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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考試童生試
科舉制度是古代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日本、朝鮮、越南等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古代科舉考試童生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童生試(tong sheng shi):明、清以兩代取得生員(秀才)資格的考試。簡稱童試,亦稱小考、小試。應考者稱童生,亦作儒童、文童。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清兩代以取得生員(秀才)資格的考試。簡稱童試,亦稱小考、小試。應考者稱童
生,亦作儒童、文童。未被錄取者雖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稱,童生試包括縣試、府(或直隸廳、州)試與院試三個階段。每三年舉行兩次。丑、未、辰、戌年為歲考,寅、申、巳、亥年為科考。院試錄取者為生員,送入府、縣學宮,稱入學。歲考、科考則為考核已入學的生員的考試。《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里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分類
童生試,是明清兩代取得生員的入學考試,可分為縣試、府試、院試,是讀書士子的進身之始。
縣試
多在二月舉行,由知縣主持,一般考五場,分別考八股文、試貼詩、經論、律賦、策論等。縣試要求有4名村莊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舉,方可參加考試。
府試
多在四月舉行,由知府(或直隸州知州、直隸廳同知)主持,縣試已錄取的士子得以參加,連考三場。府試要求5名村里的人和一名秀才保舉,方可參加考試。府試通過者方可參加院試。
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發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
院試
是童試的最高一級,它由學政主持。院試要求有6名村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舉,方可參加考試。院試通過者才可進入官方學校,成為一個地方生員。
清朝院試三年兩試,一為歲試,一為科試。逢寅、審、巳、亥年舉行“科試”,逢丑、未、戌、辰、年舉行“歲試”。童生可在三年內參加一次科試和一次歲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
院試錄取者即可進入所在地、府、州、縣學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
生員分廩生、增生、附生三等。
成績最好的稱“廩生”,可自公家領取廩米津貼,謂之廩保,又稱廩膳生。其定額甚嚴,每年都要考列三等,通過考試才能保有食廩資格,故為諸生之首。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地位,童子應試,必須由該縣的廩生保送,乃得入場。
其次稱“增生”,“增廣生員”的簡稱,是指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故稱增生、增廣生,不供給糧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
三是“附生”,“附學生員”的簡稱,增生外再增名額,為諸生之末,故稱附學生。凡生員初入學,尚未取得廩生、增生資格的生員皆稱附生。
拓展內容:科舉考試是哪個朝代
科舉萌發于南北朝時期,正式誕生于隋煬帝時期,科舉真正成型是在唐朝。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廢除九品中正制。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應為開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干濟”二科舉人。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進士二科,并以“試策”取士。進士一詞初見于《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叫試策。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變化有過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于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于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師春還秋住,烏聚云合。”
對于科舉的開創,史學界有異議。歷史學家俞大綱、唐長孺、何忠禮、金錚等認為唐朝開創了科舉。
何忠禮《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于唐》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之說,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于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于唐的記載,所以他認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于唐。
俞大綱對隋置進士科一條頗有疑義,他說:“若謂察舉對策之法,已為完形之考試制度,則當上溯兩漢為權輿,若謂朝廷,開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試,始可謂完形之考試制度,則當以唐為始,不可謂肇基于隋,確定于唐矣。” 提出士人“投牒自試”是科舉制度起源的主要標志這一極有價值的見解。唐長孺提出了與俞大綱相似的看法,他認為唐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特點在于是否“準許懷牒自試”,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現士人“懷牒自試”的個例,反映了當時科舉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進入80年代,有學者著文指出:要確定科舉制度起源于何時,首先要把握住它區別于其他選舉制度的特殊本質,也就是解決什么是科舉的問題。何忠禮在《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于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個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這樣三個特點:“第一,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應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第二,‘一切以程文為去留’,換言之,舉人及第或黜落必須通過嚴格的考校才能決定,第三,以進士科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試。”并通過多方面的論證,認為上述特點中的“投牒自進”和考試黜落法雖然在南北朝后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現卻在唐代,隋代盡管廢除了九品中正制,實行的仍然是察舉制。至于史書所載隋代已有進士科的說法, 也查無實據。因此, 科舉制度正式形成的時間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
科舉考試的發展
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創立完善科舉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設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后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后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后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常科登第后,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后,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后,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后,大大擴充了學院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于洛成殿”,這是科舉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并沒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于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于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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