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語文《左忠毅公逸事》教案
【目的要求】
1、學習文中的一些實詞、虛詞。
2、正確評價左光年的為人和行事,學習他的愛國精神。
【文言基礎知識】
1、字詞解析
①注音釋義
京畿(jī):京城,國都及其附近的地方。
炮烙(luò):古代的一種燒燙犯人的酷刑。
眥(zì):眼眶。
俟(sì):等待。
述其事以語人(yù,告訴)
蘄(qí):蘄州府,現在湖北省蘄春縣一帶。
衣裳(cháng):古代指裙子。
躬(gōng)造左公第:(躬:親自。造:造訪,到……去拜望。)
蹲踞(jù):踞有蹲或坐的意思。
使將士更(gēng)休:更換著休息。
解貂(diāo):貂是一種哺乳動物,皮毛珍貴。
②詞性活用
從數騎出(使……跟隨 動詞的使動用法)
呈卷,即面署第一(當面,名詞作狀語)
蹲踞而背倚之(用后背,名詞作狀語)
手長鑱(手──拿著,名詞用作動詞)
③一詞多義
【則】
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墻而坐(只,僅僅。副詞)
叩之寺僧,則史公可法也(是,原來是。具有確認作用的副詞)
漏鼓移則番代(就。表承接關系的連詞)
【雖】
雖家仆不得近(即使。表示假設關系)
雖才高于世,而無驕尚之情(雖然。表示轉折關系《張衡傳》)
【焉】
卒感焉(于之<對此>。兼詞)
于是余有嘆焉(不譯。語氣助詞)
萬鐘于我何加焉(呢。表示反詰語氣助詞)
且焉置土石(哪里。疑問代詞)
盤盤焉,囷(qun)囷焉(地。形容詞詞尾,助詞)
2、句式解析
省略句
為(之)掩戶(省介詞賓詞,“之”代史可法。)
叩之(于)寺僧(省介詞)
召入,使(之)拜夫人(省介詞賓語,“之”代史可法。)
久之,(史可法)聞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史可法)持五十金……(省主語)
3、難句解析
①從數騎出,微行入古寺
“微行”,官員穿著平民的衣服出行。“從”“使……跟從”,使動用法。全句譯作:(他)帶著幾個騎馬的隨從,穿著平民的衣服出去查詢,進了一座古廟。
②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拄者?
“已”完了。“輕身”,輕視身體(生命)。“昧”看不清。“支拄者”支撐的人。合句譯作:(我這個)老頭子就要死了,(如果)你再不珍重自己的生命,不明大義,(那么)天下事誰能來支撐呢?
③叩之寺僧
“叩”問,打聽。“之”,代當時伏案臥的“生”。“寺僧”前省略“于(向)”全句譯作:(左公)向寺里的和尚詢問(那個伏案臥的`年青的讀書人是誰)。
④擇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則番代。這句話的意思是:史可法挑選了十名健壯的士兵,讓他們兩人一組,一更鼓的時間輪換一組。這一組的兩個人蹲在地上,史可法用背靠著他們坐在軍帳外。
【內容主旨】
全文5個自然段。可分為五個部分。
第1段:寫左光斗勤于國事,發現并選拔人才。
第2段:寫左光斗為閹黨陷害,身陷獄中而堅強不屈。
第3段:寫左光斗的愛國精神對史可法的影響,史可法在軍中恪盡職守。
第4段:寫史可法敬事左光斗的父母及妻子。
第5段:補說左光斗逸事的由來。
全文記了兩個人的事跡,重在寫左光斗,寫史可法是為了襯托左光斗。寫史可法寄身寒寺,刻苦攻讀,被左光斗慧眼識才,突出了左光斗求賢若渴和善于識才的特點。記史可法為獄中的左光斗焦急,并去探視,突出的是左光斗威武不屈,大義凜然的精神品質。記史可法在左光斗死后奉命守御,不忘師教,恪盡職守,是表現左光斗的言傳身教產生的巨大影響。從史可法的身上,使我們看到,左光斗的“他日繼吾志事”的意愿完全實現了。全文緊扣“左忠毅公逸事”的標題,表現左光斗的光輝形象,贊揚了他的愛國精神。
【寫作特點】
1、通過人物的行動、語言和肖像的刻畫表現人物的精神面貌。
左光斗在京畿視
學(督導、檢查或當監考官)時,在風雪嚴寒中微行,表現出他體察民情,不愿驚動地方的工作作風。他看到的史可法的文章僅僅是“方成草”,表現出他善于發現人才。而立即“解貂覆生”又為他“掩戶”表現他愛才。而“面署第一”表現他大膽地選拔人才。總之左光斗識才,愛才,大膽選拔人才的特點都是通過一系列動作描寫表現出來的。
身陷囹圄的左光斗“席地倚墻而坐”面貌因受酷刑已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但是一聽到史可法在哭,立即“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表現出受盡酷刑的左光斗精神上毫不頹唐,意志彌堅。他奮力地去“摸地上刑械”,把史可法“打”出去,是不愿史可法也無辜地犧牲,他說的是:“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拄者?”表現出左光斗瀕臨死亡,念念不忘的是國家。這一段探監的場面,綜合運用了肖像、神態、語言、動作描寫,突出表現了左光斗的光輝的形象。
【解題指導】
一、1、①B ②A ③B
2、①C ②A ③B
二、找出句中介賓短語,再指出它們在句中的用法。同時指出介詞的意義。
1、“以祈請使”在句中做“請北”的狀語。 以:憑借。
2、“以篆文山龜鳥獸之形”在句中做“飾”的狀語,后置。 以:拿,用。
3、“于左丞相府”在句中做“萃”的狀語,后置。 于:在。
4、“于我”在句中做狀語。 于:對,對于。
5、“于王”中的“于”介紹出召見的對象。 于:被。全句的意思是:莊暴被王召見。
6、“與貴酋”在句中做“處”的狀語。 與:跟,和。
7、“為文惠君”在句中做“解牛”的狀語。 為:替,給。
8、 “為巡船所……”“為……所……”是表示被動的固定句式。為:被。“從魚腹”做“死”的狀語。 從:按某種方式如何。
9、“為(之)”在句中做“掩”的狀語。為:替,給。
三、翻譯第二段
后來左公下了廠獄,史可法早晚在獄門外,奸佞的太監(魏忠賢)防備窺伺很嚴,就連家里的仆人都不能近身。過了許久。(史)聽說左公受了炮烙之刑,早晚就要死去,(他)就拿了五十兩銀子,哭著找管牢的獄卒商量,獄卒被(他)感動了。有一天,(獄卒)讓史可法換上破衣服,穿雙草鞋,背上一個筐子,手上拿一把長鏟,裝成掃垃圾的人,(把史)帶進去。悄悄地指示(給他)左公所在的地方。(史一看)左公正坐在地上,身子靠著墻,臉上、額頭上都燒得焦爛辨不清了,左膝蓋以下,筋骨都散脫了。史可法上前跪倒,抱著左公的膝蓋嗚咽地哭著。左公辨出史的聲音,可是眼睛睜不開,(左公)就使勁伸出手臂,用手指拔開眼眶,那雙眼的閃光簡直像火炬一樣。(他)發怒地說:“沒用的奴才,這是什么地方?你竟敢到這兒來!國事縻爛到如此程度,我老頭子已經完了,你又輕身不明大義,天下事誰能夠支持?(你)若還不快走,不用等壞人制造罪名陷害你,我現在就把你打死!”說著就摸索地上的刑械,作出要投擊的姿勢。史可法嚇得不敢出聲,急忙跑出來。后來(他)常常流著淚對別人述說這件事,說:“我老師的肺肝,都是鐵石鑄造的啊!”
【資料窗】
關于左光斗。
左光斗,字遺之,清安徽省桐城縣人。明神宗萬歷三十年(1607年)中進士,官封中書舍人,因楊璉上疏參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左也參予了其事;另,左又與高攀龍一起指控魏死黨之一的雀呈秀貪贓一案,致使魏及其黨羽十分惱恨,后被魏忠賢指使黨羽羅織罪各(謂其接受遼東經略熊廷弼的賄賂。熊廷弼因失陷廣寧,被下獄,請求減罪)而下獄,被折磨慘死在獄中,死時51歲。直到崇禎即位,殺了魏忠賢,左的冤案才得以昭雪。追贈為右都御史和太子小少保銜。南明福王即位,追贈謚號為“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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