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三 魏書三 明帝紀第三
明皇帝諱睿,字元仲,文帝太子也。生而太祖愛之,常令在左右。年十五,封武德侯。黃初二年為齊公,三年為平原王。以其母誅,故未建為嗣。七年夏五月,帝病篤,乃立為皇太子。丁巳,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諸臣封爵各有差。癸未,追謚母甄夫人曰文昭皇后。壬辰,立皇弟蕤為陽平王。
八月,孫權攻江夏郡,太守文聘堅守。朝議欲發兵救之,帝曰:“權習水戰,所以敢下船陸攻者,幾掩不備也。今已與聘相持,夫攻守勢倍,終不敢久也。”先時遣治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禹到,于江夏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山舉火,權退走。辛巳,立皇子冏為清河王。吳將諸葛瑾、張霸等寇襄陽,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討破之,斬霸。征東大將軍曹休又破其別將于尋陽。論功行賞各有差。冬十月,清河王冏薨。十二月,以太尉鐘繇為太傅,征東大將軍曹休為大司馬,中軍大將軍曹真為大將軍,司徙華歆為太尉,司空王郎為司徙,鎮軍大將軍陳群為司空,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為驃騎大將軍。
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分江夏南部,置江夏南部都尉。西平麴英反,殺臨羌令、西都長。遣將軍郝昭、鹿磐討斬之。二月辛未,帝耕于籍田。辛巳,立文昭皇后寢廟于鄴。丁亥,朝日于東郊。夏四月乙亥,行五銖錢。甲申,初營宗廟。秋八月,夕月于西郊。冬十月丙寅,治兵于東郊。焉耆王遣子入侍。十一月,立皇后毛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谷。十二月,封后父毛嘉為列侯。新城太守孟達反,詔驃騎將軍司馬宣王討之。
二年春正月,宣王攻破新城,斬達,傳其首。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巫縣為上庸郡,錫縣為錫郡。蜀大將諸葛亮寇邊。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吏民叛應亮。遣大將軍曹真都督關右,并進兵。右將軍張郃擊亮于街亭,大破之。亮敗走,三郡平。丁未,行幸長安。夏四月丁酉,還洛陽宮。赦系囚非殊死以下。乙巳,論討亮功,封爵增邑各有差。五月,大旱。六月,詔曰:“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秋九月,曹休率諸軍至皖,與吳將陸議戰于石亭,敗績。乙酉,立皇子穆為繁陽王。庚子,大司馬曹休薨。冬十月,詔公卿近臣舉良將各一人。十一月,司徒王郎薨。十二月,諸葛亮圍陳倉,曹真遣將軍費曜等拒之。遼東太守公孫恭兄子淵,劫奪恭位,遂以淵領遼東太守。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禮薨。六月癸卯,繁陽王穆薨。戊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詔曰:“禮,王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后,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或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敘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后,相踵行之。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后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后之義;敢為佞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于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于令典。”
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帝常言“獄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初,洛陽宗廟未成,神主在鄴廟。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鄴,十二月己丑至,奉安精神主于廟。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后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戊子,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之外。癸巳,以大將軍曹真為大司馬,驃騎將軍司馬宣王為大將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將軍。夏四月,太傅鐘繇薨。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丙申,省上庸郡。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詔大司馬曹真、大將軍司馬宣王伐蜀。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乙未,幸許昌宮。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詔真等班師。冬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十一月,太白犯歲星。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陽陵。丙寅,詔公卿舉賢良。
五年春正月,帝耕于籍田。三月,大司馬曹真薨。諸葛亮寇天水。詔大將軍司馬宣王拒之。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軻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禪詣幽州貢名馬。復置護匈奴中郎將。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乙酉,皇于殷生,大赦。
八月,詔曰:“古者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觀諸盛衰也。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后有少主、母后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于令。”冬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戊戌晦,日有蝕之。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戊午,大尉華歆薨。
六年春二月,詔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詩不云乎,‘懷德維寧,宗子維城’。秦、漢繼周,或強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后法也。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鰥寡孤獨,賜谷帛。乙亥,月犯軒轅大星。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甲子,初進新果于廟。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謚安平哀王。秋七月,以衛尉董昭為司徒。九月,行幸摩陂。治許昌官,起景福、承光殿。冬十月,殄夷將軍田豫帥眾討吳將同賀于成山,殺賀。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將星。庚寅,陳思王植薨。十二月,行還許昌宮。
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于是改年;改摩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三月甲子,詔公卿舉賢良篤行之士各一人。夏五月壬申,詔祀故大將軍夏侯惇、大司馬曹仁、車騎將軍程昱于太祖廟庭。戊寅,北海王蕤薨。閏月庚寅朔,日有蝕之。丁酉,改封宗室女非諸王女皆為邑主。詔諸郡國山川不在祠典者勿祠。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保塞鮮俾大人步度根與叛鮮卑大人軻比能私通,并州刺史畢軌表,輒出軍以外威比能,內鎮步度根。帝省表曰:“步度根以為比能所誘,有自疑心。今軌出軍,適使二部驚合為一,何所威鎮乎?促敕軌,以出軍者慎勿越塞過句注也。”比詔書到,軌以進軍屯陰館。遣將軍蘇尚、董弼迫鮮卑。比能遣子將千余騎迎步度根部落,與尚、弼相遇,戰于樓煩,二將[敗]沒。步度根部落皆叛出塞,與比能合寇邊。遣驍騎將軍秦朗將中軍討之,虜乃走漠北。
秋九月,安定保塞匈奴大人胡薄居姿職等叛。司馬宣王遣將軍胡遵等追討,破降之。冬十月,步度根部落大人戴胡阿狼泥等詣并州降,朗引軍還。
十二月,公孫淵斬送孫權所遣使張彌、許晏首,以淵為大司馬樂浪公。
二年春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癸酉,詔曰:“鞭作宮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于令。”三月庚寅,山陽公薨,帝素服發哀,遣使持節典護喪事。己酉,大赦。夏四月,大疫。祟華殿災。丙寅,詔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廟。追謚山陽公為漢孝獻皇帝,葬以漢禮。
是月,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司馬宣王率諸軍拒之。詔宣王:“但堅壁拒守以挫其鋒,彼進不得志,退無與戰,久停則糧盡,虜略無所獲,則必走矣。走而追之,以逸待勞,全勝之道也。”
五月,太白晝見。孫權入居巢湖口,向合肥新城,又遣將陵議、孫韶各將萬余人入淮、沔。六月,征東將軍滿寵進軍拒之。寵欲拔新城守,致賊壽春,帝不聽,曰:“昔漢光武遣兵縣據略陽,終以破隗囂,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于三城之下者,地有所必爭也。縱權攻新城,必不能拔。敕諸將堅守,吾將自往征之。比至,恐權走也。”秋七月壬寅,帝親御龍舟東征,權攻新城,將軍張穎等拒守力戰。帝軍未至數百里,權遁走,議、韶等亦退。群臣以為大將軍方與諸葛亮相持未解,車駕可西幸長安。帝曰;“權走,亮膽破,大將軍以制之,吾無憂矣。”遂進軍幸壽春,錄諸將功,封賞各有差。八月己未,大曜兵,饗六軍,遣使者持節犒勞合肥、壽春諸軍。辛巳,行還許昌宮。
司馬宣王與亮相持,連圍積日,亮數挑戰,宣王壘不應。會亮卒,其軍退還。
冬十月乙丑,月犯鎮星及軒轅。戊寅,月犯太白。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南來,隱隱有聲,搖動屋瓦。十二月,詔有司刪定大辟,減死罪。
三年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宣王為太尉。己亥,復置朔方郡。京都大疫。丁巳,皇太后崩。乙亥,隕石于壽光縣。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后,營陵于首陽陵澗西,如終制。
是時,大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筑總章觀。百姓失農時,直臣楊阜、高堂隆等各數切諫,雖不能聽,常優容之。
秋七月,洛陽崇華殿災。八月庚午,立皇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丁巳,行還洛陽宮。命有司復祟華,改名九龍殿。冬十月己酉,中山王袞薨。壬申,太白晝見。十一月丁酉,行幸許昌宮。
四年春二月,太白復晝見,月犯太白,又犯軒轅一星,入太微而出。夏四月,置祟文觀,征善屬文者以充之。五月乙卯,司徒董昭薨。丁巳,肅慎氏獻楛矢。
六月壬申,詔曰:“有虞氏畫象而民弗犯;周人刑錯而不用。朕從百王之末,追望上世之風,邈乎何相去之遠?法令滋章,犯者彌多,刑罰愈眾,而奸不可止。往者按大辟之條,多所蠲除,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而郡國蔽獄,一歲之中尚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為之陷井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簡,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其布告天下,使明朕意。”
秋七月,高句驪王宮斬孫權使胡衛等首,詣幽州。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冬十月己卯,行還洛陽宮。甲申,有星孛于大辰。乙酉,又孛于東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見,犯宦者天紀星。十二月癸巳,司空陳群薨。乙未,行幸許昌宮。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于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三月,定歷改年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在建大赤之旂,朝會建大白之旗。改太和歷曰景初歷。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于郊祀、迎氣、礿祠、蒸嘗、巡狩、蒐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斗建為歷數之序。’
五月己巳,行還洛陽宮。己丑,大赦。六月戊申,京都地震。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徙,尚書(左)仆射衛臻為司空。丁未,分魏興之魏陽、錫郡之安富、上庸為上庸郡。省錫郡,以錫縣屬魏興郡。
有司奏:武皇帝為魏太祖,樂用武始之舞。文皇帝應天受命,為魏高祖,樂用咸熙之舞。帝制作興治,為魏烈祖,樂用章武之舞。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余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制。
秋七月丁卯,司徒陳矯薨。孫權遣將朱然等二萬人圍江夏郡,荊州刺史胡質等擊之,然退走。初,權遣使浮海與高句驪通,欲襲遼東。遣幽州刺史毋丘儉率諸軍及鮮卑、烏丸屯遼東南界,璽書征公孫淵。淵發兵反。儉進軍討之,會連雨十日,遼水大漲,詔儉引軍還。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等居遼東,率部眾隨儉內附。己卯,詔遼東將吏士民為淵所脅略不得降者,一切赦之。辛卯,太白晝見。淵自儉還,遂自立為燕王,置百官,稱紹漢元年。
詔青、兗、幽、冀四州大作海船。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在所開倉振救之。庚辰,皇后毛氏卒。冬十月丁末,月犯熒惑。癸丑,葬悼毛后于愍陵。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丁巳,分襄陽臨沮、宜城、旍陽、邔四縣,置襄陽南部都尉。己未,有司奏文昭皇后立廟京都。分襄陽郡之鄀葉業縣屬義陽郡。
二年春正月,詔太慰司馬宣王帥眾討遼東。
二月癸卯,以大中大夫韓暨為司徒。癸丑,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夏四月庚子,司徒韓暨薨。壬寅,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铚、龍亢、山桑、、虹鞅十縣為汝陰郡。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以沛、杼秋、公丘、彭城豐國、廣戚,并五縣為沛王國。庚戌,大赦。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六月,省漁陽郡之狐奴縣,復置安樂縣。秋八月,燒當羌王芒中、注詣等叛。涼州刺史率諸郡攻討,斬注詣首。癸丑,有彗星見張宿。
丙寅,司馬宣王圍公孫淵于襄平,大破之,傳淵首于京都,海東諸郡平。冬十一月,錄討淵功。太尉宣王以下增邑封爵各有差。初,帝議遣宣王討淵,發卒四萬人。議臣皆以為四萬兵多,役費難供。帝曰:“四千里征伐,雖云用奇,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遂以四萬人行。及宣王至遼東,霖雨不得時攻。群臣或以為淵未可卒破,宜詔宣王還。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卒皆如所策。
壬午,以司空衛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催林為司空。閏月,月犯心中央大星。十二月乙丑,帝寢疾不豫。辛巳,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谷。以燕王宇為大將軍,甲申免,以武衛將軍曹爽代之。初,青龍三年中,壽春農民妻自言為天神所下,命為登女,當營衛帝室,蠲邪納福。飲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于是立館后宮,下詔稱揚,甚見優寵。及帝疾,飲水無驗,于是殺焉。
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后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即日,帝崩于嘉福殿,時年三十六。癸丑,葬高平陵。
平曰:明帝沉毅斷識,任心而行,蓋有君人之至概焉。于時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修顯祖,闡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漢武,宮館是營,格之遠猷,其殆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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