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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主要思想
朱熹世稱朱子,是孔子、孟子以來最杰出的弘揚儒學的大師,下面整理了朱熹主要思想,一起來了解一下!
教育思想
朱熹的長期從事講學活動,精心編撰了《四書集注》等多種教材,培養了眾多人才。他的教育思想博大精深,其中最值得關注的,一是論述“小學”和“大學”教育,二是關于“朱子讀書法”。
論述教育
朱熹在總結前人教育經驗和自己教育實踐的基礎上,基于對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初步認識,把一個人的教育分成“小學”和“大學”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階段,并提出了兩者不同的教育任務、內容和方法。朱熹認為8~15歲為小學教育階段,其任務是培養“圣賢坯璞”。鑒于小學兒童“智識未開”,思維能力薄弱,因此他提出小學教育的內容是“學其事”,主張兒童在日常生活中,通過具體行事,懂得基本的倫理道德規范,養成一定的行為習慣,學習初步的文化知識技能。在教育方法上,朱熹強調先入為主,及早施教;要力求形象、生動,能激發興趣;以《須知》、《學規》的形式培養兒童道德行為習慣。朱熹認為15歲以后大學教育,其任務是在“坯璞”的基礎上再“加光飾”,把他們培養成為國家所需要的人才。朱熹認為,與重在“教事”的小學教育不同,大學教育內容的重點是“教理”,即重在探究“事物之所以然”。對于大學教育方法,朱熹一是重視自學,二是提倡不同學術觀點之間的相互交流。朱熹關于小學和大學教育的見解,為中國古代教育思想增添了新鮮的內容。
朱子讀書法
“朱子讀書法”六條,即循序漸進、熟讀精思、虛心涵泳、切己體察、著緊用力、居敬持志。這是由朱熹的弟子對朱熹讀書法所作的集中概括。其中循序漸進,包括三層意思:一是讀書應該按照一定次序,前后不要顛倒;二是“量力所至而謹守之”;三是不可囫圇吞棗,急于求成。熟讀精思即是讀書既要熟讀成誦,又要精于思考。虛心涵泳中的“虛心”,是指讀書時要反復咀嚼,細心玩味。切己體察強調讀書必須要見之于自己的實際行動,要身體力行。著緊用力包含兩方面的意義:一是讀書必須抓緊時間,發憤忘食,反對悠悠然;二是必須精神抖擻,勇猛奮發,反對松松垮垮。居敬持志中的“居敬”,強調讀書必須精神專注,注意力高度集中。所謂“持志”,就是要樹立遠大志向,并以頑強的毅力長期堅守。“朱子讀書法”比較集中地反映了我國古代對于讀書方法的研究成果,其中不乏合理的內容,值得我們借鑒。
哲學思想
理氣論
朱熹繼承周敦頤、二程,兼采釋、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范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系的含義:①理是先于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他認為理比氣更根本,邏輯上理先于氣;同時,氣有變化的能動性,理不能離開氣。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而萬物之理終歸一,這就是“太極”。②理是事物的規律。③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④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于理的第二個范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系有主有次。理生氣并寓于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后,屬第二性。
動靜觀
朱熹主張理依氣而生物,并從氣展開了一分為二、動靜不息的生物運動,這便是一氣分做二氣,動的是陽,靜的是陰,又分做五氣(金、木、水、火、土),散為萬物。一分為二是從氣分化為物過程中的重要運動形態。朱熹認為由對立統一,而使事物變化無窮。他探討了事物的成因,把運動和靜止看成是一個無限連續的過程。時空的無限性又說明了動靜的無限性,動靜又是不可分的。這表現了朱熹思想的辯證法觀點。朱熹還認為動靜不但相對待、相排斥,并且相互統一。朱熹還論述了運動的相對穩定和顯著變動這兩種形態,他稱之為“變”與“化”。他認為漸化中滲透著頓變,頓變中滲透著漸化。漸化積累,達到頓變。
格物致知論
朱熹用《大學》“致知在格物”的命題,探討認識領域中的理論問題。在認識來源問題上,朱熹既講人生而有知的先驗論,也不否認見聞之知。他強調窮理離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窮其理。朱熹探討了知行關系。他認為知先行后,行重知輕。從知識來源上說,知在先;從社會效果上看,行為重。而且知行互發,“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
心性理欲論
在人性論上,朱熹發揮了張載和程頤的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觀點,認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專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無缺的;“氣質之性”則以理與氣雜而言,有善有不善,兩者統一在人身上,缺一則“做人不得”。與“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有聯系的,還有“道心、人心”的理論。朱熹認為,“道心”出于天理或性命之正,本來便稟受得仁義禮智之心,發而為惻隱、羞惡、是非、辭讓,則為善。“人心”出于形氣之私,是指饑食渴飲之類。如是,雖圣人亦不能無人心。不過圣人不以人心為主,而以道心為主。他認為“道心”與“人心”的關系既矛盾又聯結,“道心”需要通過“人心”來安頓,“道心”與“人心”還有主從關系,“人心”須聽命于“道心”。朱熹從心性說出發,探討了天理人欲問題 。他以為人心有私欲,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張。朱熹承認人們正當的物質生活欲望,反對佛教籠統地倡導無欲,他反對超過延續生存條件的物質欲望。
美學思想
朱熹的哲學體系中含有藝術美的理論。他認為美是給人以美感的形式和道德善的統一。基于美是外在形式的美和內在道德的善相統一的觀點,朱熹探討了文與質、文與道的問題。認為文與質、文與道和諧統一才是完美的。朱熹還多次談到樂的問題。他把樂與禮聯系起來,貫穿了他把樂納入禮以維護統治秩序的理學根本精神。朱熹對“文”、“道”關系的解決,在哲學思辨的深度上超過了前人。他對《詩經》與《楚辭》的研究,也經常表現出敏銳的審美洞察力。
拓展:朱熹的兒童教育思想
朱熹(1130年~1200年)字元晦,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縣)人,南宋時期著名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
朱熹一生熱衷于教育事業,從政僅14年,而專門從事教育活動時間達40年之久。即使在為官期間,他也重視文教,銳意辦學,未曾間斷教育工作,如為南康知軍時,修復白鹿洞書院,并在其中講學,制訂學規,對后世影響很大;為潭州知州時,倡導州學、縣學,親自主持修復岳麓書院,處理政務之余,仍教誨諸生不倦。
一、重視蒙養教育
朱熹依據古代的教育經驗,把整個學校教育的過程劃分為小學與大學兩個階段,其中8~15歲為小學教育段,即蒙養教育段;15歲以后為大學教育段。他認為這是兩個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的階段,小學教育是大學教育的基礎,大學教育則是小學教育的擴充和深化。
朱熹特別重視蒙養階段的基礎教育作用,說:“古人之學,因以致知為先,然其始也,必養之于小學。”又說:“古人由小學而進于大學,其于灑掃、應對、進退之間,持守堅定,涵養純熟,固已久矣。大學之序,特因小學已成之功。”由此他認為如果兒童在幼時“不習之于小學,則無以收其放心,養其德性,而為大學之基本。”同時他從兒童的心理特點和教學的要求出發,指出只有使兒童“講而習之于幼稚之時”,才能使其“習與智長,化與心成,而無捍格不勝之患也”,收到理想的教學效果。
為了說明蒙養教育的重要性,他還把小學階段的教育形象地比喻為“打坯模”階段,他說:“古者,小學已自暗養成了,到長來,已自有圣賢坯模,只就上面加光飾。”并指出倘若自幼失了小學,或坯模沒打好,大了要補填就十分困難,他說:“而今自小失了,要被填,實是難。”總之,在他看來,蒙養階段的教育非常重要,必須抓緊抓好。
二、要求慎擇師友
由于幼兒模仿性強,是非辨別能力弱,周圍的環境對他們的影響很大,“習與正則正,習與邪則邪。”因此朱熹也與古代許多教育家一樣,強調在幼兒教育中應注意慎擇師友。
朱熹認為,對于普通的士大夫家庭,慎擇幼兒的教師應自慎擇乳母開始。因為乳母與嬰幼兒接觸的時間較長,對嬰幼兒的影響也較大,作為嬰幼兒的最初教育者,“乳母之教,所系尤切。”如何選擇乳母呢?朱熹提出的條件是:必選求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為子師。這是對乳母的要求,實質上亦是朱熹期望兒童所應具有的品行。
兒童稍長,除須慎擇教師外,還應開始注意培養兒童辨別是非、交游益友的能力。朱熹曾在《與長子受之》這封家信中教育兒子:“交游之間,尤當審擇,雖是同學,亦不可無親疏之辨。”至于如何決定交游的親疏,他指出:“大凡敦厚忠信,能攻吾過者,益友也;其謅諛輕薄,傲慢褻狎,導人為惡者,損友也。”“益友”應近之,“損友”則應遠之。
普通人家的子弟要善擇師友,對太子、皇孫來說,師友的選擇就更為重要。
三、強調學“眼前事”
為使兒童“眼前之事”的學習有章可循,朱熹親自為兒童編寫了《小學》與《童蒙須知》兩部教材。朱熹強調學習“眼前事”,注重道德行為操作的訓練,要求兒童的學習由淺入深,自近及遠,這不僅符合兒童認識發展與道德形成的規律,易為兒童掌握,而且也有助于自幼兒培養兒童良好的道德習慣,養成踐履篤實的作風。古語說:一室不能掃,何以掃天下?小節不拘,大德怎成?注重“眼前事”的學習,也就是要求從小事、身邊事做起,至今這仍是兒童品德教育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四、提倡正面教育為主
朱熹在教育工作中一貫重視和提倡以正面教育為主,他曾說:“嘗謂學校之政,不患法制之不立,而患理義之不足以悅其心。夫理義之不足以悅其心,而區區于法制之末以防之,……亦必不勝矣。”又說:“茍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后有持循哉?”尤其是對兒童教育他更為強調多積極誘導,少消極限制,要求“多說那恭敬處,少說那防禁處。因此在他編寫的《小學》一書中,他非常重視榜樣的教育作用,收錄了大量古今圣賢的“嘉言懿行”,供兒童模仿學習,力求使兒童能從中“學到做人的樣子”。同時在他編寫的《童蒙須知》中,對兒童的日常生活行為的規定也主要著眼于進行正面的具體的指導,如他教育兒童“凡著衣服,必先提整衿領,結兩衽、紐帶,不可令有缺落。凡寫文字,須高執墨錠,端正研磨,勿使墨汁污手等等。
根據正面教育為主的原則,朱熹還對教師提出指導、示范和適時啟發的要求,他說:“指引者,師之功也。”又說;“師友之功,但能示之于始,而正之于終爾。并把教師對學生的適時啟發比為“時雨之化”,認為“譬如種植之物,人力隨分已加。但正當那時節,欲發生未發生之際,卻欠了些子雨,忽然得這些子雨來,生意豈可御也。
朱熹的兒童教育思想是他多年教育實踐經驗的總結,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他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直觀理解,包含了不少有積極意義的內容,在古代學前教育理論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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