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讀《熱愛生命》有感15篇
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寫一份讀后感,記錄收獲與付出吧。那么讀后感到底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熱愛生命》有感1
要寫篇讀后感,我選擇了《熱愛生命》,因為它還不算太長。蔣子龍在提到這篇小說時說:“有一天接到一個朋友病重的消息,趕到醫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說這他最想說的幾句話:原知死后萬事空,人為什么還要活著?為什么還要受許多罪?回答病人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回答一個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問題就更難了……”這個關于“熱愛生命”的故事就從“TOBEORNOTTOBE”的問題談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這一點——他們經歷了生活和動亂;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勝利,盡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這首詩將我再次引入了杰克·倫敦的世界──一片蒼茫的大地,一個沒有人的氣味的空間。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兩個被寒潮緊緊追趕的淘金者,沒有子彈的來復槍,兩袋金子和一群狼——這就是舞臺上的全部。淘金者試圖抓住維系他們與人類社會的最后一絲生機,逃離渺無人煙的北美寒溫帶叢林,躲避大自然無情的“追殺”。此時此地,“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法則”是唯一的法律,他們必須憑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來時的港口。
“他”在涉水時扭傷了腳踝,“他”的伙伴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這個小小的“兩人社會”在瞬間便分崩離析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律法、倫理、道德都被拋進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現在,“他”不得不作為一個生命個體來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工具”──這是他唯一的優勢,也是人類社會給他的最后的饋贈。這個北美叢林中的魯賓遜,緊緊抓住來復槍、白鐵罐子、火柴、毛毯,這就是生的希望。與充滿了非理性因素的人類社會相比,自然顯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絕對公平的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進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協,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拋棄(此時他連一個淘金者的身份也放棄了)。來復槍、白鐵罐先后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丟了三分之二(可他連生火的力氣也沒了)。當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層層的撕去之后,他才發現自己只是一個直立行走的四足獸而已。
如果他最終的結局像他的同伴一樣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評論家們顯然會將杰克·倫敦定位在一個悲觀主義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觀過于消極)──正如他們對于《老人與海》的評價。可是杰克·倫敦更愿意將自己定位在“殘忍”之上。他讓人降格到了動物的層面,憑借著本能與大自然較量一番。
為了公平起見,杰克·倫敦給這個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選了個很合適的對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請留意一下對于這匹狼的描繪:
那雙尖耳朵并不像別的狼那樣豎得筆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滿布血絲;腦袋好象無力地、苦惱地耷拉著。這個畜牲不斷地在太陽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當他瞧著它的時候,它又發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聲音。
這樣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說中讀到,也不可能在齊秦的歌聲中聽到。它是獵手,也是獵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體拋棄的孤兒,也是一團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著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拉鋸戰:人和狼,吃掉對方是它們唯一的生機,于是它們不得不選擇了等待,等待對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饑餓、寒冷、疲倦、傷痛都已融化在這“慢性自殺”般的等待之中──當痛苦不成其為痛苦之時,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場較量的決勝時刻:
(他)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后一點力量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給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經慢慢地摸過來,一下子把狼抓住。
這場神圣的殺戮像電影的慢鏡頭在我們眼前一幀一幀地跳動,唱詩班如天籟的歌聲敲打著我們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慢地流進他的喉嚨”,一種血液的紅色填充了整個畫面。終于,我們欣賞到了生命本來的顏色。
很喜歡杰克·倫敦粗放的筆鋒,更欣賞他對于生命的虔誠。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這就是他所要告訴我們的。半個世紀之后,一個叫薩特的人也說了類似的話,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認同。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熱愛生命”已成為了一個時髦的口號,人們在這個口號下努力追尋著各自生命的意義,并將這種意義外化為各種各樣的物質享受和精神體驗。人成為了這種“意義”的承載,而社會便成為“意義”的價值評判。杰克·倫敦似乎想讓人們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會披在人們身上的層層偽裝,引導人們從動物的基點上來思考生命:我們是否在社會中待得太久,忘卻了大自然的氣息?
回歸自然,不只是要親近自然環境。恢復人自然的本性,還要走很長的路。
讀《熱愛生命》有感2
這個寒假,我有幸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它是美國著名的現實主義作家杰克。倫敦寫的。
《熱愛生命》中講了許多熱愛生命的故事,有讓人珍惜生命的,又讓人發奮圖強的`,有讓人勤奮的……我最喜歡里面”熱愛生命“這篇短文。這篇短文講的是主人公和比爾在荒涼的山谷里迷路了。在關鍵的時刻,比爾拋棄了他,他的腳扭傷了,雙腳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饑餓不堪的病狼!為了戰勝病狼,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回。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的生命,我們每個人都像在崎嶇的山路上攀登著,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棄,不絕望,即使在窘困的處境下也會絕處逢生。
讀《熱愛生命》有感3
今天,我讀了一本書是美國杰克.倫敦寫的一本《熱愛生命》,這本書很感人。
主要講了:一個美國的淘金者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闊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他衣衫襤褸,而且他的腿受傷了,他只蹣跚地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艱苦地前行。在他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以為狼要吃他但并沒有,而狼跟在了他的后面,舔著他的血跡跟著他。這樣,兩個面臨死亡的生靈拖著捶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狼,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我的感受是,不要放棄生命,生命很寶貴。
讀《熱愛生命》有感4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可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僅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兇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布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里,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斗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斗爭。這本書就描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巖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細而行,之后由于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終,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饑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斗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期望,他最終終干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令我十分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當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饑餓、病痛進行斗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饑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么使他這么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我期望,總是讓自我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煉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我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讀《熱愛生命》有感5
生命,什么是生命?生命就是每個人的人生開頭到結束,也是每個動物的生與死。但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中,讓我們知道應該怎樣保護生命,怎樣維持生命!還告訴我們要借助周圍物體來維持生命。
讀了這本書,我還了解了作者:他的名字叫杰克·倫敦,1876年生于美國舊金山。在作者短暫的一生中,總出版十九篇長篇小說,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三部劇本以及許多論文和特寫。
在這本書中,所描述的故事場景打動了千千萬萬讀者的心;在這本書中,讓我們學到只有堅強才會成功;這本書中,我還學到怎樣維持生命、怎樣保護生命。并且不能丟下自己的伙伴,要團結一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獲得成功與勝利。人們就是利用動物來為自己做艱苦勞累的'重活,一點都不珍惜動物生命,當人們看見動物們冷得發抖,都還想著它們脂肪厚不怕冷,失去了同情心、憐憫心!最讓我不可接受的就是還有好多人們仍然在傷害小狗、小貓、小驢等小動物,把它們拿來燉湯吃肉,簡直太殘暴了。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要熱愛生命、珍惜生命、保護生命,不能隨便傷害生命,并打算把這樣的思想傳播給每一位同學和小朋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幸福地生活在這個世界里,才會讓我們的家園更美好幸福!
讀《熱愛生命》有感6
曾經有人說過:“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著島嶼和暗礁,難以激起美麗的浪花。”可是,當我們的生命遇到困難或者危險的時候,我們又該何做何為呢?
魯迅說:“即使艱難,也還要做,愈艱難,就愈要做。”也有人說:“困難——是一種愚蠢而怯懦的東西,它慣于對著驚恐的眼睛賣弄它的威力,而只要聽見剛健的腳步聲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縮去。”不錯!困難就是怯懦的,美國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進的腳步聲,戰勝了怯懦的困難,最后到達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一書中的主人公,書中說:他已經多日沒有進食了,胃饑餓得沒有了知覺,腿已經被石頭劃得像兩團爛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來包裹腿了,他仍然堅持往前走,正在他身體極度虛弱時,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隨著他,舔食他的血跡,并伺機將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來挽救自己的生命,就這樣,一個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身軀相互搏擊,最后淘金者咬斷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鉛液一樣的狼血后睡著了。果然,俗話說的沒錯,“好運不會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來,而是經過彎彎曲曲的道路和難以想象的困難降臨的。”就在這時,一艘考察隊的船發現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達了目的地。
看到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著他為了活著狼狽不堪的樣子,我非常難過。想到他喝狼血,又覺得他很殘忍,可是反過來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會吃掉他,因為他們都想活下來。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腦海里剩下的全是對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對饑餓,他沒有堅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對全身的傷痛,他屈服了困難;如果面對危險,他對生命沒有熱愛。或許,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這種在重重困難下永不低頭,堅持到底,決不放棄生命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們敬佩嗎?
在我們身邊,困難無處不在。學習上遇到難題,假如我們沒有挑戰的勇氣,只想著聽老師講答案,久而久之,我們得到的只有依賴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績。生活中,有的人為一點小感冒,小擦傷就不去上學,上班。我樓上有個同學就是這樣,他經常一點小咳嗽就要請假。有一次,他媽媽有事要出去,讓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結果我發現一個多小時他只咳了一兩聲,并且玩得不亦樂乎。今天看了書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樓上的同學,原來,在困難面前每個人的表現,差別竟然如此之大啊!
無論學習中還是生活上,困難我們避免不了。可是我們不能讓困難,在我們面前賣弄它的威力,我們應該學習淘金者的精神,用堅強的毅力去戰勝它。聽外婆說:我們幾十年前的中國,還是個貧困的國家,那時沒有電,沒有煤氣,只能靠煤油燈照明,穿補丁衣服褲子也是最常見的,更沒有現在的大魚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幾個親人都是因為饑餓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們的大中國能有如此繁榮,我想這與中國人民克服困難的意志和決心是分不開的。
之前,聽同學說好書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師說好書是一塊面包,饑餓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說《熱愛生命》這本書它是一場春雨,我們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讓我們明白了“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學們,我們一起戰勝困難吧!別讓怯懦的困難賣弄威力。
讀《熱愛生命》有感7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并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饑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凄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里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游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饑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惡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愿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里。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干咳,來年夏天就會死于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么一句話——有那么一部分人適于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于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發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干不完的活兒,還有饑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里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家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家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么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梁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愿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游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后。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里所講——“黑發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斗。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斗。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讀《熱愛生命》有感8
這幾天斷斷續續的看完了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真的要感謝這個譯者,讓我有幸拜讀一下這部偉大的作品。
書的名字其實是幾個小短片的集合,看完以后你才會發現,真的一切都會過去,好的會過去,壞的也會過去,唯一能抓住的就是現在了。生命的意義就在于活著。
生活里面有苦難,有歡樂,有無奈,也有驚喜。只有在這樣波蕩起伏的人生中,才會讓生命有意義。在高潮時記住低潮的困苦,在低潮時常懷有對人生的期待。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不能讓你輕言放棄。
我讀的'是雨寧的譯本,書中對于環境的描寫,真的是出神入化了,我想,唯有真正看過這樣的風景,經歷過這些坎坷的人,才能夠最真實的描寫出來吧。不帶一絲感情,就是客觀的描述,也讓你身臨其境,置身于一片茫茫雪山,一段段刻骨的回憶中。
除了作者寫實的功夫了得,他對于人生意義認識的深刻才最讓人肅然起敬,就算是最平凡的時間中,最單純的事件中,蘊含的道理需要一生去追尋和體會。
最可惜的是作者卒于四十的壯年,如果上天對他厚待,我想我們能看到的會是一個更加豐富多彩的世界。
一切都會過去,唯有活下去。
讀《熱愛生命》有感9
《熱愛生命》美國現實主義作家杰克﹒倫敦的的作品,這是我讀的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讀第一步作品時的感覺類似,震撼又真實。
我們是幸福的一代,沒有忍受過饑餓的一代,我們只知道餓了的時候肚子會咕咕叫想吃東西,會心慌不能專注做事情,頂多會有些像我似的餓久了會胃疼的,饑餓帶來的痛苦我們是沒有親身體會的'。在《熱愛生命》里就講述了這么一個饑餓的人為了活下去一步步艱難前行尋找生機的慘烈故事。長期的饑餓是什么感覺?主人公在餓的初期只覺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顯感覺到;餓的衰弱了,會饑不擇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丟丟;餓的虛脫了,會扔掉一切阻礙活下去的物質,包括現在誘惑力最大的金錢; 餓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產生幻覺,意識逐漸不再清晰,只是對死亡的恐懼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餓的生命和意識都已經分離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驅動著繼續前進,還要跟一只饑餓快要病死的狼展開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著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時間才變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擔心食物不夠的恐懼中。
從有身體知覺到沒有知覺,從意識清楚到完全沒有意識,從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從一開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結局算是安慰人的,過程豈能是一個慘字能形容的?!不禁發問,一個人想要像我們現在再普通不過的方式活下去為什么就這么難呢?生命是可貴的,一個在這種際遇中的人最后變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設法讓自己活了下來,他僅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當代的我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著,是最重要的,也許這就是小說想表達的吧。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游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如果你無視時間,閑置時間,那么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么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說:“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汪國真讀后感
下雪了,一片潔白在這雪野中,當樂音響起時,你會感到雪野更加的純潔,這不僅僅是雪花,這是精心雕琢的藝術品。這是清晨,當我看到滿天的雪花,回味著近段時間一直讀的《熱愛生命》里的場景時內心的交流。
《熱愛生命》這本書的后面寫著杰克?倫敦的一首詩歌
我寧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飛揚粉塵,
我寧可讓生命的火花在壯麗的火焰中燃燒,
也不愿意讓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寧愿做一顆璀璨的流星劃過夜空,
每一個碎片都散發光芒,
也不愿做一顆沉睡不滅的恒星。
人的價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著。
我絕不會僅為了延續生命而浪費時間,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鐘。
當我回想著“叛逆”中的.主人公約翰尼離家出走時的場景,卻也讓我感受到機械生活的無意義,正如那句話“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長度更值得追求”。杰克?倫敦的這本書的背景大多在極寒的雪野中,人們經受著各種磨難和難以忍受的饑餓,其中可以看到人類頑強的意志,不論多么嚴寒、多么饑餓,人們的愛卻充滿了溫暖,心靈充滿了寧靜。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盡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里的我們多么快樂多么幸福!
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讀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么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今天,隨手翻閱《閱讀先鋒》小學中高年級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熱愛生命》。文章記敘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拋棄的受傷的淘金者,絕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聲音,威風凜凜的樣子嚇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時與狼展開殊死的搏斗,最終戰勝了狼,獲得了人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的故事。
讀罷此文,淘金者與狼殊死搏斗的場面久久地縈繞在我的腦海中,淘金者對生命的熱愛,那種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在我們身邊,經常聽到類似這樣的感嘆:”活著太累了!活的沒勁!“就連鄰居家一個六歲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嘆這沒意思,那沒意思,與淘金者強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們是否該感到羞愧,汗顏?
有一位哲人說過:”活著就是一種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愛,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愛,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溫馨;可以體驗事業的拼搏奮斗、成功之喜悅……活著,真的很幸福!可我們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這種幸福?是我們的生活太富裕,品嘗不到貧窮的滋味?是我們的事業太順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艱辛?還是我們的家庭太幸福,體驗不到骨肉分離,妻離子散的痛苦?我覺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們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這種對生命的熱愛!
在我們身邊,也有許多同淘金者一樣的'人,他們追求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業峰巔的創業者;那些在順境中努力,開創美好明天的守業人;那些為別人、為社會默默無聞奉獻著的人……不都在盡情地展示著自己對生命的熱愛嗎?
唯有熱愛生命之人才能熱愛自己的親人、朋友,才能熱愛自己的事業,熱愛自己的生活,才能為之拼搏、奮斗、進取,讓我們熱愛自己的生命吧!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書中大多表現人與自然的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壓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掙扎,極限狀態下的自我挑戰,瀕死狀態下的不屈抗爭。無論是荒原狼,淘金人,拳擊手,水手還是作家,甚至那條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都是美國文學中典型的硬漢形象,表現出驚人的驚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著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
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獨中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的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巖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只是蹣跚而行,后來由于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饑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斗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后終于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部小說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經歷和困難遭遇,滲透著作家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起來實不令震撼!
比飛鳥飛的還遠的夢想、比花開得還美的情感、比星閃得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到了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同時,陶冶情操,加強修養,使其成長道路上充滿陽光與滋潤其心靈的雨露。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杰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拋棄了,他獨自在荒原上尋找著出路。冬天逼近了,環境十分惡劣,他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傷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讀完整個故事,我簡直到了熱血沸騰的狀態,人往往在平常的`時期覺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愛護,但是一到絕境,求生的本能就會驅使著我們去爭取生命,珍視生命,保存生命。人與狼的較量也許是最殘酷的一種境界,為了維持彼此的性命必須要獵取另一方的性命,這就是代價,血淋淋的現實,最終淘金者終于贏了,他靠得是他發揮超常的勇氣和機智,我想我們應該佩服他,學習他,學習他逆境求生的壯舉,佩服他勇于挑戰的精神! 日記
五年級:夏日百合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有關美國聞名作家杰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通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后,被朋友拋棄以后,最終戰勝饑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身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并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嘆。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么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但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丟下主人公的伙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么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里去做許很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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