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高唐賦》鑒賞
《高唐賦》主要展示了神女所化的云雨的形象及其給世界帶來的變化,表達了通過與神女相會給國家和個人帶來福祉的祈盼。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宋玉《高唐賦》的鑒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宋玉的《高唐賦》和《神女賦》是在內容上相互銜接的姊妹篇,兩篇賦都是寫楚王與巫山神女夢中相會的愛情故事,但兩篇賦的神女形象差別很大。
《高唐賦》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膽追求愛情的舉動,所謂“聞君游高唐,愿薦枕席”。這是一片赤果果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禮教和倫理道德束縛的人性的直接張揚。這種隨意放任的性關系并非宋玉的憑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愛情生活的真實反映,是對于原始時代“自由”婚姻的朦朧回憶。就是說,在原始社會的特定發展階段上,確實存在著無限制的隨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關系。并且,原始社會結束后,這種狀況還有延續。不要說更遠,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經建立起來,配偶關系相對穩定的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制社會初期,受傳統習俗的影響,性關系還是相當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舊時性交關系的相對自由,絕沒有隨著對偶婚制或者甚至個體婚制的勝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時期,如一些重大的節日,性關系更是隨意而放任。古羅馬的沙特恩節要舉行群眾性的盛宴和狂歡,同時“盛行性關系的自由”,沙特恩節因而也就成為縱情歡樂的代名詞。中國古代也是如此,《周禮·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會男女,于是時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鄭玄注:“陰訟,爭中冓之事以觸法者。”從“令會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爭訟的情況,說明當時的性關系也是相當自由的。《周禮》所記反映的大約是商周時代的事,是傳統習俗的延續和發展,由此不難想像神話產生的原始時代性關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從這個角度來看巫山神女“愿薦枕席”,主動尋求匹偶交歡的舉動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個時代(即神話時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為。
巫山神女神話特征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她的神奇變化:“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云,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巫山神女沒有通過任何中間環節,即直接變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這種情況根本無法通過經驗和理智去解釋,而只能通過神話的邏輯——變形法則——去說明。在原始人看來,“在不同的生命領域之間絕沒有特別的差異。沒有什么東西具有一種限定不變的靜止狀態:由于一種突如其來的變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轉化為一切事物。如果神話世界有什么典型特點和突出特征的話,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則的話,那就是這種變形的法則。”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輕而易舉地越過決定事物性質的界限而顯得豐富和大膽。
以上兩個方面即追求愛情的方式和神奇變化,充分說明《高唐賦》中的神女是一個具有明顯原始神話特征的神話式人物,一個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賦》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這是一個服飾華美、容貌姣麗、舉止端莊、神態嫻靜的女性。宋玉除了強調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強調她的內在的精神和氣質,主要突出了兩個方面:一是溫柔和順,安閑自得,骨法奇美,適于侍奉君上;一是貞諒清潔,意態高遠,以禮自持,凜然難犯。可以看出,以上兩個方面無論哪個方面都與原始神話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屬于另一個時代。《高唐賦》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賦》不是一個形象。
關于《高唐賦》的主題思想,有學者認為高唐神女化為云雨是一種藝術想像,由于這種想像表現了男女交歡時那種像云一樣飄忽,像雨一樣空靈的感受,符合人們接受的心理基礎,因而成為一種文學意象并對后代產生了重大影響。而這種藝術想像正是宋玉突發奇想的神來之筆,是宋玉對中國文學的重要貢獻。這些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實際上并不符合實際。
事實上,把男女交歡與云雨聯系起來并非宋玉的發明。有學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實證明了這種聯系實乃出于一種古老的宗教觀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觀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認為人與自然是交相感應的,人的主觀意念和行為可以影響客觀事物的發展,巫術“相似律”原理認為,“僅僅通過模仿就實現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誘發降雨正是這種神秘的交感觀念的反映。他們認為,行云降雨是天地陰陽交會的結果,所謂“天地相會,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辭下》:“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而云雨則是使萬物化生的最重要條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種多樣,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點便成為他們比較常用和普遍的一種方式,有的民族還因此形成了有關的宗教儀式。
有了雨露滋潤,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豐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進一步發展為可以促進豐收、富足乃至民族振興和國家強盛。聞一多先生在研究《詩經》婚俗詩時曾指出:“初民根據其感應魔術原理,以為行夫婦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農事作始之時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沒有人的兩性的真正結合,樹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長繁殖的”。弗雷澤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亞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結論:“他們仍然有意識地采用兩性交媾的手段來確保大地豐產”,并相信與傳說中的神靈交媾也可以達到這個目的。類似的觀點在其他宗教文化學和人類文化學著作中也時有所見。
交媾致雨并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產物,是多次發生過的“現實”,高唐神女與懷王交歡之后化為云雨的.故事不過是它的神話反映而已,是宋玉對傳統宗教和神話所做的比較忠實的記錄。宋玉的高明之處在于他大膽地吸收民間神話,巧妙地運用它為自己的立意構思服務:借助神話所固有的觀念內涵和文化意蘊來表現作品的主題思想。這就是說,《高唐賦》正是在這則神話所固有的文化觀念意蘊的基礎上的再創作。明確了《高唐賦》與高唐神女神話及其文化觀念意蘊之間的關系,實際也就找到了認識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賦》由序和正文構成,實際寫了三個內容:一、高唐神女神話及其所體現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觀念。之所以在作品的開頭先講這樣一個神話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觀念意蘊統攝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偉壯麗,萬物充滿勃勃生機。這部分篇幅最長,是上述宗教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的形象表現。三、鼓勵襄王往會神女,希望通過與神女交歡給國家和個人帶來福祉。這部分是全文的結尾,表明往會神女的目的。這個目的與上述宗教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賦》的主題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據傳統的宗教神話觀念,宋玉在賦文中鼓勵襄王往會神女,與神女交歡,希望借此達到政治清明、民族振興、國家富強以及個人身心強健、延年益壽的目的。同時,由衷贊美山河大地的宏偉壯麗和欣欣向榮的美好景象,贊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給世界帶來的生機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賦》的立意完全建立在傳統的宗教神話觀念基礎上,是按照古老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展開鋪寫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為統攝。也正是因為如此,從文中對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贊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觀念的蹤影。這樣理解《高唐賦》的主題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機結合起來,從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種說法導致的“兩回事”的缺欠,并可以從神話故事本身得到進一步的印證:《渚宮舊事》之三引《襄陽耆舊傳》寫懷王游高唐夢神女與之交歡,神女臨別時說:“妾處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靈,幸妾之搴。將撫君苗裔,藩乎江漢之間。”原文可能有脫誤,大致意思是:“蒙你不棄我的陋質,愛幸于我,我將保佑你的子孫使他們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漢水之間。”神話故事本身就說明與神女交歡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興旺。這對于理解《高唐賦》的主題思想很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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