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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炸機
專門用于對地面、水面目標實施轟炸的飛機。具有突擊力強、航程遠等特點,是航空兵實施空中突擊的主要機種。按載彈量,分為重型(10噸以上)、中型(5~10噸)和輕型(3~5噸)轟炸機;按航程,分為遠程(8000公里以上)、中程(3000~8000公里)和近程(3000公里以下)轟炸機。裝備有常規炸彈、核彈、魚雷、空地(艦)導彈、航炮以及火控系統、電子對抗系統、全向警戒系統等。現代轟炸機還裝有受油設備,可進行空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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