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的典故
典故是一個漢語詞匯,一指典制和掌故;二指詩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來歷的詞語;三指具有教育意義且大眾耳熟能詳的公認的人物、事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打尖的典故,歡迎閱覽。
古時候,人們把在旅途中休息進食叫做“打尖”。清·陸隴其《三魚堂日記》:“(戊午四月)十七,至本家廟打尖。”據考證,“打尖”系“打火”之誤。宋元時期途中之餐稱為“打火”,“打火”是“打中火”的簡稱。那時人們將一天三餐之中的中午飯,因其正值日中之時,所以稱為中火,后引申為旅途之餐曰打火。
這個考證見清代福格所撰《聽雨叢談》卷十一:“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謹按《翠華巡幸》謂中頓曰中火。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這個考證還可以在其他文獻中得到證明。《水滸傳》中有:“你母子二位敢未打火,叫莊客安排飯。”元雜劇中也有這種說法。如馬致遠《黃粱夢》:“兀那打火的婆婆,央你做飯與我吃,行人貪道路,你快些兒。”張國賓的《羅李郎》:“恰離了招商打火店門兒,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打火店是供旅客吃飯的店鋪。大約到了清代,可能是“尖”與“火”字形相近,在書寫時易誤,便訛傳為“打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