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綠帽子的典故
綠帽子,顧名思義,就是綠色的帽子,意指被人戴綠色的帽子。隱含的意思是一個男人自己的女人和別的男人偷情、相好,那么這個男的就被稱做是被戴了綠帽子。被人戴綠帽子是件很不光彩、很丟人、丟臉面的事情。“綠帽子”相傳已久,雖然說法不一,但大概意思是一致的,后來大家便把那些婦女背著自己男人偷漢子的事情叫做給自己的男人戴了“綠帽子”。
典故分析
傳說一
古時候,有一對夫妻。妻子是一位主婦,生得嬌艷可人、風韻猶存,平時在家里做點針線活,因生得貌美,早就已招徠一些狂蜂浪蝶追求;丈夫是一個生意人,要經常到外地去做生意。兩口子的日子過得也富裕,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妻子就不免枕冷襟寒、寂寞難耐。終于有一天,妻子忍不住跟街市一個賣布的好上了,在丈夫外出做生意的時候,他們就巫山云雨地在一起廝混。有一次,丈夫回家后三個月都沒有外出,直急得那個賣布的天天在他們家附近打轉。一天,丈夫騎著馬到城外打獵去了,經過街市,那賣布的見了非常高興,以為他又要外出做生意,當晚就迫不及待地竄進了妻子的'臥室,準備和相好幽會。當晚丈夫回來了,幾乎將他逮了個正著,妻子也嚇了個半死,那賣布的只好哆嗦在人家的床底一整晚。這件事后,妻子就向那賣布的要了一塊綠色的布料,做了一頂帽子給丈夫,還和那賣布的約定,當你看見我丈夫戴上綠帽子外出的時候,你就可以來了。過了幾天,丈夫又要外出做生意了,妻子趕緊拿出那頂綠帽子對丈夫說:“外面的風沙大,戴上就不會弄臟頭發。而且這顏色讓你看起來很俊,以后你每次外出我都為你做一頂,就像我跟在你身邊一樣,你就不用牽掛我了。”丈夫聽了很開心,以為自己真的很俊,于是高高興興戴上那頂綠帽子,騎著馬得意洋洋穿過街市,到外地做生意去了。當晚,他妻子就和那賣布的睡在他的床上。以后,那個賣布的凡見了那丈夫戴著綠帽子外出時,心里都不禁心花怒放:“哈!你的綠帽子真是很俊,不過今晚該到我俊了。”于是,綠帽子的說法就這樣傳下來了。
傳說二
《元典章》規定:娼妓之家長和親屬男子裹著青頭巾。由此,“青頭巾”就與娼妓之男性親屬有了聯系。由于青、綠二色比較接近,又同屬賤色,人們習慣于說“綠頭巾”。由于綠色與娼妓有關,后來,“綠頭巾”專用來指妻子有不貞行為的男人,并演變成了“綠帽子”。
來歷
中國的男人們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綠帽子”,說來有一段讓人饒有興趣的史話。“綠帽子”的演變過程長達兩千年,“烏紗帽”則起源自南朝劉宋年間(另有說東晉時宮中就開始流行)。有意思的是這頂“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后“定型”,成為一個具有特殊含義的詞。
秦漢時期規定犯人穿一種特制的衣服,稱為“赭衣”,其色赤褐。班固《漢書·刑法志》有載“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可見至遲在漢代“赭衣”已為罪犯的代稱。唐宋時期,視碧青綠諸色為賤民所穿服裝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對犯罪之人“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聞見錄》),并根據情節輕重“以日數為等,日滿乃釋”。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蘇州有不逞子弟,紗帽下著青巾,孫伯純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異?’”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綠青諸色的是最低賤的人。
自元代開始,碧綠青諸色的服裝限于“娼妓”、“樂人”所穿。《元典章》規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并親屬男子,裹青頭巾。”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詔規定:“教坊司樂藝著卍字頂巾,系燈線褡膊,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同時還規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讓娼妓家的男子必須頭戴綠巾,腰系紅褡膊,足穿帶毛豬皮鞋,不許在街道中間行走,只準在左右兩邊“靠邊走”。由此一來,人們見著戴“綠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樓一族”,戴“綠帽子”也成為某男子的妻女賣淫或妻子私下“偷漢子”的俗稱。據明朝郎瑛所撰的筆記《七修類稿》載,相傳于春秋時期,依靠妻女賣淫收入為生的男子以綠頭巾裹頭作為識別。而綠色在中國古代被視為低賤者的用色,《漢書·東方朔傳》提到館陶公主劉嫖的情夫董偃,頭戴綠幘,顏師古的注是:“綠幘,賤人之服也。”唐朝詩人李白在《古風》中也有“綠幘誰家子,賣珠輕薄兒”之句,可見當時綠色為低賤者所用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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