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三十八 起昭陽協洽正月,盡閼逢涒灘九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諱沖,太祖七世孫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譮々生子偁,是為秀王,王夫人張氏,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于秀州官舍,命名伯琮。及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后,而昭慈圣獻皇后亦自江西還行在,后嘗感異夢,密為高宗言之,高宗大悟。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于宮中;三年二月,賜名瑗;五年六月,聽讀資善堂;十二年正月,封普安郡王;三月出閤就外第;三十年二月癸酉,立為皇子,更名瑋;丙子,進封建王;三十二年五月甲子,立為皇太子,改名沖。
隆興元年金大定三年
春,正月,壬辰朔,帝朝德壽宮,自是歲如之。
立武臣薦舉格。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之士三人。謀略沈雄,可任大事;寬猛適宜,可使御眾;臨陳驍勇,可鼓士氣;威信有聞,可守邊郡;思智精巧,可治器械;已上五等,令曾立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通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民力;持身廉潔,可律貪鄙;詞辨不屈,可備奉使;已上五等,令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被舉之人,成立功效,舉官取旨推賞,敗事亦加責罰。
既而殿中侍御史胡沂上言:“陛下注意將臣,然武舉唱第名在一二者,固蒙褒擢,馀皆任以榷酤、征商之事。臣觀唐之郭子儀,以武舉異第,初補左衛長史,歷為振遠、橫塞、天德軍使。祖宗時,中武藝人并赴陜西任使。又,武舉中選人,或除京東抵賊,或邊上任使,或三路沿邊試用,或經略司教押軍隊、準備差使。請取近歲應中武舉之人,分差沿邊備使。”從之。
自建炎以來,居位者往往不修職事,而朝廷姑息,莫知所懲。國子司業王十朋,極言其弊之當革,且論人主之大職有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帝嘉納。
以知饒州胡銓為秘書少監。銓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后殿而前殿不立,請于前后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請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從之。
樞密副都承旨龍大淵,帶御器械曾覿,皆潛邸舊人,欲擅利權,數言國用當加省察,于是帝數以手詔詰戶部錢谷出入之數。戶部侍郎周葵上言:“陛下新即大位,勞心庶政。臣下傾聽,謂有咨詢必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財利是稽。此不獨陛下未得治道之先務,慮必有小人熒惑圣聰,欲售其私者,不可不察也。”帝為之色動。
庚子,以史浩為尚書右仆射、平章事兼樞密使;張浚進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開府建康。浚薦陳俊卿為江淮宣撫判官。
丙午,誅殿前司后軍謀變者。
戊申,詔:“禮部貢院試額增一百人。”
壬子,金遣客省使烏居仁賞勞河南軍士。
吳璘奉班師之詔,僚屬交諫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此舉所系甚重,奈何退師?”璘知朝論主和,乃曰:“璘豈不知此!顧主上初政,璘握重兵在遠,有詔,璘何敢違!”至是復詔璘進退可從便宜,而璘已棄德順還河池。金人乘其后,璘軍亡失者三萬三千,部將數十人,連營痛哭,聲振原野。于是秦鳳、熙河、永興三路新復十三州、三軍,皆復為金取。
二月,壬戌朔,用史浩策,以布衣李信甫為兵部員外郎,赍蠟書,間道往中原,招豪杰之據有州郡者,許以封王世襲。
甲子,金命太子少詹事楊伯雄等廉問山西路。
庚午,金主謂宰相曰:“灤州饑民流散,可移于山西富民贍濟,仍于道路計口給食。”
己卯,賑兩淮流民及山東歸正忠義軍。
庚辰,金太保、都元帥完顏昂薨。金主輟朝,親臨奠,賻贈甚厚。
昂自從太祖開國,累著功績。在正隆時,縱飲沈酣,輒數日不醒。廢主亮聞之,嘗面戒不令飲,得間輒飲如故。及金主即位,昂還自揚州。妻子為置酒私第,未數行,輒臥不飲。其妻大氏,廢主亮之從母姊也,怪而問之。昂曰:“我本非嗜酒者,但向時不以酒自晦,則汝弟殺我久矣。今遭遇明時,正當自愛,是以不飲。”昂睦于兄弟,尤喜施予,親族有貧困者,必厚給之。或以子孫計為言,答曰:“人各有命,但使其能自立爾,何至為子孫奴耶!”
癸未,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罷。
丙戌,金趙景元等以亂言伏誅。
庚寅,逐秦檜黨人,仍禁輒至臨安。
金東京僧法通以妖術亂眾,都統府討平之。
三月,壬辰朔,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寧遣人索海、泗、唐、鄧、商州之地及歲幣,致書于張浚曰:“可還所侵本朝內地,各守自來畫定疆界,凡事一依皇統以來舊約,帥府亦當解嚴。如必欲抗衡,請會兵相見。”浚復以書曰:“疆場之一彼一此,兵家之或勝或負,何常之有!”
先是金人聲言取兩淮,浚請以兵屯盱眙及泗、濠、廬州備之。志寧遣富察徒穆、大周仁屯虹縣,蕭琦屯靈壁,積糧修城,將為南侵計。
癸巳,以張燾參知政事,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
初,次膺為右正言,力諫和議,為秦檜所怒,流落者二十年。帝即位,召為中丞。次膺每以名實為言,多所裨益。帝呼其官而不名。
丙申,金中都以南八路蝗,詔尚書省遣官捕之。
壬寅,陳康伯上欽宗陵名曰永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