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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知識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后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寫,故而稱黃甲、金榜。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下面小編帶來的古代科舉知識。
古代科舉知識 篇1
歷史知識: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魏晉以來,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擔任高官。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來選舉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置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
中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舉行最后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古代科舉知識 篇2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在歷史的長河中積淀了很多值得我們品味的東西,文學就是其中最精妙的`一部分,下面是百科知識:中國古代科舉考試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復習。
古代科舉考試(從隋代至明清):
A童生試,也叫“童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合格后取得生員(秀才、相公)資格,這樣才能參加科舉考試。
B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的一次考試,由秀才參加,考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è)員。
C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D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
正式科舉考試,時間每年一次,地點府(州)縣,應試者儒生、童生,獲取功名秀才
鄉試,時間三年一次(秋),地點省城,應試者秀才,獲取功名(舉人)第一名為解元
會試,時間三年一次(春),地點禮部(京城),應試者舉人,獲取功名(貢士)第一名為會元
殿試,時間會試后同年4月,地點宮殿,應試者貢士,獲取功名(進士)前三名為狀元、榜眼、探花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類:鄉試、會試、殿試三級。
連登三甲(三元及第):解元——會元——狀元古代科舉考試。
古代科舉知識 篇3
隋唐五代時期,科舉考試分為鄉試(解試)、省試兩級。北宋太祖趙匡胤在位期間,開始創立殿試制度,科舉考試變成為鄉試(解試)、省試、殿試三級考試。元、明、清時期,改稱為鄉試、會試、殿試。唐宋時期,稱取得解送京師參加省試資格的考試為“解試”,這相當于后世的鄉試一級的科舉考試。隋唐五代時期,“解試”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試”改為“每三年一開科場”。考試一般在各州府舉行。元、明、清時期改為“鄉試”。鄉試(解試)一般都在當年的秋季八月舉行,錄取名額按地區分配,各地名額多少,并不一致。解試合格被稱為“得解舉人”,即后來鄉試合格的“舉人”,第一名都稱為“解元”。唐宋時期,針對解試合格舉人進行的復試,在中央政府的尚書省舉行,因而稱為“省試”。
唐代省試合格后,即賜予進士及第。宋朝創立殿試制度之后,省試成為取得殿試資格的一種考試。元、明、清時期,改稱為“會試”。省試或會試都是由禮部主持,在當年春季的一二月份舉行,一般也有大致的'錄取名額。省試第一名稱“省元”,即后來會試第一名所稱的“會元”。殿試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對省試或會試合格舉人的復試,是科舉考試三級考試中最高的一級考試,一般都在皇宮禁苑的大殿內舉行。如宋朝的殿試在崇政殿舉行,清代的殿試在保和殿舉行。
宋、元、明時期的殿試,一般在三月份舉行。清朝乾隆年間,殿試改為在四月二十一日舉行,以后遂成為清朝的定制。北宋中期以后,參加殿試者一般都被恩賜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據殿試的成績,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試,一般分為五甲:第一二甲賜進士及第,第三四甲賜進士出身,第五甲賜同進士出身。明、清時期的殿試,分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皆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張掛黃榜公布,俗稱為“金榜題名”。
古代科舉知識 篇4
科舉各級考試
第一級考試叫院試,考取的入府、州、縣學,稱為生員、秀才、童生,其中成績好的享受國家的廩膳補助,稱為廩生。
第二級考試叫鄉試,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舉行,凡本省秀才和監生均可考試,考中者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第三級考試為會試,每三年一次在京城舉行,在鄉試后一年的春天,各省舉人可以參加,考中的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第四級考試為殿試,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統稱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稱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歷朝科舉制度一覽
唐朝時期,唐太宗李世民特別重視選拔人才,設立御史府,每年都取進士補充國家的人才庫。一次李世民私自去視察御史府,看到許多新考取的進士魚貫而出,便得意地說:“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其實,關于人才選拔,各朝各代都有自己篩選的方法。
秦朝以前:
采用“世卿世祿”制度,后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諸侯國君之下的貴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繼,連任“卿”這樣的高官。祿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財物。世祿就是官吏們世世代代,父死子繼,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賦稅收入。
漢朝:
采用的是察舉制與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三國——兩晉: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
唐朝:
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后者易)。
宋朝: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后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
明朝:
明朝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
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會試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清朝:
清朝開始沿用明朝科舉制度。19世紀80年代后,隨著西學的`傳播和洋務運動的發展,科舉制度發生改變。1888年,清政府準設算學科取士,首次將自然科學納入考試內容。1898年,加設經濟特科,薦舉經時濟變之才。同時,應康有為等建議,廢八股改試策論,以時務策命題。
1905年9月2日,袁世凱、張之洞奏請立停科舉,以便推廣學堂,咸趨實學。清廷詔準自1906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
科舉制常用術語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
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征辟】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
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
【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
從隋代至明清,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一般在縣或府考試,考中著稱為秀才或相公)、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
【童生試】也叫“童試”。
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后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第一名叫解(jie)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
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
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并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狀元】參見“殿試”條。
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參見“會試”條。
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余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參見“鄉試”條。
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余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
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古代會試場景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
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
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后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寫,故而稱黃甲、金榜。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
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太學】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
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
【國子監jian】參見“太學”條。
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
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的岳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江南貢院一瞥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
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
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于現在的大學校長。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
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后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學官名。
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學官名。
“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并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后成為學官名。
漢唐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
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后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
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于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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