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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食人間煙火的典故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知道一些經典的典故吧,要準確理解有關典故的正確含義和使用方法,避免用錯,用偏,產生笑話,影響意思表達,你還記得哪些典故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不食人間煙火的典故,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不食人間煙火的典故
原作“不吃煙火食”,道教謂神仙或修道的人不吃熟食,以示脫離塵世。源自《宋史·趙自然傳》:“大中祥符中,又有鄭榮者,本禁軍,戍壁州還,夜遇神人謂曰:‘汝有道氣,勿火食。’因授以醫術救人。七年,賜名自清,度為道士,居上清宮。”
趙自然,本名王九。13歲時得了重病,父親把他帶到青華觀,許愿讓他做道士。后來,王九夢見一個體貌魁偉、鬢發斑白的人,自稱姓陰,把自己帶到高山上,對他說:“你有道氣,我教給你不吃五谷的方法。”那個人拿出青青的柏樹枝叫他吃。王九醒來后,不再吃五谷,神清氣爽,每當聞到煮熟的飯食就惡心嘔吐,他只吃生果、飲清泉。宋太宗召見他,親自問候,賜予道士服,并替他改名為趙自然。
宋時文人常以“不吃煙火食”借指詩文立意高超,不同凡俗。黃庭堅《跋東坡樂府》:“東坡道人在黃州時作,語意高妙,似非吃煙火食人語,非胸中有萬卷書,筆下無一點塵俗氣,孰能至此!”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坡讀其詩,嘆息云:‘此不是吃煙火食人道底言語。’”徐鹿卿《減字木蘭花》:“狂吟江浦,不食人間煙火語;韋曲名家,也試河陽一縣花。”反之,評詩文立意凡庸,則云“煙火氣多”。《南唐書·孫魴傳》:“此非有風雅制度,但得人間煙火氣多爾。”
逮至明清,所謂“不食煙火”漸漸有了孤芳自賞、不近人情的意思。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七十一回:“我看你每每寧神養性,不食煙火,雖然有些道理,但這上面事跡,你何能曉得,卻要觀看?”
現在一般用作“不食人間煙火”,已完全是貶義,指缺乏常識、不通世故;有時也用以譏諷人自命清高。
不食人間煙火是褒義詞嗎?
是,也作貶義,形容人性格孤僻,不合人群。
不食人間煙火
出處
不食人間煙火:宋·阮閱《詩話總龜前集》卷九引《直方詩話》:“坡讀其詩,嘆息云:此不是吃煙火食人道底言語。”
示例
不食人間煙火:“紅藕香殘玉簟秋”七字,便有吞梅嚼雪,~氣。 清·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三 出自《莊子。逍遙游》
俗,乃人間五谷。
不食人間煙火,非俗人也。
今多用于貶義,說那個人脫離大眾。
人間煙火是指炊煙,引申的意思就是飯,人人都得吃飯,只有神仙不用吃飯,所以用不食人間煙火來形容女孩子的清麗脫俗和驚世脫俗的魅力,就好像不吃人間飯食的仙子一般;用于別的人群時候形容這個人已經脫離了凡人的生理需求了。
但用在特定的場合又含有貶義,形容一個人太清高,或者與社會脫節,與人群徹底隔離了,不喜歡溝通與交流。
不被人間的濁氣所染,超出人世這個范圍的,有無限的幽雅與高貴。超凡脫俗.,不與世俗同流合污,保持自己的獨特的性格,以現代來說就已經算是不食人間煙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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