?
我撥打了“110” 。
在當時,9000多元的手機被盜可算個不小的案件啊!
民警立即出動,把剛才在會客室的幾個人找回來。挨個盤問,那位記者承認是他拿走了。
記者立刻被扣留。
當天晚上,派出所領導很客氣地把我叫去,說有事商量。
我去了,首先對民警的神速破案表示感謝。
所長說:我也要你幫忙啊!那記者承認是他拿走了,是一時好奇,見財起意,回家交給媳婦了,是我們從他家追回來的!9000多元的盜竊案件,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他是個記者,這點兒事會毀了他一輩子的!剛才有關領導給我打了電話,你看是不是......
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趕緊說:東西已經回來了,就不要追究了,人嘛,誰沒有犯錯兒的時候!
所長說:那我把他叫出來,你們見個面說說?
記者從拘留室出來,臉色蒼白,見到我,很尷尬地說:真對不起,太丟人了......
我說:沒關系,沒關系,我申請把這個案子撤了,你接受教訓就行了!
我又對所長說:給你們添麻煩了,回頭送你們一個錦旗!
所長哈哈大笑:算了吧!
我們三人握手話別,但是我想每個人心里的滋味肯定不一樣。
第二年,我買了第三部手機,還是摩托羅拉,不過體積更小了,5100元。去赴宴回家路上,不慎丟在出租車上。我按照出租車發票找到了出租汽車公司,從司機手里要回來,給了司機200元酬金。不久又丟在出租車上了,這次再也沒有找回來。
又買了一部和丟失的手機一模一樣的,繼續用,又丟在出租車上了,也沒有找回來。
幾年的時間,手機普及了,款式也越來越多,價格也便宜了。我去香港開會,在電器商行買了一部臺灣明基手機,銀色的,小巧玲瓏。非常喜歡。價格才2100元。
還是乘出租,下車付賬時,把手機放在出租車的座位上掏錢包,交了錢就走了,想起來時,出租車已經不見蹤影。
又買了一部西門子,因為丟怕了,這回再也不肯多花錢了,記得才花了920元。我把它和錢包一起放在手包里。1998年一個夏夜,小偷從陽臺跳進屋子,把我手包偷走了。至今我還奇怪,這個小偷何以這樣從容—他把我手包里的6000多元現金全部拿走,把錢包和信用卡留下,還把手機卡退出來,放在錢包里,然后把手包放在我家窗臺上......
小偷固然可惡,還知道給我留下信用卡和手機卡,也算有良心。唉!
這以后又換了幾部手機,已經記不清了,現在連買菜的大媽,收廢品的老頭兒,工地上綁鋼筋的民工都人手一個,手機再也算不上稀罕東西了。你看地鐵上,公交車上,幾乎每個乘客都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機,微信、飛信、、視頻、新聞......各有所好;蘋果,三星、諾基亞......手機性能越來越多,質量越來越好,我們的社會也隨著手機的普及一日千里!
但是,我們的社會風氣也越來越好么?人心和品質也越來越好么?未必。
這次,我的手機遺忘在寫字樓里的衛生間里,回去再找,就再也沒找回來,就是一個證明。
我們所在的寫字樓,是天津市最高端的寫字樓,服務周到,保安嚴密,物業小姐和小伙漂亮瀟灑,設備先進,就連廁所里都時時飄出香味。在這里工作的人,都是西裝革履,衣冠楚楚啊!
昨天上班時間去公共衛生間,中途接個電話,接完隨手把手機放在馬桶旁的手紙架上,出來忘了。半小時后回去找,已無蹤影。再打,關機了。同事說,被人拿走了,而且八成回不來了!
郁悶!找到物業辦公室報案,物業小姐挨門去問,同樓層各公司均無人認賬;物業報告了派出所,警察來查監控,一時沒有結果。叫我跟著到派出所做筆錄,只見值班民警忙得不可開交到:半個小時里七八個人報案:一中年夫婦說被電話騙子騙了六千,一老者說被非法集資者坑了一萬,一年輕人說買二手汽車交了定金,賣主和汽車卻去向不明,一姑娘哭啼啼地進來,說被人撒了xx,一婦女急匆匆進來說孩子被拐走……值班的民警午飯也沒顧上吃,相繼出警,沒人顧及我。我自己也好慚愧:和這些人比,丟了一個手機算什么?想來想去,居然心平氣和,欣欣然走出派出所,前往手機商店......
新的三星手機,果然好用。再一思忖,這順手牽羊拿手機的人固然可惡,卻也拉動咱的內需,推動手機更新換代!消氣之余,感慨萬千。
想起小時讀哥哥的初中課文《樂羊子妻》(我小時趕上xx,中學沒有講過古文,只能讀哥哥的課本),里邊說樂羊子撿了一塊黃金交給妻子,卻被妻子斥責一頓。妻子說:“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行路拾遺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慚,乃捐金于野”。
想起前年去澳大利亞悉尼:朋友的錢包忘在商店柜臺上,一會兒就接到銀行電話,分文不少地找回來了——原來是商店售貨員看到奇錢包里有信用卡,交給了銀行;女兒同事的手機落在火車上,一周以后從火車站找回來了。
我們中國從古以來就有路不拾遺的美德,連家庭婦女都知道,今天澳大利亞的人也知道。
我們今天也應該有吧?
我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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