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崗位競聘實施方案
內部競聘要多一些客觀評判方法,少一些主觀因素,盡可能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感。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2017崗位競聘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2017崗位競聘實施方案1】
根據《x事業單位崗位競聘實施意見》和《x教育系統崗位競聘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崗位設置和人員組成情況,制定首次崗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教育事業穩步發展為目標,以完善學校崗位設置為重點,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換,進一步完善學校人員聘用制度,推進學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順利實施,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穩步健康發展。
二、崗位競聘原則
崗位聘用人員要根據崗位任職條件與要求,實行按崗聘用,競聘上崗。
崗位競聘,要貫徹以人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學人才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與能力。
崗位競聘,以我校崗位設置為依據,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總量、類別、等級及其數量組織實施。
三、崗位競聘范圍
全校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四、崗位設置與實有人員組成(見附件)
五、崗位競聘條件
教師系列:
(一)競聘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七級崗位人員條件:
具有相應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競聘中級教師職務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人員條件:
x.基本條件:
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x.競聘中級教師職務八級崗位人員,需聘滿中級專業技術職務x年。
x.競聘中級教師職務九級崗位,需聘滿中級專業技術職務x年。
(三)競聘初級教師職務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人員條件:
x.基本條件:
具有初級及以上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不足五年按實際年限)。
x.競聘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需聘滿初級專業技術職務x年。
輔助系列:
(一)競聘中級崗位條件:
x.基本條件
具有相應的任職資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以下類同)。
x.競聘中級八級崗位人員,需聘滿x年。
x.競聘中級九級崗位人員,需聘滿x年。
(二)競聘初級基本條件
x.具有相應的任職資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以下類同)。
x.競聘初級十一級崗位人員,需聘滿x年。
六、崗位競聘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成立競聘委員會。競聘委員會負責競聘方案的制定和各項競聘工作的組織實施。競聘委員會成員由學校領導干部及職工代表組成,共x人。學校按照xx%的差額推薦競聘委員會候選人,報市教體局同意后,提交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差額選舉產生,其中競聘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監票人、計票人等工作人員(為非本類崗位或不同級崗位競聘人員)由競聘委員會等額提名,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過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二)組織實施。競聘委員會按競聘方案組織開展競聘工作。
x.制定競聘實施方案。競聘委員會根據本辦法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擬定競聘實施方案和量化賦分標準,賦分項目主要體現取得現職務資格以來的工作和實績情況。報市教體局審核后,提交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x.公布競聘方案。競聘委員會將擬競聘崗位職數限額、競聘條件、競聘步驟等競聘有關事項張榜公布,公布期不少于x個工作日。
x.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擬競聘人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教職工競聘上崗報名表》,競聘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競聘條件人員按崗位類別張榜公布,公布期不少于x個工作日。
x.組織競聘。競聘委員會按競聘方案組織開展競聘工作。競聘委員會根據競聘人資歷和業績情況按照教代會表決通過的《崗位競聘量化賦分標準》對其進行量化積分,根據成績擇優聘任。競聘過程中,根據崗位職數和競聘人員申報情況,同一級別內不同等級崗位之間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逐級組織競聘,上一級落聘人員直接參加下一級競聘。
x.公示。競聘委員會應將競聘得分明細及競聘結果及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競聘委員會負責調查核實并及時答復。
x.備案。公示結束后,將競聘結果形成報告,以書面形式報市教體局。
x.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任手續。競聘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嚴格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青辦發〔xxxx〕xx號)與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由人社局統一印制),辦理聘任手續。
七、加強組織領導
崗位設置管理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實施過程中,注重抓好“四關”,一是“籌備關”。做到準備不充分不展開,教職工思想底子摸不清不展開,有思想困惑和疑慮不消除不展開。二是“審查關”。把量化賦分的標準讓大家議、意見讓大家提,并做到審查細而又嚴,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堅決不允許參加競聘。三是“公示關”。做到每做一步,程序、標準、條件、人員等情況進行嚴格的公示,做到人人皆知。四是“民意關”。在政策總框架內,做到尊重大多數教職工意愿,切實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
八、幾點說明
x.如教師提報的稱號有爭議,由競聘委員會研究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教代會討論表決。
x.積分相同情況下,一看工齡,二看職稱任職年限,三看年度考核,四看榮譽稱號,五看年齡。
【2017崗位競聘實施方案2】
根據上級教育局、人事局下發的實施意見,為全力維護教師權益,激勵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努力使我校職稱崗位聘任工作走上規范性、制度性軌道并且公正、公平、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x、在上級下達我校崗位指標(空崗)范圍內實行競爭上崗。
x、對所有競聘人員進行量化評分考評,分數高的先上,若出現分數相同情況,則以工齡長的和工資降級的優先。
x、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x、崗位設置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采取回避原則。
x、離退休只有一年左右的教師,在學校有空崗指標的情況下,直接聘任,不參加競聘。
二、競聘基本條件:
x、政治思想表現好,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學校各項工作。
x、遵守國家法規各學校各頂規章制度。
x、具有小學高級教師資格。
三、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評分標準:
x、專業技術職務分:以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限算起,x分/年。
x、教齡分:按每年x分計算。
x、校齡分:按每年x.x分計算。
x、學歷分:研究生x分,本科x分,大專x分,中師x分(以正式畢業證為準)。
五、職務分:(以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月算起)。
x、現任班主任、科組長x分,現任不滿一年的得x.x分,當過班主任、科組長按每滿一年以x分/年累積計算;
x、現任少先隊總輔導x分,現任不滿一年的得x分,當過少先隊總輔導,按每滿一年以x分/年累月積計算。
x、現任校級中層領導x分,現任不滿一年的得x分,當過校級中層領導按每滿一年以x分/年累加計算;。
x、現任黨支部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xx分,現任不滿一年的得x分,當過黨支部書記、副校長按每一年以x分/年累加計算;
x、現任校長xx分,現任不滿一年的得x.x分,當過校長按每滿一年以x分/年累加計算;
以上五項職務分從取得小學高級資格,并從調入我校后算起,同時任多職的只取最高一項。
六、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
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分別為x、x、x、x分各x、x、x、x分(以證書為誰),取最高一項。
七、表彰分:(以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月算起)。
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個人,以取得小高資格年月以來算起。
x、被評為區級“先進”者x分(以區教育局或區委、區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被評為市級“先進”者x分(以市教育局或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被評省級“先進”者x分(以省教育廳或省委、省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被評為國家級“先進”者得x分(以教育部或國務院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被評為校級“先進”者得x.x分(以海南子校證書為準)
x、專業技術考核優秀得x.x分,稱職得x分,基本稱職得x.x分,不稱職得x分。(優秀的以海南子校考核為準)
以上各項可累計但最高不超過xx分。
八、教學成果分:(以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月算起)。
x、調教獲得區、市、省、國家級獎分別評x、x、x、x分(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黨委、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說課,獲得區、市、省、國家級獎分別評x、x、x、x分(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黨委、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論文,獲得區、市、省、國家級獎分別評x、x、x、x分(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黨委、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輔導獲得區、市、省、國家級獎分別評x、x、x、x分(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黨委、政府的文件或證書為準)。
x、獲學校論文、優質課評比一、二、三等獎者及優秀獎者分別得x分、x.x分、x.x分和x.x分(以海南子校的證書為準)。
以上四項可累計但最高分不超過xx分。
九、不予聘任對象:
獲得相應職稱資格已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聘任。
一、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經查實處理且處分期末的。
x、一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處分、參與聚眾鬧事、罷課、集體上訪者。
x、一年內歧視和排擠后進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亂收費、向學生推銷商品、學習資料、動員學生參加社會上各種培訓輔導班、有償家教,情節嚴重,學生及家長對其反映較大,并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作出處理的。
x、兩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或因工作失誤、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死亡肢體五官殘疾)及重大經濟損失(累計達x萬元以上)的。
二、現在還未回到教育教學崗位的在編不在崗人員。
x、各種形式停薪留職的。
x、借外系統或外地一年以上的。
x、沒按上級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自行離崗的。
x、連續請事假達一年以上的(近三年來)。
十、以上崗位設置競聘,小高崗位設置的競聘人員,必須是已經取得聘任資格的教師(也就是說必須是在崗人員,沒有受聘為小高的人員不能參與小高崗位設置競聘)
十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 本崗位設置聘任方案由學校崗位設置竟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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