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幸福散文隨筆
幸福沒有固定的含義。先秦儒家最早提出“樂、福、祿、吉”的幸福概念,蘇格拉底卻劃出了“幸福和正義緊密相聯,不正義就不是幸福”的底線,馬克思的幸福定義占領了人類的道德高度:“那些給絕大多數人帶來幸福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揮汗也好,流血也罷,說到底,也就圖自己日子的好過,家人生活的滋潤,這也是人類作為社會性高級動物所具有的最低級的需求和愿望。可以說,幸福是人類生存的終極目標,是生命的全部意義和目的',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同職業的人有不同的幸福觀。作家說:幸福是以我手寫我心,滋潤更多的心靈。船長說:幸福是在狂風暴雨中掌穩我們的舵,并把它駛向安全的港灣。老師說:幸福是桃李滿天下。不同地位的人有不同的幸福觀。乞丐認為:幸福就是吃上飯,睡上覺。建筑工人認為:幸福就是吃好飯,睡好覺。老板認為,幸福就是想吃啥就吃啥,想睡哪就睡哪。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也有不同的幸福觀。昨日的粗茶淡飯,吃得有滋有味,溫飽的生活足以讓你感到幸福滿滿;今天的山珍海味,可能沒有了胃口,唯有事業上的成功才會讓你笑容醉人。緣于職業的視角、生活的質量、時代的演進,尤其是價值取向的差異,所以,同樣的生活水平,有的人覺得自已過的是好日子,有的人認為自己做的是苦行僧;遇到同樣的事情,有的人樂在其中,有的人悶悶不樂。
幸福是從內心而發出的,是精神的愉悅,靈魂的享受。一個人快樂與否,決不依據獲得了或是喪失了什么,而只能在于自身感覺怎樣。幸福與財富、權力、地位并不是同步而來,與時俱進的。當你錯把金錢權力那些只能算作幸福手段的東西作為追求目標的時候,你的人生就已經偏離了幸福的軌道。你將會陷入一個怪圈,漸漸地就會成為物質的奴隸,淪為欲望的犧牲品。試想,為了金錢和權力,你事事患得患失,時時言不由衷,天天魂不附體,沒有了自由的空間,喪失了做人的尊嚴,哪里還有幸福可言呢?
幸福就是給予。給陌生人指明一條道路,到敬老院獻上一份愛心,資助寒門學子完成學業,以身為法普渡眾生化解人間孽障;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你便是一個幸福的人。幸福源于創造。為了人類共同的目標而勞動,有意識地對世界進行探索性研究,孜孜不倦,發現真理,發明成果,研制產品,創造思想,燃燒自己所有的生命,只為照亮他人的路途,給社會留下寶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所有這樣的人,都是高尚的人,偉大的人,即使自己變成了一撮泥土,也是最幸福的人。幸福還是一種向往。戀人相約黃昏,在花前月下,心旌搖曳,呢喃細語是幸福;農民耕耘莊稼,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糧是幸福;詩人不怕寂寞,用心抒懷,以作品感染和激勵千萬讀者是幸福;父母看到兒女健康平安歸來,一家人團團圓圓,盡享天倫之樂是幸福。
幸福其實很簡單。當年孔子游泰山,邂逅隱士榮啟期,見他身裹鹿皮,腰系麻繩,撫琴而歌,且歌且行,就問他快樂從而何來?隱士卻樂呵呵地說:天生萬物,以人為貴,我有幸為人,一樂也;男尊女卑,以男為貴,我又有幸是個男人,二樂也;有人胎死腹中,有人夭于襁褓,我行年九十,三樂也。我很窮,但我有音樂和書籍,當憂何哉?原來,少一點欲望,把幸福點放低,幸福就在你的手心里。
對于幸福,有人在預約它,所以一直把日子過得很苦,總想以后來享受,等到幸福來敲門時,自己積勞成疾撒手人寰;有人在創造它,或許終其一生換來了幸福,但是自己根本沒有時間品嘗,結果人們永遠懷念他們;有人在破壞它,盡管損人利己一時得到了所謂的快樂,但不過是曇花一現,最后遭人唾罵;有人在享受它,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體驗創造和勞動過程的快樂,活在當下,面向未來。
幸福就是一種感覺,一種甜甜的、暖暖的、柔柔的感覺。激情滿懷地擁抱多姿多彩的生活吧!讓欲望淡淡而去,讓心情朗朗晴來,幸福將會微笑著走來牽住你的手,陪你慢慢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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