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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絲條例手抄報花邊設計內容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中,大家都看到過許多經典的手抄報吧,手抄報是一種群眾性的宣傳工具,它就相當于縮小的黑板報。那什么樣的手抄報才是好的手抄報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泉州海絲條例手抄報花邊設計內容,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海絲條例
發(fā)現史跡 24小時內到現場
海絲史跡以后會有“身份證”: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設立保護標志。
在規(guī)定了遺產區(qū)和保護區(qū)范圍內的禁止行為、緩沖區(qū)和控制地帶的審批要求后,條例還對部門行動提出明確的時間要求:拆遷和建設過程中發(fā)現史跡,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保護現場,向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后,除非遇有特殊情況,部門應當在24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并在7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此外,對不符合保護規(guī)劃的,依法責令整改、拆遷;對保護規(guī)劃實施前已經建設的,進行整改、拆遷,所在地政府應當依法補償。
非國有的 修繕費用區(qū)別對待
條例明確了四種不同類別的海絲史跡,以及管理責任人,還要簽訂責任書。
不是國有的海絲史跡,出現損毀或有損毀危險,誰出錢修繕?條例明確了兩種情況:一是責任人沒有修繕能力的,當地政府應當進行補助或貼息貸款等;有修繕能力、未履行義務的,當地政府可以給予搶救修繕,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也可以依法置換或購買。
條例還規(guī)定,責任人發(fā)現險情后,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還要在24小時內向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擅自修繕 最高罰款50萬元
條例對破壞行為提出了嚴厲的懲罰措施。
如果對海絲史跡擅自修繕、遷移、重建、拆除,沒有構成犯罪的,除了要被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有規(guī)范用火用電,公安機關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罰款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
出現史跡被盜、不管不顧導致損毀、自然災害沒預防好、發(fā)現險情不報告,一旦被發(fā)現,將被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最高罰款3萬元、對個人最高罰款2萬元。
亂涂亂畫 罰款200元以下
條例規(guī)定,在海絲史跡及其保護設施、保護標志上張貼、涂污、刻劃,或者移動、拆除、損毀保護設施、保護標志,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還可以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如果在海絲史跡保護區(qū)域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后果也很嚴重:同樣是有公安機關查處,限期整改,逾期的最低罰款5000元、最高罰款3萬元。
工作瀆職 給予行政處分
條例還列舉各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在前期工作方面,擅自修改保護規(guī)劃,沒有及時發(fā)現建設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沒有將保護規(guī)劃的相關要求納入項目用地規(guī)劃條件,或者沒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保護海絲史跡的相關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被處分。
部門沒有對與海絲史跡相關的可移動文物采取搶救、保護,國有海絲史跡保護管理責任人未履責,部門沒有及時制止、糾正、查處破壞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也將被處分。
此外,挪用海絲史跡保護管理經費,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也都將被處分。
泉州“海絲”史跡獲立法保護
《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昨獲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17年起施行,破壞海絲史跡將被依法追責
12月2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的決定。該條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這是泉州市獲得設區(qū)市立法權后報請批準的首部實體法,意味著泉州海上絲綢之路史跡獲立法保護。此前,泉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該條例,并報請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
該條例對“海絲”史跡保護和管理、利用與開放、法律責任等都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在“海絲”史跡保護方面,該《條例》設置了多重措施:將列入保護名錄的“海絲”史跡分為三類,編制保護規(guī)劃,并根據分類劃定保護區(qū)域;以建設活動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主線,構建全方位的.防護體系;明確保護管理責任人,加強日常保護;對各類破壞“海絲”史跡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guī)定。
條例規(guī)定,鼓勵設立“海絲”史跡保護社會基金;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fā)揮“海絲”史跡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qū)的交流與合作;市、縣(市、區(qū))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挖掘整合“海絲”史跡旅游資源,鼓勵社會力量開發(fā)“海絲”旅游產品,發(fā)展特色旅游產業(yè)。
根據該條例,對造成“海絲”史跡滅失、損毀或者歷史風貌破壞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海絲史跡保護條例”
4月1日,市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在市文化館舉行2017年全市村(社區(qū))文化工作培訓會,著重就《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以及古泉州(刺桐)史跡申遺工作進行培訓、宣傳,主要目的是強調文物保護意識、傳承中華優(yōu)秀文化。各鎮(zhèn)(街道)文體服務中心負責人、各村(社區(qū))文化協管員130多人參加培訓。
市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董立新介紹了“古泉州(刺桐)史跡”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歷史背景、歷史意義及工作進程!肮湃(刺桐)史跡遺址”文化遺產是指與“古泉州(刺桐)”有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海上絲綢之路”文物、建筑群等遺跡和遺址,包括我市的萬壽塔、六勝塔、石湖碼頭等共16處具有代表性的多元文化史跡。這些文化史跡,完整地闡釋了宋元時期的古泉州(刺桐)是當時世界的海上航運和貿易線路體系上的重要港口城市。
市博物館館長李國宏通過生動詳實的事例,對泉州市首部實體法《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進行解讀。李館長特別強調了海絲史跡保護管理工作的方針,即“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要確保海絲史跡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延續(xù)性,不得建設與遺產保護無關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