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通用16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
為進一步推進“建家、強家、暖家、愛家”專項行動,幫助困難職工子女順利跨進大學校門,落實教育扶貧、教育脫貧戰略舉措。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如下助學方案。
一、金秋助學的對象
20xx年市總工會金秋助學資助對象為同時具備以下個條的困難職工、農民工:
1、在xx市范圍內工作;
2、所在單位已建立工會組織;
3、與單位保持勞動關系且加入了工會組織;
4、子女必須是20xx年考取大學一本、二本的國家統招學生;
5、沒有享受社會其他助學資助;
二、困難職工、農民工的界定
困難職工界定:符合以下條中其中一個困難條即可界定為困難職工。
1、低保戶: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戶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線(以低保證為唯一鑒定條),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
2、低保邊緣戶:指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倍以內,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殘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困難職工家庭。貢區、xx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康區、贛縣區的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0元以內為低保邊緣戶(低保標準為0元),其他1個縣(市)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元以內為低保邊緣戶(低保標準為人均0元),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7元以內為低保邊緣戶(低保標準人均0元)。
3、意外致困戶:因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具體鑒定標準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費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邊緣標準。
4、困難農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條任意一個困難條外,還需要符合戶口為農業戶口、在所在單位務工滿一年二個條。
三、金秋助學指標和名額分配
市總工會本級20xx年金秋助學名額為200名。100名分配至縣(市、區)和xx開發區。于都縣、贛縣、興國縣、南康區、貢區個人口較多的縣(區)各分配6名,其余縣(市、區)和xx開發區各分配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機關工會工委、市直屬基層工會、中央、省駐市產業、企業、院校工會、市直屬改制企業上報人員名單中確定。
四、金秋助學金額
20xx年金秋助學總金額為100萬元。資助的200名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發給助學金000元。
五、申報審批程序
1、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由其家長到所在單位工會領取“xx市總工會20xx年金秋助學申報表和困難職工登記表”據實填寫,并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
(2)學生1張1寸免冠彩照;
(3)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
(4)職工本人和家庭成員近一年的工資流水(若無法提供則需所在單位開具收入證明);
同時根據致困原因,提供佐證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明,低保證必須有民政部門近一年內的審核蓋;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養直系親屬大病、本人三級以上殘疾、家屬三級以上殘疾):本人及供養直系親屬大病的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的醫療診斷書,近一年自負醫藥費票據的復印;本人及家屬殘疾致困的家庭須提供三級以上傷殘證復印和近一年自負醫藥費票據的復印。
(3)意外災害致困(含自然災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和費用支出票據復印;
農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與所在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復印。
2、單位工會對職工(農民工)填寫的助學申報表及各種證明原進行核實,提出初選名單,并將各種證明復印附在申報表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于8月10日前統一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xx市南河路61號)。
3、將受助對象名單提交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審定。
4、將資助名單在市總工會網站上公示。
六、幾點要求
1、金秋助學活動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和做人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助資格,并對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2、各單位工會要按照贛市工辦通〔20xx〕4號要求為受資助的困難職工建立檔案,并將信息準確錄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做到內容真實,項目齊全。
3、列為解困脫困對象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和困難勞模子女優先考慮。
4、各級工會要為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對象辦理“工會龍卡·普惠卡”,20xx年助學金的發放原則上全部轉賬到資助對象的“工會龍卡·普惠卡”上。
5 、各縣(市、區)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自助學方案,并對助學情況進行總結,于9月2日前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
七、金秋助學資金發放儀式
金秋助學資金發放儀式初定于8月22日左右在xx舉行,請部分受助學生和家長代表參加,具體地點及參會人員另行通知。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2
為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范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于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范圍(不能重復上報,一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戶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后,進行核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困難證明;
(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
(4)若申請人為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
(5)全家戶口本復印件;
(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
(7)大學錄取通知書;
(8)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準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意見蓋章后,送鎮、街道、系統工會復審把關并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并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為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為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為調查、審核、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為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為黨員干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匯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核基層工會上報情況并入戶核實后,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核,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核后,于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一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3
為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含困難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不讓一名困難職工子女因生活困難而上不起學,在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根據市總工會統一部署,區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學”活動資助對象及原則。
“金秋助學”活動的主要對象是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沒有覆蓋,或者已覆蓋但需要進一步資助的就讀高中(含職業中專)、應屆和往屆大學生,資助對象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其家長所在單位為區屬建會企事業單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因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難的低保邊緣職工子女。
(三)低保職工家庭中,經過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災人禍等突發性災害的困難職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學的困難農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重點資助困難行業和困難企業的特困職工子女。有困難學生的各機關事業單位、生產經營較好的企業單位要組織自行資助。已得到社會其他資助的,工會將不再重復資助。
二、“金秋助學”活動時間安排。
“金秋助學”活動從xx月xx日開始,到xx月底前結束。活動共分三個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為職工個人申請、單位工會審查上報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為區總調查審批階段;xx月底前舉行助學金發放儀式。
三、“金秋助學”活動要求。
(一)做好摸底調查,建立健全檔案。
各級工會接到通知后,要盡快摸清本地區、本單位20xx年參加高考的和就讀高中的困難職工子女的具體情況,要一個不漏上門走訪,做到學生考試情況清、家庭收入清、困難狀況清,在此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困難職工子女上學待助檔案。對曾獲得工會資助的往屆學生,要搞好跟蹤調查,有針對性的做好幫扶工作,盡力幫其完成學業。
(二)整合助學資源,豐富助學內容。
各級工會要將摸底調查的情況及時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黨政的.支持。要積極協助政府部門落實好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等助學優惠政策,使符合條件的家庭困難的學生能夠享受到國家助學政策的資助。要動員社會各界向困難職工獻愛心,主動與教育、民政、慈善機構、新聞單位等聯合開展助學活動,擴大助學范圍。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幫困助學機制,積極推動整合各方面助學力量,要把金秋助學活動與區總開展的“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活動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結對幫扶、對口幫扶等方式進行資助。要利用自身組織健全、聯系社會廣泛的優勢,引導效益好的企事業單位和熱心公益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向特困職工子女獻愛心。通過幫扶中心職業介紹平臺,積極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儉學的機會。
(三)加大助學力度,打造助學品牌。
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金秋助學”活動的目的、意義和成效。努力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幫助困難職工子女的良好氛圍,使“金秋助學”活動成為工會圍繞大局、履行職責,為困難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知名品牌。
(四)嚴把審核關口,明確工作要求。
各級工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對申請助學對象的家庭困難情況逐戶進行調查核實,召開相關會議進行討論審核,條件符合者要張貼到本單位宣傳欄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向區總工會提出申請,做到既不漏報、錯報,也不虛報、瞞報。要嚴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資助的困難學生檔案,嚴格執行實名制,被資助對象要符合規定手續。區總工會將對申請助學對象家庭困難情況進行調查,發現虛報困難、瞞報收入等情況的,不予助學,并對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
各鎮、辦總工會,局(辦)、區直單位工會于xx月xx日前,將《20xx年應屆困難職工子女上大學情況調查表》、《往年接受市總或區總資助困難大學生情況調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難職工子女情況調查表》及電子文檔報送區總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表格填寫要保證準確、完備,漏填或錯填一律無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難職工子女需提交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往屆生需提交在校學生證明。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4
為了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完善公司幫扶體系,體現公司人文關懷,構建和諧平安礦山,鼓勵職工子女努力學習、追求上進,接受高等教育,真正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經公司研究決定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凡我公司干部職工子女當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給予一定的獎勵資助,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一、獎勵資助范圍
受助對象必須是在我公司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職在崗人員,其子女當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請(本規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贍養義務的直系親屬)。
二、獎勵資助標準
(一)受助對象子女有當年考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技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其中一所者,公司資助1萬元;
(二)受助對象子女有當年考取第一批本科A類院校者,給予資助3000元;有當年考取第一批本科B類院校者,給予資助20xx元;
(三)受助對象子女有當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類院校者,給予資助1000元。
三、獎勵資助申報程序
凡符合獎勵資助條件的.職工,需攜帶被錄取子女身份證、準考證、入學通知書及有贍養義務的直系子女關系證明材料(戶口簿等),向公司工會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有關部門審核,符合獎勵資助條件者,方可領取金秋獎勵助學金。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5
一、實施背景:
讓學生充分了解我國各地各民族在中秋節里各種各樣的風俗習慣,增加學生學習的興趣,了解節日的淵源、形成,民間各種不同的慶祝方式以及其中所承載的中國所獨有的文化內涵,以此來體驗中秋節吃月餅慶豐收、慶團圓、送祝福、送親情的意義;體會班級就是一個大家庭,每個人都是班級大家庭的成員,應該相互關心,相互愛護;增強學生愛父母愛家鄉愛祖國的感情,同時通過這次活動,使學生真正了解節日,了解中國傳統文化,幫助青少年增強科學節日文化理念,弘揚創新節日文化,讓節日真正給我們帶來快樂與幸福,學校中秋節活動方案。
二、活動時間:
中秋節前兩天
三、活動目的:
1、初步了解中秋節的.名稱、起源及節日風俗習慣。
2、通過了解家鄉過中秋的風俗習慣,激發學生熱愛家鄉、熱愛祖國的情感,體會家庭歡樂、生活甜美的幸福。
3、通過對節日的了解使學生感受中華民族文化的特點。
4、培養學生搜集,整理,比較,分析和運用資料的能力以及語言概括和表達能力,規劃方案《學校中秋節活動方案》。
四、活動準備:
將學生分為六組分課題收集各地中秋節的節日和風俗習慣,以及中秋的相關資料。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6
為在全鎮營造良好的關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愛學、勤學、好學、比學的濃厚氛圍,經鎮黨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鎮繼續開展“金秋助學”大學生獎勵補助活動,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補助對象
結合往年慣例與今年實際,20xx年在我市參加高考,考試成績在450分以上被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二類普通大學及其以上類別學校錄取的學生,可提出獎勵補助申請,經村、鎮實地審查,報鎮黨委、政府研究確定后予以獎勵補助。
二、獎勵補助標準
鎮黨委、政府進行一次性獎勵補助,凡考上一本的應屆學生每人獎勵補助標準為20xx元/人,成績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應屆學生獎勵補助標準為1000元/人。
三、申報辦法
凡符合條件的'應屆考生向中心學校提出申請,中心學校根據申報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后,由鎮黨委、政府安排專人,會同中心學校工作人員在村兩委的配合下進行入戶調查,并根據入戶調查情況研究確定獎勵補助對象,對成績優秀的特困家庭子女優先給予補助。
四、申報時間
擬申請鎮黨委、政府獎勵補助的學生,請務必于8月19日前將申請書、學生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準考證、成績單、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并上報鎮中心學校,過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項
1、凡上報區級以上有關單位接受資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資助的,不再重復獎勵補助。
2、請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凡過期未提出申請的一律不再辦理。
3、對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難學生,需資助的應屆學生可提出申請,由鎮黨委、政府協調區教體局資助中心幫助其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7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學”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已經成為黨政認可、職工擁護、社會贊譽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經市總工會研究決定,今年要在全市廣泛開展以“回顧十年助學路,愛心共鑄學子夢”為主題的“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時入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金秋助學”活動開展十周年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工會運作、社會參與的要求,積極推動完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落實國家現行助學政策,拓展助學內容,延伸助學鏈條,創新助學方式,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好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在國家助學政策體系中發揮拾遺補缺作用,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和諧。
二、幫扶對象
今年助學的主要對象是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沒有覆蓋,或者已經覆蓋到但仍需要進一步救助、已建檔案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新考入大學的上學子女。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國家大專以上院校并被正式錄取,因家庭成員因患大病、殘疾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入學學費的困難職工家庭高中畢業生;
2、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拓展助學覆蓋面,對往屆已救助過的品學兼優的貧困在校大學生進行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4、就業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
5、與用人單位建立有勞動關系,生活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加入工會組織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
三、活動時間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四、資助標準
對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每個學生資助20xx元—3000元。
五、申報程序
1、報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證、戶口簿、錄取通知書到本單位工會或地方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學生登記表》。
2、審核。由困難職工(農民工)所在單位工會及上級主管工會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并蓋章。
3、申報。由各單位工會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時報送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4、確定資助對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救助對象市總工會將進行入戶調查,掌握真實的困難情況,研究確定資助對象。
六、注意事項
1、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資金的,市工會不再重復資助,基層單位工會應嚴格把關。
2、已獲得市工會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學的,由所在單位工會負責收回助學金并及時退還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3、凡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除不予救助外,還將取消報送單位次年資助的資格。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8
各縣總工會,各區、委、局、大公司工會,各直管單位工會:
為扎實推進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解決就學難問題,市總工會決定開展第二十一屆“金秋助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在我市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在職職工(農民工),并已納入工會幫扶救助檔案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
(一)全總級檔案困難職工家庭:因年度內醫療費(因患28種大病在本市醫保指定醫院住院治療個人累計自付醫療費,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標準的;
(二)省總級檔案困難職工家庭:因年度內醫療費的因素,造成家庭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標準的;
(三)市總(縣總)級檔案困難職工家庭:因年度內醫療費的因素,造成家庭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標準的;
(四)低保職工家庭:因各種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當年還在領取低保救助的職工家庭。
二、資助標準
(一)普通資助:符合情況一、四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學本科的每人資助4500元;符合情況二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學本科的每人資助4000元;符合情況三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學本科的每人資助3000元。
(二)“金牌藍領計劃”:符合以上四種情況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職(高專)院校的,給予一次性4000元資助。
(三)“圓夢計劃”:符合以上四種情況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2015年以來接受過工會助學資助的大學本科在校困難職工子女,品學兼優、表現較好,工會給予2000元助學金。
為扎實推進脫貧攻堅社會扶貧工作,今年,市總工會在全市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戶中開展助學救助活動,具體資助對象、資助標準、申報程序詳見《關于在全市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戶中實施精準扶貧項目的通知》中的“關愛救助行動”項目實施辦法。
三、時間安排
今年金秋助學按照屬地進行申報、審核、發放,即: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慈湖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市示范園區、鄭蒲港新區工會和市總直管單位工會上報到市總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含山縣、和縣和當涂縣總工會分別上報至各縣的困難職工幫扶系統。
(一)調查摸底階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層工會對照金秋助學條件,本著不重、不錯、不漏的原則,進行調查摸底,幫助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如實填寫《工會幫扶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助學申請表》,并將擬資助的困難職工家庭情況在所在單位或社區公示3天,公示期滿將相關證明材料報上級工會初審。
(二)審核階段。市、縣幫扶中心負責對基層工會上報的資助對象進行核查,審核合格的,填寫資助對象銀行卡發放信息匯總表和本單位助學統計表(附件1、2、3),活動結束后及時上報至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
(三)審批階段。市、縣總工會權益保障部對各工會上報的助學對象檔案進行認真復核,最終確定資助名單,報請市、縣總工會主席會議研究通過,并在市、縣總工會網站再次進行公示(網址:zgh.mas.gov.cn),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資金發放階段。8月31日前,市總工會舉行第二十一屆金秋助學資金發放儀式,向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各縣總工會金秋助學資金發放儀式的時間,由各縣工會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決定。
四、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程序
今年金秋助學申報一律采取網上申報的形式進行。紙質材料在完成網上申報后報市總權益保障部審核。
和縣總工會、含山縣總工會、當涂縣總工會根據《xx困難職工維權幫扶救助辦法》自行開展網上申報與審核。
各區、委、局、大公司工會和直管單位工會負責將本單位申報材料通過“市總工會職工服務平臺”上傳。
網上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電話咨詢市總網絡工作部和權益保障部。聯系電話:(網絡工作部);權益保障部)。
(二)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對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留下復印件):
1、工會幫扶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
2、本人申請;
3、錄取通知書、學校收費標準,“圓夢計劃”對象需提供本人上學年成績單;
4、戶口簿復印件;
5、職工本人有效銀行卡復印件;
6、證明材料:
(1)提供政府發放的低保證(有當年領取救助記錄)、殘疾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申報救助前上一年度的個人工資銀行卡打卡記錄或財務工資表復印件;
(3)申請醫療救助患28種大病的,須提供醫院出院小結、醫保中心醫保結算單據復印件;
(4)困難農民工需提供與用人單位勞務(或勞動)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助學方案,精準識別助學對象,認真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助學活動取得成效。
(二)嚴格審核把關。按照金秋助學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做好困難職工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對不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符合條件的幫助完善資料。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單位要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平臺、公示欄等平臺,公布金秋助學政策,增加困難職工對助學活動知曉度。要大力宣傳助學活動中的經驗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斷匯聚關心關愛困難職工子女的社會力量。
(四)及時報送材料。困難職工助學申報分二批進行,各單位8月20日前報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報送第二批材料。
根據省總權益保障部要求,各單位8月31日前將本系統、本單位助學活動相關統計表和總結報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電話)。
xx市總工會
20XX年7月5日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9
進一步提高幫扶工作精細化、精準化服務水平,創新幫扶工作品牌,發揮工會幫扶資金的最大效能,真正為特困職工家庭解決實際困難,盡心竭力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順利完成學業,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人才。根據市總工會《關于切實做好2015年"金秋愛心助學"工作的通知》(寶總工發6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15年全縣工會"金秋愛心助學"活動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從8月初開始,到9月10日結束。
二、幫扶對象
1、普惠性幫扶對象是戶籍在XX縣、且在XX地區上學,建立了困難職工電子檔案、國家統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學專科院校錄取的困難職工及農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幫扶對象必須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學生,并且為特困職工家庭子女。
三、具體實施計劃
在多年開展"金秋愛心助學"的基礎上,今年計劃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金求愛心助學"之"楊帆計劃".計劃分為普惠性幫扶和一次性幫扶。普惠性幫扶是對在困難職工幫扶檔案中的困難職工子女給予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助學幫扶。對特困職工家庭子女積極爭取省、市一次性幫扶及精準幫扶,一次性幫扶5000元。
四、救助程序
1、普惠性幫扶:符合幫扶條件的工會組織關系在本縣的困難企業職工,攜帶子女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困難申請等到所在企業工會領取XX縣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補助申報表及困難職工檔案表(見附件一、附件二),如實填寫,在申報表上粘貼照片,單位工會初審張榜公布,父母雙方單位在困難申請、申報表、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按隸屬關系由所在鎮工會或工委審查。困難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工會錄入本單位電子檔案系統,紙質檔案隨其他資料一并由基層工會于8月20 日前上報縣總工會審定。農民工子女在戶籍所在地鎮工會領取"金秋助學"申請表及困難職工檔案表,提供所需資料、證明交予鎮工會審定,統一上報縣總工會。
2、一次性幫扶:幫扶對象的證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幫扶要求的資料外還需單位公示照片和報告表、《XX省總工會"金秋愛心助學"之"楊帆計劃"活動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三)。請務必于8月8日前報縣總工會。
3、對已獲得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資助的,縣總工會不再救助。
五、活動要求
1、按照"依檔施救"的原則。組織力量全面開展摸底工作,科學合理的制定金秋助學活動方案,加大對農民工子女的幫扶力度,努力實現幫扶系統內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助學全覆蓋、不遺漏。
2、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加大"金秋愛心助學"活動的幫扶力度。各級工會組織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方籌集資金,積極開展優勢企業幫扶困難企業職工子女,勞模結對幫扶、冠名助學、社會助學、捐贈學習用品等活動。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地方和產業工會及企業的助學配套力度,力求在幫扶形式、措施及標準上有實質性的'突破。
3、嚴格審核標準,規范工作檔案。全縣各級工會要按照"依檔施救"的原則,嚴格審核標準,不得隨意擴大幫扶范圍,不得優親厚友,不得重復幫扶,對于助學活動確定助學的對象要在單位進行公示。要嚴格按標準建立完善紙質和電子檔案,及時將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入學資料錄入紙質及電子檔案中,活動結束后,要及時錄入并上報幫扶信息,同時要做好助學活動資料歸檔工作。救助過程中若出現違規操作和弄虛作假行為,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加強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工會助學舉措,不斷增強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的實效性和影響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工會助學的社會氛圍。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0
各工委、基層工會:
為進一步加大困難職工家庭解困脫困力度,切實減輕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費用負擔,區總工會今年將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學”內容
一是對今年參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二是對今年考取高職院校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實施工會培育“金牌藍領計劃”,目的是引導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樹立正確的升學觀擇業觀,立志成為“金牌藍領”,助推技工強市建設。三是實施資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圓夢計劃”,資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就讀品學兼優(指在校表現較好、各科成績合格、院系同年級同專業綜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勉勵其勤奮學習、學業有成。四是對子女在讀(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困難職工(農民工)進行適當的助學幫扶。
二、資助條件
所在單位建立工會組織、符合助學幫扶內容,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可申請資助:
1、政府認定的低保家庭,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88元(含)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級以上困難勞動模范、單親困難女職工(農民工)家庭和符合計生政策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優先幫扶。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再納入幫扶范圍。
三、資助標準
依據省、市總工會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的資助標準原則上統一。經調查核實,對特困家庭適當側重,救助金額由區工會主席(黨組)會議研究確定。
四、申報時間
金秋助學活動時間: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將首批申報材料和匯總表報送至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8月31日前將第二批申報材料和匯總表報送至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同時報送電子檔。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五、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程序
今年的助學繼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區直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可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幫扶申請,各單位工會調查核實公示后上報主管局工會,各主管局工會審核匯總后報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復核。區直屬基層工會可將調查核實公示后的困難職工(農民工)材料及匯總表直接報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審核。
(二)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對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幫扶申請表要填寫完整(申請人本人要簽字;基層工會主席和主管局工會主席簽字蓋章);
2、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需正反復印);申請人承擔父母主要贍養責任的由單位工會、社區(居、村委會)或街道(中心)出具贍養證明;
3、入學通知書(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等)復印件;
4、申報“圓夢計劃”的,要填報xx區工會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高校“圓夢計劃”助學申請表;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近期收入證明(工資單或單位工資發放銀行卡打卡記錄憑證)及相關困難證明材料(低保證、殘疾證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還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近期醫保定點醫院診斷和診治證明、醫療費用票據、家庭遭受意外災害定損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7、以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身份證開戶的皖東銀行的銀行卡(存折)的復印件;
8、困難農民工家庭建檔,需附農村戶籍材料和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六、相關要求
1、全面調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層工會要提前對已建會單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高職)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擬入學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了解職工(農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難程度,逐個核實登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因困施助,將符合助學幫扶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全部納入助學范圍。所有助學對象均在單位、社區(居、村委會)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虛作假、騙取助學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對申報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并追究責任;已領取資金的,將對資金堅決予以追回。同時,要主動與開展助學活動的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互通信息,避免重復救助。
2、嚴格審核程序。按照“誰申報、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各工委、基層工會應建立入戶核查、公開公示、動態管理等制度,準確填報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對已建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對尚未建檔的新增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按照建檔標準嚴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建檔和錄入系統。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按工會隸屬關系逐級上報備案,區工會對所屬基層工會上報的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選取部分檔案進行入戶抽查,嚴謹細致地開展審核工作。
3、嚴格助學資金發放。對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助學對象,堅持依檔幫扶、實名制管理、銀行卡發放,規范條件、程序和手續,杜絕現金發放和代領代簽,確保專款專用、及時足額到位。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1
為推動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推進工會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落實劍河縣總工會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導思想
進一步拓展我縣職工幫扶活動的內容,積極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城鎮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在促進教育扶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以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入學為重點,通過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解決上學難問題。
二、 幫扶對象和救助標準
(一) 幫扶對象
今年全縣工會助學的基本對象是已建立困難職工檔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學校錄取的本屆學生。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戶人均收入484元),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
2. 低保戶邊緣: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邊緣戶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3. 意外致困戶:是指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4. 困難農民工認定還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單位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三是假如工會組織,擁有工會會員身份。
5. 已享受其他單位和部門資助的學生,不能再享受縣總工會本年度“金秋助學”資助。
(二) 幫扶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給予一次性資助2000元。
三、 幫扶時間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時間從7月25日開始,至8月30日結束,7月25日-8月5日宣傳發動,調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會聯合會及工會委員會接受助學申請,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后報縣總工會;8月21日-25日縣總工會困難職工服務中心進行逐個核實審批;8月26日-30日發放助學金(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學工作。
(二)請各工會聯合會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一句幫扶的范圍和對象,認真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相關證明材料如學生準考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還未得錄取通知書的可以在網上打印錄取相關信息),戶口本復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證復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證復印件、工商銀行開戶存折賬號復印件(必須要工商銀行賬號便于打錢)和《劍河縣總工會困難職工申請審批表》于8月20日前上報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逾期不報、不予受理)。缺項或漏項將無法登錄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視為無效申報。
(三)請各工會聯合會、工會委員會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的組織工作,組織好社會捐資助學活動,圍繞劍河縣總工會20xx年的重點工作目標,進一步擴大救助范圍,尤其是做好困難農民工子女的助學工作。活動結束后,于9月10日前將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活動總結報告(含基層工會資助情況)和相關統計表格報送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四、申請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學”救助條件的,由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后并及時做好匯總、上報工作、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的小組,負責領導本領的`“金秋助學”工作。
五、活動要求
1.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難學生入檔,歸檔,回訪幫扶檔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檔施助。
2.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扶貧辦、共青團,工商聯等部門做好銜接,分工協作、發揮工會拾遺補缺作用,避免重復幫扶救助,原則上,工會組織無覆蓋的單位和個人不接受申報。
3.各級工會要在開展資金,物質幫扶的同時,注重做好對經濟困難學生的精神幫扶,各級工會要加大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擴大宣傳面,深入報道開展助學活動。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2
為確保不讓一名困難職工子女失學,幫助困難職工的子女健康成長,圓學子的就學夢,解決困難職工的后顧之憂,使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設“活力新衢州、美麗大花園”之中。區總工會決定開展困難職工子女“金秋助學”活動,8月1日前,符合條件的職工子女均可至所屬鄉鎮(街道)、管委會總工會申報。現將活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學對象
柯城區所有已建工會組織的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在職困難職工的在校子女(大學、中專、高中)。
二、申報金秋助學條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含)以內,但由于患病、子女就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總收入除去困難情形引發的必要自負費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996元以內的職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含)以上,但由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總收入除去困難情形引發的必要自負費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996元以內的職工家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家庭,不能申報:
1、擁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擁有商業店鋪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3、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4、非受雇傭經常使用機動車輛、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的'。
四、申報要求
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對象要準確、完整、真實地填寫《柯城區困難職工家庭情況調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困難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件(受助職工配偶之間非同一戶口本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有殘疾證的殘疾證復印件;
(2)困難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低保證的低保證復印件、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職工工資發放清單(工資條)或其他收入證明(非柯城區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須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的證明,及與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復印件);
(3)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家庭患病人員的醫藥費用社保證明或購買藥品正式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4)20xx年度子女上學學費發票、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或(后補上)上學期學生成績單等復印件。
8月1日前,符合條件的職工子女均可至所屬鄉鎮(街道)、管委會總工會申報。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3
為弘揚慈善精神,傳遞社會正能量,營造人人關心并參與慈善的良好氛圍,20xx年7-8月,市慈善協會、華泰地產集團在市區聯合開展“慈善助學·金秋圓夢”活動,通過此項活動幫助20xx年度考取大學的家境貧困,品學兼優的學生克服暫時困難,順利入學。
一、活動時間
此次助學活動時間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對象及標準
救助對象: 參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愛輝區戶籍的孤兒、城鄉特困、城鄉低保、殘障、建檔立卡貧困學生。
救助標準:每名學生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資金來源
此次救助資金預算15萬元,由XX市慈善總會和華泰地產集團兩方共同承擔,各負擔一半費用。
四、申報及救助程序
(一)報名申請: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請救助的學生持戶口本、低保證(孤兒證、特困證、殘疾證、建檔立卡證明)、身份證、高校錄取通知單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慈善協會報名,并填寫《XX市20xx年“慈善助學·金秋圓夢”審批表》(一式兩份)。
(二)入戶調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協會核查小組,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入戶調查。
(三)集中審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協會對上報的救助學生名單進行集中審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網公示。
(四)集中發放:8月20日,市慈善協會、華泰地產集團共同組織發放儀式,對獲得救助的學生進行助學金集中發放,宣傳社會愛心,弘揚慈善精神。
五、具體要求
一要廣泛宣傳,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通過電視、報紙、民政、公眾號等多種信息渠道,廣泛開展宣傳,認真摸清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確保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不落一人。
二要規范程序,確保救助過程透明。要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做好審核工作,做到誰簽字誰負責,確保救助活動在陽光下運行,切實把好事辦好。
三要材料齊全,確保救助理由充分。申報人佐證材料齊全、準確、清晰,對于申報材料不齊全,市慈善協會不予審批。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4
為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進一步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實踐活動,按照省、市總工會統一部署,縣總工會決定今年在全縣范圍內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困難職工子女或困難農民工子女,經過國家統一高中畢業考試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績超過一本線,且被一本院校錄取的考生(注:統招自費生、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自費生、錄取院校為減免學雜費的國防生或師范生等不作為資助對象)。具體應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考生須為本縣戶籍,且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屬于“雙承諾、雙誠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難職工或困難農民工家庭,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救助后生活和上學仍然面臨困難的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于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學困難的低保邊緣戶(城市:750元/月、農村:352元/月)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災、水災、地質害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意外災害,導致家庭困難的職工子女、農民工子女;
二、資助方式和名額
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仍然分為兩類。一類學生每年資助5000元,二類學生每年資助3000元,直至大學畢業。屆時被資助學生將與縣總工會簽訂助學協議,協議要求被資助學生在校期間應無違反違紀、連續掛科和重修等不良情況出現,如被資助學生出現協議中規定的不適于繼續資助的情況,縣總工會將停止資助。
三、資助要求
為了更好更有效的開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學活動,把助學資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手中,切實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就學困難的問題,請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和教育工會對本轄區內和各中學考生實際情況認真排查,將符合條件的學生于7月23日內報到縣總工會,逾期未報視為放棄,縣總工會將聯合縣教育局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提供的名單進行入戶實地調查,綜合全縣情況確定20xx年度“金秋助學”資助學生。
四、申報要求及資料
1、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本人手寫申請書一份,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請表一份,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予受理)
2、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電子版。
3、在申請表上簽父母所在單位意見或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意見并加蓋工會公章。
4、非公企業職工、農民工需要有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當月的工資證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證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證明書,殘疾的需要提供殘疾證。
6、遭受自然災害的需要有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
所有資料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負責收集,并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匯總表,統一交縣總工會組宣部,電子版照片直接發郵箱:
五、活動要求
1、各鄉鎮、街道辦工會和各中學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著手做好資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確保不漏報符合條件學生。如因漏報導致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得到資助,其助學救助工作由其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自行解決。
2、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除做好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報工作外,要結合本單位本轄區的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助學活動,積極推動整合政府、社會、集體和個人等各方面的助學力量,采用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資助、勞模愛心等形式,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工會運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會化助學格局。在本單位組織的助學活動結束后,將活動情況總結報縣總工會組宣部。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5
各鄉鎮工委,各產業(系統)工會,各基層工會:
為扎實推進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解決子女上學難問題,經研究,決定繼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結束。
二、助學對象
已通過20xx年度全縣困難職工精準識別建檔立卡和信息核對工作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中在讀全日制大學和高中、中專(中專生自費才可享受資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三、資助標準
縣總工會的金秋助學資助標準待摸底調查清楚后根據《廣西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再確定資助金額。
四、申報方式
(一)經信息核對無差異的原在檔困難職工家庭,屬應保未保戶、低保戶類別的`,補充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就讀證明);
2.家長本人農行或農商行的銀行卡(存折)復印件(復印件上備注姓名)。
(二)經信息核對無差異的原在檔困難職工家庭,屬低保邊緣戶、意外致困戶類別的,補充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就讀證明);
2.家長本人農行或農商行的銀行卡(存折)復印件(復印件上備注姓名);
3.該職工家庭申請前6個月非生活性支出證明材料復印件(如:醫藥費發票、子女讀書的學雜費收據等)。
(三)縣各鄉鎮工委,各產業(系統)工會,各基層工會新增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請根據《賀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賀政規〔201x〕4號)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520元統一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380元統一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調整后的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xx年7月1日執行),以及《賀州市總工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推行廣西工會困難職工信息管理系統上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難職工家庭建檔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就讀證明);
2.家長本人農行或農商行的銀行卡(存折)復印件(復印件上備注姓名)。
3.該職工家庭申請前6個月非生活性支出證明材料復印件(如:醫藥費發票、子女讀書的學雜費收據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家庭向基層工會提出資助申請,并由所在基層工會分類匯總后統一上報,各基層工會要嚴格按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摸底調查工作。
(二)請縣各鄉鎮工委,各產業(系統)工會,各基層工會于8月20日前將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報送至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部。逾期不報、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視為放棄。
未盡事宜,請與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部聯系。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6
為在全鎮營造良好的關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愛學、勤學、好學、比學的濃厚氛圍,經鎮黨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鎮繼續開展“金秋助學”大學生獎勵補助活動,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補助對象
結合往年慣例與今年實際,20xx年在我市參加高考,考試成績在450分以上被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二類普通大學及其以上類別學校錄取的`學生,可提出獎勵補助申請,經村、鎮實地審查,報鎮黨委、政府研究確定后予以獎勵補助。
二、獎勵補助標準
鎮黨委、政府進行一次性獎勵補助,凡考上一本的應屆學生每人獎勵補助標準為2000元/人,成績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應屆學生獎勵補助標準為1000元/人。
三、申報辦法
凡符合條件的應屆考生向中心學校提出申請,中心學校根據申報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后,由鎮黨委、政府安排專人,會同中心學校工作人員在村兩委的配合下進行入戶調查,并根據入戶調查情況研究確定獎勵補助對象,對成績優秀的特困家庭子女優先給予補助。
四、申報時間
擬申請鎮黨委、政府獎勵補助的學生,請務必于8月19日前將申請書、學生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準考證、成績單、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并上報鎮中心學校,過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項
1、凡上報區級以上有關單位接受資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資助的,不再重復獎勵補助。
2、請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凡過期未提出申請的一律不再辦理。
3、對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難學生,需資助的應屆學生可提出申請,由鎮黨委、政府協調區教體局資助中心幫助其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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