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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田家》唐詩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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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田家》
作者:韋應物 朝代:唐代
微雨眾卉新,一雷驚蟄始。
田家幾日閑,耕種從此起。
丁壯俱在野,場圃亦就理。
歸來景常晏,飲犢西澗水。
饑劬不自苦,膏澤且為喜。
倉稟無宿儲,徭役猶未已。
方慚不耕者,祿食出閭里。
翻譯
春雨過后,所有的花卉都煥然一新。一聲春雷,蟄伏在土壤中冬眠的動物都被驚醒了。農民沒過幾天悠閑的日子,春耕就開始了。自驚蟄之日起,就得整天起早摸黑地忙于農活了。健壯的青年都到田地里去干活了,留在家里的女人小孩就把家門口的菜園子收拾收拾,準備種菜了。他們每天都忙忙碌碌的,回到家天已經很晚了,還得把牛牽到村子西邊的溪溝里讓它飲水。這樣又累又餓,他們自己卻不覺得苦,只要看到雨水滋潤過的禾苗心里就覺得很是歡喜。可是即使他們整日這樣忙碌,家里也沒有隔夜的糧食,而勞役卻是沒完沒了。看著這些,我想起自己不從事耕種,但是奉祿卻是來自鄉里,心中深感慚愧。
注釋
①景常晏:指天晚。
②劬:勞苦。
③膏澤:指雨下到田里。
④閭里:民間、鄉里。
賞析
唐代詩人韋應物的這首《觀田家》是一首描寫農家生活的五言律詩,通過對農民終歲辛勞而不得溫飽的具體描述,深刻揭示了當時賦稅徭役妁繁重和社會制度的不合理。自驚蟄之日起,農民就沒有“幾日閑”,整天起早摸黑的忙碌于農活,結果卻家無隔夜糧,勞役沒個完。想起自己不從事耕種,但是奉祿卻是來自鄉里,心中深感慚愧。身為封建官吏能夠這樣自責,確實是難得的。這種思想感情和詩中的一個特點,也是中國古典詩歌中的一個優良傳統。
“微雨眾卉新,一雷驚蟄始”,扣住詩題“田家”,從春雨春雷寫起,點出春耕。 “微雨”二字寫春雨,用白描手法,沒有細密的描繪“微雨”,而將重點放在“眾卉新”三字上,既寫出萬木逢春雨的欣欣向榮,又表達了詩人的欣喜之情。“一雷驚蟄始”以民間傳說“驚蟄”這天雷鳴,而萬蟲驚動,來寫春耕之始。
“田家幾日閑,耕種從此起”總寫農家耕作。“幾日閑”更是用反問句式道出了農民勞作的艱辛。
“丁壯俱在野,場圃亦就理。歸來景常晏,飲犢西澗水”,具體寫農夫終日忙碌不休的事情。寫農忙,既是一年到頭,又是從早到晚,可見時間之長;從空間來講,也是十分廣闊的,既有田地、場院、又有菜圃、澗水。另外“俱”字將農夫忙碌無一人輕閑點出,“就理”又寫出農夫雖忙,但有條不紊,忙而不亂。這四句是白描手法,語言簡明而無雕飾,自然平淡,極煉如不煉。
“饑劬不自苦,膏澤且為喜”,這二句寫出了農民的勤勞樸實。
“侖廩無宿儲,徭役猶未已”,在前面鋪敘農忙之后,突然轉筆寫到農夫的無糧與徭役之苦,筆墨雖樸實,但同情之意流注其間,此二句可使讀者縱觀封建社會農夫被壓迫之慘狀。
“方慚不耕者,祿食出閭里”,是詩人以觀感作結。講食祿不耕者對衣食父母的農夫們的艱辛勞作而又饑寒的情況慚然生愧。“方慚”二字既是對不勞者的譴責,也是詩人對自己宦游食祿生活的自責。
詩人韋應物在《觀田家》這首詩中用通俗易懂的詩句描寫了田家的勞碌和辛苦,表達了對其的同情,慚愧官吏的不勞而食。筆法樸實自然,不加渲染夸飾。
創作背景
德宗興元元年(784年),詩人任滁州刺史期間,看到春耕時節田家辛勤勞苦的場景,觸景生情,寫下了這首田園詩。
名家點評
近代文學家王文濡《歷代詩文名篇評注讀本》:“末二句語含諷譏,結束入神。”
清代詩人沈德潛《唐詩別裁》卷三:“韋詩至處,每在淡然無意,所謂天籟也。”
作者簡介
韋應物(737年—792年),唐代山水田園詩派詩人,長安(今陜西西安)人。與王維、孟浩然、柳宗元并稱“王孟韋柳”。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散文僅存一篇。因出任過蘇州刺史,世稱“韋蘇州”。詩風恬淡高遠,以善于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
人物生平
早年顛沛
開元二十五年(737年),韋應物約生于該年前后。
天寶九年(750年),該年前后,韋應物以門蔭補右千牛。
天寶十年(751年),韋應物在長安以侍衛官為唐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游幸。
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之亂爆發,唐玄宗奔蜀,韋應物流落失職。
乾元二年(759年),韋應物生活貧困,開始立志讀書,一度在太學讀書。
任洛陽丞
廣德元年(763年)秋冬間,韋應物任洛陽丞。同年,作《廣德中洛陽作》詩。
永泰元年(765年),仍為洛陽丞,后為河南兵曹。永泰中,韋應物因懲辦不法軍士而被訟,后棄官閑居洛陽同德寺。在此期間,作了《餞雍聿之潞州謁李中丞》《賦得暮雨送李胄》《同德精舍養疾,寄河南兵曹東廳掾》《同德寺雨后寄元侍御李博士》《同德閣期元侍御、李博士不至,各投贈二首》等詩。
大歷四年(769年),該年前后,韋應物從洛陽回到長安,作了《送馮著受李廣州署為錄事》詩。
任職長安
大歷九年(774年),韋應物任京兆府功曹,此后又任高陵宰。
大歷十一年(776年),韋應物轉任朝清郎。同年,作《高陵書情,寄三原盧少府》詩。
大歷十二年(777年)夏秋,秦中大水成災,韋應物出使云陽視察災情,有《使云陽寄府曹》詩記其事。該年前后還作了《贈馮著》《答馮魯秀才》等詩。
大歷十三年(778年)秋,此時韋應物已為鄠縣縣令。
大歷十四年(779年)六月,韋應物改任櫟陽縣令。七月,韋應物以疾辭官,閑居于長安西郊灃上之善福寺。
建中元年(780年),韋應物在長安閑居。同年,作《答暢校書當》詩。該年前后還作了《春日郊居寄萬年吉少府中孚三原少府偉夏侯校書審》《寄令狐侍郎》等詩。
建中二年(781年)四月,韋應物擔任尚書比部員外郎。
約在建中三年(782年)四月間,韋應物作《送李侍御益赴幽州幕》詩。
地方為官
建中四年(783年)夏,韋應物改任為滁州刺史,由長安赴滁州時途經洛陽,作《寄大梁諸友》詩。同年秋,韋應物到任滁州。秋冬之際,作《寄暢當》詩。
興元元年(784年),作《寄諸弟》《京師叛亂寄諸弟》《寄李儋元錫》《寄全椒山中道士》等詩。同年夏,作《寄楊協律》詩。同年冬末,被免去滁州刺史之職。
貞元元年(785年)正月,作《歲日寄京師諸季端武等》詩。同年春夏,韋應物閑居于滁州西澗。期間,作了《觀田家》《滁州西澗》等詩。同年秋,加朝散大夫,任江州刺史。
貞元二年(786年),作《春月觀省屬城,始憩東西林精舍》《登蒲塘驛沿路見泉谷村墅忽想京師舊居追懷昔》《自蒲塘驛回駕經歷山水》《郡內閑居》等詩。
貞元三年(787年),韋應物被封為扶風縣男,食邑300戶。入朝為左司郎中。
貞元四年(788年)七月以后,韋應物由左司郎中改任蘇州刺史。
貞元五年(789年),作《答令狐侍郎》詩。同年,顧況被貶為饒州司戶,途經蘇州,韋應物作《郡齋雨中與諸文士燕集》詩。
客死他鄉
貞元六年(790年),作《送云陽鄒儒立少府侍奉還京師》詩。[7]該年春,韋應物被免去蘇州刺史之職。因家貧無法立即返回長安,所以寄居于蘇州永定寺。
約貞元六年(790年)冬至貞元七年(791年)初,韋應物在蘇州去世。后運回長安,十一月歸葬少陵原祖塋。
貞元十二年(796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韋應物與夫人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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