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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文言文
道法自然文言文1
夫道者,萬物之源也,衍而萬化,是為自然。心者,思辨之源也,拓以八方,乃識道也。是以,物載于道,道源于辨,辨本乎心。故吾曰:格物以致知,致知以求道,道法自然。
水之以清,濁之一塵,清與?濁與?必見濁焉。奈何以一泓之大而難掩塵之忽微?蓋水之空明澄澈,而塵之濁垢彰顯,相形見暇故也。推而論之,瑜不掩暇昭矣。兵法修列,惜乎臏腳;厥有國語,嘆乎失明。豈不恨哉?戰無不勝,胯下受辱之徒;楚漢稱雄,聲色酒肉之屬,唐開風流,弒父戮兄之輩。莫不憾哉?
鄭板橋仰觀而稱焉“虛心竹有低頭葉,傲骨梅無仰面花。”李蕭遠俯察而慕焉“體清以洗物,不亂于濁。受濁以濟物,不傷于清。”周敦頤臨水而贊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香遠益清,亭亭凈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其格物之厚而悟道之深,不亦道法自然者乎?
昔者,法萬物而有所就者,不可謂鮮矣。魯班格草而有鋸子出,孔明格馬而有流馬作。諸如此類者云云,而況于近乎?甚也,法羽禽而有飛機就,法游魚而有潛艇成。思蝙蝠其無雷達乎?慮墜果其無引力定律乎?亦云云。此皆道法自然之功哉!誠可謂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也。
《大學》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即此而知,道法自然之重昭矣。
道法自然文言文2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譯文】
在天地存在以前,就有一個東西渾然天成。它無形、無聲;既看不見,又聽不到,摸不著。它不生不滅,獨立長存,永不改變;周行天下,不覺倦怠,而無所不在。世上一切的事物,莫不靠它才能生生不息,它可以說是萬物的母親了。這樣玄妙的東西,我實在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不得已,只好叫它作“道”。如果要勉強給它起個名字的話,也只能稱它為“大”。大到沒有極限,便不會消逝;沒有消逝,才稱得起遠;雖然遠,卻仍能自遠而返。所以說,道是最大的;其次是天;再則是地;次則為王。宇宙中的四大,王也是其中之一。但這四者顯然是各有范圍,各有差別。人為地所承載,所以人當效法“地”;地為天所覆蓋,所以地當效法“天”;天為道所包涵,所以天當效法“道”;道以自然為歸,所以道當效法“自然”。
含義
“無”生“有”,“有”歸“無”。這是萬事萬物的起點和終點以及運動變化的最后依據。“無”外無他,“無”蘊含“有”且是“有”。雙方對立統一,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無”生“有”,是“無”動而“有”然,也就是說,“無”自然而“有”然(然:形成的意思)。
“有”源于“無”而歸“無”。“有”歸“無”是“有”動而“無”然,也就是說,“有”自然而“無”然。
“無”和“有”是一體的兩極。“無”、“有”向對方的運動,或稱雙向運動或反運動,就是自然。
無有就是道。往返的運動,或自然,就是德。德就是道內兩極之間往返的關系。
一是無,二是有。一生二,二歸一。一生二歸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一是陽,二是陰。陽授陰,陰受陽。陽授陰受交合而生的旋轉就是德能,就是自然。
陰陽有限而失衡,陽授陰受失衡而生正負。產生正負的旋轉仍是德能,仍是自然。
本質
道法自然——這是 老子為我們提供的最高級的方法論。
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說萬事萬物的運行法則都是遵守自然規律的。最能表達“道”的一個詞就是自然規律,同樣我們可以反過來說與我們這里所說的自然規律最相近的.一個字就是“道”。這包括自然之道,社會之道,人為之道。
道就是對自然欲求的順應。任何事物都有一種天然的自然欲求,誰順應了這種自然欲求誰就會與外界和諧相處,誰違背了這種自然欲求誰就會同外界產生抵觸。所以在這里蘊含了我們看待世界的基本的認識論和方法論。
每一件事物都有著它本身的天性和本質,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思維方式和個性特征。我們應該意識到的是:改造一個人的效果是有限度的。我們需要做的不是試圖消除這些缺失,而是把他們的優點合理地加以利用,盡量避免他們的缺失,并力圖幫助每個人在其獨特天性的基礎上持續進步,去放大其中有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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