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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鴻尚節》文言文原文注釋翻譯
在年少學習的日子里,大家或多或少都接觸過一些文言文吧?文言文作為一種定型化的書面語言,沿用了兩三千年,從先秦諸子到明清八股,都屬于文言文。那么問題來了,你還記得曾經背過的文言文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梁鴻尚節》文言文原文注釋翻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品原文
梁鴻尚節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愿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于是,始敬鴻,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歸鄉里。
作品注釋
而:表順承
尚:崇尚、推崇
節介:氣節,操守
覽:閱覽
通:通曉
延:蔓延
及:到
不為章句:為,著述;不死記硬背一章一句
畢:此指讀書結束
上林苑:古宮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
其主:其,其中
猶:還
牧:放養牲畜
舍:房屋,住所
去:離開
恒:平常,普通
責讓:責備、批評
豕(shǐ):豬
償:償還
許:允許,同意
他:別的
因:于是
見:看見
還:歸還
執勤:執守做工
懈:松懈
耆老:老人,耆,老
悉:全部
受:接受
曾誤遺火: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
愿以身居作: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
悉以豕償之:了解后把自己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
稱鴻長者: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
作品翻譯
梁鴻雖然家庭貧困,然而他推崇禮節,廣泛閱讀(書本),沒有不通曉的(事情)。并且他不死記硬背章句。讀完書,就到上林苑放豬,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蔓延到別人的房屋。梁鴻就尋訪被燒到的人家,問他損失的財物,用自己全部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富,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鴻)于是勤奮做工,從早到晚從不松懈。鄰家老人們見梁鴻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責備批評那家主人,并且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開始敬佩梁鴻,把豬還給他,梁鴻沒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鄉。
文言知識
釋“讓”。“讓”作“謙讓”解,古今都有這個含義。上文“乃共責讓主人”中的“讓”指批評,與“責”同義,句意為“于是一同責備批評主人”。又,“以其無禮,眾人讓之”,意為“因為他無禮,大家批評責備他”。
人物簡介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今陜西咸陽)人,生卒年不詳,約漢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間在世。少孤,受業太學,家貧而尚節介。學畢,牧豕上林苑,誤遺火延及他舍。鴻悉以豕償舍主,不足,復為傭以償。歸鄉里,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妻以女,鴻盡謝絕。娶同縣孟女光,貌丑而賢,共入霸陵山中,荊釵布裙,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因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 。章帝(肅宗)聞而非之,求鴻不得。乃改復姓運期、名耀、字侯光,與妻子居齊、魯間。終于吳。
作者簡介
范曄(398年—445年),字蔚宗,順陽(今河南南陽淅川)人,南朝宋史學家、文學家。
范曄出身士族家庭,元熙二年(420年),劉裕代晉稱帝,范曄應招出仕,任彭城王劉義康門下冠軍將軍、秘書丞;元嘉九年(432年),因得罪劉義康,被貶為宣城太守,于任內著寫《后漢書》。元嘉十七年(440年),范曄投靠始興王劉浚,歷任后軍長史、南下邳太守、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因參與劉義康謀反,事發被誅,時年四十八歲。
范曄才華橫溢,史學成就突出,其《后漢書》博采眾書,結構嚴謹、屬詞麗密,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并稱“前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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