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經(履)
10. 履(卦十)
(兌下乾上)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愿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武人為于大君。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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