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觀后感12篇
認真觀看完一部影視作品以后,相信你會有不少感想吧,需要好好地對所收獲的東西寫一篇觀后感了。但是觀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今日說法觀后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日說法觀后感1
《今日說法》這個節目我從7歲就開始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xx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繼續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后,老師卻怎么也聯系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么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顆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愿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感2
昨天,我看了電視今日說法,介紹了一個名叫周大虎的人,他是生產打火機的頭人,歐盟起訴了中國打火機反傾銷,他覺得這個消息對他們有十萬人生產打火機的地方不利,于是他就咨詢了有關部門,知道了只要他們生產打火機銷售價低于成本價,他們的官司就可以打贏,于是他籌積了200萬元 資金請了方方面面的律師,終于在20xx.9.使歐盟撤回上訴.還有一個姓蘇的律師,他從報紙上看到了一張照片,是日本侵略中國時埋在中國的,若干年后這些爆炸了,報紙上的那張照片是一個中國男人被炸傷后的照片,這個中國人身體95%處被炸傷,這個姓蘇的律師就把日本告上了法庭,中國歷史上告日本一審判訣勝訴的很少,可是蘇律師堅定信心,經過幾年的努力,終于勝訴了。這兩個事告訴我們,只要有理、有膽量,有信心,弱小是可以戰勝強大的。
從那以后,我每天都準時觀看《今日說法》節目,真是使我受益匪淺啊 !看了《今日說法》我變了,我變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們該做,該認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該做,該堅決拒絕。同時《今日說法》在生活中影響我,與別人發生沖突,不應頭腦發熱,總想以打架判勝負,這樣往往會使自己無形中走上違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違法行為,應堅決拒絕,搶劫、敲詐也要受到法律制裁。當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吵架,打鬧無濟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時法律是我們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強大的武器。
作為一個合法公民,每一個人都要遵守法律,同時也要懂得利用法律.
今日說法觀后感3
今日海口氣溫預報22度,但是一直陰冷陰冷的,時而有雨,毛毛雨飛飛,挺冷的,至少不敞亮。
中午的今日說法演的是一個16歲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殺,順道著把兩個出面解救她的兩高三男生一起殺了。殺人的同志解釋說,女友要跟他分手,還騙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幫忙,以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殺了。這兄弟有點偏激,看到個男的就以為跟自己女朋友有點什么,這種人不是心理變態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這檔節目幫我解釋了一個問題,今天請的是中國公安大學的教授,她說:女兒如果與父親的關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潛意識里就會把父親作為標桿,若父親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兒心目中是將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選擇對象的要求就會相對比較高。我大概只記得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是絕對屬于山一樣的人物,打小就覺得沒有爸爸辦不到的事,有什么問題只要有爸爸就絕對可以很好的解決。他很兇,其實周圍的小孩子都怕他,他還以為很和藹,兇不是表現在臉上,而是無意識的表露出一種憤怒,尤其是眼鏡,從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虛,所以我討厭他的眼睛,有條件的話我會選擇不直視。但是爸爸真的很厲害,什么都會,別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來的東西一流。他很受老年人歡迎,因為他對老年人很好,絕對的孝順。我的成長過程深受爸爸影響,在我的意識里,男人,就該什么都會,有擔當顧家,像爸爸一樣,可是現實很讓人失望,貌似都不是這樣的,他們不是什么都會,我見過最恐怖的是連跳閘都處理不了。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么都讓我自己動手,現在我倒是很多都會,很挫敗。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會潛移默化的移給了別人,以至于襯托出別人什么都不會,所以說,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負很大的責任,誰叫他什么都會的,所以他要負責養我一輩子,還不準嫌棄我。
晚上有飯局,開心點.
今日說法觀后感4
暑假里,我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在12點38分按時打開了電視。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看節目。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后,老師卻怎么也聯系不上那個學生了。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但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最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他給上人生的一課。”多么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在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但愿社會上不再有這樣的人,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感5
《今日說法》這個節目我從7歲開始就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xx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繼續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后,老師卻怎么也聯系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么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愿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感6
今日我看今日說法,深有感觸,講的是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于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領養了一個男孩。對于這個男孩可說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的親生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感覺。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由于溺愛使這個孩子變得任性,粗暴,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給這個家帶來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別是兩個結了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擔驚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讓,更是助長了養子的焰氣。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有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可最后的結果卻出人意料。我當時就得這起故意殺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三是百多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后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在中國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么這個案件會是這么判決呢?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個判決也給了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護的這個群體的弱勢,真是大快人心。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辛,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該從這個案件中接受教訓,對虐待老人這絕不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教育兒女不能過于溺愛。“慣子不如殺子”我們不能說這個不孝子該死,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自作孽不可活呀!
今日說法觀后感7
《今日說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從中選了兩個案例:
一個內容為:93歲養母含淚離世,生前將養子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養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養母收養兒子24年,換不回一聲“媽”。
我為文中的'母親感到痛心,養這樣一個兒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費了嗎?
李阿婆收養成阿福時,阿福還不到一歲,對于這樣一個小生命來說,事實是殘酷的,而他是幸運的。現實將這個小生命從他生母那帶走,卻又給了他一個同樣愛他甚至更愛他的養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儉用,把兒子養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兒子成人了,結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貴的金戒指給了他……沒想到,最后養子卻因為一句謠言,拋下自己,直到死去。
這是多么讓人痛心啊!難道母親把兒子健健康康地撫養成人也有罪嗎?24年的苦心就因為一句話拋到了九霄云外?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個男人怎么可以做出這樣絕情的事,他對得起他的養母嗎?
愛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個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項鏈及4300元現金被盜。租住的賓館拒絕賠償:房客未關窗睡覺,未妥善保管貴重物品。
據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損失近萬元,這不僅使人一驚。可是在這之前此人的電動車電池曾被偷過,她為什么還要這樣疏忽自己的財產?雖然最終她會得到一些賠償,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讓我們防不勝防,家里、大街上,偷你東西你連試都試不到,有時一塊手機,有時一個錢包,而被偷的人,卻只能自認倒霉。
或許這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消滅的,但我們應該盡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樣疏忽大意。否則,當遇到“梅虹”一樣的遭遇時,你會追悔莫及。
今日說法觀后感8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離開了束縛的小鳥一樣,高興地歡呼雀躍起來,離開了媽媽的嘮叨聲,拿起了遙控器,目不轉睛地換著電視頻道。突然,一個廣為人知的名字進入了我的視線——雷鋒。一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這個頻道吸引住了,我指著電視大聲地對爸爸說:“雷鋒!雷鋒!”一看,原來現在播放的是《今日說法》。
《今日說法》節目主持人講了一個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在如此危險的時刻,另外有一位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氣,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后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制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出了真象……
看到這里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是,我還是認為他的方法欠考慮,因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年輕的生命。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么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
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今日說法觀后感9
今日說法“癌變”看后感想,首先應該質問法院是否走了后門,是否得了回扣或``````.女方的病癥是在小孩11個月后,也就是說小孩差1個月就一歲才昨到癌病的為何法院只判男方賠償5萬元給女方生活費,是否太過了不公平,法院是否問心無愧。
結婚請了40桌客,婚后吃的巧克力糖盒都有10幾個擺在柜上作為留念好看,又有新樓房住,雙方都有工作,男方家庭也很好,男方月工資2千多元,雙方都很驕傲,幸福,美滿,這樣的婚姻為何沒有感情。
一切都是從女方得了癌變后才開始脫變,應該不能判離婚的,盡管雙方的指責都是為了一個錢字,特別是男方想拋棄女方,拒付醫藥費。因此,雙方因有了一個小孩,女方沒有能力工作了,而且還要醫病,如果男方一定要離婚,就要負責女方的一切生活費用,包括醫藥費,直到女方病故為止。這樣做才是婚姻正常應盡的責任,也是婚姻愛的正常代介付出。
如果法院判離婚,最起碼法院沒有負到責任,沒有人道主義,離婚后女方得到這5萬元支付醫院的藥費都不夠,何談以后生活費用。
這樣的案件結論,會給以后漫長的社會生活中有一定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其中一方得了重病正需要求助的時候,另一方怕負責任從而不付錢或逃避或拋棄,或說沒有感情因而離婚,法院又如何看待。
作為法院部門,如果不公平,不負責任,不主持正義,不為受難方爭取到應有的,等于失職,等于使人慢性自殺,如“癌變”片中的女主人法院判離婚后,這讓她以后生活怎么過啊,她的病該如何治療,男方是否從此一點責任也沒有了呢
今日說法觀后感10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說法——寶貝回家》。《今日說法》這是個法制節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這次,他在講述的是一個叫xxx的小男孩,今年3歲。xxx一歲的時候,就被人拐賣了。當時,xxx的父親早年去世,在被拐賣的那天大清早xxx的爺爺奶奶因傷心過度也離開了人世。家里,就剩下xxx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惡的人販子從窗戶爬進來把xxx從媽媽溫暖的懷抱中偷走了,賣給一座重男輕女的村莊中一戶人
家??“寶貝,你回來吧!”xxx母親心中千呼萬喚,她和xxx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尋找xxx??
于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于,經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鑒定,xxx終于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xxx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xxx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人販子,你不該放開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著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你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你學習了嗎?正與邪、善與惡,你都明白嗎?或許,你連“法律”這個詞都讀
不懂?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誘拐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誘拐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誘拐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
今日說法觀后感11
《今日說法》誕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央電視臺第一檔全日播法制欄目,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品牌欄目。欄目秉持“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督執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全力打造“中國人的法律午餐”。
我家是《今日說法》的忠實觀眾,每天12時38分都會準時來到電視機前來觀看這個節目,有的案件很感動,有的很離奇,有的很曲折......可是,這么多的案件只有一件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里,難以忘懷。
有一個這樣的案例:有一個80歲的老人,他每天早早起床,去撿菜市場爛菜葉、撿飲料罐、瓶子來維持生計。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生活,他靠撿破爛的錢,訂報紙,就是為了每天看看哪個地區有家破人亡、父母離異、生活貧窮的孩子,給他們寄信、寄錢,安慰他們,讓他們有生存的勇氣。
這樣的事情,老爺爺一直持續了很多年,10元、20元、50元、100元、、、、那些貧困兒童都上了大學,他們就想看望那個老爺爺,其實在他們心中一直以為,他是一個家庭挺富裕的老人。到老人家一看,他家竟然堆滿了舊報紙、飲料罐、塑料瓶、爛菜葉.......他們的心徹底的震撼了,原來老爺爺的家庭環境是這樣的,他為了資助他們上學,竟然是這樣生活的,但是他無怨無悔。老人的年紀越來越大了,也需要人照顧了,當地政府也多次照顧老人并讓他安享晚年。好人會有好報的。
老爺爺精神可嘉,我們要向這位老爺爺學習,學習他的無私奉獻精神。向貧困的、要幫助的人伸出一雙援助之手,只要我們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就會充滿愛。
今日說法觀后感12
古人說得好:“法敗則國亂”。法律不僅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安定團結,還關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見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小就要學法,保護自己。“六一”期間,央視一套12點38分專門開設了一期欄目:《今日說法——自護訓練營》,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護訓練營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題都是和兒童很貼切的,而我最喜歡的一期是第六期。這一期的內容主要是圍繞“游泳”展開的。里面向我們講述了游泳時幾個應該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邊游泳。近來,天氣炎熱,許多同學打起了到河邊游泳的主意。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你對那里的水況還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渦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較容易發生洪澇災害……所以,不要到河邊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區游泳。很多同學認為只要會游泳,到哪游泳都行,這又是一個誤區。因為深水區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當你游得體力透支時,腳底下沒有著力點,旁邊也沒有手可以抓的東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樣,最好不要到深水區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當你看見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時,你會怎么做呢?你不應該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趕緊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給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別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當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時此刻,你要做的是“見義有為”,而不是“見義勇為”。因為你還沒有那樣的能力。
看了這期的《今日說法》,改變了我對《今日說法》的印象,這個欄目不僅僅揭露社會的黑暗面,而且還關心普通大眾的日常生活,從中我們不僅可以獲得越來越多的法律知識,還可以在潛移默化中提升我們的道德修養。在黨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國、以法治國、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今日說法》欄目無疑是實現這一宏偉目標的輿論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