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李白不為人知的故事
李白竟是個殺人犯? 李白于開元中所作《贈從弟襄陽少府皓》詩云:“……結發未識事,所交盡豪雄。卻秦不受賞,擊晉寧為功?”有一種版本,緊接著還有“托身白刃里,殺人紅塵中”兩句。跟李白有過交往的詩人魏顥在李白去世后所寫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俠,手刃數人”的說法。就是說,無論是李白本人的自述,還是他生前好友的記載,李白都是殺過人的,而且所殺不止一人。
殺過好幾個人的李白竟然逍遙法外,公然到處游歷,甚至跑到京城,想方設法進入朝廷當差。這期間,沒有任何文獻記載,有李白曾經受到過懲罰的痕跡。因此,對于李白關于殺人的自述,研究專家多表示懷疑,認為那是文學夸張,并非真有其事。不用說,魏顥是誤把李白的吹牛當作真事了。
誠然,盛唐時期,任俠蔚成風氣。騎寶馬、佩寶刀、痛飲酒、都市殺人,這些俠客的行為,無不令人艷羨。年輕時代的李白,對俠客也是十分憧憬的,他的詩歌中就曾屢次興致盎然地描述過俠客種種令人艷羨的壯舉。例如,《白馬篇》:“酒后競風彩,三杯弄寶刀。殺人如翦草,劇孟同游遨。”《結客少年行》:“托交從劇孟,買醉入新豐。笑盡一杯酒,殺人都市中。”李白的同時代詩人,也寫過不少這類詩歌。例如崔顥《游俠篇》:“少年負膽氣,好勇復知機。仗劍出門去,孤城逢合圍。殺人遼水上,走馬漁陽歸。”王昌齡《雜興》:“義士頻報讎,殺人不曾缺。”杜甫《遣懷》:“白刃讎不義,黃金傾有無。殺人紅塵里,報答在斯須。”這當中,有些是懷古,對司馬遷《史記·游俠列傳》等歷史文獻所記載的春秋戰國時代俠客的快意恩仇故事表示向往之情。這自然透露出了詩人們建功立業、流芳后世的強烈愿望,說明那個時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平凡庸碌地度過一生的心理。
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對拓土開疆懷有濃厚興趣的皇帝,曾經頻繁發起對周邊國家的戰爭。邊關建功,拜將封侯,是典型的“唐人夢”。相應地,那個時代的文人也普遍有了尚武精神。在邊關殺敵立功成為人人贊頌的英雄壯舉的同時,在都市紅塵之中殺人也就不是什么罪孽深重、人人譴責的事情了。
可以說,詩人們嘴里的“殺人如剪草”、“殺人紅塵中”、“殺人都市中”,其實都不過是實現人生理想、宣泄內心苦悶的痛快話——用今天的話說,大約是“酷語”——并不一定會親自付諸行動。曾經對“殺人紅塵里,報答在斯須”的古代俠客表示過羨慕之情的`杜甫,其實是連雞吃蟲、人烹雞這樣的事情都于心不忍的菩薩心腸。有詩為證,《縛雞行》:“小奴縛雞向市賣,雞被縛急相喧爭。家中厭雞食蟲蟻,不知雞賣還遭烹。蟲雞于人何厚薄,吾叱奴人解其縛。雞蟲得失無了時,注目寒江倚山閣。”
李白跟杜甫有所不同,他少年時代即學習過劍術,后來出門游歷之時,也喜歡隨身攜帶匕首寶劍。對李白有知遇之恩的前輩崔宗之,在《贈李十二白》詩中說李白“袖有匕首劍,懷中茂陵書”,李白的弟子劉全白在《唐故翰林學士李君碣記》中也說老師“少任俠,不事產業”,稍晚于李白的范傳正在《唐左拾遺翰林學士李公新墓碑序》中也有李白“少以任俠自任”的記載。
綜合上面敘述,我推測:李白雖然沒有殺過人,但是,年輕的時候應該是跟人干過架的。所謂的“殺人紅塵中”、“殺人都市中”,無非是干架的時候,捅過幾次刀子。當然并沒有把人捅死——肯定只是輕傷。否則,唐朝法律也不是吃素的。《唐律》有一條:“諸斗毆殺人者,絞;以刃及故殺人者,斬;雖因斗,而用兵刃殺者,與故殺同。”不過,比起不久前“大漢之風”的掌摑閻崇年來,情節還是要嚴重一些。由于唐朝沒有互聯網,因此事情就沒有鬧得沸沸揚揚,盡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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