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實施學校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招聘程序,建立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領導機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
三、招聘教師條件
1、擁護中國*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
3、已婚者未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象。
4、應屆畢業原則上為碩士以上學位,所學專業成績優秀,無補考科目;在職教師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一級以上職稱。
5、具備普通話二級乙等(語文教師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應屆生除外)。
6、身體健康,品貌端正。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特級教師可適當放寬年限)。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具體程序為: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來校筆試、面試、堂試,考查、確定擬聘人員,公示、通知招聘結果,試用。
(一)公布招考信息
發布公告,將招聘計劃、報考條件、和辦法等在互聯網上予以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一般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即應聘者通過網上發送電子簡歷、求職書、證書照片等資料預報名。報名和資格初步審查工作由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條件或提供了假證書、假信息的人員,將第一時間取消應聘資格。初審合格者通知教師到校面試。
(三)現場測試
現場測試包括筆試、面試、試講三種。
1、筆試實行閉卷考試,考試分學科專業試卷和教學思想、特色試卷兩種。根據實際情況,應屆畢業生不參加筆試,只進行10分鐘左右的口頭問答,以考察其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快速反應等教師基本素養和基本能力;在職教師必須參加兩項或其中一項筆試。
2、面試內容:①說課;②交流提問。說課主要針對應屆畢業生或在需要緊急招聘教師且沒有學生在校的情況下采用,一般提前3-4節課布置課題,招聘小組主要成員及學科不少于三位教師到場聽課、提問。
3、試講即面對學生上課,主要安排在職教師當堂試講。一般提前3-4節課布置課題,招聘小組主要成員及學科不少于3位教師現場聽課,根據《XX中學應聘教師試教情況登記表》的要求,從“基本素養”“教學評價”兩大方面九小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四)考察,公示
由考核領導小組綜合現場筆試、面試或堂試結果,對比前后應聘人員擇優確定擬聘教師名單。
考察合格后公示并通知合格對象。對擬聘用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將有關材料(《研究生登記表》《研究生就業推薦表》等)送區教育局審核后,報人事勞動部門辦理手續。對擬聘用在職教師則通知試用時間、使用要求等。
(五)在職教師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滿經學校教學部門、科組教師、學生調查考核合格后予以辦理調動手續,辦理正式調動后,享受學校正式教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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