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2017小學教師學法用法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2017小學教師學法用法心得體會1】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框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我作為一名普通的教師就學法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并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教師必須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教師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純潔的心靈,才能影響學生、感動學生。所以教師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于奉獻。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范要求,同時,作為一名幼兒園教師還要有愛心、耐心、細心、關心。
通過這次法律學習,我相信我園全體教職工的法制觀念、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將顯著提高。由于現實社會的復雜性,我們教育工作者學法、知法、用法、維權既要堅持原則,又需靈活掌握。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保障學生健康發展,保障學校健康發展,這應是我們全體教育工作者樂而為之的。
【2017小學教師學法用法心得體會2】
有幸聆聽了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吳小華律師的題為《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主題演講。
他以生動形象的案例告誡我們應依法處理學生校園傷害事故,以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利。他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在各類學生傷害事故處理中,學校是否存在“過錯”應如何界定,這讓我們認識到,發生在學校中的各類學生傷害事故,如果不加以分析就認為學校必須承擔責任是不正確的,也是不合法的,這對學校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有莫大的幫助。此外,吳律師還結合教育實踐中的案例,告誡教師如何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
這使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學校的教育基點是學生的生命,學生的健康。天底下還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貴的東西?天底下還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的財富?沒有!我們應當明確:學生接受學校教育僅僅是其生命的一部分,而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第一”永遠是學校管理追求的目標,“健康第一”永遠是學校教育遵循的原則,我們要象呵護自己子女的生命一樣對待學生的管理。
再次,中小學的教育背景是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現在的學生家長已經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絕不容許自己的子女在學校受到這樣那樣的委屈,一旦發現自己子女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在學校受到傷害,他們就會毫不含糊地把學校、教師推上被告席。不是現在的家長不好對付,也不是現在的學生不好管教,而是社會文明的進步所使然的。
教師從自身的角度考慮,要做以下的努力:
1、更新教育觀。一是確立學生發展至上的觀點。學校教育的本質是培養人,教師的天職是為學生的發展服務,一切使學生身心受到傷害的過錯行為都是有礙于學生發展的, 所以都是失職的行為,都是有悖于師德的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二是建立一種平等師生關系。平等的本質是什么?平等的本質就是當你以某種態度和行為方式對待別人時,也允許別人以同樣的態度和行為方式對待自己。
2、學法知法懂法。許多在教育教學中引發的過錯行為幾乎都可歸咎于我們的教師不知法懂法。如隨便罰學生停課或限制學生上課(嚴重妨礙其他同學學習者除外),隨便藏匿、拆封學生信件,隨便將考試分數公開排名次,隨便用言語侮辱學生,歧視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在課堂里隨便將學生看與所教學科無關的其他書籍或擺弄的其他物品沒收,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等,所有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因而都是有可能被推上被告席的行為。所以,每一個教師都應認真補上學法知法懂法這一課,真正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3、注意職業用語。學生及其家長狀告教師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就是:我們的教師在批評教育學生時,措辭尖刻,出口傷人,尤其在對待那些“恨鐵不成鋼”、“屢教不改”的學生時,許多教師往往火氣大,情緒失控,說了傷及學生自尊心或侮辱學生及其家長人格的話。所以,在批評教育學生時,我們的教師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情緒,注意文明用語,多用關愛性、尊重性、鼓勵性、寬容性語言,少用挖苦性、壓制性、怨恨性、驅趕性語言,禁止使用辱罵性、羞辱性、株連性、打擊性語言,謹防“禍從口出”。
4、增強職業的自我防范意識。社會對教師職業的要求越來越高,學生及其家長對教師的挑剔也越來越高,教師職業已充滿競爭、充滿風險,在這個大背景下,如果我們的教師不一留神、一不留意而出現過錯行為,那么經濟上的損失、精力上的耗費、形象上的毀損、職業上的危機會接踵而至,所以,一個教師要安于職守,必須增強職業的自我防范意識,謹防過錯行為的發生,謹防“好心腸辦壞事”的悲劇出現。
做到這些,我們的過錯行為就會減少到最低限度,而且可以理直氣壯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學校的師德師風建設、教師的素質也都可以上升到新的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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