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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筆
觀兔尾曳地而發明的毛筆
書法是我國一門獨特的傳統藝術,為各國人民所仰慕,它的存在無疑是得益于毛筆這種特殊的書寫工具。
現代毛筆的原料主要是獸毛和竹管。在文具工廠里,毛筆的制作要經過72道工序。例如選毛就很麻煩。一只山羊身上的毛可分為19個等級,可以用來制筆的只有5種。工人們要從千千萬萬根羊毛、兔毛、狼毛(黃鼠狼毛)中一根一根地挑選,然后進行搭配組合。可見生產一支毛筆是多么的不容易。
毛筆的品種較多。就原料和特點來看,可以分為軟毫、硬毫、兼毫三大類。軟毫的原料是山羊和野黃羊的毛,統稱羊毫,寫起字來柔軟圓潤。硬毫的原料是狠毫和山兔毛??紫毫,它們彈性強,寫出的字銳利剛勁。兼豪是軟硬兩種毛按比例搭配。初學寫字,大多使用兼毫類毛筆。
毛筆又有大小之分。最小的叫圭筆,然后是小楷、中楷、大楷……最大的筆有幾十斤重,筆桿比碗口還粗,寫字的人好像拿大掃帚掃馬路似的。
那末,品類如此繁雜的毛筆究竟是怎么來的呢?
我國的書寫用筆起源很早。根據未經刀刻過的甲骨文字判斷,夏商時期就已經有原始的筆了。如果再從新石器時期彩陶上面的花紋圖案來看,筆的產生還可以追溯到五千多年以前。
到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都已經制作和使用書寫用筆了。那時筆的名稱繁多:吳國叫“不律”,燕國叫“弗”,楚國叫“幸”,秦國叫“筆”。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后,“筆”就成了定名,一直沿用至今。
傳說,我們現在所用的毛筆是由戰國時期的秦國大將蒙恬發明的。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
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然后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蒙活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使他感到影響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臟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愿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只野兔子回軍營。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里。
豪情并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別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
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
由于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幸”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笨”(今日簡寫作“筆”)。
這就是毛筆的由來。為此,浙江吳興的善被鎮還特意修建了“蒙恬詞”,用以紀念這位制筆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