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虛詞“則”用法例析 “則”在文言中可以作連詞、副詞等。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了文言虛詞則的用法,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1
文言翻譯zé
(1)<名>法則;準則。《叔向賀貧》:“宣其德行,順其憲~。”
(2)<名>榜樣。屈原《離騷》:“愿依彭咸之遺~。”
(3)<動詞>效法。《易經-擊辭》:“河山圖,洛出書,圣從~之。”
(4)<名>等級。《漢書-敘傳》:“坤作地勢,高下九~。”
(5)<副>用于加強判斷,相當于“乃”、“就是”。《岳陽樓記》:“此~岳陽樓之大觀也。”
(6)<副>表示限定范圍,相當于“只”、“僅僅”。《兩小兒辯日》:“日初出,大如車蓋,及日中,~如盤盂。”
(7)<連>表示順承,相當于“就”、“便”。《寡人之于國也》:“河內兇,~移其民于河東。”
(8)<連>表示轉折,相當于“卻”、“可是”。《師說》:“愛其子,擇師而教之,于其身也,~恥師焉。”
(9)<連>表示后一件事是新發現的情況,相當于“原來已經”。《殽之戰》:“鄭穆公使視客館,~束載、厲兵、秣馬矣。”
(10)<連>表示假設,相當于“如果”、“假使”。《史記-項羽本紀》:“謹守成皋,~漢欲挑戰,慎勿與戰。”
⑾<連>表示讓步,相當于“倒”、“倒是”。《國語-晉語》:“美~美矣,抑臣亦有懼矣。”
⑿<助>無意義。《詩經-齊風-雞鳴》:“匪雞~鳴,蒼蠅之聲。”
⒀<助>表示疑問,相當于“呢”。《荀子-宥坐》:“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陵遲故也。”
[則例]成規。
[則天]以天為法。唐代女皇武后的謚號,世稱武則天。
[則效]效法。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2
之: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為第三人稱,譯作“他(她)(他們)”、“它(它們)”。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并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肉食者謀之。——《曹劌論戰》)
2、有時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如:太尉茍以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樞密韓太尉書》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2、結構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譯。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于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
3、音節助詞。用來調整音節,無義,一般不翻譯。
①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4、結構助詞,是賓語提前的標志。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
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滿井游記》
5、結構助詞,是定語后置的標志。
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②北顧黃河之奔流。——《上樞密韓太尉書》
(三)作動詞,可譯為“到”、“往”。
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者:
(一)結構助詞,譯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的原因”等,相當于名詞性短語。
①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愚公移山》
②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出師表》
③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為學》
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語氣助詞,用在主語之后表示停頓,謂語部分一般用“也”字結尾,起判斷作用。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②諸葛孔明者,臥龍也。《隆中對》
而:
主要作連詞用,可以表示以下關系:
l、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①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論語)十則》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
2、承接關系,可譯作“就”“接著”,或不譯。
①扁鵲望桓候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②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
③環而攻之而不勝。前一個“而”就表示承接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轉折關系,譯作“但是”“可是”“卻”。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記》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愛蓮說》
③欲信大義于天下,而智術淺短。——《隆中對》
④環而攻之而不勝。后一個“而”字表示轉折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遞進關系,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
①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5、修飾關系,可譯為“地”“著”,或不譯。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始得西山宴游記》
其: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譯作“他(她)”“他(她)的”“他們”“他們的”“它”“它們”“它們的”。
①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③屠大署,恐前后受其敵。——《狼》
有時也譯作第一人稱代詞“我”。
偶然得之,非其所樂。——《上樞密韓太尉書》
2、指示代詞,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里”。
①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②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③以勉其學者也。——《墨池記》
也可譯作“其中的”,后面多為數詞。
①其一犬坐于前。——《狼》
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為學》
(二)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問、猜度、反詰、愿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可譯為“大概”“或許”“恐怕”“可要”“怎么”“難道”等,或省去。
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
前一個“其”可譯作“難道”,后一個“其”可譯為“恐怕”。
③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譯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連詞,表示假設,可譯為“如果”。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爾。——《送東陽馬生序》
以:
(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②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前一個“以”表原因,后一個“以”表目的。)——《出師表》
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陳涉世家》
2、介紹動作行為所憑借的條件,可譯為“憑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馬說》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式,可譯作“把”、“拿”、“用”等。
①屠懼,投以骨。——《狼》
②遂許先帝以驅馳。——《出師表》
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勞。——《峽江寺飛泉亭記》
(二)連詞。
1、表示目的,相當于現代漢語里的“來”。
①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狼》
②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③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④故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記》
2、表示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②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
3、有時相當于連詞“而”。
①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
②醉則更相枕以臥。——《始得西山宴游記》
(三)“以”還可作動詞(屬于實詞)用,可譯為“認為”。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
②魏武將見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說新語〉三則》
焉:
1、疑問代詞,可譯為“哪里”。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問語氣助詞,可譯為“呢”。如: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曹劌論戰》
3、代詞,相當于“之”。如:忽啼求之,父異焉。——《傷仲永》
4、兼詞,用于動詞、形容詞之后,即兼有介詞和代詞的作用,相當于“從這里”“在那里”。
①不復出焉。——《桃花源記》
②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③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曹判論戰》
雖:
連詞“雖”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
①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唐雎不辱使命》
②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如: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然:
(一)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
①父利其然也。——《傷仲永》
②謂為信然。——《隆中對》
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游記》
(二)連詞,表轉折關系,譯作“然而”“但是”等。
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
②然志猶未已。——《隆中對》
(三)語氣助詞,分三種情況:
1、用在形容詞之后,作為詞尾,譯作“……地”。
雜然相許。——《愚公移山》
2、用于詞尾,譯作“……的樣子”。
①臨川之城東,有地隱然而高。——《墨池記》
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記》
3、用于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然”“若……然”格式,相當于“……的樣子”“好像……似的”。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乃:
(一)作副詞。有三種情況。
1、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才”。
①斷其喉,盡其肉,乃去。——《狼》
②太丘舍去,去后乃至。——《世說新語三則》
2、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就”。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陳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譯作“竟”“竟然”。
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4、用于判斷動中,相當于“是”“就是”。
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二)作連詞,表示前后的銜接或轉折,可譯為“于是”。
①乃入吳尋二陸。——《周處》
②乃重修岳陽樓。——《岳陽樓記》
(三)作代詞,譯為“你、你的”。如: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于:
介詞“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動作發生的處所、時間,譯作“在”“從”。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曹劌論戰》
②子墨子聞之,起于魯。——《公輸》
2、表示動作的對象,譯作“向”“對”“同”“給”“到”等。
①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
②貧者語于富者曰。——《為學》
③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于桓、靈也。——《出師表》
④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二章》
⑤況仁人莊士之遺風余思,被于來世者何如哉。——《墨池記》
3、用在被動句中,介紹行為主動者,可譯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作“比”。如: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魚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譯為“由于”“因為”。如: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孟子二章》
為:
“為”作為動詞有兩種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斷,一是表動作行為。這里只介紹“為”作為介詞的用法。
1、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作“向”“對”等。
①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②此人——為具言所聞。——《桃花源記》
2、表示被動,譯作“被”。如:梅花為寒氣所勒。——《西湖游記二則》
3、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如:為我謝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韓愈短文兩篇》
4、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作“為著”“為了”。如: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魚我所欲也》
5、表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如: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故事兩篇》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3
一、用作助詞
1所字經常用在動詞、動賓詞組或形容詞之前,組成名詞性的所字結構,有指代作用。一般充當主語或賓語。相當于的(人、事、地方),或所的(人、事、地方)。例如:
(1)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桃花源記》)這個(打漁)人一件一件地為(桃花源中人)詳細地說出了自己聽到的事。
(2)衣食所安。(《曹劌論戰》)衣物食品這類安身的東西。
2.所用在動詞前,后面再加上者構成所者格式,譯法與不加者同。例如:(1)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刻舟求劍》)船停下來了,就從他刻記號的地方下水去尋找劍。 (2)日暮,所擊殺者無慮百十人。(《馮婉貞》)傍晚的時候,所殺死的敵人大約百十來人。
3.所用在介詞以,從、為、由等之前,構成名詞性的所字結構,一般可充當主語、賓語或判斷句的謂語,可分別表示行為動作發生的人物、處所、原因以及方式方法等等。相當于的人、的地方、用方法和的原因。例如:
(1)是吾劍之所從墜。 (<<刻舟求劍))這兒(是)我的劍掉入水中的地方。
句中的所從,即從所,表處所。
(2)行拂亂其所為。(《孟子》二章)(上天)用種種行為使他所做的事情顛倒錯亂。
句中的所為,即所做的事情,表動作行為。
(3)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出師表》)這就是我用來報答先帝和盡忠陛下的職責。
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憑借。
(4)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出師表》)親近賢臣,疏遠小人,這是先漢興盛的原因。
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原因。
4.所與介詞為配合,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所不譯,為可譯作被。例如:升死,其印為予群從所得,至今保藏。(《活板》)畢升死后,他的那些印模被我的弟侄們得到了,至今還(一直)保存著。
5.所常與有、無、何結合,組成有所、無所、何所的格式,相當于有什么、無什么、所什么。例如:
(1)凡所應有,無所不有。(《口技》)凡是(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有的(聲音),沒有一種沒有的。
(2)問女何所思?問女何所憶?女亦無所思,女亦無所憶。(《未蘭詩》)問姑娘思念的是什么?問姑娘想念的是什么?姑娘沒有什么思念的,姑娘也沒有什么想念的'。
6.所用在數量詞之后,表示概數。相當于左右、上下。例如:從弟子女十人所。(《西門豹治鄴》)跟隨的女徒弟約十人左右。
二、用作名詞
表示處所、方位。例如: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出師表》)一定能使軍隊內部團結一致,好的差的各得其所。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4
(一)用作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①幾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②技蓋至此乎?(《庖丁解牛》)
③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
2.表示反問語氣,相當于嗎、呢。
①布衣之交尚不相欺,況在國乎?(《鴻門宴》)
②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師說》)
③然豫州新敗之后,安能抗此難乎?(《赤壁之戰》)
3.表測度或商量語氣,可譯為吧。
①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②圣人之所以為圣,愚人之所以為愚,其皆出于此乎?
③日食飲得無衰乎(《觸龍說趙太后》)
④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陳涉世家》)
⑤無以,則王乎?(《齊桓晉文之事》)
4.用于感嘆句或祈使句,可譯為啊呀等。
①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齊桓晉文之事》)
②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佇乎吾將反(《離騷》)
③西望夏口,東望武昌,山川相繆,郁乎蒼蒼(《赤壁賦》)
④長鋏歸來乎!出無車(《馮諼客孟嘗君》)
5.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①于是乎書。
(二)用作介詞,相當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譯。
①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岳陽樓記》)(乎:于)
②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后矣。(《捕蛇者說》)(乎:在)
③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前一個乎:在;后一個乎:比。)
④吾嘗疑乎是。(乎:對。)
⑤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論語》)(乎:對。)
⑥亦無怪乎其私之也。(乎:對于)
⑦蓋進乎技矣。(《庖丁解牛》)(乎:比)
⑧以吾一日長乎爾。(爾:比。)
(三)可作詞尾,譯為的樣子地。
①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②浩浩乎如馮虛御風,而不知其所止;飄飄乎如遺世獨立,羽化而登仙(《赤壁賦》)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5
(一)用作疑問代詞
1.單獨作謂語,后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么、什么原因。
①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范仲淹《岳陽樓記》)
③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蘇洵《六國論》)
2.作動詞或介詞的賓語,可譯為哪里、什么。譯時,何要后置。
①豫州今欲何至?(司馬光《赤壁之戰》)
②大王來何操?(司馬遷《鴻門宴》)
③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托于趙?(《觸龍說趙太后》)
3.作定語,可譯為什么、哪。
①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白居易《琵琶行》)
②然則何時而樂耶?(范仲淹《岳陽樓記》)
(二)用作疑問副詞
1.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么怎么。
①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司馬光《赤壁之戰》)
②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2.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么多么怎么這樣。
①至于誓天斷發,泣下沾襟,何其衰也!(歐陽修《伶官傳序》)
(三)作語助詞,相當于啊
①新婦車在后,隱隱何甸甸。(《孔雀東南飛》)
(四)何:通呵,喝問
①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誰何:呵問他是誰何。意思是檢查盤問。)(賈誼《過秦論》)
【何如】【奈何】【若何】表示疑問或反問,譯為怎么樣怎么辦為什么。
①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孟子《寡人之于國也》)
②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張溥《五人墓碑記》)
③沛公大驚,曰:為之奈何?(司馬遷《鴻門宴》)
④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杜牧《阿房宮賦》)
【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于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拿什么憑什么等。
①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托于趙?(《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③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莊暴見孟子》)
【無何】譯為不久沒多久。
①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宰悅,免成役。(蒲松齡《促織》)
【何乃】譯為怎能。
①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孔雀東南飛》)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6
(一)介詞
1.介詞。和,跟,同。
①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司馬遷《鴻門宴》)
②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蒲松齡《促織》)
2。給,替。
①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司馬遷《陳涉世家》)
②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歐陽修《伶官傳序》)
3.比,和比較。
①吾孰與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蘇洵《六國論》)
(二)連詞。
1.連詞。和,跟,同。
①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勾踐滅吳》)
②勾踐載稻與脂于舟以行。(《勾踐滅吳》)
(三)動詞
1.給予,授予。
①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餼。(《勾踐滅吳》)
②則與一生彘肩(司馬遷《鴻門宴》)
③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歐陽修《伶官傳序》)
2.結交,親附。
①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燭之武退秦師》)
②合從締交,相與為一(賈誼《過秦論》)
③與嬴而不助五國也(蘇洵《六國論》)
3.對付。
①龐煖易與耳。
4.參加,參與。
①騫叔之子與師。(《騫叔哭師》)
5.贊許,同意。
①吾與點也。(《論語·季氏》)
②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四)通假。通歟。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或疑問。
①無乃爾是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③然則廢釁鐘與?(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孰與】【與孰】表示比較與選擇,譯為:跟比較,哪一個
①謂其妻曰:我孰與城北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沛公曰:孰與君少長?(司馬遷《鴻門宴》)
③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孰若】【與其孰若】表示選擇(舍前取后),譯為:哪如與其哪如
①與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馮婉貞》)
②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童區寄傳》)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7
(一)用作連詞。
1.遞進關系,而且,并且。例:
①且立石于其墓之門(張溥《五人墓碑記》)
②肅宣權旨,論天下事勢,致殷勤之意,且問備曰。(司馬光《赤壁之戰》)
③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己久疲。(司馬光《赤壁之戰》)
2.遞進關系,況且,再說。
①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司馬遷《陳涉世家》)
②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司馬光《赤壁之戰》)
③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蘇洵《六國論》)
3.讓步關系,尚且,還。
①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司馬遷《鴻門宴》)
②故之圣人,其出人也遠矣,猶且從師而問焉(韓愈《師說》)
4.并列關系:又,又又,一面,一面
①示趙弱且怯也。(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孔雀東南飛》)
③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蘇軾《石鐘山記》)
④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張溥《五人墓碑記》)
(二)用作副詞。
1.將,將要。
①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盡(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②且為之奈何(司馬遷《鴻門宴》)
③若屬皆且為所虜(司馬遷《鴻門宴》)
④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
2.暫且,姑且。
①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杜甫《石壕吏》)
②誓不相隔卿,且暫還家去。(《孔雀東南飛》)
【且夫】句首助詞,表示下文是更進一步的議論,況且,再說。例:
①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崤函之固,自若也。(賈誼《過秦論》)
②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蘇軾《赤壁賦》)
③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況仆之不得已乎?(司馬遷《報任安書》)
【且如】就像。
①且如今年冬,未休關西卒。(杜甫《兵車行》)
文言虛詞則的用法 篇8
(一)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司馬遷《鴻門宴》)
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荀子《勸學》)
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蘇軾《石鐘山記》)
④臨視,則蟲集冠上(蒲松齡《促織》)
2.表示條件、假設關系。譯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
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孟子《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②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柳宗元《捕蛇者說》)
3.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間是并列關系。可譯為就,或不譯。
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韓愈《師說》)
②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③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蘇洵《六國論》)
4.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轉折時,用在后一分句,譯為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為雖然、倒是。
①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韓愈《師說》)
②手裁舉,則雙超忽而躍。(蒲松齡《促織》)
③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系。常和非不呼應著用,譯為就是不是就是。
①非死則徙爾。(柳宗元《捕蛇者說》)
②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勾踐滅吳》)
(二)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范仲淹《岳陽樓記》)
2.表對已然或發現的強調。可譯為已經原來、原來已經。
①及諸河,則在舟中矣。(《崤之戰》)
(三)名詞
1.指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①《論語》六則。
2.準則,法則。
①以身作則。(成語)
(四)動詞,效法
①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
(五)通假。同輒,總是,常常。
①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
【則是】只當是。
①與竇娥燒一陌兒,則是看你死的孩兒面上。(關漢卿《竇娥冤》)
【則則】贊嘆的聲音。
①連呼則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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