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邁列傳文言文翻譯
洪邁,1123年出生,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洪邁列傳文言文翻譯,歡迎大家參考學習哦!
原文
洪邁字景盧,皓季子也。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紹興十五年始中第,授兩浙轉運司干辦公事,入為敕令所刪定官。皓忤秦檜投閑,檜憾未已,御史汪勃論邁知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
乾道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造浮梁,士民安之。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郡歲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復返,眾遂反戈。民訛言相警,百姓洶懼。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之,俾歸營,眾皆聽,垂橐而入,徐詰什五長兩人,械送潯陽,斬于市。辛卯歲饑,贛適中熟,邁移粟濟鄰郡。僚屬有諫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尋知建寧府。富民有睚眥殺人衷刃篡獄者,久拒捕,邁正其罪,黥流嶺外。
十一年,知婺州,婺軍素無律,春給衣,欲以緡易帛,吏不可,則群呼嘯聚于郡將之治,郡將惴恐,姑息如其欲。邁至,眾狃前事,至以飛語榜譙門。邁以計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黨眾相嗾,哄擁邁轎,邁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預?”眾逡巡散去。邁戮首惡二人,梟之市,余黥撻有差,莫敢嘩者。事聞,上語輔臣曰:“不謂書生能臨事達權。”特遷敷文閣待制。
紹熙改元,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漸為戒。上曰:“浙東民困于和市,卿往,為朕正之。”邁再拜曰:“誓盡力。”邁至郡,核實詭戶四萬八千三百有奇,所減絹以匹計者,略如其數。明年,再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尋以端明殿學士致仕。
(節選自《宋史洪邁列傳》,有刪改。)
翻譯
洪邁字景盧,是洪皓的小兒子。小時候每天讀書數千言,看一遍就不會忘記,博覽群書,即使是小說野史,佛道旁門,沒有不涉獵的。紹興十五年考中,被授予兩浙轉運司干辦公事的官職,入朝任敕令所刪定官。洪皓得罪秦檜被安置在閑散的職位上,秦檜對他怨恨不已,御史汪勃判定洪邁知道他父親不安分的陰謀,于是被貶添差教授福州。
乾道六年,授予贛州知州的官職,興建學宮,建造浮橋,士人百姓安居樂業。郡兵素來驕橫,稍不如意就蠻橫強暴。郡里每年派上千人戍守九江,這一年,有人害怕去后就會被留下而不再回來,眾人于是反戈。人們以謠言相警,百姓非常害怕。洪邁不為所動,只派遣一名校官好言勸說他們,使他們回到營中,眾人都聽從了勸說。他掛著空箭袋進入,慢慢審問出什五長兩個人,帶上刑具押送潯陽,在市上斬首。辛卯年間鬧饑荒,贛州正值中熟,洪邁拿出糧食去幫助鄰郡。有個僚屬進諫阻止,洪邁笑著說:"秦地和越地的貧弱豐肥不同,是做臣子的道理嗎?"不久任建寧府知府。有個因小事人而持刀越獄的`富人,長時間拒捕,洪邁治他的罪,施黥刑后流放嶺外。
十一年,任婺州知州,婺州軍一向不講軍紀,春天發放衣服,想要用錢換成絲帛,官吏不允許,就一起呼叫放肆地聚集到郡將的治所,郡將惶恐不安,無原則地寬容想滿足他們的要求。洪邁來后,眾人重演前事,甚至把惡意誹謗的話張貼在城門上。洪邁用計謀逮捕四十八人,繩之以法,同伙的人互相唆使,一哄而上擁擠洪邁的轎子,洪邁說:"他們是罪人,你們為什么要參與?眾人害怕不敢上前而散去。洪邁殺了帶頭做惡的兩個人,并在市上斬首示眾,其余處以黥刑和鞭打不等,沒有人敢無理取鬧。事情被皇帝聽說,皇上對輔巨說:"沒想到書生處理事情能隨機應變.特升任他為敷文閣待制。
紹熙改用新的年號,任煥章閣學士,紹興知府。到朝廷上奏事情,上書說新政應以十漸為戒。皇上說:"浙東百姓被和市所困擾,你去替我糾正這件事。"洪邁拜了兩拜說:"發誓盡力而為。"洪邁到了郡中,核對查實欺詐瞞騙四萬八千三百多戶,所少收取的絹按匹計算,大致就是這個數目。第二年,兩次上書告老,進官為龍圖閣學士。不久就以端明殿學士的身份辭官。
作者簡介
洪邁(1123年—1202年),字景廬,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南宋著名文學家,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
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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