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災救災工作會議的工作報告
一、關于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情況
按照省廳安排,及時將會議精神傳達到各級民政部門,我局采取了多種方式貫徹落實。一是由局領導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匯報省廳主要會議精神,得到市政府重視和支持。二是召開縣(區)民政局分管領導、救災股室負責人會議,及時將會議精神傳達到各級民政部門貫徹落實。三是市局出臺了《關于認真做好汛期減災救災應急準備工作的通知》。
二、2015年減災救災績效目標實施情況
(一)全面開展新災救助工作。2015年入汛以來,我市遭受了“6.22”、“6.29”兩次暴雨洪澇災害過程,給部分受災群眾造成嚴重損失。災情發生后,各級民政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災區現場,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核查、上報災情,確保了救災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據統計,全市受災人口27650人,因災死亡1人,緊急轉移安置人口447人;因災倒塌房屋87間、嚴重損壞房屋119間、一般損壞房屋1306間;因災農作物受災面積2379公頃,其中:農作物絕收受面積902公頃。直接經濟損失3085.81萬元。
(二)積極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2015年,全市共有6個社區進行了申報創建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申報相關資料。近期,市局將組成驗收工作組,對縣(區)申報單位進行初驗,對合符標準要求的社區,推薦上報省民政廳審核,報國家減災委、國家民政部命名。
(三)全面完成災害信息員培訓工作。2015年,各縣(區)采取集中培訓和以會代訓的辦法,全市完成了680名災害信息員培訓任務,占省廳下達目標任務數的85%。
(四)著力推進救災物資儲備點建設。為建立和完善救災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快探索建立救災物資儲備點建設,切實增強災害救助快速反應能力,有效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2015年,我市規劃建設救災物資儲備點12個,截止目前,全市救災物資儲備點已建成5個,正在建設3個,已完成規劃4個,分別占目標任務數的41.67%、25%和33.33%。
(五)加強應急救助物資準備。按照《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規定,市、縣(區)針對自然災害種類分布情況,通過政府采購了基本需求與常規儲備的.救災物資,確保災情發生后,受災群眾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同時,各地進一步加強了救災物資管理工作,不斷完善應急物資保障工作機制和管理體系。據統計,全市共儲備棉被25000床、棉衣1500套、帳篷2700頂、棕墊3000床、床4000張、多功能防寒服5200件、毛毯2000床、電熱毯500床、發電機15臺。
(六)圓滿完成省、市、縣綜合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體系演練。根據省廳安排部暑,為檢驗市、縣(區)應急指揮體系功能,整合相關資源,鍛煉技術隊伍,完善項目建設。省市縣三級聯動,開展了綜合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體系平臺演練活動,進一步檢驗了市、縣(區)防災減災聯動機制,全面掌握和使用綜合應急指揮體系平臺,充分發揮好全市綜合減災救災應急指揮系統的功能作用。
三、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主要任務
(一)切實做好減災、救災、備災各項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落實專人值班,確保救災信息的暢通。做好災情查災、核災、匯總上報。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性生活救助、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確保災害發生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二)積極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做好綜合示范社區驗收和申報工作,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加大社區減災工作資金投入,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三)加強基層災害信息員培訓工作。積極完善措施,采取集中培訓和以會代訓的辦法,為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創造有利條件和良好環境,力爭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四)進一步完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健全救災物資儲備網絡,擴大覆蓋范圍,將救災物資儲備延伸至災害頻發易發點。合理確定物資儲備規模,豐富物資儲備種類,提高儲備效率,建設物資儲備管理系統。全面完成已規劃救災物資儲備點建設,并依托鄉鎮存量房屋,采取共用、借用等方式和結合示范社區創建建立救災物資儲備點。
(五)加大地方自然災害救助資金投入。各縣(區)民政部門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及時匯報當前救助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困難,爭取在救災資金安排上得到更大支持。按照市、縣財政、民政制定的《自然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中、省下撥的各類受災群眾生活救助資金補助制度,積極協商財政等部門,努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本地救災資金的投入,確保各項救助資金需求,落實好本級救災資金預算。
(六)切實加強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工作。各級民政要嚴格規范救助款物管理,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對采取現金救助形式的,要遵守財務管理有關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將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納入“一卡(折)通”發放;對采取實物救助形式的,要以村組為單位張榜公示,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切實強化救災資金發放的規范化和程序化,保證救災款物發放的公開、公正和公平,確保專款專用、重點使用。
(七)加強督促檢查。為全面推進全市減災救災工作目標任務順利進行,市局將成立工作組,深入縣(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