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實用)
在年少學習的日子里,許多人都接觸過很多經典的文言文吧?現在我們一般將古文稱為文言文。文言文的類型有哪些,你見過的文言文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1
文言虛詞是指那些意義比較抽象,基本不能明確地表示意義,而只能組織實詞使句子結構完整的詞,它是構成文言句子不可或缺的部分。古今漢語中,差別最大的不是實詞,而是虛詞。“之乎者也”已成為文言文最顯著的特色,甚至成了文言文的代稱。可見,文言虛詞在文言文中的'地位是極其重要的。
文言虛詞數量遠不如實詞多,但在文言文中使用頻率高,語法作用大,用法相當復雜且非常靈活。清人袁仁林說過“千言萬語,止此幾個虛詞出入參伍其間,而運用無窮”。正因為用法復雜,才給我們現代人閱讀文言文增加了非常大的難度,就連古人也覺得“實字易訓,虛詞難釋”。(阮元《經傳釋詞序》)因此,我們要想真正讀懂古文,了解并掌握文言虛詞在文中的用法是非常必要的。
雖然說是考“常見文言虛詞”,數量也只有十幾個,但放在特定的語言環境里,讓考生在短時間內準確辨析它的詞匯意義和語法意義,難度還是比較大的。高考教材列出的文言虛詞是32個(高考語文課本后面已經列出),20xx年的《考試說明》降低了該考點的難度,規定要考查的文言虛詞只有20個,即:而、何、乎、乃、其、且、然、若、所、為、焉、也、以、因、于、與、哉、則、者、之;20xx年的《考試說明》中則定為18個,去掉了“然、哉”。(新的語文教學大綱又減少為15個,刪去“何、乃、若”。)
文言虛詞與現代漢語虛詞差異較大。現代漢語虛詞一般就當虛詞用,而文言虛詞由于是從實詞演化而來,所以大部分虛詞都有實詞的含義,所謂“虛詞不虛”。文言虛詞與現代漢語虛詞的差異最明顯的是語氣詞,文言文中用“矣、哉、乎、也、邪”,現代漢語則用“嗎、呢、了、啊、呀”等,沒有一個相同。古文中的虛詞,毫無變化的保留到今天,只是極少數。古漢語中許多虛詞都有多種用法,一個虛詞可以當現代漢語幾個虛詞用。我們在閱讀時,必須結合具體的語言環境,去找現代漢語中恰當的詞語來解釋。如 “于”字在古漢語中主要當介詞用,但它幾乎可以同現代漢語所有的介詞相對應。例如:①立于不敗之地(相當于“在”);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相當于“自、從”)③古已有之,于今為烈(相當于“到”);④忠言逆耳利于行(相當于“對、對于”);⑤嫁禍于人(相當于“給”);⑥冰,水為之,而寒于水(相當于“比”);⑦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相當于“被”);⑧業精于勤(相當于“由于”)。其它還有用法更多的虛詞,如“其、而”的用法大概有四五十種。如何能準確地辨析文言虛詞在文中的用法和意義,我們在復習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2
(一)動詞。
1.有做作為充當變成成為等義,翻譯比較靈活。
①斬木為兵,揭竿為旗。(賈誼《過秦論》)
②然后以六合為家,崤函為宮。(賈誼《過秦論》)
③卒相與歡,為刎頸之交。(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冰,水為之,而寒于水。(荀子《勸學》)
⑤趙王竊聞秦王善為(演奏)秦聲。(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⑥今日嬴之為(幫助)公子亦足矣(司馬遷《信陵君竊符救趙》)
⑦南取百越之地,以為(劃為)桂林、象郡。(賈誼《過秦論》)
⑧為(治理)國以禮,其言不讓,是故曬之。(《論語》)
2.以為,認為。
①此亡秦之續耳。竊為大王不取也。(司馬遷《鴻門宴》)
②兩小兒笑曰:孰為汝多知乎!(《兩小兒辯日》)
3.判斷詞,是。
①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非為織作遲,群家婦難為。(《孔雀東南飛》)
(二)介詞。
1.表被動,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譯為被。
①吾屬今為之虜矣。(司馬遷《鴻門宴》)
②遂為猾胥報充里正役。(蒲松齡《促織》)
③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賈誼《過秦論》)
④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司馬遷《鴻門宴》)
⑤羸兵為人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眾。(司馬光《赤壁之戰》)
2.介紹原因或目的'。為了,因為。
①慎勿為歸死,貴賤輕何薄(《孔雀東南飛》)
②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孟子《魚我所欲也》)
③今為宮室之美為之。(《莊暴見孟子》)
3.介紹涉及的對象。給,替。
①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缶。(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請為王言樂。(《莊暴見孟子》)
4.對,向。
①為之奈何?(司馬遷《鴻門宴》)
②如姬為公子泣(司馬遷《信陵君竊符救趙》)
5.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
①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三)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反詰,呢。
①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司馬遷《鴻門宴》)
②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季氏將伐顓臾》)
③何故懷瑾握瑜而自令見放為?(司馬遷《屈原列傳》)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3
之: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為第三人稱,譯作“他(她)(他們)”、“它(它們)”。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并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肉食者謀之。——《曹劌論戰》)
2、有時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如:太尉茍以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樞密韓太尉書》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2、結構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譯。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于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
3、音節助詞。用來調整音節,無義,一般不翻譯。
①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4、結構助詞,是賓語提前的標志。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
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滿井游記》
5、結構助詞,是定語后置的標志。
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②北顧黃河之奔流。——《上樞密韓太尉書》
(三)作動詞,可譯為“到”、“往”。
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者:
(一)結構助詞,譯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的原因”等,相當于名詞性短語。
①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愚公移山》
②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出師表》
③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為學》
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語氣助詞,用在主語之后表示停頓,謂語部分一般用“也”字結尾,起判斷作用。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②諸葛孔明者,臥龍也。《隆中對》
而:
主要作連詞用,可以表示以下關系:
l、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①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論語)十則》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
2、承接關系,可譯作“就”“接著”,或不譯。
①扁鵲望桓候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②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
③環而攻之而不勝。前一個“而”就表示承接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轉折關系,譯作“但是”“可是”“卻”。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記》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愛蓮說》
③欲信大義于天下,而智術淺短。——《隆中對》
④環而攻之而不勝。后一個“而”字表示轉折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遞進關系,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
①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5、修飾關系,可譯為“地”“著”,或不譯。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始得西山宴游記》
其: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譯作“他(她)”“他(她)的”“他們”“他們的”“它”“它們”“它們的”。
①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③屠大暑,恐前后受其敵。——《狼》
有時也譯作第一人稱代詞“我”。
偶然得之,非其所樂。——《上樞密韓太尉書》
2、指示代詞,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里”。
①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②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③以勉其學者也。——《墨池記》
也可譯作“其中的”,后面多為數詞。
①其一犬坐于前。——《狼》
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為學》
(二)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問、猜度、反詰、愿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可譯為“大概”“或許”“恐怕”“可要”“怎么”“難道”等,或省去。
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
前一個“其”可譯作“難道”,后一個“其”可譯為“恐怕”。
③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譯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連詞,表示假設,可譯為“如果”。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爾。——《送東陽馬生序》
以:
(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②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前一個“以”表原因,后一個“以”表目的。)——《出師表》
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陳涉世家》
2、介紹動作行為所憑借的條件,可譯為“憑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馬說》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式,可譯作“把”、“拿”、“用”等。
①屠懼,投以骨。——《狼》
②遂許先帝以驅馳。——《出師表》
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勞。——《峽江寺飛泉亭記》
(二)連詞。
1、表示目的,相當于現代漢語里的“來”。
①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狼》
②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③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④故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記》
2、表示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②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
3、有時相當于連詞“而”。
①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
②醉則更相枕以臥。——《始得西山宴游記》
(三)“以”還可作動詞(屬于實詞)用,可譯為“認為”。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
②魏武將見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說新語〉三則》
焉:
1、疑問代詞,可譯為“哪里”。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問語氣助詞,可譯為“呢”。如: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曹劌論戰》
3、代詞,相當于“之”。如:忽啼求之,父異焉。——《傷仲永》
4、兼詞,用于動詞、形容詞之后,即兼有介詞和代詞的作用,相當于“從這里”“在那里”。
①不復出焉。——《桃花源記》
②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③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曹判論戰》
雖:
連詞“雖”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
①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唐雎不辱使命》
②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如: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然:
(一)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
①父利其然也。——《傷仲永》
②謂為信然。——《隆中對》
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游記》
(二)連詞,表轉折關系,譯作“然而”“但是”等。
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
②然志猶未已。——《隆中對》
(三)語氣助詞,分三種情況:
1、用在形容詞之后,作為詞尾,譯作“……地”。
雜然相許。——《愚公移山》
2、用于詞尾,譯作“……的樣子”。
①臨川之城東,有地隱然而高。——《墨池記》
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記》
3、用于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然”“若……然”格式,相當于“……的樣子”“好像……似的”。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乃:
(一)作副詞。有三種情況。
1、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才”。
①斷其喉,盡其肉,乃去。——《狼》
②太丘舍去,去后乃至。——《世說新語三則》
2、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就”。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陳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譯作“竟”“竟然”。
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4、用于判斷動中,相當于“是”“就是”。
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二)作連詞,表示前后的銜接或轉折,可譯為“于是”。
①乃入吳尋二陸。——《周處》
②乃重修岳陽樓。——《岳陽樓記》
(三)作代詞,譯為“你、你的”。如: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于:
介詞“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動作發生的處所、時間,譯作“在”“從”。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曹劌論戰》
②子墨子聞之,起于魯。——《公輸》
2、表示動作的對象,譯作“向”“對”“同”“給”“到”等。
①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
②貧者語于富者曰。——《為學》
③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于桓、靈也。——《出師表》
④故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孟子二章》
⑤況仁人莊士之遺風余思,被于來世者何如哉。——《墨池記》
3、用在被動句中,介紹行為主動者,可譯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作“比”。如: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魚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譯為“由于”“因為”。如: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孟子二章》
為:
“為”作為動詞有兩種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斷,一是表動作行為。這里只介紹“為”作為介詞的用法。
1、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作“向”“對”等。
①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②此人——為具言所聞。——《桃花源記》
2、表示被動,譯作“被”。如:梅花為寒氣所勒。——《西湖游記二則》
3、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如:為我謝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韓愈短文兩篇》
4、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作“為著”“為了”。如: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魚我所欲也》
5、表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如: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故事兩篇》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4
(一)用作連詞。
1、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如:“敏而好學,不恥下問。”相當于“而且”,“又”。
2、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并且”或“而且”。如:“學而時習之”。
3、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如:溫故而知新。
4、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但是”“卻”。如: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勸學》)
5、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假如”。
例如:《少年中國說》:“使舉國之少年而果為少年也” [譯]:“假使全國的青年人如果真的都成為有為的青年”。
6、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可不譯。
①吾嘗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勸學》)
7、表示因果關系:
①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②表惡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戰》)
8、表示目的關系:
①縵立遠視,而望幸焉(《阿房宮賦》)
②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鴻門宴》)
(二)通“爾”,用作代詞,第二人稱,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
①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促織》)
②嫗每謂余曰:“某所,而母立于茲(《項脊軒志》)(三)通“如”:好像,如同。
①軍驚而壞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于“罷了”。
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而后】才,方才。臣鞠躬盡瘁,死而后已。
【而況】即“何況”,用反問的語氣表示更進一層的意思。
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
【既而】不久,一會兒。
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五人(《五人墓碑記》)
【之】
1.用作代詞: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①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3、用作動詞,可譯為“到”,“去”,“往”。如:已而之細柳軍。
【其】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例如: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 “的”。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里"。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后面多為數詞。如: 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師說》表測度。)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則】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二)表示假設關系。相當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于"那么""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三)表示并列關系。可譯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四)表示轉折、讓步關系。可譯為"可是""卻";"雖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以】
1.用作介詞。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么身份"等。例如: "何以戰?"(《曹劌論戰》)
(二)起提示作用,可譯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例如:時操軍兼以饑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于",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記》)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2.用作連詞。
(一)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可譯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余與四人擁火以入……(《游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系,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
(四)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于硎。(《庖丁解牛》)
【于】“于”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于”“給”“由于”“等。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在……方面) 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在……中)
2.放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 “勝過”。例如: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
3.放在動詞之后,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戰》)
【為】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動關系。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因】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于","趁著""憑借","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后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所】1.用作助詞。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于眾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2.在有些句子中,"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后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復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備矣,……(《信陵君竊符救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者】
1、代詞,譯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等。滿坐寂然,無敢嘩者。
2、語氣助詞,可不譯。如:陳勝者,陽城人也。
【且】1.用作連詞。 且表示遞進關系、并列關系。古之圣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2.用作副詞。 相當于"將""將要","暫且""姑且"。以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驢》)
【也】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如: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后序》)
2.表示肯定語氣的,如: 昔人云:"將以有為也。"(《〈指南錄〉后序》
3.表示疑問語氣的,如: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4.表示感嘆語氣的,如: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焉】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于是余有嘆焉。(《游褒禪山記》) 有時用于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鐘于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乎】
用作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幾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
2.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3.用于感嘆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4.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辭》)
用作介詞 相當于"于"。 生乎吾前……(《師說》) 此外,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與】1. 作虛詞用。
(一)解釋為:和、跟、同。例如: 吾與汝畢力平險,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日與子弟角,無不勝。(《促織》)
(二)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嘆。后寫作“歟”。
2.作實詞用,可解釋為“給予、給”,“結交、交好”。例句略。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5
(一)兼詞。
1.相當于于之、于此、于彼。
①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在其中)。(《論語》)
②積土成山,風雨興焉(從這里)。(荀子《勸學》)
③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子被逮,激于義而死焉(在這件事情上)者也。(張溥《五人墓碑記》)
2.相當于于何。譯為在哪里從哪里等。
①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②非再至,焉知其若此?
③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二)代詞。
1.相當于之。
①惟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柳宗元《捕蛇者說》)
②猶且從師而問焉。(韓愈《師說》)
③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張溥《五人墓碑記》)
2.哪里,怎么。
①未知生,焉知死(《論語》)
②割雞焉用牛刀(《論語》)
(三)語氣詞。
1。句末語氣詞,了,啊,呢。
①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蘇洵《六國論》)
②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③則牛羊何擇焉?(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2.作句中語氣詞,表示停頓,相當于也。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否焉,小學而大遺。(韓愈《師說》)
②少焉,月出于東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間。(蘇軾《赤壁賦》)
3.作詞尾,相當于然,譯為的樣子地。
①盤盤焉,囷囷焉,蜂房水渦,矗不知乎幾千萬落。(杜牧《阿房宮賦》)
②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硿硿焉。(蘇軾《石鐘山記》)
常見文言文虛詞用法6
【因】
(一)介詞。
1.依照,根據。
①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②變法者因時而化。
③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
2.依靠,憑借。
①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過秦論》)
②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燭之武退秦師》)
③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屈原列傳》)
3.趁著,趁此。
①不如因而厚遇之。(《鴻門宴》)
②因擊沛公于坐。(《鴻門宴》)
4.通過,經由。
①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鴻門宴》)
5.因為,由于。
①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
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諫太宗十思書》)
(二)副詞。
1.于是,就;因而。
①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②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2.原因,緣由,機緣。
①于今無會因。(《孔雀東南飛》)
(三)動詞
1.根據
①故事因于世,而備適于事(《五蠹》)
2.沿襲,繼續。
①蒙故業,因遺策。(《過秦論》)
②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
【于】
(一)介詞。
1.在,從,到
①乃設九賓禮于庭。(在)《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縉紳、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計所出。
③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前一個于:從)(《勸學》)
④從徑道亡,歸璧于趙。(到)《廉頗藺相如列傳》
2.在方面從中
①荊國有余地而不足于民。
②于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悔。(《游褒禪山記》)
3.由于
①業精于勤、荒于嬉(《進學解》)
4.向,對,對于。
①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
②魯肅聞劉表卒,言于孫權曰(《赤壁之戰》)
③愛其子,擇師而教之,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
5.被。
①君幸于趙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故內惑于鄭袖,外欺于張儀。(《屈原列傳》)
6.與,跟,同。
①身長八尺,每自比于管仲、樂毅。
②燕王欲結于君。《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莫若遣腹心自結于東,以共濟世業。《赤壁之戰》
7.比。
①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②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后一個于:比)(《勸學》)
【于是】
1.相當于于+此,在這時,在這種情況下,對此,從此,因此。例:
①于是賓客無不變色離席。(在這時)
②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這種情況下)(《捕蛇者說》)
③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罅。(對此)《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于是余有嘆焉。(因此)(《游褒禪山記》)
⑤遂墨以葬文公,晉于是始墨。(從此)
2.連詞,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代漢語于是相同。例:
①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③于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于齊。(《觸龍說趙太后》)
【見于】表示被動。
①吾長見笑于大方之家(《秋水》)
②今是溪獨見辱于愚,何哉(《愚溪詩序》)
【與】
(一)介詞。
1.介詞。和,跟,同。
①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鴻門宴》)
②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促織》)
2。給,替。
①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陳涉世家》)
②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
3.比,和比較。
①吾孰與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六國論》)
(二)連詞。
1.連詞。和,跟,同。
①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勾踐滅吳》)
②勾踐載稻與脂于舟以行。(《勾踐滅吳》)
(三)動詞。
1.給予,授予。
①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餼。(《勾踐滅吳》)
②則與一生彘肩(《鴻門宴》)
③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
2.結交,親附。
①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燭之武退秦師》)
②合從締交,相與為一(《過秦論》)
③與嬴而不助五國也(《《六國論》》)
3.對付。
①龐煖易與耳。
4.參加,參與。
①騫叔之子與師。(《騫叔哭師》)
5.贊許,同意。
①吾與點也。(《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
②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四)通假。通歟。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或疑問。
①無乃爾是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③然則廢釁鐘與(《齊桓晉文之事》)
【孰與】【與孰】表示比較與選擇,譯為:跟比較,哪一個
①謂其妻曰:我孰與城北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沛公曰:孰與君少長?(《鴻門宴》)
③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孰若】【與其孰若】表示選擇(舍前取后),譯為:哪如與其哪如
①與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馮婉貞》)
②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童區寄傳》)
【則】
(一)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鴻門宴》)
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④臨視,則蟲集冠上(《促織》)
2.表示條件、假設關系。譯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
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②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3.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間是并列關系。可譯為就,或不譯。
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②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③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④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
4.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轉折時,用在后一分句,譯為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為雖然倒是。
①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②手裁舉,則雙超忽而躍(《促織》)
③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系。常和非不呼應著用,譯為就是不是就是。
①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②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勾踐滅吳》)
(二)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2.表對已然或發現的強調。可譯為已經原來原來已經。
①及諸河,則在舟中矣。(《殽之戰》
(三)名詞。
1.指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①《論語》六則。
2。準則,法則。
①以身作則。
(四)動詞。效法。
①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
(五)通假。同輒,總是,常常。
①居則曰:不吾知也!
【則是】只當是。
①與竇娥燒一陌兒,則是看你死的'孩兒面上。(《竇娥冤》)
【則則】贊嘆的聲音。
①連呼則則。
【者】
(一)助詞。
1.指人、物、事、時、地等。的,的(人、東西、事情)。
①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觸龍說趙太后》)
②秦自繆公以來二十余君,未嘗有堅明約束者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在數詞后面,譯為個方面樣東西件事情。
①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赤壁之戰》)
②或異于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3.用作若似如的賓語,譯為的樣子。
①言之,貌若甚戚者(《捕蛇者說》)
②然往來視之,覺無異能者(《黔之驢》)
4.放在后置的定語后面,相當于的。
①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頃之,煙炎張天,人馬燒溺死者甚眾(《赤壁之戰》)
5.放在主語后面,引出判斷,不必譯出。
①廉頗者,趙之良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6.用在今昔等時間詞后面,不必譯出。
①近者奉辭伐罪。(《赤壁之戰》)
②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
③遠者數世,近者及身。
7.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
①然操遂能克紹,以弱為強者,非惟天時,抑亦人謀也。(《赤壁之戰》)
②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義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二)語氣詞。
1.放在疑問句的句末,表示疑問語氣等。
①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誰為大王為此計者?(《鴻門宴》)
【之】
(一)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于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①太后盛氣而揖之。(《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數存之。(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④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之:你)(《與妻書》)
2.指示代詞,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前一個之,這樣。后一個之,它。)(《季氏將伐顓臾》)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游》)
④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助詞。
1.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①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勾踐滅吳》)
④王無異于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志。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②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③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后置的標志。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傳》)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為不及物動詞)后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國也》)
②余扃jiōng,牖yǒu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③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動詞,到去。
①胡為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兮辭》)
②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逍遙游》)
③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④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顧而之他。(《齊人有一妻一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