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寫春天的經典古詩及譯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許多人對一些廣為流傳的古詩都不陌生吧,古詩作為一種詩歌體裁,指的是與近體詩相對的古體詩,又稱古風、往體詩。那些被廣泛運用的古詩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描寫春天的經典古詩及譯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春日
勝日尋芳泗水濱,無邊光景一時新。
等閑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
譯文
風和日麗游春在泗水之濱,無邊無際的風光煥然一新。誰都可以看出春天的面貌,春風吹得百花開放、萬紫千紅,到處都是春天的景致。
注釋
1、春日:春天。
2、 勝日:指春光明媚的好日子。
3、 尋芳:春游賞花。
4、 泗水:水的名字,在山東省中部,源于泗水縣,流入淮河。
5、 濱:水邊;河邊。
6、 光景:風光景物
7、 等閑:平常;輕易。“等閑識得”是容易識別的意思。
8、 東風:春風
作者簡介
朱熹(1130年9月15日~1200年4月23日),行五十二,小名沋郎,小字季延,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晚稱晦翁,又稱紫陽先生、考亭先生、滄州病叟、云谷老人、滄洲病叟、逆翁。謚文,又稱朱文公。漢族,祖籍南宋江南東路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出生于南劍州尤溪(今屬福建三明市)。
南宋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閩學派的代表人物,世稱朱子,是孔子、孟子以來最杰出的弘揚儒學的大師。
擴展:
人物生平
年少求學
明代畫家郭詡繪《朱子像》朱熹祖、父那輩時,從婺源遷居到福建。宋朝建炎四年農歷九月十五日(1130年10月18日),朱熹出生于福建尤溪縣城水南鄭義齋館舍(今南溪書院),乳名沈郞。朱熹出生時右眼角長有七顆黑痣,排列如北斗。
宋朝紹興五年(1135年),五歲時,朱熹始入小學,能讀懂《孝經》,在書額題字自勉:“若不如此,便不成人。”六歲時,朱熹與群兒游玩,以指畫八卦于鄭氏館舍前沙洲上。向父親問日、問天。
紹興七年(1137年),朱松應召入都,赴都之前,他把妻子祝氏和朱熹送到建州浦城寓居。
紹興十三年(1143年),朱松病逝于建甌,臨終前把朱熹托付給崇安(今武夷山市)五夫好友劉子羽(朱熹義父),又寫信請五夫的劉子翚(屏山)、劉勉之(白水)、胡憲(籍溪)等三位學養深厚的朋友代為教育朱熹。劉子羽視朱熹如己出,在其舍傍筑室安置朱熹一家,名曰紫陽樓。
紹興十七年(1147年),朱熹18歲,在建州鄉試中考取貢生。
紹興十八年(1148年)春,劉勉之將自己的女兒劉清四許配給朱熹。同年三月朱熹入都科舉,中王佐榜第五甲第九十名,準勅賜同進士出身。
初入仕途
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朱熹再次入都銓試中等,授左迪功郎、泉州同安縣主簿。
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夏,朱熹赴同安途中,受學于延平李侗。秋七月,朱熹至同安。以其“敦禮義、厚風俗、劾吏奸、恤民隱”的治縣之法管理縣事,排解同安、晉江兩縣械斗,整頓縣學、倡建“教思堂”,在文廟大成殿倡建“經史閣”,主張減免經總制錢。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朱熹任滿罷歸。
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朱熹已意識到“妄佛求仙之世風,凋敝民氣,耗散國力,有礙國家中興”,打算重新踏上求師之路,決心拜李侗為師,因得承襲二程“洛學”的正統,奠定了朱熹以后學說的基礎。題寫的“鳶飛魚躍”四字匾額。
自畫像朱熹歸自同安,不求仕進,主要進行教育和著述活動。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詔求臣民意見。朱熹應詔上封事,力陳反和主戰、反佛崇儒的主張,詳陳講學明理、定計恢復、任賢修政的意見。
隆興元年(1163年)十月,朱熹應詔入對垂拱殿,向宋孝宗面奏三札:一札論正心誠意、格物致知之學,反對老、佛異端之學,二札論外攘夷狄之復仇大義,反對和議,三札論內修政事之道,反對寵信佞臣。但當時湯思退為相,主張和議。朱熹的抗金主張沒有被采納。十一月,朝廷任朱熹為國子監武學博士。朱熹辭職不就,請祠歸崇安。
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八月,朱熹在林擇之、范念德的陪同下前往潭州(今長沙)訪問湖湘學派代表張栻。《東歸亂稿》成。
乾道四年(1168年),崇安發生水災。朱熹力勸豪民發藏粟賑饑,還向官府請貸糧食六百斛散發于民,使民不致挨餓。
乾道五年(1169年),朱熹悟到“中和舊說”之非,用“敬”和“雙修”思想重讀程顥、程頤著作,從全新角度獨創“中和新說”。這是在學術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影響十分深遠的重大事件,標志朱熹哲學思想的成熟。
主要成就
理學思想
武夷書院理學又稱道學,是以研究儒家經典的義理為宗旨的學說,即所謂義理之學。
在宋朝,學術上造詣最深、影響最大的是朱熹。他總結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學思想,建立了龐大的理學體系,成為宋代理學之大成,其功績為后世所稱道,其思想被尊奉為官學,而其本身則與孔子圣人并提,稱為“朱子“。朱熹撰《周易本義》列河洛、先天圖于卷首,又與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編撰《易學啟蒙》篤信和詮釋河洛、先天之學,后世皆以此立言,闡發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
在元朝、明朝、清朝三代,一直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官方哲學,標志著封建社會更趨完備的意識形態。元朝皇慶二年(1313年)復科舉,詔定以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為標準取士,朱學定為科場程式。明洪武二年(1369年),科舉以朱熹等“傳注為宗”。朱學遂成為鞏固封建社會統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它強化了“三綱五常”,對后期封建社會的變革,起了一定的'阻礙作用。朱熹的學說,也對后來明朝王陽明的心學有深刻的影響。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正是在朱熹哲學基礎上的突破。
理氣論
朱熹的哲學體系以程顥兄弟的理本論為基礎,并吸取周敦頤太極說、張載的氣本論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而形成。這一體系的核心范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系的含義。
理是先于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他認為理比氣更根本,邏輯上理先于氣;同時,氣有變化的能動性,理不能離開氣。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而萬物之理終歸一,這就是“太極”。
理是事物的規律。
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一。“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分殊。
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于理的第二個范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系有主有次。理生氣并寓于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后,屬第二性。
動靜觀
朱熹主張理依氣而生物,并從氣展開了一分為二、動靜不息的生物運動,這便是一氣分做二氣,動的是陽,靜的是陰,又分做五行(金、木、水、火、土),散為萬物。一分為二是從氣分化為物過程中的重要運動形態。朱熹認為由對立統一,而使事物變化無窮。他探討了事物的成因,把運動和靜止看成是一個無限連續的過程。時空的無限性又說明了動靜的無限性,動靜又是不可分的。這表現了朱熹思想的辯證法觀點。朱熹還認為動靜不但相對待、相排斥,并且相互統一。朱熹還論述了運動的相對穩定和顯著變動這兩種形態,他稱之為“變”與“化”。他認為漸化中滲透著頓變,頓變中滲透著漸化。漸化積累,達到頓變。
格物致知論
朱子語類“格物致知”出于《大學》“致知在格物”一語,原無認識論意義,基本上是講對一般道德的體認。明確從認識論的意義上解釋“格物”的第一個人是程頤。他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日窮其理而已矣。”(《二程遺書》)朱熹繼承了二程的說法,并建立了更系統的格物窮理說。他通過對“格物致知”的闡釋,表述了自己的認識論思想。
從認識的目的來看,朱熹講“格物致知”是為了當圣人。認為若做不到“格物致知”,無論如何都是凡人,只有達到“物格知至”,方可進入圣賢之域。
“格物致知”的具體內容是“窮天理,明人倫,講圣言,通事故。”(《文集》)這里的“天理”主要是指仁、義、禮、智等封建道德,“人倫”、“圣言”、“事故”則是天理的闡發應用。朱熹認為,如果放棄對天理的追求,只把精力花在草木、器用的研究上,那就如象散兵游勇那樣,回不到老家。他說:“兀然存心乎草木、器用之間,此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成飯也。”(《文集》)
在“知”“行”關系上,朱熹主張“知先行后”。朱熹的知行觀,是指儒家的個人道德修養和實踐。由于道德實踐需要封建倫理指導,因此“知為先”。又因封建倫理不能只流于空談,所以“行為重”。“知先”“行重”是實踐道德的兩個方面,有其內在的邏輯一致性。如果從認識的角度看,“知先行后”顛倒了主次關系。認識來源于實踐,知行之間應以“行”為第一性。“知為先”的主張顯然是錯誤的。至于所謂“行為重”,雖有其合理因素,但它強調的也只是封建知識分子的個人道德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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