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六十六
太仆寺
龍朔二年。改為司馭寺。卿為正卿。咸亨元年。復為太仆寺。光宅元年。改為司仆寺。神龍元年。復為太仆寺。
少卿。 景云元年八月。加一員。韓思復為之。
丞。 大足元年三月六日。加一員。
開成三年。太仆卿趙蕃奏。請差少卿一人。用隨年鐵印印見在牛羊。堪祠祭及鳴牛。并不印。敕旨。從之。
群牧使
貞觀十五年。尚乘奉御張萬歲。除太仆少卿。勾當群牧。不入官銜。至麟德元年十二月。免官。三年正月。太仆少卿鮮于正俗。檢校隴右群牧監。雖入銜未置使。上元五年四月。右衛中郎將丘義。除檢校隴右群牧監。儀鳳三年十月。太仆少卿李思文。檢校隴右諸牧監使。自茲始有使號。其后蘇干。夏侯亮。陽道昕。張仁德。張思廉。宗元爽。周履冰。魏元忠。李道廣。賀蘭爽。姚元之。宗楚客。平王隆基。宋王成器。王晙。王毛仲。牛仙客。席楚珍。薄承祧。韋衢。章仇兼瓊。王?。安祿山。王鳳。董佚。唐欽。呂崇賁。李輔國。彭禮盈。樂子昂。相次為之。暨至德后。西戎陷隴右。國馬盡沒。監牧使與七馬坊名額皆廢。今又有樓煩監牧使。龍陂監牧使等。(檢校起置年月未獲。)
開元三年四月八日敕。諸道牧監官。有闕緊要者。委本使簡擇明閑牧養者。奏付選司勘實補擬。如非其材。所由科貶。經負犯者。不在奏補之限。牧尉有闕。亦委使司差補。申牒所由。如不足。并申省司速訪補擬。
天寶十一載十一月二十五日敕。兩京去城五百里內。不得置私牧地。如有。一改官牧。
貞元二十年。福建觀察使柳冕奏。置萬安監牧于泉州界。悉索部內馬五千七百匹。并驢牛八百頭。羊三千口。以為監牧之資。人情大擾。經年無所生息。詔罷之。
元和十一年正月。樓煩監牧使中官黨文楚。以供征馬羸瘠。為諸軍所奏。奪緋。沒其家財。配隸南衙。
十四年五月。置臨海監牧使。命淮南節度使兼之。至太和二年十一月廢。
其年八月。于襄州谷城縣置臨海監牧。以牧馬。仍令山南東道節度使兼充監牧使。至太和七年正月。山南東道節度使裴度奏。請停臨漢監牧。先置牧養馬三千三百匹。廢百姓田四百余頃。詔許停之。
太和七年十一月。度支鹽鐵等使奏。以銀州是牧放之地。水草甚豐。國家自艱虞以來。制置都闕。每西戎東牧。常步馬相凌。致令外夷寖驕。邊備不立。臣得銀州刺史劉源狀。計料于河西道側。近市孳生堪牧養馬。每匹上不過絹二十匹。下至十五疋。臣已于鹽鐵司方圖收拾羨余絹。除正進外。排比得五萬匹。約得三千余匹。今于銀州置銀州監使。委劉源充使勾當。冀得三數年外。蕃息必多。敕旨。劉源宜兼充銀州監牧余委度支使條流訖聞奏。
開成二年七月。夏綏銀宥等州節度使劉源奏。伏準太和七年十一月敕。委臣于銀州監置監城一所。收管群牧。自立務以后。今計蕃息孳生馬。約七千余匹。若雨澤及時。水草豐茂。即并于當監四遠牧放。或遇天時亢陽。水草枯竭。即須散將監馬。直至綏州界內以來。就遠水草。伏以所管官馬。其數益多。出于遠界須有憑倚。今訪擇得綏州南界。有空地周回二百余里。堪置馬務。四面懸險。賊路不通。縱有突過剽掠。臨時度其要害。只著三五十人防捍。即可固守其地。是臣當管界內空地。并非百姓見佃田疇。今請割隸。永屬監司。伏乞圣慈。允臣所奏。敕旨。宜委本道差人。與本州刺史勘驗。如實無主。使任監司收管。
大理寺
龍朔二年。改為詳刑寺。卿為正卿。咸亨元年。復為大理寺。光宅元年。改為司刑寺。神龍元年。復為大理寺。
少卿。 本一員。永徽六年八月十二日。初置。神龍元年。加一員。以侯善業為之。
正。 龍朔二年。改為詳刑大夫。咸亨年復舊。
丞。 本八員。天冊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省兩員。
司直。 武德初。因隋舊制。置六員。
評事。 貞觀二十二年十二月九日。置十員。掌出使推覆。后加二員。為十二員。
貞觀元年二月二十八日。上謂封德彝曰。大理之職。人命所懸。此官極須妙選。公宜陳其堪者。德彝未對。上曰。戴冑忠正清直。每事用心。即其人也。于是除大理少卿。咸亨三年十月。張文瓘兼大理卿。旬日決疑獄事四百條。莫不允當。皆無怨言。文瓘嘗有疾。系囚相與設齋。愿其視事。上元二年疾卒。大理諸囚。一時慟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