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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治理工作總結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在自身的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進行回顧檢查、分析評價,從而肯定成績,得到經驗,找出差距,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他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鄉村治理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
鄉村治理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實現鄉村治理需要將相對模糊籠統的鄉村治理概念和要求,轉化為目標清晰明確,運行有章可循,監督評價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抓手。
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就是以積分評價管理為主要形式,將鄉村治理的相關事項量化為積分指標, 運用該辦法對相關主體行為進行評價并形成積分,并根據積分給予相應精神鼓勵、物質獎勵或者行為約束。
站前區農業農村局協助各村制定了站前區《鄉村治理“積分制”運行規則》、《鄉村治理“積分制”積分細則》,并在各村建立“道德銀行”積分兌換點和宣傳欄,并購買部分獎品。以此建立起了鄉村治理“積分制”的軟、硬件設施。
鄉村治理“積分制”在站前區“北三村”實施以來,記分工作主要是以村民自己上報和各村選出的網格員上報兩種方式。在站前區董家村,利用每次開村民大會等時機,對鄉村治理“積分制”進行宣傳,村民積極申報積分,經村委會核實、登記后,于當月月底進行了獎品兌換。
鄉村治理“積分制”,把比較模糊的道德和村風村貌的`建設量化成各項分值,融入到日常生活當中,通過激勵作用和先進的帶頭作用,使得各村的風貌有了明顯的改善,對促進鄉村振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2
xx鎮轄x個村,x萬人,耕地x萬畝。近年來該鎮把強化鄉村治理擺在優先位置,統籌謀劃,科學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振興,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打基礎、補短板、強功能,持續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一、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
二、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
“提衣提領子、牽牛牽鼻子”。加強鄉村治理,必須抓牢抓好農村班子特別是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一是精心“選”。20xx下半年,以村“兩委”換屆為契機,拓寬選人視野,選優配強支部書記。致富帶頭人和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占比x%,大專及以上學歷占比x%,平均年齡x歲。大力推行“一人兼”,換屆后比例達到x%。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換屆后調整1名村支部書記。二是全面“育”。借助上級“萬人示范培訓”活動,配合開展輪訓工作。我們堅持“專題培訓”與“課下自學”相結合,定期開展“基層黨務”“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脫貧攻堅”等專題培訓,通過自學、互學等方式交流溝通,共同提升。三是嚴格“管”。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村振興等工作作為年終考核重要內容,把群眾滿意度作為評定根本標準。充分發揮農村綜合服務站作用,落實村干部坐班辦公制度,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經常性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嚴厲打擊農村基層黑惡勢力,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嚴厲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四是大力“獎”。通過鎮黨委評議考核,拿出補貼和資金中績效部分,獎優罰劣。優秀村黨支部書記將優先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優評先推薦人選。今年我鎮1名優秀村支部書記招錄為鄉鎮公務員,目前正在辦理相關手續。離任干部補貼按時足額發放,這一系列措施確保他們“干有所為、退有所安、老有所養”,有效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三、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集體有,跟黨走”。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重要物質保證。xx鎮村集體年收入x萬元以上的村有x個,占比x%,還有部分村集體經濟薄弱、存在“無錢辦事”的問題。xx鎮不等不靠,立即組織召開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主題沙龍,組織、農經、政法、紀檢、財政、農業、扶貧、自然資源等部門匯聚一堂,獻言獻策,合力攻堅,最終確定七種方式途徑。一是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做到家底清楚、產權明晰、群眾知曉,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筑牢基礎。二是集體資產租賃經營。通過整治、改造、建設等方式,盤活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三是規范土地承包合同。對村集體土地發包合同進行重新審核,利用發包集體預留機動地,增加集體收入。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加強與正大集團、綠康集團等實體企業合作,積極探索農村集體土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五是興辦合作服務組織。發揮黨支部引領作用,探索建立“黨支部引領+合作社經營+農戶入股”模式,促進村集體、村民雙贏。六是發展“四旁”植樹。利用路旁、渠旁、溝旁、宅旁,大力發展植樹造林,增加集體收入。七是鼓勵村企共建。深化“百企幫百村”活動,通過村集體為企業提供勞務、資源等方式,穩定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目前正在進行審核發包合同、公開公示等程序。下一步將全面推開,指導村級班子按照既定方案,組織實施,有序推進,全面消除集體經濟收入“空白村”,大幅提升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四、強化基層管理服務
該鎮制定鄉村小微權力責任清單,成立便民服務大廳,各村成立便民服務站,制定明確的權責清單,使全鎮群眾不出家門就能得到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x個村都組建了群眾代表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完善了五議三公開等民主制度,實現了黨務、政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化和規范化。
五、加強社會綜合治理
該鎮先后采取了以下四項措施。一是堅持逐級調解制。對一般民事糾紛和一般信訪訴求由本村進行調解和化解,較復雜的民事糾紛和信訪案件由鎮會同村共同解決處理。暫無政策依據的和一時不能解決的'給予正面解釋和正確引導,堅決杜絕越級上訪。二是堅持隱患排查制。堅持每個月排查各村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全面摸底,動態管理。三是堅持化解穩控制。將全鎮歷史遺留、土地流轉等信訪案件,逐一進行化解,對重點人做好防范盯守,確保穩在當地、控在基層。四是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保持高壓態勢,凈化社會環境。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通過積極開展鄉村治理探索,xx鎮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得到長足進步,全鎮呈現出鄉村發展充滿活力,村容村貌整潔優美,社會秩序良好的和諧態勢。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3
“村民騎電動車沒戴頭盔,有群眾主動去勸導;獨居老人家里停電了,鄰居爭相去檢修;村民主動學習《民法典》,并教育子女學習法律知識;鄰里之間糾紛不見了,村里面一團和氣。”近日,談起鄉里推行全民積分制以來的變化,尉犁縣喀爾曲尕鄉瓊買里村黨支部書記依明·阿西木深有感觸地說。
為有效地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探索鄉村治理新路子,切實解決群眾參與鄉村振興發展不積極、鄉風文明滯后等問題,喀爾曲尕鄉以“文明儲蓄所”為陣地,推動全民積分管理制度,設置了勤勞致富、環境整治、家庭美德、治理有效、公益美德和其他項目等6類50項積分項目,規范引導村民日常行為,引導向好向善,并將積分管理與“五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評優評先掛鉤,實行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同步進行。同時,針對村民個體差異實行分層分類定標,對身體健康、收入穩定、遵規守紀的村民重點量化勤勞致富、公益美德等指標;對體弱多病、致富乏力的特殊戶,重點量化家庭美德、治理有效等指標。
積分制管理,激發全民參與新活力。在喀爾曲尕鄉整合優化提升示范村“文明儲蓄所”,牙膏、暖瓶、熱水壺、衛生紙等日常生活用品整整齊齊地擺放在貨架上,對應粘貼著從30分到100分不等的積分額。“4月25日,義務參加村廣場綠化種植,積20分;5月3日,積極幫助獨居老人打掃房間衛生,積30分......”阿瓦提村村民熱孜玩·買買提的積分存折上,積分時間、積分事項、積分數一目了然,她可以根據積分存折的分數,兌換相應的獎品,也可以攢著兌換更高分值的.物品。
“小積分”給喀爾曲尕鄉群眾帶來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實在在的變化。“文明儲蓄所”積分制管理,讓群眾主體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村民參與度、認可度明顯提升。喀爾曲尕鄉黨委書記王磊說:“通過文明儲蓄所運營和全民積分制管理模式,喀爾曲尕鄉人人開始主動投入到鄉村建設中,共抓社會治理、共創鄉風文明,助力人居環境整治,使全村風貌煥然一新。實行全民積分制管理可以引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激發廣大群眾維護社會穩定、建設美麗家園的內生動力。”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4
“鄉村治理積分制”是指對農民日常行為和參與鄉村重要事務情況進行量化積分,并根據積分結果給予相應激勵或約束的方式。
在鄉村治理中運用積分制,將農民群眾一言一行轉化為具體分值,有利于促進村莊事務從以前的“要我參與”變為如今的“我要參與”。一些鄉鎮、村為解決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積極性不高、公共意識不強等問題,將積分制引入鄉村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年來,紫金縣以龍窩鎮為試點,積極構建“積分制”工作法,探索以“網格+積分”和“積分制分紅”為代表的鄉村治理新模式,推動鄉村治理上新臺階。
黨建引領,“積分制”試點有效落實
龍窩鎮在開展“積分制”鄉村治理試點工作中,堅持以黨建引領,組建試點工作專班推進 “積分制”工作法。由黨委書記牽頭,從禮坑村、官田村等村抽調人員組成專門工作團隊,全程指,深度介入鄉村治理“積分制”試點探索工作;同時,成立積分認定和監督團隊,從組織管理層面確保“積分制”的有效落實。
試點村的積分認定過程由村民、積分工作隊(包片干部和網格員組成)、認定監督工作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村“兩委”干部、3名黨員或村民理事會代表為成員)共同完成。村民根據積分申請表自我打分,積分工作隊負責了解群眾日常表現、收集村民自評和積分原始數據材料,最后由工作組負責積分的認定和監督。
明確積分細則,物質、榮譽雙獎勵
龍窩鎮第一批鄉村治理試點落地在禮坑村、梅園村、官田村、彭坊村、嶂下村、竹徑村、光明村、琴南村、琴口村等9個村,各村結合實際情況推行“網格+積分”,組織村民代表大會制定《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經群眾主動承諾、自愿履行、全員簽約后,由村“兩委”組織實施。
試點村實施物質、精神“雙獎勵”積分表彰獎勵制度。
在物質獎勵方面,積分可用于村民日常生活用品(如牙膏、牙刷、洗衣粉、洗發水、油、米等)的兌換;同時,積分靠前的群眾還可獲得年終表彰獎勵,積分與分紅金額掛鉤。
在精神激勵方面,積分靠前的村民家庭可以獲得評星定級、表揚表彰、榮譽墻公示等獎勵,積分也成為最美黨員戶、最美家庭等榮譽的評選基礎標準,以及村班子后備人選、參軍、入黨積極分子等方面推薦人選的參考依據。
網格化管理,促進村民全員參與
為促進形成村民全員參與鄉村治理的良好氛圍,龍窩鎮通過網格化管理多舉措推動“積分制”試點工作。
一是在全鎮范圍內建立大-中-小-微四級細化網格管理體系,在體系中開展黨的建設、綜合治理、應急、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網格化服務和管理,構建有序快速高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網格化治理體系。
二是充分利用線上宣傳、入戶宣傳和張貼公示等多種方式宣傳發動,提高村民對“積分制”的知曉度、支持度和參與度。
三是組織人員參觀學習示范村,以實地教學促動他們帶領鄉親自主改變的動力。
四是通過村黨支部干部日常“三勤”(腳勤、嘴勤、眼勤),做好村民思想工作,推進村民通過文明向善等行動獲取積分。
五是發揮黨員、五老一賢調解隊、村民理事會、村民小組長、婦女廣場舞蹈隊等“五支隊伍”的示范帶頭和宣傳、勸導作用,督促形成良好習慣。
持續推進,“積分制”治理顯成效
“積分制”工作法的推進,充分激發了龍窩鎮村民自覺共建共治共享的熱情。
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方面,村民主動參與村人居環境衛生集中整治行動,集中清理村各片區的垃圾堆積點、垃圾、主干道等衛生重點區域。20xx年官田村開展了7次黨員志愿者服務,帶動貧困戶93人參加,36戶貧困戶自覺保持自家房前屋后及周邊環境的干凈整潔,促進農村人居環境衛生整體有效提升。
在脫貧致富方面,由生產積極性高、勞動能力強的村民引領示范,帶動貧困戶積極參與積分制分紅脫貧。比如官田村養殖戶積極擴大雞苗、肉豬的養殖規模獲取積分,其他貧困戶不甘落后,主動由要我脫貧變成我要脫貧,為今后脫貧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礎。
除了龍窩鎮, 近年來將“積分制”引入鄉村治理地方不在少數,比如浙江義烏市何斯路村的鄉村“功德銀行”、湖南新化縣油溪橋村創新“戶主文明檔案袋”、山東威海市文登區將積分制納入鄉村信用體系建設等。這些探索都是將村民的'日常行為由傳統的口碑評議,轉化為可以量化、可以評價的數據指標,通過將積分兌換成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激發村民踐行社會公德、參與村莊事務的積極性。推進“積分制”工作法,既有利于密切黨員干部與群眾的聯系,也使鄉村振興、精準脫貧等工作日益變得有熱度、有溫度,同時讓基層組織的工作方式更加靈活,工作更加高效。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5
一、我鄉基本概況
xxx鄉位于xxx縣西南部,距離縣城20公里,西部與xx縣相鄰,南部與我縣xx鎮相連,東部和xx鎮與xx鄉相連。總面積71.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5.5萬畝,總戶數4826戶,總人口25230人,居民以維吾爾族為主,所轄13個行政村,79個生產小組,全鄉共有中小學校15所,我鄉現有黨員791名,其中婦女黨員120名,“三老”黨員共188名,新黨員25名,入黨積極分子共62名,共有33個黨支部,其中黨總支1個,鄉機關支部1個,村黨支部18個,學校黨支部7個,站所支部6個。
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學習情況
今年以來,鄉黨委積極組織農村黨員干部和農牧民群眾認真學習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全鄉范圍內興起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號召和帶領全鄉廣大干部群眾全面貫徹王樂泉同志考察阿克蘇工作時的重要講話和自治區加快南疆農村經濟發展工作會議精神,不斷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我鄉經濟跨越式發展及各項社會事業取得全面發展和進步。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把全鄉黨員和各族人民群眾的思想統一到十六大精神上來,用十六大精神指導和推動我鄉經濟持續超常規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頭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務。為抓好十六大精神的學習貫徹,鄉黨委、政府將此列入日常重要議事日程。一是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設立了辦公室,具體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負責,各村、站所和學校也都成立了組織領導機構,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對全鄉的學習情況進行及時的指導,確保全鎮學習活動進展順利。二是制定下發了學習培訓方案,重點是抓好黨員干部的學習,狠抓學習制度的健全,做到“五有”、“三落實”:即學習有制度、有計劃、有考勤、有討論、有交流;內容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今年以來,在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縣黨校培訓班的基礎上,鄉黨校分七次對機關、站所黨員干部及村級干部進行了培訓,授課工作由鄉領導擔負。培訓鄉干部總數384名,培訓村干部133名,每期培訓不少于3天,總共培訓天數24天。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做好讀書筆記,寫好心得體會,做筆記384本,寫心得體會700多份。三是在全鄉掀起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的熱潮,由精神文明辦牽頭組織宣講團到各村、學校進行巡回演講53場次,同時印發學習提綱537份,懸掛橫幅160余幅,張貼標語700余條,機關干部駐村入戶實行“三同”,以各種方式開展宣傳,使十六大精神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五好”村支部建設情況
加強以“五好”村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既是事關全鄉的、長期的戰略性任務,又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緊迫任務。這是鄉黨委一班人學習十六屆四中全會后達成的共識。年初,我鄉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張屹同志任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為做好“五好”村支部創建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鄉黨委的做法總結起來是“一個中心,四個結合”
(一)、以強化領導班子建設,帶好隊伍為中心。
1、組織調整與素質提高并重。鄉黨委對六個村的班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逐個分析,制定配強支部書記的具體辦法,本著堅持多換思想少換人,不換思想再換人的原則,認真面對個別村黨組織不能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一方面加強思想建設,提高村干部和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另一方面對那些軟弱渙散和癱瘓狀態的黨支部領導班子,進行了適當的組織調整。今年以來,鄉黨委明顯加大村級干部培訓工作力度,村級干部除參加縣黨校的培訓外,鄉黨委以我鄉開展的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民族團結教育活動,農村稅費改革工作,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月等活動為契機,先后九期政治理論、農村稅費改革知識、《統計法》知識培訓班,累計培訓人數達人,切實提高了我鄉廣大黨員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堅定了政治立場,更新了觀念,解放了思想,黨員干部整體素質得到提高。保證使黨性強、作風正、有文化、能力強、群眾滿意的黨員擔任村支部書記,全鄉各村黨支部及成員始終站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的最前沿,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2、強化黨員電教質量。今年,我們制定了電教工作發展規劃,落實黨員電教經費,規范電教片播放收看制度,在抓好日常播放的同時,把主要精力放在電教科技工程的推廣和示范基地的建設鄉黨委定期對播放的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電教工作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
3、加強村黨支部配套組織建設。除了加強村黨支部這個核心建設外,鄉黨委還高度重視村委會、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其他組織的建設,一年以來,這六個村配套組織建設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促進了村級各項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切實做到“四個結合”,促進農村全面進步。
1、建設“五好”村支部同學政策、學典型經驗結合起來。除了參加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外,鄉黨委還重點組織這六個村的干部外出學習兄弟縣市發展經濟、依靠科技致富等各方面的先進經驗,學以致用,指導自己的工作、生產和生活。
2、把建設“五好”村支部同農業結構調整、實現脫貧致富結合起來。今年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村干部主動深入到農牧民中,根據每家的具體情況,通過算細帳,明確告訴農牧民調什么,怎樣調,干什么,怎樣干,養什么,養多少,切實引導農牧民主動參與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增強這六個村農民的在面對市場經濟時的主動性。鄉黨委始終把村支部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與主動性,帶領村民脫貧致富,加快整體經濟的發展作為創建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工作,現在這六個村的貧困人口明顯減少,由原來的人減少為現在的群眾生活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3、把建設“五好”村支部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起來。認真在這六個村中開展創建“十星級文明戶”、“五好文明家庭”、“安全文明村”達標活動,促進了村貌轉變。在鄉黨委指導下各村都建立了宗教事務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兩項”聯系制度,依法加強對宗教場所的管理,對重點人員進行集中辦班教育,限期轉化,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登記和管理。今年以來,全鄉社會治安狀況明顯好轉,治安案件明顯下降,群眾安全感明顯增強。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6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時代的呼喚、發展的必然。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后,“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新階段,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大力弘揚脫貧攻堅精神,乘勢而上、開拓奮進,接續譜寫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在黨的五中全會上進一步強調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出明確要求。的重要講話精神,為鄉村振興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須深刻領會、準確把握。
把握歷史方位,堅定不移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指出,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強調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持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讓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共享發展成果,在現代化進程中不掉隊、趕上來。要求努力繪就鄉村振興的壯美畫卷,朝著共同富裕的目標穩步前行,實現“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我們要自覺對標對表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刻認識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總抓手,對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忠實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
把握首要任務,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指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任務依然艱巨。當前,相當一部分脫貧戶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脫貧基礎還比較脆弱,一些邊緣戶稍遇到點風險變故就可能致貧,脫貧地區防止返貧和新致貧的任務還很重。要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絕不能出現這邊宣布全面脫貧,那邊又出現規模性返貧,這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和前提。我們要緊緊扭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不放松,扎實做好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讓脫貧基礎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
把握重點舉措,加快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指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于脫貧攻堅,要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要求加快發展鄉村產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深化農村改革,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見實效,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這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工作。我們要加快推進鄉村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改善農村發展建設面貌,不斷改進鄉村治理,努力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鄉村。
把握政治保障,全面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必須健全黨領導農村工作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工作機制,提高新時代黨全面領導農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縣以上各級黨委發揮好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健全議事協調、督查考核等機制,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鄉村振興干部隊伍,這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根本保證。我們要始終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扎實推進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落實見效
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要把防止規模性返貧作為頭等大事,把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為最緊迫的任務,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鄉村治理作為著力點和突破口,努力推動鄉村振興工作開好局、起好步、見實效。
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鄉村振興部門第一位的政治任務,擺到頭等重要的位置來抓,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常態化監測,重點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繼續精準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幫助他們用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養懶漢。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時納入現有社保體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強化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加大搬遷脫貧人口產業、就業后續幫扶,加強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安置區社區治理,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促進社會融入,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繼續開展東西部勞務協作,拓展中西部地區就地就近就業渠道,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確保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持續增收。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持續發揮扶貧項目資產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全面振興中的作用。開展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工作,壓緊壓實各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責任。
扎實推進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工作體系有序轉換,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扎實推進政策有效銜接,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幫扶政策總體穩定,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實現“穩定一批”“銜接一批”“創設一批”,確保政策不斷檔、工作不脫節。繼續開展駐村幫扶,繼續向重點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對任期已滿的駐村干部有序輪換,對新派駐的干部組織開展輪訓,加大宣傳表彰和激勵力度,樹立鮮明導向。支持脫貧縣加快發展。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確定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各地在脫貧縣中自主選擇一部分縣作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大政策傾斜和幫扶力度。促進脫貧地區產業提擋升級,補齊脫貧地區產業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加快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和創新創業,深化消費幫扶,促進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機制,調整優化東西部協作結對關系,繼續加大對西部地區資金支持和人才支援,加強勞務協作、產業合作,推進產業梯度轉移。繼續堅持中央單位定點幫扶機制,適當予以調整優化。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組織動員民營企業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和參與鄉村振興。
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和鄉村治理。這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農民群眾的深切期盼,必須加快補上這塊突出短板。編制實用性村莊規劃,對集聚提升類等建設需求量大的村莊,加快推進“多規合一”村莊規劃編制,對農房、生產設施、生活服務設施、社會事業設施等建設作出規劃安排,依規開展建設,打造一批環境優、生活好、鄉風美的美麗宜居村莊。大力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全面開展農村戶廁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持續開展干旱、寒冷地區適用技術和產品研發,加強實地技術服務,提升改廁質量,實現20xx年基本普及衛生廁所。強化污水治理和垃圾處置。加強水源保護區、城鄉接合部、鄉鎮所在地、中心村等區域農村生產生活污水治理,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提升治理水平。抓好重點區域社區治理。開展鄉村治理示范創建,全面加強以村級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治理體系。
建立健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機制
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最根本的保證是要落實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規定,切實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
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建立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建立鄉村振興責任體系、政策體系、投入體系、動員體系、監督體系、考核體系,壓緊壓實各方責任,確保鄉村振興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
堅持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堅持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領導,充分發揮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促檢查等作用。對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鄉村振興考核。開展鄉村振興督查。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7
一、需要回答的問題
目前,中國農村村民自治受到了學術界乃至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并形成了兩種完全相左的觀點。支持者認為,村民自治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最深入的一個領域,它作為基層直接民主的有效形式,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社會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授權方式,將一種自下而上的農村社會公共權力產生的方式用制度確定下來,體現了法治和民主精神,是現階段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起點和突破口。特別是,由于中國80%左右的人口在農村,農村的穩定發展,是整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村民自治這一制度化的農村社會政治秩序具有特別的歷史使命,將影響中國社會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反對者則指出,盡管在鄉村社會的結構轉型時期有對民主政治的需求,但由于鄉村政治應該是全社會民主政治的有機組成部分,特別是鄉村改革應是全社會政治變革的最后一個環節,鄉村社會很難產生推動全社會政治變革的力量,因此,村民自治不是民主政治的起點,而只是一場發展后果尚難以預料的鄉村政治動員令。為加強村一級組織調控作用,從目前鄉村變化了的生活方式看,應以現代國家行政分權思想替代自治理念。其政策性主張就是將社會體制的下線伸入到村,實行“鄉治、村政、社有”。
可以說,這兩種完全對立的學術觀點,表面上是圍繞村民自治這一制度安排展開的,爭論的焦點卻是,在現代化背景下,中國需要什么樣的鄉村治理模式?而更深層次的問題則是,民主制度在中國鄉土社會是否具有生成的資源。
為回答這些問題,20xx年5月至20xx年2月,我懷著對革命先輩的崇敬之情,沿著當年進行湖南農民運動考察之路,進行了為期一年多的農村社會調查。本文是在對湖南的湘潭、湘鄉、衡山、醴陵、長沙五縣(以下簡稱五縣)近代以來鄉村治理方式演變和權力結構的變遷進行考察和研究的基礎上,試圖從政治社會學和政治人類學的角度,來理解轉型期中國農村政治發展的過程和特征。
二、清末:縣政鄉治和鄉村控制
清末,五縣在縣境內均分設官治與自治兩大體制。官治體制以知縣為核心,各縣按清制都設有知縣衙門,為最基層的政權組織。知縣衙門的首腦為知縣(正七品),總攬全縣行政權和司法權。五縣均設縣丞(正八品)1名,主管糧草、稅賦;主簿1名,(正九品)主管戶籍、緝捕;教諭1名(正八品),主持縣學。湘鄉還設有駐防把總(正七品)。這些官吏均由朝廷任命。在知縣公署大都設吏、戶、禮、兵、刑、工、倉、庫、課程、戶稅、承發等主管具體的事務。
五縣在縣以下建立的正式制度是保甲制,但在具體的區劃設置和名稱上多有不同。衡山縣在康熙43年(1704年)將原6鄉16都(里)1坊改17個字號,字下共設4 3 7個區,每個字號設團總1人,每區設保正1人。長沙縣在道光24年(1844)設10都、4坊、1廂。坊廂下設甲。湘潭縣在光緒12年(1886)劃為21都,都設都總,主管行政;都團總,管軍事、治安。都下設10保,保有保正;保下設甲,甲設團正,甲下分境區(后改為牌),全縣共計607境,境有境長。醴陵縣康熙21年(1682年)設東南西北4鄉,鄉下設30都,都下設108境。湘鄉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將全縣劃成12個鄉,鄉以下劃分為44個都和3個坊,都以下分區,區以下分牌。盡管各縣在縣以下體制的名稱和設置上區別較大,但相對皇權來說,這種保甲體制是用“一地方之人,在一地方區域以內,依國家法律所規定,本地方公共之意志,處理一地方公共之事務”,具有地方自治性質。
也就是說,20xx年至20xx年,在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會的歷史過程中,五縣縣政作為清王朝最基層政權卻保持著相對穩定狀態,國家行政權力的邊陲是縣級,縣以下實行自治。這種官治和自治的范圍即國家與社會的邊界相對清晰,且基本上沒有發生什么變化。這一歷史現象與國家激變形成了十分鮮明的對比。那么,為什么在傳統社會皇權政治沒有滲透到鄉村社會呢?
對此類問題,學界多有論述,且一般都從兩個方面來加以剖析:一方面,在村社共同體內部,宗法關系下的道德壓力和宗教壓力通常足以約束機會主義行為,不需要也不會有皇權政治。另一方面則是包含有政治技術、政治機構在內的皇權政治若抵達村社共同體內部,成本實在太高,傳統社會的任何一個政權都負擔不起。但是,如果深究,問題并不如此簡單。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如下五個方面加以解釋。
第一,封建土地制度處于穩態,封建地主牢牢控制了農村社會最基本的經濟資源,他們有能力也有內在動力和愿望來承擔對鄉村社會的管理。
社會上層建筑諸如國家政權的存在和發展,最深刻的根源總是與一定的經濟制度相聯系的。封建國家采用什么樣的統治形式,也不是隨心所欲的,要受到各方面條件的制約。在清末,特別是1840年中英戰爭之后,中國在國家方面受到的嚴重挑戰,改變了中國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政治地位,向半殖民地和殖民地方向發展,但封建土地制度并沒有因此而發生改變,封建地主牢牢控制了農村社會最基本的經濟資源。據統計,在清代后期,占衡山縣人口總數7%的地主,占土地總面積34.1%,加上他們控制的族田、學田,約為59%;占人口總數的4%的富農,占土地總面積的9.3%。湘鄉此類情況更為突出。自咸豐以后,許多湘軍將領回鄉置田建莊。引起湘鄉農村土地占有相對集中。土地的兼并使一部分農民失去土地,成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但同時,土地的集中,又使地方勢力得到加強,地主特別是那些大的官僚地主有財力也有內在需求,來承辦鄉村范圍內的如辦學和義倉、治安等屬于國家行政方面的一些事務。
第二,清朝實行了低農業稅制,原體制能解決國家對農村經濟需求的索取。
傳統的政府管理,集中于兩種職能,即征收賦稅和維持秩序。征收賦稅是國家政治統治鄉村社會的主要體現。由于晚清在農業賦稅限額很低且很嚴格,所以縣政鄉治體制能夠保證國家政權對賦稅的索取。
清康熙年間,衡山縣11438丁,每丁征銀0.2536兩,合征丁銀2900.68兩。雍正元年(1723),固定丁銀,平均攤入地賦,至乾隆中年,實存6315丁,丁銀減至1602.37兩。乾隆28年(1763),衡山縣實有成熟田地塘80.06萬畝,共征秋糧官米31378.35石,條銀18100兩。咸豐11年(1861),衡山漕糧8831.68石,合計征銀11481.19兩。光緒二年(1876),縣丁漕總額白銀5.3萬兩,宣統三年(1911)丁漕為5. 64萬兩,其中地丁征銀33942兩,漕糧征銀22482兩。從中可以看出,在清末,直接有關農業的丁漕并沒有較大的增加。從1876年至1911年,25年間僅增加了0.34萬兩,增加了6.4%。而在此期間,衡山縣新增厘金、房捐、車捐、船捐、戲園捐、筵席捐和煙酒稅等。僅厘金一項,光緒三十四年(1908),雷溪市厘金局即征收制錢折白銀6.58萬兩,比光緒初年全縣年征丁漕總額還多24. 2%。而且,清代為鼓動生育,規定“孳生人口,永不加賦”,并“攤丁入地”,丁漕實際上主要為田賦,這樣,王朝收繳農業賦稅直接面對的主要對象就是少數約為11%的人口而占有約70%土地的地主和富農。
當然,對晚清這種低農業稅的政策造成的社會后果,有不同的看法。有研究者認為,清代諸對稅收制度予以很大的關注,但由于限定和嚴格堅持低稅率,反倒把自己的目的給搞混了。國家從這種低稅率中尋求道德信譽,皇帝經常向臣民們自夸清朝在節儉和薄取于民的古典理想上比歷代王朝做得都好。同時,國家讓大部分地方財富保留在當地而不是送往國庫,這些措施可能從士大夫集團那兒贏得一部分好感。可是,這些理想被現實嚴重地扭曲了。低額稅收不能提供足夠的財政收入以支付行政費用,而稅額又不允許提高,于是額外的攤派就加到成糧稅上。一部分變成法定的額外稅,其他則視情況變通使用。 “晚清時代中國的土地稅在政府籌措的資金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趨勢,而這時又正值國家處于財政開銷大幅度提高,從而對附加財政收入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之際。如果土地稅能像明治時代的日本那樣在晚清時代的中國財政制度中起到關鍵作用,那么現代中國不僅資金條件,而且政治發展也會截然不同。”
第三,封建宗法制度為封建國家的.統治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帝制下的鄉村自治是宗法制度和保甲制度的有機結合。
中國數千年的封建制度是以政權控制社會政治,以族權控制社會基層,以神權控制意識形態,以夫權控制倫理家庭。事實上,在治理古代鄉村社會的權力體系中,除一開始就包含有自上而下的行政因素之外,還具有鄉村社會成員自我管理內部事務、寓于社會之中的自治權因素。古代鄉村權力體系從來就是具有行政權與自治權并存的二元性特征。也就是說,在傳統中國,國家與基層鄉村社會是相隔離的。自上而下的國家權力沒有也不可能全面介入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分散性日常社會生活。具有自組織功能的家族社會也只能在一個較有限的地域社區里形成自治共同體。而國家和社會從來都不會也不可能絕然分離開。基層社區需要國家解決社區自身難以解決的沖突和問題,特別是將眾多分散的小農組織起來興修水利公共工程,抵御外敵;國家更需要通過統治各個基層鄉村社區,獲得其生存基礎。
然而,如果將帝制下的鄉村自治等同于民主制度顯然又是錯誤的。因為,保甲制度的最基本的單元是家庭,村民個人在這里并沒有法律地位。這種以家庭為核心的自治制度不是以分權為基礎的,是皇權之下的地方自治。這種帝制下的鄉村自治,是皇權、族權和神權的結合,是保甲制與宗法制的結合。宗法制度是以血緣紐帶連結的家族社會,要求個人“統于其家,其家統于其族,其族統于其宗。”具有很強的繼承性和凝聚力。當十分嚴密的保甲制度與這種宗法制度結合在一起時,就能對農村社會施行教化、征收賦稅、攤派徭役、征集兵丁、維持治安,以確保皇權統治在鄉村社會的有效性,但這種鄉村自治并不呈現出一般設想的鄉村級政府應具有的某些特征。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所謂中國傳統鄉村社會的政治特征是一個以保甲制度為基礎的、以紳權和族權為紐帶的自治政治,主要是從他的形式和功能而言的,并沒有追究其階級本質。如果進一步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在古代中國鄉村權力體系具有行政權與自治權的二元性特征,但這并非意味在鄉村權力體系中,王朝行使行政權,農民行使自治權,權力主體分別為階級利益根本對立的不同階級。也就是說,事實上,“古代鄉村權力體系的二元性只是表明,由于特殊的社會結構,行政權和自治權分別掌握在占統治地位的地主階級中的不同成員手中,它們從根本上是統一的。即統一在地主階級對農民的政治統治基礎上,其直接表現則是地主士紳對鄉村社會的統治。”對此,從衡山縣鄉村權力者構成可以得到證明。在同治年間,衡山縣17個字的團總,占有土地500畝以上的3人,占有土地200?500畝者有2人,占有土地100畝以上的9人。437個區的保正,有53%的是地主。也就是說,鄉里和保甲是封建國家在政治上的神經末梢,這種與土地制度和超經濟強制分不開的基層政權,總是掌握在當地的“鄉賢”和“望族”手里。
第四,由于實行了嚴格的回避制和科舉制,一方面抑制了地方勢力對縣政的控制,另一方面又能滿足以紳士為主體的地方精英參與政治的愿望。
清代沿襲了東漢時期以來各朝各代有關任用官員的許多規定。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在規定凡出任地方官員,必須“回避本省”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定外任官在籍(原籍或寄籍)五百里內者(包括鄰省),都得回避。”教職也得回避本府、州、縣。府一級主要官員的本族官員,可在本省內調補,但須離開本府。而應該回避而隱瞞或借回避之名而挑選官缺的,都要處理。所以,衡山縣道光20年(1840年)至光緒5年(1880年)29任知縣,均非本省籍人士,且更換頻繁,平均約1.37年更換一任知縣,同治年間更是每年一換。湘潭縣從道光20年(1840年)至宣統3年(1911年),共有58任知縣,全部系湖南省外人士,任期平均為1.22年。長沙等縣情況也大都如此。從縣級政治體制來看,回避制使縣政與地方勢力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地方精英很難直接進入縣政的主導地位,他們只有通過嚴格的科舉制成為官員才能在他鄉主政。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知縣均屬外派,對縣情了解需要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特別是衡山縣民間多講地方方言,屬湘語長益片,且又有前山話和后山話之分,語音與北方話相去甚遠,而所任知縣多為北方之人,其交流起來就會很成問題。這些因素都加深了縣行政工作的困難。這種情況其它地方也如衡山。事實上,“整個清代知縣的任期都相當短暫,到19世紀任期更是大為縮短。平均任期從1.7年短到0.9年。這使任何一個地方官都難以熟悉本縣,也減少了他對任何計劃的興趣,因為,他在任期內看不到結果。”
因此,在知縣頻繁更換時期,為完成國家的任務和自己獲利,知縣需要依賴以紳士為主體的地方精英,否則他就休想在那樣短的任期內辦成什么事情。“實事求是地講,封建國家的代表??知縣,只有將許多行政職能‘轉交’給有辦事經驗的個人或集團,他才能統治約有30萬之眾的縣。”這樣,以紳士為主體的地方精英實際上控制了縣政的具體運作權力。在當時的國家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國家不需要為考慮地方精英的參政愿望而擴大國家機器,大大節約了國家的管理成本。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科舉制和回避制是傳統社會“縣政鄉治”體制這一超穩定結構形成和延續的重要原因。
但是,到19世紀后期,特別隨著科舉制的衰落以至在1905年被廢除,鄉村社會與國家聯結的這一重要紐帶也就失去了意義,徹底改變了地方精英成為主流社會領導者的路徑及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科舉制度曾經是聯系中國傳統的社會動力和政治動力的紐帶,是維持儒家學說在中的正統地位的有效手段,是攫取特權和向上爬的階梯,它構成了中國社會思想的模式,由于它被廢除,整個社會喪失了它特有的制度體系。”這時,農村士紳們通向上層特權的途徑被切斷,失去了晉升的希望和政治的屏障;新式教育的流行,城市新興精英集團的崛起,使他們原來的社會名望朝不保夕,整上士紳階層在20世紀初急劇衰落。他們為了尋求新的出路,只能流入城市,接受西化教育。他們一旦在城市里接受了新的知識和價值觀念,躋身于城市上流社會,就不再愿意回到農村,甚至與農村在感情上、觀念上格格不入。久而久之,農村精英的大規模流失造成中國鄉村土紳質量的蛻化,豪強、惡霸、痞子一類邊緣人物開始占據底層權力的中心,原先多少存在的宗法互助關系蕩然無存,鄉村社會關系惡化,階級沖突加劇。因此,隨著精英作為地方顯要人物的私人作用發生了變化,縣級政府以下的非正式的政權也發生了變化。精英們對于一個削弱了的朝廷已經不太理睬,對自己所受的儒家教育中所包含的利他主義動機已經感到淡漠,對于自己通過高尚行為而艱苦贏得的精英地位也感到沒有什么慶幸的必要。更高的社會地位主要是用來保證精英家族的經濟和政治優勢,防止走下坡路。在精英自己和社會看來,他們的地位變得更加穩定了,合法性下降了,而剝削性卻加重了。富有的領導人首先拋棄了公職高于其他職業的理想觀念,因而當地方上的顯要人物既可以不向監督他們的政府負責,又擺脫了地方社會環境對他們的束縛時,農村社會的性質便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三、民國:政權下沉和鄉村掠奪
民國期間,無論是軍閥統治、還是農會組織以及軍政時期,總的特征是以強權為基礎,國家權力強制性地進入農村社會,強人和暴力是農村社會秩序的主導性力量。在此期間,地方政制發生重大變化,其中最顯著的就是行政權力從縣級下沉到鄉鎮級,鄉鎮從自治單位成為了國家最基層的行政組織,鄉鎮之下實行的保甲制也與清末保甲制有明顯的區別。
民國初年,五縣均推行地方自治。湘潭縣以下置自治區,行政機關叫區自治局,后改稱區自治公所,無定員。民國4年,改區自治公所為區務委員會,設委員若干。區下設保,保有保董。保下設甲,甲有甲長。區委員和保董、甲長均選舉本地人士擔任。民國18年,湖南省推行地方自治,19年湘鄉等地召開了地方自治代表大會,21年奉湖南省政府民政廳令,湘鄉共設10個區,各區設區務公所,都以下的區改稱團。同年,衡山縣17個字改建為8個區;413個區改為鄉,旋又合并為213個鄉、9個鎮。鄉、鎮下設閭,每閭25戶;閭下為鄰,每鄰5戶。區、鄉(鎮)、閭長均由民眾大會選舉產生。同時選舉產生區、鄉(鎮)監察委員會,監察財政收支和鄉官工作。不稱職的鄉官,民眾有罷免權。民國24年1月,衡山縣實施《保甲規程》,廢鄉,縣下設區,區下設保,保下設甲,甲下設戶,戶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如一區有三個保以上者,則設聯合辦事處,稱“聯保”,由縣指定一保長為聯保主任。同年12月,湖南省政府委員會第14次常委會通過《湖南省各縣調整鄉鎮組織法》,提出調整鄉鎮區域辦法,擴并鄉鎮,減少單位。民國2 5年7月,衡山縣按實驗要求,廢區,采取縣、鄉兩級自治制。全縣設55個鄉、2個鎮。民國26年5月,衡山縣劃為26個鄉、2個鎮。鄉、鎮置鄉、鎮長1人,總務、教育干事各1人,公丁2人。從此,鄉、鎮成為縣的基層政權。湘鄉、湘潭、醴陵、長沙在民國27年均先后廢區并鄉,行政機關稱鄉(鎮)公所,由縣政府委派正副鄉鎮長和隊附,鄉以下的保甲長也改由委派制。公所下設民政、警衛、經濟、文化4股。這樣,鄉鎮長最終納入國家科層體制,實現官僚化。而鄉鎮以下的保甲制也與清末時期的保甲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保甲長雖然還是本地人,但大都由鄉鎮長和縣長采取任命方式產生,其職權和權威來源于縣長和官僚化鄉鎮統治者。由于保甲長的激勵機制是國家權力對其剩余權的承認,因此,他們在鄉村社會已不是清末的“尋租”問題,而是以國家認可的方式和手段進行掠奪。
民國時期,國家行政權力為何要下沉又為何能夠下沉到鄉鎮呢?
其一,從鄉村掠奪更多的經濟資源和政治資源,以滿足政治統治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民國元年(1912年),湖南制訂《田賦新章》,將丁漕改征田賦。民國3年,湖南省政府因財政絀支,把地方附加控作正稅,全部繳入省庫,增加繳省田賦三分之一。為補地方經費不足,省同意縣在田賦項下再征若干附加。從此,地方利用田賦附加籌集各種經費,農民負擔日益沉重。民國18年(1929年),衡山縣田賦附加高達28.43萬元,其中常年附加1.45萬元,臨時附加26.98萬元。民國20年(1931年),國民政府財政部頒布《整理地方田賦附加辦法》,規定附加連同正供不得超過地價1%;地價未經查報者,附加總額不超過正供為限,但法令如同一紙空文,當年衡山縣財政實際收入4.66萬元,支出預算37.53萬元,虧空部分全由田賦附加彌補。民國28年(1939年),湖南始建縣級地方財政。省劃定衡山地方財政來源為:田賦、契稅、普通營業稅、印花稅分別按45%、60%、20%、30%比例分成;屠宰稅、房捐、警捐全部歸縣。民國35年,國民政府恢復中央、省、縣三級財政體制,田賦收入30%劃歸中央,20%劃歸省,50%劃歸縣。民國37年,衡山縣每畝田賦8.7市斗,為民國30年的3.3倍。這一情況,衡山并非特例,湘潭等縣也是如此。
從鄉村索取如此多的賦稅,主要為了支付戰爭和強化縣內行政。1929年,衡山縣包括地方自治費、公安費、黨務費、財務費等的行政管理費支出銀洋18.7058萬元,占年財政總支出33.73萬元的55.44%,其中公安費達10.42萬元,占行政費總開支的55.76%。1935年至1942年,行政管理費總支出190.68萬元,占同期財政總支出的48.6%,其中黨務費支出4.62萬元,占2.42 %;行政費支出64.99萬元,占34.09 %;地方自治費支出27.51萬元,占14.42%;公安費支出77.64萬元,占40.73%;財務費支出15.92,占8.34%。
第二,封建宗法制度特別是作為宗法制度基礎的封建土地制度受到沖擊,國家權威的合法性受到挑戰。
1911年的帝制后,在民國期間,雖然并沒有廢除封建土地制度,但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平均地權的政治主張,對地主進行土地兼并的內在動力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共產黨在第一次大革命時期進行鄉村動員時,衡山縣建起13個字號農協和203個區農協,會員達20萬人,至1927年會員增至30萬人,這些組織起來的農民,攻擊土豪劣紳,在政治上、經濟上打擊地主,大量地主及士紳為了自身安全,開始有意識地離開農村離開土地,他們從農村跑到上海、漢口、長沙或縣城。這就造成了兩種后果,(1)地主和富農勢力明顯下降。根據1950~1951年調查統計,占衡山縣人口總數6?8%的地主,占土地總面積28.71%,加上原來由他們控制的族田、學田,約為50%;而占總人口49.2%的貧農,僅占土地總面積8.2%;占總人口7.21%的雇農,僅占土地總面積0.14%。按人口平均,地主每人6.56畝,富農每人3.97畝,貧農每人0.25畝,雇農每人0.029畝。可見,地主和富農較之清時的土地占有比例有明顯下降。(2)一些充當鄉村保護人的士紳離開后,另一些惡棍進入鄉村政治領域,充當現代化過程中的國家人。這些士豪劣紳將大量的賦稅以攤派強加于農民身上,這不僅惡化了國家與農民的關系,使國家內卷化的問題日趨嚴重,而且,完全剝去了過去因保護型士紳的存在給封建宗法關系穿上的偽衣。隨著地主勢力的減弱,土紳階層權威的喪失,建立在宗法基礎上的鄉村自治體制也就失去了其效力,為加強政權在農村的調控能力,只有將國家權力不斷延伸到鄉村社會。
第三,民國期間,清代的科舉制度和回避制度的廢除,地方精英進入政治的路徑相應改變,鄉紳階層分享地方政權的條件成熟。1911年以后,地方精英的地位再也不滿足過去那種鄉紳的地位了。直接參與地方政治,成為地方主流力量成了地方士紳的政治需求。隨著地方勢力的不斷增強,在本省內甚至在本地區內任命地方官吏作為一種制度肯定了下來。民國期間,從1912年至1949年,共有45位知縣和縣長,平均每0.82年就換一次知縣(縣長),民國六年(1927年)一年之內共換了5位縣行政長官。但衡山籍人士逐漸增加,自民國26年(1937年)后,基本上都是衡山或衡陽人士擔任縣長一職。這類情況,湘潭等地還更為突出。從民國元年(1912年)至民國38年(1949年)共有62任知縣或縣長,任期平均0.61年。其中從民國9年(1920年)以后的46任知縣或縣長中,只有3位是湖南省外人士,其他大多是湘潭本地或鄰近如湘鄉、衡山、醴陵、長沙等地人士。自1938年后,13位縣長中,有湘潭本地人士5位。紳士階層進入地方行政的通道打開后,就為國家行政力量延伸到鄉村社會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第四,人口的增加,需要變更行政。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衡山全縣254583人。到民國6年(1917年),全縣735444人。此后經過長年戰動和瘟疫,雖死亡或外逃不少,全縣人口還基本上穩定在50萬人左右,差不多是乾隆年間的人口的一倍。人口的迅速的增長,國家的行政力量就顯得相對不足。民國26年(1937年)衡山設立鄉鎮政權時,28個鄉鎮,平均每個鄉鎮管轄近2萬人。湘潭等大縣就更為突出。光緒13年(1887年),湘潭全縣人口就達到817608人,到民國2年(1913年)全縣人口為974800人,到民國17年(1928年)為1073765人,民國29年(1930年)全縣人口達到1234811人。顯然,國家對一個超過100萬且基本上為農村人口的大縣的管理,如果要確實有效,就必須建立相應的行政系統,將政權下延到鄉鎮一級就成為一種現實的選擇。當然,這并不是說,人口的增長就必然要改變行政,因為在清同治年間,衡山人口也達到58萬,卻并沒有設鄉級政府。但是,在民國時期,國家權威的嚴重喪失,傳統的宗法制度受到沖擊,人口的增加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諸多問題,就會成為國家動亂的根源。為了使國家政權處于穩態,行政權力的下沉就成為一種必然的選擇。
第五,民國期間國家行政權力下沉到鄉鎮一級,與國家試圖進行農村社會現代化有關。民國24年,國民政府進行的鄉村建設實驗,事實上是進行一次農村社會現代化建設的社會動員。民國25年(1936年),衡山縣被國民政府定為“鄉村建設”實驗縣,實驗期4年,其目的是改善縣政機構,推行地方建設。“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推舉彭一湖為衡山首任實驗縣長,以推行其“鄉村建設”理論。彭到任后,裁局改科,撤區并鄉,建立示范小學鄉村師范學校和衛生院,舉辦農事實驗場推廣農業新技術。但是,二十世紀初的中國仍然是低水平的農業社會,實際上并不具備國家政權完成現代化轉型的社會條件,在人均國民收入相當低的情況下,國家機構下延引起的國家規模的急速膨脹,缺乏足夠的資源保障,最終導致國家政權對鄉村社會的改革,在實踐中發生了蛻變。一方面,鄉鎮政權的行政行為效率十分低下,難以真正承擔起國家進行鄉村政治經濟動員的責任;另一方面,鄉鎮低層官僚及其鄉村人的“經濟人”行為越來越明顯,并逐漸形成了經紀體制,國家又缺乏對其有效的約束,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對農民的剝奪也就越來越重,鄉村社會各利益主體之間的沖突也就越來越尖銳,最終將國民政府葬送在共產黨的農民運動之中。
四、公社:政社合一和鄉村動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摧毀了封建的鄉村社會秩序,農村與國家之間建立了新的聯系。這種聯系集中體現在國家對于農村基層體制的改造和制度安排的過程之中。到目前為此,這個歷史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1949年至1958年建立的是鄉(行政村)的政權體制,1958年至1983年實行的是政社合一的體制,1984年以后,實行的是以村民自治為基礎的鄉政村治體制。其中,在實行政社合一的時代,國家行政權力沖擊甚至取代了傳統的社會控制手段,國家及鄉村干部通過各種方式實現了對權力的壟斷。在這種公社體制超經濟的強制下,村民變成了社員。
如果從鄉村政治結構及其績效來分析政社合一體制,有如下幾個問題值得注意。
第一,的政社合一體制,實際上是在社會一體化基礎上將國家行政權力和社會權力高度統一的基層政權形式。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若干問題的決議》指出:“應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制度。公社的管理機構,一般可以分為公社管理委員會、管理區(或生產大隊)一般是分片管理工農商學兵、進行經濟核算的單位,盈虧由公社統一負責。生產隊是組織勞動的基本單位”。在實際運作中,管理了本轄區的生產建設、財政、貿易、民政、文教、衛生、治安、武裝等一切事宜。它既是農村基層政政權機關,又是農村經濟單位。在公社早期,它不僅是勞動組織,而且是軍事組織。農村成年居民按團、營、連、排實行“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生活集體化”,普遍開辦公共食堂,社員一律實行集體開餐,禁絕家庭小鍋小灶。自留地、家庭副業統統被取消。各公社普遍實行“供給制與工資相結合,以供給為主”的分配制度。湘鄉縣委1958年發出368號文,要求全縣農村“凡生產資料、公共積累、股份基金、基本建設全部拆款或移交公社”,“關于生活資料如被賬、家具、桌凳,歸社員私有,自留地歸社,房屋零星果木不歸社員私有。”該縣在實行“生活集體化”的同時,按照大辦民兵師的要求,實行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全縣設6個指揮部,農村共編14個戰斗團、116個戰斗營、851個戰斗連、4517個戰斗排,所有勞力歸公社統一領導,統一調配、統一指揮;收益由公社統一核算,實行工資制與伙食醫藥費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辦法。后來通過調整,內部實行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模式,即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歸公社、大隊、小隊三級集體所有。但對生產管理的責任,以及為了收入分配而進行的勞動核算,都下放到了由自然村落組成的生產小隊。村落中的每一個成員,都屬于這個集體中的社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集體勞動,同時也將這種集體勞動形式作為唯一謀生的手段。醴陵縣在把原農業社的生產資料、公共積累和社員自留地、家庭副業及部分生活資料無償收歸公社所有的同時,還相繼把原全民所有制的商業、糧食、金融、財政、郵電和大集體所有的手工業合作社都下放給公社統一管理。事實上,公社體制通過這一系列控制措施,已使農村集體經濟轉化為一種為維持農民生存,組織農民按上級指令進行生產活動的國家計劃組織系統中的一個基本組織單元。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體制雖然曾努力使國家行政權力深入到農村的基層社會,但最終并沒有實現鄉鎮以下的行政化。因為,國家行政權力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科層制,也就是“官職”的存在。在的人事制度中,這種科層制的“職官”就是“國家干部”。從五縣人事編制資料分析,除湘潭縣在1958年至1961年大隊長納入到了國家的行政科層體制外,其它縣鄉(鎮)以下的干部均未列入科層序列。也就是說,無論生產大隊如何必須執行公社的各項命令,但其身份并沒有改變,生產大隊還不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可以說,政社合一體制實際上是一種中國農村特有的制度性安排,“國家控制農村的生產活動,但不希望承擔過重的財政負擔,而讓集體自己來承擔控制的結果”。
第二,集體經濟是政社合一體制存在的經濟基礎。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集體化的研究,主要側重于其經濟方面,很少將經濟集體化過程與鄉村政治結構的演變結合起來思考。事實上,政社合一的公社體制是50年代集體化過程的必然結果。新中國成立后的基本取向是廢除封建剝削制度,建立農民土地所有制。但是,由于農民土地所有制不能改變兩極分化的情況產生,為引導農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各級黨政積極引導農民成立互助合作組織。這種生產互助組織開始完全是以個體經營為基礎,互通有無,互相幫助,共同使用某些牲畜農具,生產資料與收入全歸個人所有,在勞動管理上采取以工換工或評工計分辦法,秋后算賬,多退少補,生產關系仍屬私有制范疇。自從1953年起,各級黨政在繼續發展互助組的同時,開始引導農民將常年互助組轉為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這些初級農業社,土地、耕牛、農具歸農戶個人所有,土地隨人入社,評定其常年產量,耕牛、農具私有私養公用,或由社付租金,或拆價入社,分期償還。社員參加勞動,評工計分。年終分配,全年收入,扣除當年農業稅、公共積累、生產費用、耕牛農具租金與下年生產費用留成外,一般按“地四勞六”,或“地三五勞六五”或“地三勞七”、“地勞各半”等比例,分配到戶。到1956年4月,各地要求在原有基礎上組織大多數農戶參加高級社。通過建、轉、升、并、全,到1957年底,五縣95%以上的農戶加入到了高級社,入社人口占總農業人口的94%以上。這種高級農業社的生產資料(小農具除外)全歸集體所有,取消土地報酬,以社為核算單位,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實行計劃、勞動、財務、種植、產品、分配統一管理。
可見,在1958年實行政社合一體制之前,農村社會所進行的經濟集體化,實際上已在實行一種與之相一致的的鄉村控制體系。從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開始,農村的經濟組織在事實上已具備了一定的政治參與功能。特別到了高級農業社,集體經濟組織已基本上掌握了農村基本的生產和生活資料,農民的附屬性已基本上形成,實行更為嚴格和系統的政社合一體制的條件已經成熟。“由于實現了工農商學兵的結合,超出了單一的經濟組織的范疇,而為經濟、文化、政治、軍事的統一體,鄉一級政權當然就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必須同公社合而為一。”事實上,在這種集體經濟模式的基礎上,要生成其它諸如民主的鄉村權力結構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黨組織不斷擴大及下沉,是公社政社合一體制的政治組織基礎。
在基層建立黨的組織,是共產黨領導革命和奪取政權的重要法寶之一。新中國建立以后,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一方面通過建立國家政權體制將其統治深入到鄉村社會,另一方面則通過大力發展農村黨員,建立完整的黨組織,實現鄉村社會的黨政合一,從組織上確保了黨對散漫的農民的絕對領導。衡山縣在1950年農村黨員為225人,到1958年發展到了6780人。1958年所有的均設立了中共委員會,生產大隊設立了302個總支,生產隊或聯隊設立了1037個支部。湘潭縣農村黨員數從1950年的1639名到1957年發展到了8020名。1958年湘潭縣委作出《關于基層組織工作躍進規劃(草案)》20條,用分配指標的方法發展黨員,兩年內共發展基層黨員4010名。與此同時,黨的組織也在不斷下沉。其中,1950年農村以鄉為單位建立黨支部,1954年以后,農業生產合作社建立黨支部,1958年10月開始在生產隊建立黨支部,在公社化完成時共有54個公社黨委,972個黨支部。
這些基層黨組織建立后,實際上掌握了鄉村社會的政治權力。這主要表現為:(1)黨支部有權為鄉村的其他組織(大隊管理委員會、婦聯、共青團、民兵連等)制定大政方針,對其他組織下達工作指令;(2)在必要的時候,黨支部領導有權作為領導者直接參與其他組織的活動;(3)黨支部有權左右其他組織的領導人的任免;(4)當發現其他組織出現錯誤傾向時,黨支部有權干預;(5)支部成員可能直接支配大隊內的資源和人員。當然,在公社的具體時期和不同地區,這種權力壟斷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但從總的來說,在整個公社時期,農村基層黨支部實際上控制了鄉村社會的政治和經濟資源。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的政社合一,是以黨政合一為基礎的。
第四,權力神化和階級斗爭擴大化,是公社政社合一體制的政治文化基礎。
新中國的建立,通過地權均化的運動,以暴力強制性的剝奪方式改變了傳統鄉村社會存在的基礎,而使新政權在鄉村社會獲得了廣大貧苦農民的強有力支持。由于政權的合法性是以暴力為基礎,屈服和神化政權的強制性是社會民眾以及掌權者共同的習性。因此,當集體化運動從農民手中奪回土地組建時,就大多數農民而言,對共產黨的依賴和信服以及對新生活的希望使他們自愿而且熱情很高地交出前幾年共產黨分給他們的土地投入到集體化生活之中。也就是說,農民對共產黨及其領袖的信任甚至崇拜,確保了共產黨通過集體化方式重新剝奪農民土地的合法性。但這種合法性隨著農民貧困的加深和農民的對小農經濟的懷念而逐漸喪失,各種反抗事實上的存在,沖擊著建立在集體經濟基礎上的鄉村社會秩序。于是,共產黨一方面依靠不斷的政治思想運動和各種鄉村教育來維持,其中最常用的手法就是給農民描繪美好的未來。另一方面則采取政治上的高壓,將階級斗爭擴大化,來促進和維持農村社會被激勵起來的政治熱情。中共中央在1958年8月作出的《關于在農村建立問題的決議》中就指出,建立體制,“貧農、下中農是堅決擁護的,大部分上中農也是贊成的,我們要依靠貧農、下中農,充分發動群眾,展開鳴放辯論,團結大部分贊成并大社、轉公社的上中農,克服另一部分上中農的動搖,揭穿和擊退地主富農的造謠破壞。”這種以階級劃線的做法,在事實上給所有農村社會成員造成壓力。60年代初,五縣都按照中共中央《關于農村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的精神,開展了與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在這場運動中,雖然對共產風、浮夸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和干部特殊風等五風問題進行了有限的糾正,但同時,由于非程序化和法制化的運動形式,又進一步強化了共產黨在鄉村的權力。在運動中,衡山縣有4-5%的農村干部受到批判,有些人被集中起來反省,共中約15%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特別是中共八屆十中全會提出黨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路線即以階級斗爭為綱之后,各地聯系本地實際,將階級斗爭的表現概括為分田單干、投機倒把、地主富農反攻倒算、打擊干部、破壞生產、封建宗法勢力復辟、搞迷信活動、列為“八股黑風”。為反對“分田單干、包產到戶”這股“資本主義黑風”,各地都開展了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局、公社、大隊和生產隊都要對照檢查。衡山縣共有519名犯有黑風問題的干部群眾受到批判斗爭或懲辦。湘鄉縣在1960年底運動中,報捕95人,處理869人,傷害了大批干部群眾。在這種高壓之下,鄉村社會表面上顯得有序,但由于權力是這種序列的整合力量,這就使權力的作用進一步被神化。而這種互動的歷史過程及其結果,正是公社化得以推行的合法性及其權力有效性的基礎。
第五,的政社合一極大地強化了國家的動員能力,同時帶來了嚴重的社會后果。
公社時期,通過對土地等經濟制度和意識形態的改造,確立了共產黨和國家在鄉村社會的絕對權威,政社合一體制極大地強化了國家的動員能力,為進一步開展工農業生產的“”提供了資源。在這一時期,中國依靠農村為工業化提供了7000億元的工業積累資金,建立了完整的工業體系特別是重工業及軍事工業體系。而且,由于公社時期普遍實行所謂的“供給制與工資相結合,以供給為主”的分配制度,“一平二調”無償調用大量的勞動力和農副產品已習以為常,大量的地方性動員遠遠地超過了中央政策集中使用的份額。衡山縣1958年抽調了17萬勞力(占全縣勞動力總數的68%)投入大辦工業的群眾運動。當年共交售征購糧5800萬公斤,是公社化之前的1957年的2.67倍。在‘’年代,衡山縣共創辦了大小廠礦300余個,興修了水庫76座,建設了100余公里簡易公路和46公里京廣復線路基。湘鄉縣在公社化后的一年內修建公路21條,長329.13公里,產鐵20xx余噸,采煤7萬噸,公社辦工業企業502個,工業產值621.74萬元,建成中型水庫和中型保壩各1座,較大水庫6座,造林整地6.73萬畝。在1959年就組織了10萬人大煉鋼鐵,10多萬人突擊搶修公路,4萬勞力采煤,2.2萬多人參加修復湘黔鐵路、修建水府廟水庫。
國家利用體制進行強制性的鄉村動員,以“”和“放衛星”的方式釋放出了大量能量的同時,也造成了災難性的后果。由于長時間集中大批勞動力修水利、修公路、辦廠礦、赴外地支援工業,田間生產基本上靠婦孺老弱,致使當年糧食大減產,而國家征購任務反而大增。1960年農業生產更加下降,全縣糧食總產只有1.34億公斤,比1949年還低0.0 8億公斤。可國家征收卻比上年增加了19.83%,占當年總產量的32.9%,農民人平分糧僅112公斤,且全由各公共食堂統一掌握使用。因此,這一年衡山縣內有8萬余人因口糧嚴重不足而患水腫、干瘦和婦科等病,并出現非正常死亡。湘潭1960年,農業總產值6384萬元,糧食總產12256.5萬公斤,為建國后的最底水平。湘鄉1959年糧食總產比1958年減少1331.5萬公斤,1960年比1959年減少4814萬公斤,1961年又比1959年減少2430萬公斤,3年共減產8580萬公斤,畝產下降至167公斤,低于1949年水平。1961年人均口糧由公社化前的229.5公斤下降至160公斤,全縣8735個生產隊,人均口糧在150公斤以下的有3468個隊,占39.7%,因缺糧等原因導致各種疾病死亡了24360人,當年人口負增長達4.01%.正是由于的政社合一,違背了中國農村社會的基本狀況和社會發展規律,不能為農村社會的發展提供持續的發展動力,通過行政控制方式對農村進行剝奪式的社會動員,積累了農民對國家的反抗,增加了國家對鄉村社會的控制成本,也最終決定了體制的命運。
五、新時期:鄉政村治和鄉村發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國社會進入了稱之為改革開放的新時期。自此之后,中國農村逐步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了農戶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者地位,廢除了“政社合一”的體制,鄉政村治體制成為了鄉村社會最為基本的社會組織方式。
鄉政村治作為國家治理鄉村社會的政治模式,是指鄉(鎮)按照國家行政權力的運作方式組成為農村最基層的一級政權,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實行鄉(鎮)長負責制;鄉鎮以下則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具體來說,就是在鄉鎮行政體制下實行村民自治制度,即村民通過村民自治組織依法辦理與村民利益相關的村內事務,實現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
那么,在公社體制廢除后,國家為什么將鄉政村治作為其基本的鄉村政治制度呢?這種鄉政村治體制是不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治理農村的有效方式呢?對此,我們可以從鄉政村治生成的基礎以及運行績效來加以認識。
第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鄉政村治的經濟基礎。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本質上是一種土地經營方式,它是在承認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基礎上,將土地的經營權和收益權以承包的方式賦予給農民,農民家庭作為獨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國家計劃與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有權按照自己特長和優勢獨立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活動,生產收益除完成年初確定上交給國家和集體的任務外,都歸自己所有。這種“生產責任制的建立,不但克服了集體經濟中長期存在的‘吃大鍋飯’的弊端,而且通過勞動組織、計酬方法等環節,帶動了生產關系的部分調整,糾正了長期存在的管理過分集中、經營方式過于單一的缺點,使之更加適合于我國農村的經濟狀況。”然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一開始就不僅僅是農村經濟領域的重要變革,它對農村政治和社會領域的沖擊也是巨大的。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隨著借助于指令性計劃經營農業生產的經濟功能喪失,政社合一的也就失去了權威的基礎,變得“無法容納新興的社會力量,無法協調和統帥社會”,原來那種準軍事化管理體制也自行解體,農村社會出現了管理上的真空。“農村一部分社隊基層組織渙散,甚至陷于癱瘓、半癱瘓狀態,致使許多事情無人負責,不良現象在滋長蔓延”。面對著農村社會這種經濟上發展和政治上失控的狀況,國家需要確立適應新經濟狀況的鄉村社會治理制度,鄉政村治體制也就隨之產生。
第二,新時期鄉村社會分化是鄉政村治的社會基礎。
共產黨領導中國社會革命的一項基本政策就是實行階級成份制。無論是新中國建立以前的土地革命還是新中國建立以后的和集體化運動,階級成份一直是進行社會和政治資源分配的基本依據。經過公社化運動后,“盡管各種階級成份已經與現實的經濟條件完全脫離,但是諸如入黨、參軍、招工、選干等項政治待遇,都與一定的階級成份相聯系,成份變成了一定社會地位的標志和參與一些社會資源分配的工具,連婚姻制度都打上了階級成份的烙印。”為了改變這種狀況,1979年中共中央做出關于地主摘帽問題和地富子女成份問題的決定。衡山縣在1979年4月就基本上完成對“四類分子”摘帽和給地主、富農子女重新訂成份的工作,到1982年全部結束,全縣共摘帽3041人,糾正170人,并給1.68萬名地富子女新定成份。湘潭縣共給4396名“四類分子”摘帽,給386人取消了錯定、錯戴的地、富分子“帽子”。1984年,全國最后一批7.9萬名地、富、反、壞分子摘掉了帽子,使建國以后20xx多萬“四類分子”全部改變了成份。正式廢除了階級成份制,使農村居民之間的政治身份基本上實現了平等,這就為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提供了政治前提。但是,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新的社會分化又開始產生。
如果從鄉村政治的發展來看,新時期中國農村的社會分化最根本的原因則在于鄉村利益的分化。因為政治只不過是各種利益關系的體現。從中國鄉村社會的實際情況來看,這種利益分化的狀況表現在主體的分化及主體之間的復雜關系上,特別是各主體獲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上。(1)在利益主體上,新時期中國鄉村社會的利益主體主要有國家、國家的代表者、國家的人和農村社區、農民家庭及農民個人。其中,家庭作為利益主體因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而合法化,而國家的代表者和人則成為了依賴于國家而又具有獨立于國家利益的社會行動者。特別是國家在實行各級政府財政承包后,這種狀況就更加明顯。而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作為國家給予了一定的政治地位的權力中心,他們首先是政府在社區的人,但由于國家實行了嚴格的科層制度,他們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缺乏真正的直接的聯系,這又決定他們對社區利益的關注和保護。因此村干部在充擔人和當家人的雙重角色。(2)在利益關系上,新時期中國鄉村社會的各種利益關系從公社體制的直線性表達方式分化成為散狀結構,即從所謂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簡單型連接轉化成為各種利益主體的交叉式綜合結構,這種交叉式綜合結構又以經濟利益為表達方式。這種關系分化或復雜化對鄉村政治結構的形成具有重大影響,比如鄉鎮財政關系從原來的國家包干制轉化為鄉鎮包干制后,所形成的利益關系體現了國家的財政政策和地方的財政利益及鄉鎮干部的個人利益并與村級組織、農戶等發生利益沖突。(3)在獲取利益的方式和手段上,新時期中國鄉村社會各利益主體,無論是國家、鄉鎮政權組織、農村社區組織及農戶和村民都改變的公社時期的無償占有方式,而變成了法制化的財富轉移。鄉鎮干部和村干部也由體制內合法占有和非法侵占轉為權力的尋租。這就要求國家在進行鄉村制度安排時,將各種尋租活動限制在合適的范圍之內,以確保體制不致于因這些尋租而發生混亂。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當代中國農村社會有了一定的分化但同時分化不足是鄉政村治體制生成的社會基礎。
第三,國家的制度安排是鄉政村治的政治基礎。
有許多學者認為,村民自治象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樣,也是由廣大農民自發創造的,是中國目前鄉村社會的一種必然發展結果。我們的考察結果則是,如果從具體的歷史過程來看,村民自治的制度性萌芽來自廣西羅城和宜山農民的創造,但從總的方面來說,鄉政村治體制是國家制度安排的結果,“是在各種矛盾的錯綜交叉之中因勢利導、掌握主動的一項國策”。而且,自從1982年憲法規定了廢除政社合一體制實行鄉政村治體制以后,各地并沒有象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那樣迅速實行這一體制。到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了《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在實行憲法的規定,建立鄉政府,實行政社分開。并規定,鄉人民政府建立后,要依法行使職權,領導本鄉的經濟、文化和各項社會建設,做好公安、民政、司法、文教衛生、計劃生育等工作。同時要求,鄉以下實行村民自治,設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積極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協助鄉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工作和生產建設工作。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要由村民選舉產生。各地在建鄉的中可根據當地情況制訂村民委員會工作簡則,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制訂全國統一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自此以后,全國各地普遍開始了恢復建立鄉政權的工作。但在鄉以下的村民委員會問題上,則大都采取換招牌的做法,即將原來的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生產隊改名為村民小組,基本上沒有實行憲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的“自治”。五縣均在1983年11月到1984年5月間完成政社分開和鄉政府重建工作的。但是,改制后的村委員的干部基本上還是由鄉鎮政府指定或任命的,并沒有實行以民主選舉為核心內容的“自治”。到了1987年11月,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并在1988年6月試行,并由民政部在1988年2月發出《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通知后,各地才開始真正自治意義的村委會建設。1988年全國共有1093年縣級單位進了試點工作。這一年湖南省也召開了由13個地(州)市黨委、政府和人大常委會或人大工作關絡處負責人參加的實施《村委會組織法》座談會,并成立了相應的辦公室。接著,湘潭和衡山進行了第一次村委會選舉試點。長沙、湘鄉和醴陵也隨后進行了村委會的民主選舉。
第四,黨和國家的民主取向是鄉政村治的思想基礎。
“文化大革”的十年災難,給中國社會各界最深刻的教訓和啟示,就是社會主義不能沒有民主。用鄧小平的話來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 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中指出,“在基層政權和基層社會生活中逐步實現人民的直接民主。” 1982年中共十二大進一步指出:“社會主義民主要擴展到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展各個企業、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發展基層民主生活的群眾自治。”正是在這種民主政治思想指導下,1982年的憲法才將鄉政村治作為鄉村社會最為基本的政治制度。當然,共產黨所主張的鄉村民主,并不是要將鄉村社會交給社會而失去其的政治控制。1994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就明確指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要著眼和落腳于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農村政策的有效貫徹執行,團結帶領廣大農民群眾為實現農村發展的宏偉目標努力奮斗。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奔小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使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與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相互促進。”也就是說,“以社會主義市場為基礎產生的誘致型村民自治制度變遷需求,符合中國共產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因而得到黨和國家供給型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制度變遷的支持。這是村莊層面上進行管理體制改革和實行村民自治最重要的政治原因”。
按照這種民主理念設計的鄉政村治制度,體現了現代民主理念和自治原則。這主要表現為,(1)它否定了公社體制時國家政權與鄉村組織特別是鄉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將過去那種領導與被領導關系轉變成為國家政權對基層自治組織的指導關系。(2)它改變了那種自上而下任命村干部的習慣做法,要求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均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3)它貫徹了直接民主的原則,規定了村民會議的重要決策功能,這種以自治形式體現出的民主制度是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基礎。(4)在國家與個人的關系上,不再有體制內的經濟手段和控制資源;在自治組織與個人的關系上,個人對自治組織并沒有強烈的歸屬關系,村民委員會對個人的組織性是軟性的、松散的。
第五,村民自治取得的成果是鄉政村治體制的實踐基礎。
鄉政村治的制度安排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從1982年憲法規定設立村民委員會,到1987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再到1998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前后相距了16年。在這16年中,鄉政村治體制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2年至1988年,在這個階段鄉政村治體制初步確立,全國各地普遍廢除了政社合一的體制,建立了鄉鎮政府,在鄉鎮以下建立村委會。盡管還沒有真正實行村干部的民主選舉,但村級組織建設開始規范,村級干部也在精簡。1984年全國鄉以下干部比1978年要減少50.4%。村干部平均每村為5.4人,減少了0.8人,村民小組平均每組為1.4人,減少2.3人;村干部的文化結構中,初中以上的占52%,小學的占44%;在年齡層次上,45歲以下的78%。第二階段是1988年以后,隨著《村組法(試行)》的實施,從建立鄉政府和村委員進入到了村民自治階段。在這個階段,主要開展了民主選舉、村務公開、建章立制等自治活動,并在全國建立了一批示范縣。五縣中的湘潭縣成為了全國村民自治的示范縣,衡山縣成為了湖南省的示范縣。到1999年底,五縣均進行了第四次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在1995年和1999年所進行的第三屆選舉和第四屆選舉時,湘譚縣村民參選率達93.5%和94.2%,直投率分別達到82.85%。在第四屆選舉中,五縣基本上實行了“海選”,把直接選舉作為民主選舉的首要內容和重要原則,并將競爭選舉機制和秘密劃票手段作為直接選舉的必要補充和完善。這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實效,村委會的組成成員,無論從素質和代表性均有較大的改善。湘潭第四屆村委會成員,93%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77%的年齡在40歲以下,共產黨員為72%,有15%的村主任由非黨員當選。同時,五縣普遍開展了村務公開活動,推行和進一步完善了村民代表會議這,通過多種形式的建章立制將這些措施變為制度。
當然,目前的村民自治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其中不僅有鄉村政權機構、政治機構與自治機構的關系問題,也有鄉村干部的尋租問題,更有村民自治的實施過程中存在大量的非規范行為。這些問題的存在,極大地影響了鄉政村治制度的績效。但總的來說,村民自治作為中國農村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制度形式,是一種鄉村治理制度,它在運作上具有成本效益核算并對外部社會資源配置效益中發揮作用。由于村民自治制度通過對村民權利和義務等方面的規則設定和制度安排,使社會成員的活動范圍、權利和如何行使權利劃定了清晰空間和條件,從而使社會資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鄉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這種意義上來說,可以說,鄉政村治政策的確立,改變了建國以來村組織經濟化的進程,標志著村組織政治化的展開。
六、基本結論
通過上面的考察和研究,我們的結論是:
第一,轉型期中國農村政治結構的變遷過程,是現代化背景下由國家主導的鄉村社會制度變遷過程。
國家的這種主導作用,主要表現在對鄉村社會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的安排上,其基本趨勢是,在現代化政治發展的早期,當權力的分散實現了摧毀傳統政治秩序的使命之后,國家會不失時機地使權力重新凝聚化,建立具有現代導向的、高效有力的中央政府。然而,權力的集中并非政治發展的終極目標。隨著社會革命的成功和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遷,它必須逐步退出社會領域,縮小政治控制的力量和范圍,同時擴大政治參與,將被社會發展動員起來的各種利益群體容納進制度化的政治體系之內。在這種意義,可以說,國家主導鄉村社會實際上是國家對鄉村社會的控制問題,是鄉村社會治理模式的演變問題。
第二,轉型期國家對鄉村社會的主導作用,受到了鄉村利益結構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表現為有限主導的政治模式。
盡管東方專制國家對權力具有極強的壟斷性,但國家對鄉村社會的制度性主導,并不是隨心所欲的,其主導作用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約,表現出一定的有限性。國家主導鄉村社會的這種有限性主要表現為,國家在進行鄉村社會的制度安排時要受到限制;國家的政策性主張在實施會發生效力上的偏差;國家在進行政策修改時會遇到阻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資源短缺和有限理性的存在以及與之相關的鄉村權威結構。
第三,轉型期中國農村政治結構的變遷過程,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改變過程,鄉村社會的基本政治主體正在實現從“家庭”到“單位”再到“個人”的過渡。
轉型期中國鄉村社會的制度變遷,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國家與農民相互關系的博弈。在這個過程中,實現了或正在實現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農民作為鄉村社會最為基本的政治主體,也正在完成從家庭到單位再到個人的轉變。這一點對于有著幾千年封建傳統的中國社會特別重要。可以說,以廣大民眾參與為基本內容的村民自治,其意義不僅在于它能為現階段中國社會的發展提供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更在于通過村民自治特別是鄉村民主選舉的全面訓練,為中國的民主化奠定了一個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積累民主化技術的寶貴經驗。特別是,鄉村社會是中國社會的基礎,鄉村社會的民主化,也就意味著中國社會的最深厚的基礎得到改造。這是理解近代以來中國鄉村社會政治發展和進步的關鍵,也是認識目前中國村民自治的關鍵所在。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8
一、主要做法
通過抓實建強基層黨組織、提升鄉村資源要素集約化水平、發展形式多樣的村民組織、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優化農村社會管理方式,是改變農村發展現狀、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然要求,已成為強化鄉村治理的當務之急。
(一)深化農村產權改革,管好農村資源資產。全區x個涉農街道的x個村居已有x個實行了賬目資金“雙代管”。20xx年正在推行“銀農直聯”系統及“村務卡”支付模式,逐步減少現金支付,20xx年有序開展。下一步重點要放在加快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充分放活經營權上;放在農村產權交易三臺共建,加快股權變現上;放在盤活集體空置校舍、辦公用房、舊廠房、“四荒”地等閑置資產資源,發展壯大村合作經濟組織,實現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上,以改革增強村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提升文明程度,關鍵是加強鄉村文化建設。鄉風文明建設既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力量和軟件基礎。大力弘揚新風正氣,積極培育愛國愛鄉、見賢思齊、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大力弘揚傳統文化。發揚民間藝術、民俗活動等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入挖掘農耕文化,促進休閑農業與文化保護傳承的良性互動,推動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有機融合。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鄉村治理,關鍵在人。重點是要建好村黨支部,重中之重是要選好黨支部書記。一個好的帶頭人和一個堅強的領導班子,是全村走好鄉村振興之路的力量之源,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鄉村治理的關鍵。要堅持自治為本,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制定合理合法的`村規民約,使之內化為村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一步密切干群關系;打造完善了新形勢下的鄉村治理體系。20xx年榮獲了“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榮譽稱號。
二、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治理理念滯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還未深入人心,管理理念與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治理機制不夠完善。表現為基層黨組織引領作用不足,村民自治機制運轉不靈,多元參與機制不夠完善,監督保障機制缺位等。三是治理能力還不強。如村黨組織凝聚力不強,村委會自治能力、協調能力不適應發展要求,村民主體地位淡化、自治能力和參與能力較低。四是治理方式落后。當前鄉村治理中的科技支撐力明顯不足,網絡等基礎設施不完善,無法實現信息化、網格化全覆蓋,基層信息化人才缺乏。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9
10月31日,新野縣召開全縣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農村戶廁摸排整改暨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推進會議,貫徹落實省、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回顧總結全縣鞏固脫貧成果“大干兩個月、奮力保全年”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步重點工作,動員全縣上下迎難而上、奮力趕超,決戰四季度、確保全年勝。縣委書記講話,縣長主持。
縣委書記趙紅亮要求,一是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視。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把站位提上去、把責任扛起來,高度重視、奮發作為,全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努力在省市檢查考評中爭一流、創經驗。二是要錨定目標,奮勇爭先。各級各部門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效率導向,全力以赴查問題、補短板、促提升。三是要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堅持以督促干、以督促戰,加強常態化督查暗訪力度,周調度、旬排名,強化結果運用,對工作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影響的從嚴追責問責。
縣長李文鵬強調,一是要盡銳出戰再發力。會后,各鄉鎮(街道)要第一時間召開會議,迅速進入狀態,盡快將問題短板整改到位,確保在考核評估中不出問題、考出高分。二是要強化措施再攻堅。各級各部門要立足職責任務,對標對表,對各項工作再鞏固、再提升,實現動態清零,防止問題反彈。三是要督導問效奪先進。要響鼓重槌,綜合運用暗訪督查、專項通報、警示約談和問責追責等手段,壓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確保工作不出紕漏。
縣委副書記孫國徽圍繞防返貧監測幫扶再加強、持續開展“大干兩個月、奮力保全年”專項行動、政策落實再精準、幫扶工作再做實、單向指標再提升、備考后評估再作細等六個方面重點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縣政府副縣長馬靜通報了全縣脫貧攻堅成果“大干兩個月、奮力保全年”專項行動暨近期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鞏固攻堅成果、農村戶廁安排、人居環境整治先進的上港鄉、城郊鄉、上莊鄉作了典型發言,工作落后的五星鎮、王莊鎮作了表態發言。
會議以縣鄉兩級視頻形式召開。在家的`縣處級領導,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分管副職,縣直一級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23個重點行業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縣鄉村振興局全體人員在主會場參加了會議。鄉鎮班子成員、村責任組長、村支部書記、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各村鄉村振興專干在鄉鎮分會場參加會議。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0
為深入貫徹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商城縣上石橋鎮嚴格按照“三到位”大力加強對鎮域范圍內的人居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切實提升了對外形象,也為鄉村振興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是機制到位。調整了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總指揮部,鎮黨委書記、鎮長分別任正、副總指揮,出臺《上石橋鎮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嚴格規定了此項工作實施范圍、管理目標、職責分工與考核獎懲,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開展,環境衛生長效保潔。
二是人員到位。該鎮環境整治采取“集中與分散、突擊與長期”相結合,干部職工和環衛工人對主街道進行分路包段,每天早上一大掃,下午一小掃的保潔格局,并定期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及城管對鎮區及農貿市場、鎮村主要干道和村莊進行集中環境整治,同時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并把此項整治工作作為鞏固拓展脫貧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點工作之一。
三是措施到位。專門設立了環境衛生整治督查組與考核組,全面負責各村寨此項工作的督查與考核,做到天天督查,處處督查,并15天一通報,一月一總結,對整治到位成績突出的村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環境衛生整治不到位且仍存在臟亂差死角或垃圾清運不及時不徹底的村居,將對該村村兩委及駐村干部實行問責。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1
xx年度xx村在新區及鎮黨委、政府的堅持領導下,立足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整體聯動,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為新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強化領導建章立制從源頭抓起
村成立了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村“兩委”全體成員組成的xx村鄉村治理領導組,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制。以創建“平安x”活動為載體。實施了“組織、制度、責任制、落實、督查、典型示范”等保障機制。對涉及社會穩定和重大信訪矛盾及時召開會議會商、安排專人、限期解決,并將處辦情況作為村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深化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我村建立健全村例會制度,把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會商作為每周村工作例會的'首要議題。對全村xx個三級網格解決不了的矛盾進行會商解決。建立信訪矛盾糾紛調處包案制度,對一些比較突出的矛盾糾紛落實領導包案制,集中時間人力,著手解決處理。切實做到矛盾糾紛小事不出片區網格,大事不出村。在重大節日活動前對全村信訪矛盾形勢進行全面分析評估,對可能發生的群體上訪苗頭提前介入努力確保穩定。據統計我村xx年度xx個網格內調處各類糾紛xx起,化解群體性上訪事件x起。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干群法制素質,大力開展掃黑除惡暨禁賭專項行動
年初,我村以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及防聚集禁賭專項行動為契機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及巡防隊員對村全域的賭博現象進行了嚴厲打擊,共出動人員xx人次,有效地遏制了賭博現象在我村的蔓延,凈化了社會風氣。
以我村平安農村創建工作為抓手大力倡導移風易俗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xx年度xx村共組織了各類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班x期,發放各類宣傳材料近萬份,以農村文化服務中心為主陣地進一步豐富農村村民業余文化生活堅持送影下鄉活動,豐富村民業余文化生活。
四、繼續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
刑釋解教人員作為重點人員是我村重點關注對象,我村現有刑釋人員x人以片區為單位落實了包保責任人,配合司法所進行開展幫教活動,沒有發現違法犯罪現象。
五、安全生產常抓不懈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原則,向全體村民宣傳推廣持續改進,促進事故預防和傷害預防理念,切實加強安全村建設,全面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救災的能力和安全健康水平,構建安全村。
加強對農村自辦宴席的食品安全監管,xx年度我村共舉辦專項培訓班兩次,要求承辦廚師持證上崗,自辦宴席戶嚴把食材選料關,不違規添加,保持操作場所清潔衛生,實行村民自辦宴席及返鄉人員報備制度確保食品及防疫安全。
兒童防溺水工作,對村全域河塘設置防溺水警示牌x處,開展防溺水宣傳xx人次,發放宣傳單xx份有效的杜絕了兒童事故的發生。
協調組織商店等公共場所的消防演練,利用網格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防火、用電、燃氣安全等常識教育使之達到人人學安全個個懂安全的良好氛圍。
開展對非法煙花爆竹買賣及存儲行為的摸排協助主管部門依法取締了違規經營戶一戶。
開展村全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系統上報工作,截止月末基本完成了我村x千多戶的摸排及系統上報工作。
xx年度我村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自覺服從和服務于鄉村振興和新區的經濟發展。下一步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建立健全鄉村治理隊伍提升鄉村治理水平鞏固脫貧攻堅及各項創建成果,使全體村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得到進一步的提升。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2
“自從積分制后,村里的風氣變得更好了,爭當先進的多了,甘做落后的少了;樂于助人的多了,遇事繞道走的少了。”5月26日,記者走進龍鳳鎮普場村,聽到了這樣的聲音,這是村民對黨建引領下的積分制治理新模式最直接、最真實的感受。
普場村位于合川區西北部龍多山臺地,距合川主城52公里,幅員面積7.3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986畝,現有689戶2116人。由于山多地少、土地貧瘠,加之基礎設施薄弱,產業發展條件差,群眾生活困難,20xx年被列為市級貧困村,20xx年實現整村脫貧。
去年以來,普場村以“積分制”為抓手工作,將鄉村治理各項事務轉化為數量化指標,對村民日常行為進行考核打分,并給予相應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在推廣“積分制”過程中,堅持村黨支部全方位領導,堅持程序民主公開、堅持成效落地實效,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了鄉村治理與村級發展的互促共進,探索出了一條鄉村治理的新路子,取得了較好的治理效果。
“積分制”聚人心:
家庭成員中有入黨、入團、參軍的積5分;庭院無散落垃圾,生產生活垃圾分類有序的積10分;不搞封建迷信,不參加非法宗教活動,無參與涉惡等行為的積10分;有見義勇為事跡的積15分……記者在普場村宣傳欄上的《龍鳳鎮普場村積分管理手冊》上看到,賦分主題涉及到愛國愛黨、遵紀守法、移風易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等五個部分,共有34條考評項目,每項分值根據內容重要程度賦予,考評項目覆蓋所有村級重點事務。
“我從沒想到,做這些分內之事還能攢積分得實惠。有了這個新舉措,我們不論是搞環境衛生還是參加義務勞動的積極性都所提高。”普場村村民陳大爺笑著告訴記者。
小小積分看不見、摸不著,卻能真正發揮出村級治理大作用,這讓普場村駐村工作隊隊長、第一書記粟莉喜出望外。“剛開始,我心里并沒有底。但沒想到的是,不到一個月,村容村貌悄悄發生了變。如今,村民房前屋后變得整潔了,水渠里沒有垃圾了,村民的`歡聲笑語也多了起來……”粟莉表示,到了月底,她還將實地走訪為各戶檢查打分,堅持讓此項工作常態化進行。
村居治則社會安。為了提高全村村民主動參與治理的積極性,普場村強化黨建引領功能,堅持從群眾需求和基層社會治理的突出問題出發,用積分催生動力,用標兵激發爭先,構建起在村黨組織領導下,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成立“積分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積分制”籌劃落實,制定考評流程和考評細則,并要求黨員干部以身作則,帶頭落實“積分制”,做到“一個黨員”帶動“一片群眾”“一班人”帶動“全村人”。
“積分換物”促治理
為了積分制更具實效,普場村“兩委”班子精心謀劃,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在駐村工作隊的大力支持下設立“愛心積分超市”。以“愛心積分超市”為依托、以活動為載體、以積分兌換為抓手,不斷增強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激活基層治理細胞,凝聚基層治理合力。
“這個制度真的好啊,只要遵紀守法幫助他人就能獲得積分,我今天在愛心積分超市,兌換了兩袋米和一桶油。”在普場村愛心積分超市,剛剛兌換到生活品的村民李世瓊老人興奮地告訴記者。
“愛心積分超市”一成立,便吸引了全村人的參與,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群眾養成良好行為習慣。“1積分為2元,本村村民可在愛心積分超市兌換同等價值的日常生活用品,也可以將自己的積分捐贈給需要幫助的群眾,受贈者可以在愛心積分超市兌換日常生活用品,而且上一年度積分還可以累計到下一年度,用于兌換積分高的物品。”粟莉告訴記者,駐村工作隊、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組成檢查組,每月到各家各戶進行檢查,按照積分體系標準,對各戶進行評分,并結合每次黨員活動等事項,隨時為符合得分標準的農戶發放積分卡,村民憑“愛心積分卡”按照物品積分表在“愛心超市”兌換相應價值的商品。
實施積分制管理不僅有物質獎勵,更是一種精神嘉獎。自積分制管理辦法實施以后,小積分給普場村帶來了大變化,鄰里糾紛少了,守望相助多了,鋪張浪費少了,節約再利用多了……村民既是鄉村治理、平安創建的參與者,也是受益者。眼下,普場村鄉村治理從“推著干”向“比著干”“爭著干”轉變,村民文明生活習慣悄然轉變,社會治理和諧有序的樂章正在奏響。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3
xx鎮自從開展移風易俗工作以來,為了讓全鎮居民全面了解移風易俗這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在多次召開會議安排布置以外,一是全體鎮村干部簽訂了《踐行移風易俗承諾書》,二是從工作開展以來印發了xxxx余份《致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的一封信》,分發到全鎮xx個行政村所有在家的農戶;同時要求各村利用村級廣播、會議、脫貧攻堅工作走訪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一封信內容;三是每年制作不低于xx條跨路宣傳橫幅;四是結合掃黑除惡、脫貧攻堅電話隨訪了解移風易俗工作知曉度,我鎮移風易俗工作宣傳做到了“全覆蓋”。xx鎮鎮村干部率先垂范。近年了,xx鎮鎮村干部自家紅白事,全部進行了登記報備,并嚴格按照上級規定標準執行,給全鎮群眾移風易俗工作順利開展帶了好的示范。
xx鎮在持續推進鄉村治理,特別是完善村民自治上,逐漸發現原有的村規民約不能適應當前形式,根據鎮級初擬、村級實踐、意見收集、鎮級修改、村級實施的模式,逐漸形成了目前我鎮實施的村規民約xx條,該xx條涵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鄉村振興建設內容、移風易俗和生態保護各個方面,是目前我鎮村規民約的'主推內容。下一步,我們將根據農村工作實際和群眾意見,分村制定體現村級特色、群眾積極擁護踐行的村規民約。
xx鎮各村均成立有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村民議事會和禁毒禁毒會四會組織,它們分別在村級自治活動中發揮著積極作用:一是積極移風易俗、孝老愛親、遠離毒賭等政策宣傳,勸導群眾推行節儉生活方式、生活中樹德立身;二是積極將民意民愿積極傳達到村兩委,及時提醒村兩委在工作中關注民生、關注民心;三是協助鎮村開展相關活動,紅白理事會會積極配合村級對紅白事大操大辦戶進行勸導,道德評議會全程參與村級星級文明戶評選,村民議事會充分討論村級擬辦事項的問題癥結,禁毒禁毒會配合公安部門和村級開展的春季禁毒鏟毒工作,對集中麻將場所進行人員勸返等。xx鎮正是有了這些編外“村兩委”成員,才能促成鎮村各項工作均能順利開展,才能讓xx鎮鄉村治理效果凸顯。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4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河南新鄉市衛濱區農業農村局按照“馬路辦公、馬上辦理”工作機制,在日常人居環境督導中現場針對垃圾雜物清理不到位、殘垣斷壁清理不徹底、污水亂排等問題現場交辦,督促整改,促進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列入“馬上辦理”工作臺賬。對問題較多的趙村、李村、賈屯、梁任旺難點問題進行馬上解決。目前通過現場指導、督促整改,衛濱區平原鎮李村粉飾村中心大街,整治老年活動中心,針對建筑、生活垃圾亂堆、亂倒,在徹底清理垃圾基礎上,通過“4+2”工作法發動群眾新建25000平方米游園廣場;趙村利用村口空閑地,新建4000平方米廣場游園一處。朱召村委會周邊主街道全部粉刷一新,并繪畫簡潔、特色文化墻;梁任旺整治村北二干一支河,通過種植荷花、水葫蘆,變季節性臟水河為常年景觀河;賈屯村預投入資金1200萬元,修建污水管網總長度1萬多米,徹底解決平原鎮賈屯村內路面“雨水、污水橫流”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
通過“馬路辦公”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整體提升。衛濱區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每日下村對平原鎮26個村不留死角開展人居環境問題摸排,逐街逐巷進行清理整治,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任務、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并逐個點位達標驗收。通過邊走、邊看、邊交辦的“馬路辦公”的形式,對村莊街道的垃圾雜物、墻體小廣浩、殘垣斷壁、等問題進行查看督導,發現問題32處并現場進行了交辦、解決,共清理各類垃圾、秸稈、雜草等16000余方,小廣告820余處,新建農村道路1公里,改建整修硬化道路6000余平方,疏通下水道230公里,修繕更換下水井蓋100余個,促進了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組織印發《衛濱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倡議書》、開展區直單位結對幫扶、群眾滿意度入戶調查、小手拉大手等活動,進一步宣傳動員廣大村民參與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近期,又在全區組織開展“黨員干部走村入戶‘訪民情、解民憂、幫民富、保民安’”活動,推廣平原鎮十里鋪村兩委干部和黨員代表“日巡街”制度,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任務進行細化分解,責任到人,對轄區平原鎮的26個行政村實行了網格化管理,明確區、鎮、村三級責任管理體系,進一步壓實區、鎮、村工作責任。
鄉村振興的號角已吹響,奮進正當時。衛濱區將團結帶領全區黨員群眾凝心聚力,以百舸爭流,千帆共進的勇氣,奮力拼搏,打造美麗、生態、宜居鄉村振興示范村。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5
為了鞏固拓展我市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市醫保局按照上級部門部署和要求,真抓實干、扎實、穩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現將鞏固拓展以來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做好資助參保工作,確保貧困人口應保盡保.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等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實行全額資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資助參保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代繳.完善醫保扶貧信息數據庫動態管理,加強與衛健、扶貧、民政等部門溝通協調,定期交換、比對、核實數據,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對動態調整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逐村、逐戶、逐人、逐項摸清底數,做到即認定、即參保,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不漏一項,切實做到精準識別、精準保障.
(二)全面落實醫保扶貧政策,確保貧困人口應享盡享.
20xx年,繼續穩妥做好貧困人口綜合醫療保障“351”“180”政策.規范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一站式”即時結報,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市內住院時無需交納押金,出院時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確保待遇及時享受.20xx年1-10月,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醫94944人次(住院5523人次,門診89421人次),醫療總費用共計11824.49萬元(住院7038.60萬元,門診4785.89萬元),其中基本醫保資金支付7190.44萬元(住院4281.88萬元,門診2908.56萬元),大病保險資金支付972.15萬元(住院588.59萬元,門診383.56萬元),醫療救助資金支付1984.71萬元(住院1192.46萬元,門診792.25萬元),“351”xxx兜底資金支付282.68萬元(住院222.10萬元,門診60.58萬元),慢病補充保障“180”資金支付288.38萬元,貧困人口醫療費用實際報補比例達90.65%.最大程度解決了困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三)簡化辦理程序,確保貧困人口辦理慢性病卡“應辦盡辦”.
繼續做好貧困人口“慢性病”的鑒定發證工作,加大摸排力度,確保符合xxx條件的貧困人口人手一證,及時享受慢性病報銷待遇.對需要新辦卡的、或已辦卡需要新增病種的貧困人口,簡化申報評審程序,加快辦卡進度.并對不符合辦卡條件的發放告知書,寫清不符合辦卡的理由,使其知曉理解.
(四)加強政策宣傳,確保貧困人口醫保扶貧政策“應知盡知”。
進一步加強各級政策培訓,切實提高政策解讀能力.通過在xx網站以及在村委會張貼公告、進村入戶等方式開展對政策的宣傳解讀;在定點醫療機構電子屏幕滾動播放、上墻公示等多種方式,及時向參保人員宣傳醫保脫貧攻堅相關政策和辦理流程,切實提高政策知曉率.印制3萬多份貧困人口政策宣傳折頁,全部發放到每個建檔立卡貧困戶、村衛生室及村(居)委.
二、存在問題
根據上級部門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意見,貧困人口政策將有較大調整;
(一)參保政策調整.
醫療救助基金對特困人員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90%定額資助.過渡期內,對返貧致貧人口給予80%定額資助,脫貧不穩定和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的給予50%定額資助.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不再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二)報銷政策調整.
省醫保局聯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等部門下發《省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全面清理不可持續的存量過度保障政策,發揮三重保障制度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的梯次減負作用.由原先的'“351”“180”過渡到三重保障,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進行醫療保障.從省里的方案來看,脫貧人口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從1.5萬元降到7500元,分段支付比例提高了5個百分點,綜合報補比例較高.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報銷比例降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強信息比對,確保脫貧人口應保盡保.市醫保中心每周比對系統中參保數據,分類別將人員名單發到各鎮街,督促參保進度.
(二)培訓醫保報銷政策.《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實施方案》近期下發,方案xxx后我局將及時組織業務骨干對鎮街醫保、扶貧干部進行培訓,對實施方案中涉及大家關心的醫保報銷政策進行詳細講解.
(三)及時將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報銷后個人自付費用仍然較高的人員信息,反饋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及時預警可能存在的致貧返貧風險.對符合因病致困救助條件的,依申請按規定實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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