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家范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女子也應學詩書
【原文】《禮》: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纴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于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于公宮;祖廟既毀,教于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 藻,所以成婦順也。
【譯述】《禮記》說:女子十歲不出閨門,學習婦道:向女師學習柔順,聽從長者的教誨,學習織麻紡繩紡紗織布,學習女紅、縫紉。觀察學習祭祀之禮,學習祭祀中獻酒擺設祭器等各種禮數。女子十五歲舉行插簪之禮,已進入成人。二十歲出嫁。古時候,女子出嫁前三個月,如果祖廟未毀,就在公宮接受教育;祖廟毀掉之后,就在宗室接受教育。主要學習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等,學成之后再用魚祭祀,用 藻芼,這樣才能成為一個符合婦德的的女子。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檢其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志于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為教哉。夫云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已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后言,不厭于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齋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于是乎有身為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禍辱將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其女功,則不過桑麻織績、制衣裳、為酒食而已。至于刺繡華巧,管弦歌詩,皆非女子所宜習也。古之賢女無不好學,左圖右史,以自儆戒。
【譯述】曹大家的《女戒》說:如今的君子只知道教育他們的兒子,讓兒子讀書學習,卻不知道對于女子來說,丈夫不能不侍奉,禮義也不能丟棄。只教育兒子卻不教育女兒,不也忽視了男女之間的禮義教育嗎?《禮記》說:八歲開始教孩子讀書,十五歲就要立志學習。但不能以此作為女子的教育方法,所謂有婦德,不必才華絕代;婦人應有的言談應對,也不必辯口利辭;婦容,不必化妝得多么美麗;婦功,也不必工巧過人。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舉止知廉恥,動靜有章法,這就是婦德。說話懂得挑選詞句,不說壞話,適時而言,不讓他人討厭自己,這就是婦言的修養。洗刷衣物塵垢,做到服飾整潔,按時沐浴,干凈衛生,這就是婦容。專心于紡織,不隨便嬉笑戲鬧,制備酒食佳肴,招待賓客,這就是婦功。以上四者,是女子最大的婦德,不能沒有。這些做起來非常容易,關鍵是要時時銘記在心。做為一個人,不學習就不知道禮義法則;不知道禮義法則,就不能辨別善惡是非。于是自己違法作亂卻不知道自己的錯誤,禍辱臨身卻不知道其危險。這樣看來,為人都不能不學習,怎么能因為男女的差別而不去學習呢?因此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以及《詩經》、《禮記》,最起碼要略通其大意。至于女功,不過是桑麻織布、做衣裳、辦酒食等等,至于刺繡華巧、管弦歌詩,都不適合女子學習。縱觀古代的賢能女子沒有不好學的,左圖右史,廣泛涉獵,以此來提高自身的修養。
【原文】漢和熹鄧皇后,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志在典籍,不問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務學,寧當舉博士耶?”后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號曰“諸生”。其余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學顯當時,名垂后來者多矣。
【譯述】漢代和熹鄧皇后,六歲就能讀史書,十二歲通曉《詩經》、《論語》。
她的幾個哥哥每次誦讀經傳的時候,她就虛心請教,她的志向愛好全在學習典籍,不喜歡過問居家生活等事。母親經常責難她說:“你不學習女工,以備將來制作衣服,卻去讀書學習,難道要考博士嗎?”鄧皇后仍舊愛學習,于是她白天學習婦業,晚上就誦讀經書,家里人稱她為“諸生”。其他的像班婕妤、曹大家等人,以學問文章顯揚當時,名垂后來的女子很多。
【原文】漢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及令死,當還葬。法,珠入于關者,死。繼母棄其系臂珠,其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母鏡奩中,皆莫之知。遂與家室奉喪歸,至海關。海關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鏡奩中。吏曰:“嘻!此值法,無可奈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繼母去置奩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狀如何?”初對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吏將初劾之。繼母意以為實,然憐之。因謂吏曰:“愿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兒珠,妾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棄,且置鏡奩中。迫奉喪,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強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頸。送喪者盡哭哀慟,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關吏執筆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不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獨取之。
【譯述】漢代珠崖令有個女兒名字叫初,十三歲。珠崖這個地方寶珠很多,初的繼母將一些大的寶珠串起來,系在手臂上作妝飾。后來珠崖令去世,家里人要將他的靈柩運回家鄉安葬。當時的法令規定,有攜帶珠寶進入關內的,判死刑。初的繼母只好丟棄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初的弟弟年方九歲,因為喜愛就把那串珠子撿起來,放在了母親的化妝盒里,誰也沒有看見這一切。全家人扶柩來到海關,海關守吏檢查的時候,從化妝盒里找出十枚珠子。守吏說:“啊!這正好觸犯了法令,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家誰出來承擔這個罪責接受懲罰呢?”初在旁邊,她心想,恐怕是繼母摘下來放在化妝盒里的,就說:“由我來承擔。”守吏問:“你是怎么放進去的?”初回答說:“我父親不幸去世,我繼母將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來扔掉,我覺得很可惜,就撿起來放在了繼母的化妝盒里,繼母并不知道這件事。”于是守門的官吏就要給初記錄犯罪事實。初的繼母以為真是這么回事,然而,她有些憐憫初,就對那守門的官吏說:“請等一下,千萬不要錄我女兒的罪過,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她的珠子,我系在了臂上。因夫君去世,需歸家安葬,我便將珠子解下來,但不忍心丟棄,就暫且放在了化妝盒里。后來由于辦理喪事很急迫,就忘了這件事。所以我應當承擔責任。”初還在堅持說:“確實是我撿起來放進去的。”繼母又說:“你別再爭執了,這失誤確實是我造成的。”于是她流淚哭泣,不能自禁。初也說:“夫人是看見我是個沒有父母的孩子,可憐我,所以她才冒名頂替要救我,其實就是我親身犯法,夫人確實不知道這件事。”她也哭起來,淚流滿面。那些送喪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來,旁邊的人沒有不掉淚的。守門的官吏用筆記錄,竟因哭泣而不能寫一個字。守關的人流著淚,始終不忍心做出有罪的決定,便說:“這母子倆如此有情義,我寧愿來承擔責任,也不忍心記錄和上報她們的過失。而且,她們母子相互爭執,怎么能知道誰是誰非呢?”于是便將那些珠子扔掉,把她們母子放走了。初和繼母離去之后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進去的。
誰說女子不如男
【原文】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無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父篤癃疾,母不安其室。遇歲饑,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里稱為義門,多欲娶為婦。長女自傷煢獨,誓不肯行。祖父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殯葬,為庵舍居墓側。
【譯述】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兒沒有兒子。祖父和祖母年紀都在八九十歲,老得有些糊涂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父親身患重病,母親棄家而去。
家里如此艱難,遇到饑荒年月,三個女兒就一起到西湖去采菱角,第二天到集市上去賣,她們竟然能夠很好地養活年老的祖父、祖母和重病的父親,鄉里稱贊她們家為“義門”,周圍的許多男子都想娶她們姊妹三人做媳婦。長女想到父親膝下無子,非常孤獨,便不愿出嫁。祖父祖母不久相繼去世,三姐妹靠自己將他們安葬,并在墳墓旁邊結廬守墓。
【原文】又諸暨東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里不容。女移父母,遠住纻舍,晝采樵,夜紡績,以供養。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鄉里多欲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
【譯述】還有諸暨東洿里屠氏家的女兒,她的父親是個瞎子,母親有很重的病,她家的親戚和本鄉近鄰沒有人肯幫助他們。屠氏的女兒將父母親搬遷到遠處的纻舍,她白天砍柴,晚上織布,來供養父母。父母先后去世,她親自安葬他們,一個人靠擔土為父母親做成墳丘。鄉里的人知道她很賢惠,很多人家都想娶她做媳婦,可她想到自己家里沒有兄弟,便決定自己為父母守墳,不肯出嫁。
【原文】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為防狄卒,戍涇州。元和中,吐蕃寇邊,父兄戰死,無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聞父兄歿于邊,披發徒跣缞裳,獨往涇州,行丐,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植松柏,剪發壞形,廬于墓所。節度使王智興以狀奏之,詔旌表門閭。此數女者,皆以單煢事其父母,生則能養,死則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譯述】唐代的孝女王和子,是徐州人,她的父親和哥哥從軍戍邊,駐扎在涇州。元和年間,吐蕃侵犯邊疆,和子的父親和哥哥戰死在戰場上,家里再沒有兒子了,而且母親早年就去世了。這時和子年僅十七歲,她聽說父親、哥哥死于邊疆,就披麻戴孝,赤足步行,獨自前往涇州。她沿途乞討,終于來到涇州,找到父兄的遺體,并帶回徐州安葬。她在墓地旁邊種植松柏,剪掉頭發,毀壞自己的容貌,在墓地旁邊結廬而居。節度使王智興將和子的這些情況奏聞皇上,皇上下詔表彰和子。以上這幾個女子,都是以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來侍奉父母,父母活著的時候,她們能夠贍養;父母死后,她們能夠安葬,也可以稱得上是女中英杰了。
【原文】唐奉天竇氏二女,雖生長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群盜數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長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巖穴間。盜曳出之,騎逼以前。臨壑谷,深數百尺,其姊先曰:“吾寧就死,義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盜方驚駭,其妹從之自投,折足敗面,血流被體。盜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貞烈,奏之,詔旌表門閭,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亂,守節不渝,視死如歸,又難能也。
【譯述】唐代奉天有竇氏姐妹倆,雖然出生在尋常人家,但很小的時候就頗有志氣節操。永泰年間,數千強盜來她們居住的村落劫掠,她們姐妹倆長得都很漂亮,姐姐十九歲,妹妹十六歲,藏匿在洞穴里。強盜搜出她們,將她倆拉出來,然后騎著馬逼她倆往前走。走到一處數百尺深的懸崖旁邊,姐姐先說:“我寧可去死也不受侮辱!”說罷,跳崖而死。強盜們正在驚駭之中,妹妹也跟著跳了下去,摔斷了腳,毀壞了容顏,血流滿身。于是這群強盜不再去理會她們,離開了這里。京兆尹第五琦嘉其嚴守貞操,于是奏聞皇上。皇上下詔表彰她們,并永遠免除她們家的丁役。這兩個女子遭遇匪亂,尚能嚴守貞節,視死如歸,實在是難能可貴啊!
【原文】漢文帝時,有人上書,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詔獄逮系長安。
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于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緹縈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澤,后世賴其福,所及遠哉。
【譯述】漢文帝時,有人上書說齊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應當受到懲處。文帝下詔將淳于意逮捕,關進長安的監獄。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她們跟在父親后邊哭泣。淳于意發怒,罵道:“我只生了女兒,沒生兒子,有了事情,沒有人能夠出來幫忙。”他的小女兒緹縈感傷于父親的話語,便跟隨父親西行至長安,上書文帝說:“我父親當官,齊地人都稱贊他廉潔、公正。他如今犯罪,理當受刑,但我悲痛的是死者不能復生,受刑的人不能再肢體完好,即便他想改過自新,也沒有途徑,最終還是不可能了。我愿自己進官府做奴婢,以贖免父親的罪行,使他能夠改過自新。”漢文帝看過她的上書,悲憫她的孝心,就免了她父親的罪。這一年,朝廷還廢除了肉刑法。只因為緹縈一句話說得好,普天下的百姓都享受恩澤,后人也受益于她的恩惠,她的恩澤所及太遠了。
【原文】后魏孝女王舜者,趙鄒人也。父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齊亡之際,長忻與其妻同謀,殺子春。舜時年七歲。又二妹,粲年五歲,璠年二歲,并孤苦,寄食親戚。舜撫育二妹,恩義甚篤。而舜陰有復仇之心,長忻殊不備。姊妹俱長,親戚欲嫁,輒拒不從。乃密謂二妹曰:“我無兄弟,致使父仇不復,吾輩雖女子,何用生為?我欲共汝報復,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墻入,手殺長忻夫婦,以告父墓。因詣縣請罪,姊妹爭為謀首,州縣不能決。文帝聞而嘉嘆,原罪。《禮》:“父母之仇,不與共戴天。”舜以幼女,蘊志發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豈可以壯男子反不如哉!
【譯述】后魏有一個孝女叫王舜,趙鄒人。她的父親子春和從兄長忻不和,齊國滅亡的時候,長忻與他的妻子同謀,殺死了子春。這時王舜才七歲,還有兩個妹妹,王粲五歲,王璠年僅兩歲。她們姐妹三人孤苦無依,寄居在親戚家里。王舜照顧兩個妹妹,姊妹三人感情非常好。王舜心里一直有為父親復仇的打算,長忻卻沒有一點防備。她們姐妹幾個逐漸長大了,親戚家張羅著為王舜尋婆家,但王舜總是不肯出嫁。她悄悄對兩個妹妹說:“我沒有兄弟,所以殺父之仇一直未報,我們雖然是女子,但活著難道就沒有用?我想和你們倆一起為父報仇,怎么樣?”兩個妹妹都流淚說:“我們聽你的。”晚上,姐妹三人每人都手持一把刀,翻墻進了長忻的宅院,親手殺死了長忻夫婦,并到父親的墓前告慰父親的靈魂。然后她們到縣衙自首,請求治罪,姐妹三人爭著承認自己是首犯,州官和縣官都不能判決。孝文帝聽說了這件事,并頗為姐妹三人的舉動所感動,于是竟原諒了她們的罪。《禮記》說:“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王舜僅僅是個小女孩子,而能蓄志發憤,親手殺死殺父仇人,為父報仇,那么作為男子,怎么能夠連一個女子都不如呢?
孫后代子孫莫敗家
【原文】《書》曰:“辟不辟,忝厥祖。”《詩》云:“無忘爾祖,聿修厥德。”然則為人而怠于德,是忘其祖也,豈不重哉!
【譯述】《尚書》說:“人如果有罪過就會使他的祖上蒙羞。”《詩經·大雅·文王》說:“不要忘記你的祖先,要繼承發揚先人的德業。”這樣說來,做人如果不修德行,是忘記了他的祖宗。這難道不重要嗎?
【原文】晉李密,犍為人,父早亡,母何氏改醮。
密時年數歲,感戀彌至,烝烝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劉氏躬自撫養。
密奉事以孝謹聞,劉氏有疾則泣,側息,未嘗解衣。飲膳湯藥,必先嘗后進。仕蜀為郎,蜀平,泰始詔征為太子洗馬。密以祖母年高,無人奉養,遂不應命。上疏曰:“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母孫二人更相為命,是以私情區區,不敢棄遠。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劉氏今年九十有六,是臣盡節于陛下之日長,而報養劉氏之日短也。烏鳥私情,乞愿終養。”武帝矜而許之。
【譯述】西晉的李密,犍為人,父親早死,母親何氏改嫁。這時李密只有幾歲,他性情淳厚,戀母情深,思念成疾。祖母劉氏親自撫養他。李密侍奉祖母以孝順和恭敬聞名當時,祖母劉氏一有病,他就哭泣,侍候祖母,夜里未曾脫衣。為祖母端飯菜、端湯藥,他總要嘗過之后才讓祖母用。
他后來在蜀漢做郎官。蜀中平定后,泰始初年,晉武帝委任他為太子洗馬。他因為祖母年高,無人奉養,沒有接受官職。他上書武帝說:“我如果沒有祖母,也就不能活到今天。祖母如果沒有我,就不能安度晚年。我們祖孫二人相依為命,因為我的區區私情,我不敢離開祖母而遠行。
我今年四十四歲,祖母今年九十六歲,我為陛下效勞的時日還很長,可是我報恩于祖母的日子卻很短。因奉養老人的私情,我請求皇上準許我為祖母養老送終。”武帝同情他,并同意了他的請求。
【原文】齊彭城郡丞劉,有至性,祖母病疽經年,手持膏藥,潰指為爛。
【譯述】齊彭城郡丞劉,性情至孝,祖母身患毒瘡,經年不愈,他就手拿膏藥,親自為祖母敷藥治瘡,以致于手指都潰爛了。
【原文】后魏張元,芮城人,世以純至為鄉里所推。元年六歲,其祖以其夏中熱甚,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祖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褻。元不能褻露其體于白日之下。”祖異而舍之。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恒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佑。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今愿祖目見明,元求代暗。”夜夢見一老翁,以金鎞療其祖目,元于夢中喜躍,遂即驚覺,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其后,祖臥疾再周,元恒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沒,號踴,絕而復蘇。復喪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鄉里咸嘆異之。縣博士楊輒等二百余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此皆為孫能養者也。
【譯述】后魏時候的張元,芮城人,以性格純厚為鄉里所推崇。張元六歲的時候,他的祖父認為夏天的中午非常炎熱,想把他帶到水池邊洗澡,可是張元堅決不肯。祖父以為他貪玩,就用手杖打他的頭,問他:“你為什么不愿意洗澡?”他回答說:“穿衣服是為了遮體避羞。我不能在大天白日袒露自己的身體。”祖父聽了他的話覺得驚異,就放過了他。到他十六歲的時候,祖父已失明三年,張元為此憂愁、哭泣,日夜誦經拜佛,祈求神靈保佑。他常常這樣說:“是天人師如來嗎?我為孫而不孝,使祖父失明,現在我愿意讓祖父重見光明,讓我來代替他失明。”這天夜晚,他夢見有個老頭,用金鎞治療祖父的眼睛,張元在夢中高興得跳起來,于是驚醒。他將這個夢告訴了家里的每一個人。過了三天,祖父的眼睛果然重見光明。此后,祖父臥病在床,持續了兩周,張元一直侍候著祖父的飲食,而且衣不解帶,晝夜不離。等祖父病死,他哭得死去活來。接著又喪父,他三天水米未進,鄉里的人們都為之贊嘆稱奇。縣博士楊輒等二百多人上書皇帝,陳述張元的孝行,皇帝便下詔表彰。這些事例都是為人之孫能夠贍養祖父的典范。
【原文】唐仆射李公,有居第在長安修行里,其密鄰即故日南楊相也。丞相早歲與之有舊,及登庸,權傾天下。相君選妓數輩,以宰府不可外館,棟宇無便事者,獨書閣東鄰乃李公冗舍也,意欲吞之。垂涎少俟,且遲遲于發言。忽一日,謹致一函,以為必遂。及復札,大失所望。又逾月,召李公之吏得言者,欲以厚價購之。或曰:水竹別墅交質。李公復不許。又逾月,乃授公之子弟官,冀其稍動初意,竟亡回命。有王處士者,知書善棋,加之敏辯,李公寅夕與之同處,丞相密召,以誠告之,托其諷諭。王生忭奉其旨,勇于展效。然以李公褊直,伺良便者久之。一日,公遘病,生獨侍前,公謂曰:“筋衰骨虛,風氣因得乘間而入,所謂空穴來風,枳枸來巢也。”生對曰:“然,向聆西院,梟集樹杪,某心憂之,果致微恙。空院之來妖禽,猶枳枸來巢矣。且知赍器換緡,未如鬻之,以贍醫藥。”李公卞急,揣知其意,怒發上植,厲聲曰:“男子寒死,餒死,鵩窺而死,亦其命也。先人之敝廬,不忍為權貴優笑之地。”揮手而別。自是,王生及門,不復接矣。
【譯述】唐代仆射李公,有一所居住的宅第在長安修行里,緊挨著他們的鄰居就過去的南楊相。丞相先前與李公就有來往,等到他一朝成為宰相,權傾天下。丞相從各地挑選來了許多歌妓舞女,他認為宰相的府第不適合讓這些歌女居住,而且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房舍,惟獨東鄰李公家有多余的房舍,他很想奪過來。丞相對李公的房子垂涎欲滴,現在只不過是在等待機會,而且遲遲沒敢張嘴。一天,丞相很客氣地給李公寫了一封書信,而且自認為肯定一錘定音。等到李公回信后,令他大失所望。
過了一個多月,丞相派人對李公說,丞相想出大價錢購買李公的房子。
還說,用丞相的水竹別墅作為抵押也可以。李公再次拒絕。又過了一個多月,丞相提拔李公的子弟做官,希望李公能改變初衷。然而,竟沒有回音。當地有一個王處士,知書善棋,而且能說會道,李公與他經常在一起。丞相悄悄將王處士叫去,把事情告訴他,讓他給想辦法成全此事。王處士很痛快地接受了請托,而且立刻去積極地張羅此事。然而,他知道李公這個人不好說話,他尋找機會已經很長時間了。有一天,李公病了,王處士獨自陪伴李公。李公對他說:“我筋衰骨虛,冷風寒氣于是能夠乘虛而入。這就像是人們所說的,空穴容易來風,有枳枸就會有鳥來筑巢。”王處士答道:“對呀,先前我聽到你的西院里,有梟鳥齊集樹梢的聲音,我當時就很為此憂心,不想你果真就病了。我分析,空著的院落容易招來這些怪鳥,就好象枳枸會招來鳥筑巢一樣。而且你現在拿家里的東西去換錢,倒不如將西院的房舍賣掉,用來為你治病。”不料,李公一下子急了眼,他揣摩王處士可能是為丞相做說客,因此大怒,以致頭發都豎了起來。他厲聲說:“男子漢即便是受凍受餓而死,那也聽天由命去吧!祖先留下的房舍,我怎么忍心讓它變成權貴的歌妓舞女調笑的地方呢?”于是他揮手與王處士作別。從此之后,王處士再來做客,他不去接待。
【原文】平廬節度使楊損,初為殿中侍御史,家新昌里,與路巖第接。巖方為相,欲易其廄以廣第。損宗族仕者十余人議曰:“家世盛衰,系權者喜怒,不可拒也。”損曰:“今尺寸土,皆先人舊物,非吾等所有,安可奉權臣邪!窮達,命也。”卒不與。巖不悅,使損按獄黔中。年余還。彼室宅,尚以家世舊物,不忍棄失,況諸侯之于社稷,大夫之于宗廟乎?為人孫者,可不念哉!
【譯述】平廬節度使楊損,起先擔任殿中侍御史時,家住在新昌里,與路巖的住宅相鄰。路巖當時剛擔任宰相,想買楊損家的馬圈來擴大庭院。楊損家族的十多個當官的'子弟商議說:“家世的盛衰,都決定于當權者的喜怒好樂,我們不能拒絕這件事。”楊損說:“我們家的尺土寸地,都是祖先留給我們的遺產,并不是我們自己的,怎么能將它奉送給權臣呢?窮困與發達,那都是命。”最終還是沒有把馬圈賣給路巖。路巖不高興,就派楊損到貴州去巡視監獄。一年之后楊損才得以回來。就連房屋住宅,他們都因為是祖傳的資產,不忍舍棄,更何況諸侯對于社稷、大夫對于宗廟呢?為人子孫后輩,能不念及祖宗嗎?
伯叔父舍子救侄,感人肺腑
【原文】《禮》:“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圣人緣情制禮,非引而進之也。
【譯述】《禮記》說:“從血統上講,兄弟的子女,就像是自己的子女一樣。”
大概圣人也是根據人情來制定禮的,并不是要強行規定什么。
【原文】漢弟五倫性至公。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吾兄子嘗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病,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伯魚賢者,豈肯厚其兄子不如其子哉?直以數往視之,故心安;終夕不視,故心不安耳。而伯魚更以此語人,益所以見其公也。
【譯述】漢第五倫為人很公正。有人問他說:“你有私心嗎?”他回答說:“我哥哥的孩子有一次生了病,我一晚上去看了十次,但回來后就能睡著覺;我的孩子有病,我雖然不怎么去看,但卻因為擔心而整夜睡不著覺。像這樣,怎么能說是沒有私心呢?”他是個有德行的人,怎么可能待他兄長的孩子不如自己的孩子呢?只是因為他一晚上好幾次去看望侄子,所以能心安;自己的兒子一夜不去看視,所以心有所不安。而他又將這些細節告訴別人,更能看出他為人、治家的公平。
【原文】宗正劉平,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其后賊復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仲遺腹女始一歲,平抱仲女而棄其子。母欲還取,平不聽,曰:“力不能兩活,仲不可以絕類。”遂去而不顧。
【譯述】宗正劉平,正趕上改朝換代時的天下大亂,劉平的弟弟仲為賊所殺。
之后,賊人又忽然來到,劉平攙扶他的母親逃跑躲避。弟弟仲死時留下一個女孩,才一歲,劉平抱起弟弟的女孩逃難,而將自己的兒子丟棄在家。他的母親讓他返回去抱那孩子,劉平不聽,說:“我們沒有能力將兩個都救活,但必須救弟弟的孩子,他不能沒有后人。”說完逃跑而去,竟沒有去救自己的孩子。
【原文】侍中淳于恭兄崇卒,恭養孤幼,教誨學問,有不如法,輒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兒漸而改過。
【譯述】東漢侍中淳于恭的哥哥淳于崇死后,淳于恭親自撫養哥哥留下的兒子,他教侄兒讀書學習,侄兒如果做錯了事,淳于恭就用棍子打自己以感化侄兒。侄兒看了非常慚愧,并且改正自己的錯誤。
【原文】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
【譯述】侍中薛包,他弟弟的兒子提出要和他分清財產另過,他不能勸止,于是就與侄兒平分財產。分奴婢的時候,他總是領一些老的,并說:“這些老的和我共事很長時間了,你不會使用他們。”分田地房舍時,他總是要那些荒蕪頹敗的,又說:“這些地和房子都是我小時候耕種過的、住過的,我和它們有感情。”分其他東西的時候,他總是要那些朽敗的,說:“這些都是我平素常用的,我已經用習慣了。”他的這個侄兒后來幾次鬧到破產,他每次都要再給他一些東西,來賑濟他。
【原文】晉右仆射鄧攸,永嘉末,石勒過泗水,攸以牛馬負妻子而逃。又遇賊,掠其牛馬。步走,擔其兒及其弟子綏。度不能兩個都救活,乃謂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絕,止應自棄我兒耳。幸而得存,我后當有子。”妻泣而從之。乃棄其子而去,卒以無嗣。時人義而哀之,為之語曰:“天道無知,使鄧伯道無兒。”弟子綏服攸喪三年。
【譯述】西晉永嘉末年,天下大亂,石勒的部隊經過泗水時,西晉右仆射鄧攸用牛、馬載著妻子、兒子和侄子逃難,又遇見強盜,牛、馬被搶走。
他們只好步走,鄧攸挑著兒子和弟弟的孩子綏。后考慮到兒子和侄子實在不能兩個都救活,他就對妻子說:“我弟弟早死,只留下這一個兒子,按理不能讓弟弟絕了后,我們只能丟掉自己的兒子。如果能存活下來,我們以后還可以有孩子。”妻子哭泣著聽了他的話。于是鄧攸就丟下親生兒子走了。鄧攸最終沒有能夠再有兒子。當時的人感嘆他的仁義,對他說:“天道無知,讓鄧伯道沒有兒子。”后來,他的侄子綏為伯父服喪三年。
【原文】太尉郄鑒,少值永嘉亂,在鄉里,甚窮餒。鄉人以鑒名德,傳共飯之。時兄子邁、外甥周翼并小,常攜之就食。鄉人曰:“各自饑困,以君賢,欲共相濟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鑒于是獨往,食訖,以飯著兩頰邊還,吐與二兒。后并得存,同過江。邁位至護軍,翼為剡縣令。鑒之薨也,翼追撫育之恩,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世有殺其孤規財利者,獨何心哉!
【譯述】東晉太尉郄鑒,小的時候正好趕上了西晉的永嘉之亂,他家窮得一無所有,連飯都吃不開。本鄉的人因為郄鑒是個有德行的人,所以輪流著供養他吃飯。這時,他哥的孩子邁與他的外甥周翼都非常小,他到別人家吃飯的時候,就常領著這兩個孩子。鄉人對此很有意見,說:“大家都很窮困,只因為你是個賢德之人,所以大家想一起來幫助你!但是恐怕不能將你的兩個孩子也一起救活。”郄鑒于是就一個人去吃飯。但每次吃完飯,他又在嘴里含一些飯回家,吐出來給兩個孩子吃。用這種辦法竟然將兩個孩子都救活了,并和他一起過了長江。后來,侄兒官至護軍,外甥任剡縣縣令。郄鑒去世后,周翼不忘舅舅對他的撫育之恩,辭官回家,為舅舅誠心誠意服喪三年。世上有殺別人的遺孤而覬覦人家的錢財的,與上面這些事例相比,那是一種什么居心啊!
侄叔父如父
【原文】宋義興人許昭先,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申訴,無日在家。餉饋肇之,莫非珍新。資產既盡,賣宅以充之。肇之諸子倦怠,惟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尚書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釋。
【譯述】南宋義興人許昭先的叔父許肇之因犯事被關進了監獄,在獄中關了七年仍未判決。肇之家子侄共二十多人,昭先家最為貧窮,但昭先獨自為叔父申訴,沒有一天休息在家。他給叔父送的吃的東西,都是上等的好東西。家中資產耗費完,他就賣掉自己家的住宅來解決所需費用。肇之的幾個兒子都有些厭倦了,唯獨昭先沒有懈怠,這樣一直持續了七年。尚書沈演之嘉獎他的操守品行,并幫他的忙,肇之的事情終于得到了解決。
【原文】唐柳泌敘其父天平節度使仲郢行事云,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非甚疾,見太保未嘗不束帶。任大京兆鹽鐵使,通衢遇太保,必下馬端笏,候太保馬過方登車。每暮束帶迎太保馬首,候起居。太保屢以為言,終不以官達稍改。太保常言于公卿同云:“元公之子,事某如事嚴父。”
古之賢者,事諸父如父,禮也。
【譯述】唐代柳泌敘述他的父親天平節度使柳仲郢的事跡時說:仲郢侍奉季父太保就像侍奉他的父親柳公綽一樣,只要不是特別匆忙,他見季父時總要整裝束帶。他擔任大京兆鹽鐵使時,在大街上碰見季父,必定要下馬端笏恭立,等到季父的車馬過去方才上車。他每天傍晚都要穿戴整齊迎接季父的馬車,問候侍奉季父的起居生活。季父多次讓他免去那些禮儀,但他從不因為自己位居高官就改變對季父的恭敬態度。季父經常在官員中間說:“元公的兒子侍奉我就像侍奉他父親一樣。”古代的賢德之人,侍奉他的伯叔父就像侍奉他的父親一樣,這是天禮人倫所應當有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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