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10日發出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具體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
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