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集錦15篇】
總結是事后對某一階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總結怎么寫才能發揮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
20xx年,在上海世博會即將召開、廣州亞運會緊張籌備之際,全區啟動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這一活動的開展,對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系統在預防、調處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我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組織,全力投入,為協調銜接“三調聯動”工作,制定了“三調聯動”工作方案,在法院、檢察院分別設立人民調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室8個,并撰稿12篇,市級新聞媒體出稿2篇,特別是在完善人民調解機制、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調解聯動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來,全區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28起,其中:訴前調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調解13起,治安行政調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調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糾紛112起,調處成功率97.6%。防止群眾性上訪10起,防止群眾性械斗5起,防止民轉刑1起。
一、完善人民調解機制
過去,我區只有村和社區建立了人民調解組織,企業這一塊只的少數大中型企業有,個體、外資和民營企業沒有建立,事業單位和鄉、街道這一塊沒有啟動,人民調解工作發
1展不平衡。針對這一問題,我們狠抓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一是以區委副書記為組長,區委政法委書記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區長為副組長,區委、區政府等23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成立了石鼓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在鄉、街道以司法所所長為調委會主任,成立了鄉、街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年來,全區共建設健全鄉、街、村(居)人民調解組織79個。8個鄉、街、28個行政村、43個社區全部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配齊首席調解員196名,村(居)民小組還設立了調解小組791個,村各屋場院落、社區各樓棟設立了糾紛信息員1980人。三是試行在處資、民營企業、集貿市場、經濟開發區、物業管理委員會、醫院、交警、消費者協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63個,在農業、林業、國土、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和相關臺帳。
二、完善監督管理機制
為了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工作,我們一是按照湖南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意見》[20xx]86號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學習例會、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報告、糾紛調解督辦、跟蹤回訪、人民調解組織崗位責任和考評制度、優秀人民調解員考評辦法等11項制度,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受理登記、人民調解工作機構及人民調解員、矛盾信息員名冊等5種臺帳。為統一一民調解工作文
2書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調解工作卷宗”。為使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層調解組織嚴格執行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層調解組織嚴格執行調解工作相關原則、程序、紀律的同時,還建立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審查評閱制度,即:凡由調解委員會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在正式出具前必須報司法所備案,由司法所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每半年派人對調解協議書進行評閱。幫助人民調解組織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協議書的規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區每兩月一排查,鄉、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堅持經常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針對重點時期、重點地段的群眾反映較多的熱點、難點問題,如企業改制、征地拆遷補償等糾紛及時部署心項排查。三是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明確解決問題的責任單位的責任人,“三調聯動”工作以來,我區各級出來的`,如農業養殖、企業改制、學校周邊矛盾、拆遷安置賠償、醫患等94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全部得到了調處,成功率為100%。
三、完善調解聯動機制
三年來,我們在探索完善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轄區內選拔一批法律素質好的人民調解員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一般民事調解。為了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素質,還請領導、專家、教授授課,組織
3調解員觀摩庭審等形式,對司法助理員、基層調解人員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連續四年共培訓人民調解員346人,其中20xx年85人。在此基礎上,培育出首席調解員和一批按不同專業劃分、不同領域設置的專家型人民調解員81名,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412人,配發徽章412枚。實現人民調解員“四統一”,即統一培訓、統一發證、統一管理、統一考核。二是實現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訴前調解的有機銜接。與區法院協調,設立了人民調解室,制定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制度》,明確了司法局、法院在訴前調解聯動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并探索形成區法院與司法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間糾紛的情況,把握糾紛發展變化規律,共同加強人民調解和訴前調解工作。今年來,以調解方式結案的33起,其中訴前調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調解13起,調處成功率100%。三是實現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公安派出所設立調解室。年初以來,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6起,其中:治安行政調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調處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賠償、XX拆遷征地補償、XX大廈股民兌現、XX鄉XX村XX的兒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和重大疑難糾紛都得到了及時化解,緩解了法院民事訴訟壓力,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2
為有效化解各類信訪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上訪事件的發生,有效預防和減少群x性事件,今年以來,我街道認真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摸清了全街道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制定了科學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確了責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糾紛,一些老大難問題疏導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通過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為圓滿實現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杜絕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我街道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提高認識,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利用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的機會,通過以案說法,動員廣大干部充分認清當前社會穩定形勢,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行動起來,努力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維社會的長治久安。
2、明確職責,強化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街道黨工委專題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此次專項行動工作,并明確了具體組織實施人員,派出所、司法所、各社區居委會及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認真開展排查化解疏導工作,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認真排查,明確當前全街道社會穩定形勢。各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深入各居民小組走訪座談、聽取匯報,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街道各社區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4、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個擊破。對于排查出來的社會矛盾,我街道通過召開黨政班子聯席會議的方式,逐個進行研究,按照矛盾糾紛化解“五個一”的要求,逐個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確了化解時限,力爭通過具體措施的落實,使矛盾糾紛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的集中調處工作。排查期間,共排查出影響社會穩定的社會矛盾及隱患7件,涉及土地征用、違法建筑等方面。從總體上來看,對于群眾反映的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屬于合理訴求,少數表現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過高,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人,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深入實地,調查了解情況,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組織調解和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加以解決,有力維護了全街道的社會穩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幾個月以來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了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減少了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了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一些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也擺上了工作日程,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有望在不長的時間內得到妥善解決。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個別人員調解不及時,對社會穩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壓力。
二是由于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
四、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是領導重視、各部門齊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堅強的領導、有了正確的決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會穩定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情況不同了,新的矛盾就會不斷的產生,所以需要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時時關注,及時加以化解。只有這樣,社會的長治久安才能夠成為現實。
三是及時排查和預防各種社會矛盾的發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糾紛的發生遠比等矛盾糾紛發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時性的優勢就在于防患于未然,處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把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聽取匯報,認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動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糾紛黨委負責人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部門負責人為職責范圍內的直接責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項措施落實,認真貫徹“一個矛盾糾紛、一個化解責任人、一個化解班子、一個化解方案、一個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化解。
2、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群x性事件。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完善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及時掌握可能引發群x性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情況信息,努力提高處置能力與水平,并圍繞重點工作,加強隊伍培訓,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x性事件,把其對社會穩定的沖擊減到最低限度。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時化解因涉法涉訴引發的矛盾糾紛。做好本轄區內的影響社會穩定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單位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向社會,不得把本級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給上級。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3
20xx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廣泛開展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三項機制及建設,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營造了安定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一、加強了矛盾糾紛預警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了社會穩控能力
——強化了預警、排查、化解三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社區充分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了情報信息工作,依托社區的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發動群防群治隊伍,及時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匯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社區重點抓好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的提前預警,確保影響穩定的`因素無一遺漏,為黨政決策提供了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二、加強排調室建設,進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來,我社區大力加強了排調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做到了有牌子、有場所、有登記、有案卷、有人員,應配盡配,全面覆蓋。我們建立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內,各類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0%,以社區為主調解成功率達到90%。 ——今年我們重點做好了“三項矛盾糾紛排查”:一是加強了針對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項目施工、企業改制等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了對安全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了對困難群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群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三、加強了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來,我社區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范圍。
——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范疇。
——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干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四、加強宣傳教育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今年以來,我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將矛盾糾紛排查與五五普法宣傳等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4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范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三、強化服務,加大調解力度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5
一年來,我村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鄉司法所的正確指導下,我村十分重視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里春”為目標,充分發揮調委會在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了“四無”村居目標,確保了社會安定穩定,為轄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我村一年來調處排查的情況如下:
一是穩定機構,完善網絡。
20xx年以來,我們利用“六五”普法開局之年,及時調整充實了村調委會,補充了10多名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中青年進入調解小組,進一步完善了村調委會、調解小組、十戶調解員三級調解網絡。目前,全村共有調解小組長9名,調解信息員36名,通過強化調解組織網絡,提高了人民調解員“兩個能力”(民間糾紛調處能力和調解協議制作能力),實現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達現場快、處置措施快、反映匯報快)。
二是細化措施,調處及時。
一年來,我們一直把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的首要環節來抓。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隨時排查制度相結合,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問題,一年來,共排查調處因鄰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問題發生的各類民間矛盾糾紛5件,調處交通事故糾紛2件,成功調處7件,實現了調處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預防在先,苗頭性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如20xx年8月份,1組xxx與3組xx因宅基地間隔大小的問題產生糾紛,雙方互不相讓,激烈爭吵,各自糾集了十多人,持刀帶棍準備火拼,一場惡性群體性械斗即將發生,情況十分緊急。由于我們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動態,調委會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制止了事態擴大,把當事人雙方請到村委會進行調處,說服,通過反復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平息了糾紛,促使雙方達成了移位協議,避免了一起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三是健全制度,責任到位。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我們堅持推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議制度、責任片區包案制度。對群眾影響面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兩委干部包干,專人負責,限期辦結,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同時,我們堅持緊緊依靠鄉司法所的支持指導,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強聯系,齊抓共管,進一步提高了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20xx年,我們認真做好與司法及派出所的銜接,及時溝通,裁決了本7組郭昆榮與郭獻謀、1組郭文輝與郭東彬兩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糾紛案件,維護了村調委會的調處協議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調處矛盾糾紛上下功夫。
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特別在重大節慶日、重要活動和敏感時期,把重點人員、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熱點問題、可能導致群體性的事件的突出矛盾納入視線范圍,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對“急”、“大”、“難”矛盾糾紛,落實問題聯調和領導包案,按照每一個問題落實“一套解決方案,一名領導包案和一個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實責任,采取行政、經濟、司法、教育等多種手段,力爭使案件逐步得到解決。
五是加強培訓,注重質量。
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幾年來,我們切實加強了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夯實村一級調解工作基礎。我們積極參加縣司法局舉辦的每年一次全縣基層調解主任培訓及鄉司法、綜治、信訪、黨建等部門的理論業務培訓,村級堅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以會代訓。通過培訓,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得到了明顯加強,調解能力和調解質量有了顯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創造條件。
一年來,我們利用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了全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幾年來,我們采取“三個一點”辦法,改善了村委會辦公設施,落實了“七上墻”,達到了“五有四落實”,確保村調委會具備基本的工作條件,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一年來,雖然我村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村級經費缺乏,調委會建設還比較滯后,調解組織還較薄弱,要求上級加強對基層調委會扶持建設。二是目前村級民間糾紛矛盾日趨復雜化、多樣化、易激化,稍有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群體性的事件。所以,調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險性。應加強對村民矛盾排查糾紛的宣傳化解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6
今年以來,張汪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發展意識,著眼于“富裕張汪、和諧張汪、平安張汪”的發展目標,以硬措施夯實綜治基層基礎,以硬任務推動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張汪鎮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的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張汪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張汪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范化運作,群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張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群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征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著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征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7
為貫徹市局“三夏”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通知精神,我們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積極化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為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工委專門召開了機關干部、居主要干部會議進行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辦事處書記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匯總工作。
二、提高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
為了營造這次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體干部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真正做到了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進村入戶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各包居干部還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普法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沁園”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思想環境。
三、強化基層建設,發揮群防群治力量
我們在工作中盡可能的將一些小矛盾就地解決,按照依法及時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盡量把潛在的隱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工作中按照以民為本的原則,做到不擾民、不驚民,耐心認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樹立社會良好風氣,使廣大群眾道德觀念有了進一步提高。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鄰里關系、土地承包等重點問題明確了領導和調處小組及時跟蹤調處,綜治辦、司法所做到定人定點,排查調處,積極防范,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上報制度,促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此次矛盾糾紛集中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起,通過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現已調處解決5起,移交有關部門處理1起,其中防止集體、越級上訪1起2人,解答法律咨詢20余人次,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完善機制,促進調處工作開展
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將按市局要求,繼續深化對居級的調解組織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做好聘用居級專職調解員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綜治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長效機制。完善好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當地矛盾糾紛的調處和預測見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8
一、基本情況
xx年xx月,縣信訪局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件次x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別下降%和%,其中:個體訪件次xx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和%;集體訪件次xx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和%,信訪總體形勢明顯好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建設,完善調解機構
隨著當前社會矛盾糾紛日益多元化,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增多、涉及面廣,具有很強的區域性、行業性、專業性特點,僅靠一個部門或單一的調解方式已經無法解決問題,因此我局嚴格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大調解” 格局,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化解信訪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時,我局健全各項工作制度,用制度規范調解工作,做到了嚴格依法依規辦事。
(二)堅持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制度
認真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下訪活動,實行縣、鄉領導坐班接訪制度,確保每個工作日都有1名縣級領導在縣信訪局坐班,1名鄉鎮領導在鄉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接待來訪群眾,對每一件信訪案件,要求每名接訪領導互換角色,設身處地的為上訪者著想,帶著感情、拿出誠意去傾聽、去解決、去幫助,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三)加強初信初訪接待辦理和重信重訪復查復核工作,切實做到信訪問題“案結事了”
一是我縣高度重視和加強初信初訪的接待辦理工作,切實加大初信初訪工作力度,認真辦理每次群眾來信,熱情接待每次群眾來訪,認真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通過及時交辦、查辦每件信訪案件提高初訪問題的辦結率,逐步地扭轉了群眾重越級訪、輕初始訪、重集體訪、輕單個訪的觀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視處理初信初訪問題而導致越級訪、集體訪和重復訪的發生,真正做到了信訪問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重大問題不出縣,為實現“一控制、兩下降”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對全縣上訪案件進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有效緩解各種矛盾,實現了把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三是層層落實信訪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范圍,實行責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復、有訪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維護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四)深入排查,及時調解糾紛
一是深入開展“每月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我局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要求,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每月組織力量進行一次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及時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重點事、重點人和一些苗頭性、動態性問題,及時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上報排查情況,為領導決策和有效處置打下了基礎,做到了未訪先知、接訪有備,對排查出的問題,我們堅持能調則調、案結事了原則,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手段,堅持“三位一體”、“四位一體”,超前主動地做好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協調處理了一大批重點信訪案件;二是對涉及土地承包發包糾紛、房屋拆遷安置等
(五)突出重點,狠抓項目糾紛調處
對重點重大項目建設、群體性的事件、上訪苗頭的糾紛案件進行排查、調處,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力爭通過調解化解糾紛。對一時未能調解的糾紛,采取“擱置爭議、保全證據、支持開發、利益不變”的方法,引導群眾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權屬爭議,保證重大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六)堅持依法按政策處理信訪問題,建立了良好的信訪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決信訪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有條件能夠解決的,限期解決到位,決不留尾巴,對暫不具備解決條件,需逐步給予解決的,給群眾解釋說明政策情況,盡快按政策規定逐步予以解決;二是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行為過激、無理取鬧、擾亂信訪秩序的上訪群眾,依法予以處置,維護了正常的信訪秩序;三是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由司法部門給予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引導群眾通過仲裁、訴訟和行政復議等途徑依法公正解決問題,對進入司法程序的信訪案件,人大、政法、信訪部門跟蹤督辦,有效地維護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七)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全縣駐村干部每月進行“大排查”活動
各鄉(鎮)駐村干部積極深入到農戶家中,體察民情、了解民意,幫助解決群眾生產和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再次宣講了《信訪條例》,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信訪,從而有效遏制了越級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三、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縣信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基本形成了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機制,但離地區、縣委和縣政府的要求還有差距,今后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規的學習,樹立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大力倡導勤奮務實,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辦事效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有針對性地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工作制度;
二是繼續加大協調解決力度,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通過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把信訪工作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是繼續執行每月矛盾糾紛排查分析上報制度,發現糾紛苗頭要及時疏導,使其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是在群眾中廣泛宣傳《信訪條例》,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積極引導上訪群眾按《信訪條列》規定依法有序逐級反映訴求,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9
根據委綜治辦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我局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委綜治辦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堅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整合力量,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形成上下聯動、群眾參與、強化排查、重點整治工作。到目前為止,未發生一起矛盾糾紛調解和民事或刑事案件。
一、領導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
穩定是第一要務。我局把積極開展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當作維護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擺在局每月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將矛盾糾紛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全年綜治中心工作,深入排查、宣傳教育、集中整治,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及公共安全隱患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夯實綜治基礎工作,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推進和諧平安建設,促進無線電事業平穩較快發展。三是明確職責分工。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抓好排查、調處、整治工作,層層抓落實。
二、發動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采取多種形式,如黑板報、宣傳欄、會議學習等,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教育和綜治宣傳月活動結合起來,廣泛宣傳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的重要意義,充分調動全局干部職工和家屬參與此項活動的.積極性,形成全體干部群眾參與的工作氛圍。
三、深入排查了解,集中整治防控
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廣泛聽取意見,對存在的治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無線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治安問題,摸清導致治安狀況混亂的原因。重點對無線電管理核心環節局辦公樓、機房等部位進行排查,加強車輛管理,財務管理和密級文件管理。針對各種重要時期無線電安全保障問題,一是嚴格日常監測值班制度,要求做到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二是對容易造成糾紛的移動通信基站建設我局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現場進行檢測;三是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和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四是加強單位安全管理,對出入單位人員進行登記;五是加大對機場、廣播、電視等重要部門的頻率進行保護性監測;六是加強技術防范,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確保萬無一失。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繼續強化內部管理,重點加強車輛、辦公場所、機房的管理,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人人參與,人人知曉。二是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繼續加大排查工作,強化排查工作力度,實現排查工作常態化。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0
年初來社區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計劃,擬定了工作職責,實施方案。半年來,社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專職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0%。以上。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半年來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3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實際情況,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等工作領導小組,每月下到轄區單位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靈秀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制度的確立。
及時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專職調不斷的加強調解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的自學提高,通過學習提高了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靈秀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1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代會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解決影響學校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育人環境,我校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于4月份至6月份在全校范圍內,通過動員摸查、核實分析、集中整治、自查總結等方式,集中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為查缺補漏、總結得失,學校經回顧、自查反思,特將活動的具體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
為確保本次活動效果,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學校結合縣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實施、情況反饋等工作。對具體工作的落實實行分年級塊狀包抓,具體由年級包抓領導分項負責落實、督查。學校建立相應考評機制,對包抓領導及教師的活動落實情況進行具體考評,并納入學期末績效考核。有力加強了活動領導,夯實了活動職責,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動員部署,摸底排查
學校第一時間召開行政會組織學習文件精神,研究活動實施方案,具體分工、細化責任,及時召開動員會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礎上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出了富有針對性、具有可操作性的矛盾糾紛化解活動方案。同時,按照“誰排查、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工作小組成員對學校影響較大的突出信訪問題、重點矛盾糾紛、群體性苗頭、
安全隱患等不穩定因素進行了一次全面細致的排查,并對突出問題逐件進行了造冊登記,建立臺帳,明確了辦結時間。
三、逐項核實,分析研判
為切實解決學校內部存在的突出問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學校在深入摸查、公開信訪的'基礎上,組織小組成員及教師代表對排查記載的新、老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弄清了新問題的產生根源,研究出了解決辦法,商定了解決時限,制定出了妥善解決老問題的工作方案,為矛盾糾紛及問題的逐項化解提供了有力準備。
四、化解矛盾,集中整治
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學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隱患、消除一切不穩定因素為目標,圍繞尚未解決的老問題、排查出的新問題,結合既定的解決辦法和措施,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深入實際,切實化解了潛在的矛盾糾紛。對學校教師提出的合理信訪要求,工作小組嚴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處理意見,妥善解決了存在矛盾;對教師堅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組盡最大努力進行維穩,將矛盾糾紛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狀態,有效地確保了學校的和諧與穩定。
五、深入自查,反思總結
經過為期三個月的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學校順利完成了本次活動的各項指標任務,有效化解了存在的矛盾糾紛,妥善解決了存在的新、老問題。學校在扎實開展活動的基礎上,組織工作小組成員及教師代表于6月21日至6月30日進行了為期10天的活動自查,回顧總結了活動的開展情況,查找出了工作疏漏并及時進行了整改,總結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經驗。
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學校將結合本次活動的經驗、得失,進一步建立工作長效機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強教師法制教育,引導教師正確信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路子,切實促進我校和諧與穩定,努力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而不懈奮斗。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2
按照市綜治委20xx12號文件和懷綜治委20xx9號文件的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我鎮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為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結合工作實際,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副書記楊亞輝為組長的經營性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類企業、新經濟組織、個體工商者和農村生活經營環節中的各類矛盾糾紛,重點排查調處沖突性較強、容易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經營性糾紛和可能產生“個人極端行為”、具有現實危害性的經營性矛盾糾紛當事人。
三是工作開展到位,鎮綜治辦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到村組、超市、旅館、網吧、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地和重點行業、領域采取拉網式排查矛盾糾紛,做到隱患排查清楚,突出問題掌握清楚,糾紛原因調查清楚,重要對象登記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緒易激動等重點人員5名,查找消防、火災隱患2處。
二、強化措施,嚴管重防,切實消除經營性矛盾糾紛帶來的安全隱患
一是組織專班有效化解。對排查出的矛盾隱患建立層級管理機制,由鎮、村兩級協調聯動辦理。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掛帥的辦法,多措并舉,推動各類矛盾隱患的化解,強化基層干部的責任,一般矛盾由村級直接辦理,大矛盾由鎮綜治工作中心直接處理,目前已調處各類矛盾隱患4起,有效穩控在基層。
二是重點對象落實包保。對5名重點對象由村、鎮直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檔案,安排專人,落實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職能部門有針對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行轉化、穩控。
三、強化責任,嚴肅紀律,推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強化“一把手”的領導責任。鎮綜治辦明確各村各單位“一把手”是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將此項工作納入綜合治理年度檢查范圍,督促“一把手”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二是強化專班的紀律責任。為促進各類矛盾隱患有效解決,建立重大矛盾隱患檢查督辦制,對解決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戒勉談話,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和紀律處理。
三是強化組織的問責處理。對排查調處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響或出現類似事件的村或單位由鎮綜治委對其實行一票否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我鎮對經營性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我鎮將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各項事業發展而繼續努力做好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3
古豐鄉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
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收縮居住、移民搬遷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的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的長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
(一)主要矛盾情況
活動開展以來,我鄉矛盾糾紛事件主要體現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貧政策類。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在開墾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強了認識,對土地的重視程度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也引發了許多與土地糾紛相關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問題
我鄉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屬脫管狀態,村小組沒有引起重視,重點看護,法定監護人有時也監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給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一)形式分析
當前我鄉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由于職權方面的問題,導致工作有點拖沓、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配合時,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見肘。特別是在收縮居住點修建之際,農村土地共有宗地確權登記方面存在著較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妥善處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意見建議
1、基層基礎設施配備較為落后,存在經費難的問題,工作做深做細難度高,責任落實難以到位,鄉鎮依法實施難度較大;
2、交叉分工導致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出現錯亂,管理出現脫節錯亂,需要進一步向科學化、規范化、合理化轉變;
3、領導干部要起到積極帶頭作用,把相關職責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與行動上保持高度的統一。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古豐和促進古豐鄉經濟崛起做出了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4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相關部門關于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時為我校構建平安校園打下堅實的基礎,中心小學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并成立了以校長胥戀為組長,中心小學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成立以后,成員迅速深入到廣大師生中去展開調查,了解情況,并對中心小學的工作進行了檢查和梳理,同時要求各校期中考試后召開家長會,成立家長委員會,以便及時和隨時向廣大群眾了解情況。
近期,各校在該領導小組的組織和帶領下,以更加務實的工作態度,積極開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關于“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學校嚴格依照物價局的規定,統一收取,面對基礎教育收費改革,各校積極做好了收費宣傳工作,實行校務公開,并通過各校分別召開家長會,加大對收費改革的宣傳度,以便增強各校收費的透明度。
2、學生的.課本及教輔材料由縣新華書店提供。
3、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課程設置,規范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二、關于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各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各校紛紛組織廣大教師重溫“一綱四法”的部分內容,并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2、各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三、關于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通過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四、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于各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悅誠服,有力地避免了各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以上是關于我校20xx年秋季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匯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5
20xx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xx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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