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八十二 起旃蒙大淵獻八月,盡柔兆困敦閏三月,凡九月
○帝?
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
八月,己亥朔,總制毛獻忠將衢州兵入衛。
辛丑,疏決臨安府罪人。
壬寅,右正言徐直方遁。
加復貴兩淮宣撫大使,李芾為湖南鎮撫大使、知潭州。
乙巳,吳繼明復平江縣,旋加繼明湖北招討使。
己酉,拘閻貴妃集慶寺、賈貴妃演福寺田還安邊所。
丁巳,加張世杰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總都督府諸兵。
庚戌,劉師勇攻呂城,破之;戊午,加師勇和州防御使。
趙淇除大理少卿。王應麟言:“昔內外以寶玉獻賈似道,淇兄弟為甚。”己未,罷之。
辛酉,元主歸自上都。
甲子,文天祥至臨安,上疏言:“本朝懲五季之亂,削藩鎮,建都邑,雖足以矯尾大之弊,然國以浸弱,故敵至一州則一州破,至一縣則一縣破,中原陸沉,痛悔何及!今宜分境內為四鎮,建都督統御于其中,以廣西益湖南而建閫于長沙,以廣東益江西而建閫于隆興,以福建益江東而建閫于番陽,以淮西益淮東而建閫于揚州。責長沙取鄂,隆興取蘄、黃,番陽取江東,揚州取兩淮;地大力眾,乃足以抗敵。約日齊奮,有進而無退,日夜以圖之,彼備多力分,疲于奔命,而吾民之豪杰者,又伺間出于其中,如此則敵不難卻也。”時議以為迂闊,不報。命天祥知平江府。
元廉希憲既安輯荊南之民,嘆曰:“教不可緩也!”遂大興學校,選教官,置經籍,希憲仍親詣講舍以厲諸生。由是思、播田、揚二氏及西南溪峒,皆越境請降。元主聞之,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憲能令數千百里外越境納士,其治化可見也。”
九月,己巳,授陳宜中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不至。
庚午,元阿哈瑪特,以軍興國用不足,請復立都轉運使九,量增課程元額,鼓鑄鐵器,官為局賣,禁私造銅器。
丁丑,元弛河南鬻馬之禁。
己卯,陳宜中乞任海防,不允。
辛丑,有事于明堂,赦。先是議以上公攝行,權工部侍郎兼給事中楊文仲曰:“今祗見天地之始,雖在幼沖,比即喪次,已勝拜跪,執禮無違,所當親饗。”從之。
丙戌,命文天祥為都督府參贊官,總三路兵,仍知平江。
鄭虎臣監押賈似道,舟次南劍州黯淡灘,虎臣曰:“水清甚,何不死于此?”似道曰:“太皇許我不死。”至漳州木綿庵,虎臣曰:“吾為天下殺似道,雖死何憾!”遂拘其子與妾于別館,即廁上,拉其胸殺之。后陳宜中至福州,捕虎臣,斃于獄。
元兵入泰州,孫虎臣自殺,旋贈太尉。
甲午,揚州都統姜才率步騎萬五千人攻元灣頭堡,為阿珠所敗,乙未,元兵攻呂城,張彥被執,降于元。呂城既失,常州勢益孤。
丙申,元以伊實特穆爾為御史大夫,括江南諸郡書版及臨安秘書省《乾坤寶典》等書。
元兵攻常州,久不下,昭文館大學士姚樞言于元主曰:“陛下降不殺人之詔,巴延濟江,兵不逾時,西起蜀川,東薄海隅,降城三十,戶逾百萬,自古平南未有如此之神捷者。今自夏徂秋,一城不降,皆由軍官不思國之大計,不體陛下之深仁,劫財剽殺所致。揚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戰,我雖克勝,所傷亦多。宋之不能為國審矣,而臨安未肯輕下。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惟懼我招徠止殺之信不堅耳。宜申止殺之詔,使賞罰必立,恩信必行,圣慮不勞,軍力不費矣。”
冬,十月,戊戌朔,元享于太廟。
己亥,加張世杰沿江招討使,劉師勇福州觀察使,總統出戍兵。
癸卯,玉牒殿災。
丁未,以留夢炎為左丞相,陳宜中為右丞相,并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宜中在溫州,被召,以親老辭。太后自為書遺其母揚州,使諭之,宜中乃赴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