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把這條魚放掉》的語文教學反思
《語文課程標準》中提出:語文教育特別需要尊重學生的獨特的情感和體驗,提倡讓學生發表不同的意見,鼓勵學生互相爭論,各抒已見,讓孩子們充分表達自己的思想。這樣才能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
《你必須把這條魚放掉》這是一篇具有公認價值取向的課文,是我們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和人文熏陶的基本材料,堅持這一點,更體現
“以德治國”的必要教學。想一想湯姆好不容易釣上一條大鱸魚,爸爸卻要他放掉,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想一下,啥得嗎?但是爸爸卻不容他多想多辯,斬釘截鐵地要他放走。湯姆在與爸爸的對話中,明白了“不管有沒有別人看見,我們都應該遵守規定。”這一做人的道理。教學中我們的討論是開放的,健康而富有情趣,并且進行了積極向上的人生觀的滲透,
意義特別重要。教學中我更尊重孩子的感受,讓大家在討論中提高思辨和認識能力,教育學生應當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處處遵守社會公德。事實也證明:恰當的引導,能使學生對課文內容有更深刻的理解,還能體現教學的民主,又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并且使學生心悅誠服的接受教育。我們認為語文學習中的體驗與感悟要真切,倡導個性化體驗,追求讀書中的“真情實感”和有見解的感悟與體驗。這一目標的實現只能靠讀書與思考,即走進文本,理解文本,走進作者的心靈,觸摸情感的脈搏。時下,教師似乎不太愿意提及“閱讀理解、分析概括”,更愿意談論“自讀會悟。個體體驗”,殊不知,讀書理解是感悟與體驗的前提與基礎。不把課文讀通、讀順、讀好,就不能通過語言來認識事物之間、人物之間、人與事之間的`關系;要理解一段話的意思,必須從整體到局部、從局部到整體,一遍又一遍地讀書消化,一次又一次地分析概括,然后才有獨特的、有見地的感悟。否則,學生的感悟與體驗只不過是言不及義的空話,或是人云亦云的套話,或是膚淺片面的白話,缺失了悟性、個性、靈性,也談不上語言能力的提高和綜合素養的發展。
沒有重點、面面俱到的處處體驗也是不足取的。文本的價值總是有些共性的、傳統的、經典的東西,為人類所共有,如小說中的重點人物、精彩情節、主要事件,需要老師用教學機智引導學生感受與分享。讀了一句話就要說說體驗,讀了一段話就要談談感悟,勢必導致泛濫與流于形式,給學生形成思維定勢。再者,課文中存在很多“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情景、意境和情愫,這是語文特有的性質,又何必那么多“你讀懂了什么”“你有什么感受”“你還想說點什么”“你的心情怎樣”呢?有了感悟為什么一定要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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