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三十八 起屠維大荒落八月,盡玄黓涒灘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
天圣七年遼太平九年
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詔:“罷天下職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給之。”先是上封者言:“職田有無不均,吏或不良,往往多收以殘細民。”命資政殿學士晏殊與三司、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參議,皆以為然,故有是詔。
己丑,以呂夷簡為昭文館大學士。
辛卯,夏竦復為樞密副使,陳堯佐、王曙并參知政事,樞密使張耆改山南東道節度使。竦與夷簡不相悅,故以堯佐易之。
初,渤海自神冊中附于遼,無榷酤鹽曲之稅,寬弛關市之征,渤海安之。自馮延修、韓紹勛以燕地平州之法繩之,民不堪命。會燕地薦饑,戶部副使王嘉獻策造船,使其民漕粟以賑之;水路艱險,多至覆沒,鞭撲搒掠,民怨思亂。東京舍利軍詳袞大延琳因之為變,遂囚留守、駙馬都尉蕭孝先及南陽公主,殺紹勛、嘉以悅眾,僣號興遼,改元天慶。
時遼主駐黑嶺,副留守王道平逾城走告變,即征諸道兵以時進討。時國舅詳袞蕭實迪先率本管兵據要害,絕其西渡。延琳以書結保州戍主夏行美,使率渤海軍為亂,行美執其人送統軍耶律普古,普古遂殺渤海兵八百人,入據保州,斷其東路。延琳分兵西取沈州,副使張杰聲言欲降,延琳信之,不急攻;既知其詐,攻之,守御已備,不克而還。南北女真皆從延琳,高麗貢使亦不至。
冬,十月,丙戌朔,遼以南京留守、燕王蕭孝穆為都統,蕭實迪副之,蕭普努為都監,討延琳。遇賊蒲水中,軍少卻,普努將右翼,實迪將左翼,夾攻之,先據高麗、女真要沖,使不得求援,賊潰,追敗之于平山北。普努不介馬而馳,追殺馀賊。已而大軍圍東京,普努討諸叛邑。平吼山賊,延琳深溝自衛,固守不敢出。
十一月,癸亥,冬至,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于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秘閣校理范仲淹疏言:“天子有事親之道,無為臣之禮;有南面之位,無北面之儀。若奉親于內而行家人禮可也。今顧與百官同列,虧君體,損主威,不可為后世法。”疏入,不報;又疏請太后還政,亦不報,遂乞補外。尋出為河中府同判。
丙寅,遼以張杰為沈州節度使,超授保州戍將夏行美平章事。召皇城進士張人紀等二十二人入朝,試以詩賦,皆賜第。
壬申,遼以駙馬都尉劉四端權知宣徽南院。
十二月,庚寅,以知制誥李仲容判禮部。故事,茂才異等、高蹈丘園、沉淪草澤三科所上策論,先委禮部考核以聞,乃得召試。時直史館康孝基叛禮部,定富弼等十人;帝改命仲容而以孝基同叛,仍取弼等策論覆較之。弼,河南人也。
辛亥,以左司諫、龍圖閣待制孔道輔知鄆州,坐糾察刑獄不當也。道輔嘗極論曹利用、羅崇勛弄權,時利用死而崇勛猶委任云。
天圣八年遼太平十年
春,正月,丙寅,命資政殿學士晏殊權知禮部貢舉。
甲戌,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彰武節度使曹瑋卒,贈侍中,謚武穆。瑋為將不如其父寬,然用士得死力。平居意氣舒暇,及行師,多奇計,出入神速。一日,張樂飲僚吏,中坐,失瑋所在;明日,徐出視事,賊首已擲庭下矣。將兵幾四十年,未嘗少失利。真宗遇邊奏,必手詔詰難至十數反,而瑋守初議,卒無以奪。開邊壕,率令深廣丈五尺,山險不可塹者,因其峭絕治之,使足以限敵,后皆以為法。
臨淄人賈同嘗造瑋,瑋欲案邊,邀與俱。同問:“從兵安在?”曰:“已具。”既出就騎,見甲士三千環列,初不聞人馬聲。同歸,語人曰:“真名將也。”王欽若方貴盛,聞同名,欲致之,固辭不往。久之,始同判袞州。天圣初,上書言:“自祥符已來,諫諍路塞,丁謂乘間造符瑞以欺先帝。今謂奸既白,宜明告天下,正符瑞之謬,使先帝免后世之議。”又言寇準忠規亮節,宜還之內地。時太后臨朝,而同言如此,人以為難。再遷,知棣州,卒。
集賢校理華陽彭乘懇求便親,詔乘知普州。蜀人得鄉郡自乘始。普人鮮知學者,乘為興學,召其子弟為生員,教育之,俗遂以變。
辛巳,作會圣宮于西京永安縣。
二月,戊子,詔:“五代時官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子孫依蔭律敘蔭,仍須得保官三人。”御史臺主簿袞州石介上疏以為不可,坐罷。
遼主如龍化州。
三月,甲子,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丙寅,試諸科。丁卯,賜進士咸平王拱壽等二百人及第,四十九人同出身;己巳,賜諸科及第、同出身者又五百七十三人。詔更拱壽名曰拱辰。
壬申,幸后苑,賞花釣魚。每歲從官賦詩,或預備,及是出不意,坐多窘者,優人以為戲,左右皆大笑。翌日,盡取詩付中書,第其優劣。秘閣校理韓羲所賦獨鄙惡,落職,同判冀州。
乙亥,詔:“宗室嫁女,擇士族之有行義者;敢以財帛為婚,御史臺、街司察舉之。”
以度支副使、刑部郎中錢唐唐肅為龍圖閣待制。肅清直廉儉,恬于仕進。在度支,會糴麥京師,數且足,有豪姓欲入官數十萬石,因權幸以干掖庭。太后面命肅,肅曰:“麥貯倉率不過二歲,多則腐朽不可食,況撓法邪!”卒不受。嘗知洪州,艤舟南康,不即赴。或問之,肅曰:“職田以四月為限,今遽往,得無趨利之譏乎?”逾月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